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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維護稅的內容
城市建設維護稅的內容有什么呢?大家知道城市建設維護稅的具體內容嗎?
征稅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的區域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收“三稅”的其他地區。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在征稅范圍內從事工商經營,并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個體商販及個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對其征收臨時經營的增值稅,是否同時按其實繳稅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開始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發生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之前發生納稅義務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的基本規定
城市維護建設稅采用地區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區不同,適用稅率的檔次也不同。
具體規定是:
納稅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納稅單位和個人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一律按其納稅所在地的規定稅率執行。縣政府設在城市市區,其在市區辦的企業,按照市區的規定稅率計算納稅。納稅人所在地為工礦區的,應根據行政區劃分別按照7%、5%、1%的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收優惠
1.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進口不征)
2.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3.其他減免稅規定
(1)對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第一期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予以免征。
(2)①對新辦的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自2004年1月1日起,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商業零售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②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國辦發[2004]10號文下發后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3)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決定撤銷的金融機構及其分設于各地的分支機構(包括被依法撤銷的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用其財產清償債務時,免征被撤銷金融機構轉讓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此外,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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