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投融資
項目中小企業融資是項目承辦人為該項目籌資和經營成立的一家公司,項目公司承擔貸款。以項目公司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安全的保障。該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一般應用于現金流量穩定的發電、道路、鐵路、機場、橋梁等大規模的基本建設項目,且應用領域逐漸擴大。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的方式有兩種:
一、 無追索權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
無追索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在這種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受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二、 有追索權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
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的申請條件
1、項目本身已經經過政府部門批準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設計預算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準。
3、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準,并辦妥了相關手續。
4、項目產品的技術、設備先進適用,配套完整,有明確的技術保證。
5、項目的生產規模合理。
6、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7、項目投資的成本以及各項費用預測較為合理。
8、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并已經簽訂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9、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
10、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經落實。
11、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2、其它與項目有關的建設條件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