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建完善大學生就業創業法律服務體系
隨著高校的不斷擴招,2014 年各大高校畢業生再創新高,外加愈加嚴峻的經濟形勢的影響,大學生就業創業問題成為了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大學生在就業創業過程中潛在的法律問題也不容小覷,違法侵權的事件也時有發生,而現實中相關體系尚不完善,導致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得不到很好的預防和及時有效的解決。因此,筆者結合實際,提出了構建大學生就業創業法律服務體系的設想,為大學生就業創業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參考意見。
1. 大學生就業創業現狀
從2005 年至2014 年,10 年間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從338 萬人增長至727 萬人,總數翻了一番還要多,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也隨之而來。2015 年全國高校畢業生達749 萬,再創歷史新高。嚴峻的形勢下,大學生就業壓力日趨加重。
如今,順利找到一份工作,并且工作與自己的預期相符,成為了大多數畢業大學生可望而不可及的夢想。較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及之前大學生風光的社會地位與就業時的包分配制度,當代大學生畢業即失業的社會現狀更能引人深思與探討。畢業后,為了及時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絕大部分大學畢業生面臨著專業不對口,一再降低自己的求職標準等問題。
通過對該問題的深入調查與研究,筆者總結出了其內因和外因。
1.1 大學生就業創業難的內因分析
一方面,大學生自身的專業技能并不過關。
我國教育正處于轉型階段,大力發展“素質教育”,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成為當代的教育目標,但“應試教育”的影子卻阻礙了其發展進程。中國的`高等教育采取“嚴進寬出”的策略,教育觀念與西方國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教學內容也與時代存在脫節,教育體制亟待轉型。教學條件也相對落后,不能滿足現代化高等教育的需要。再加上普遍存在的厭學情緒,致使大學生將本應研究學問,嚴抓自己的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知識儲備量的時光全都虛度了。另外中國教育對學生實踐能力的不重視,使得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形勢更加嚴峻。
另一方面,大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存在欠缺。
正確認識就業創業活動,并對未來職業生涯進行科學規劃等,都是我們體現自身就業創業能力的主要內容。而目前國內高校普遍開設的大學生就業指導課程,雖然對大學生的就業意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因其指導水平普遍較低,且不具有系統性和科學性,致使其能力尚待提高?梢妼W校僅開設一門課程來提高學生的能力是存在極大局限性的,我們應該建立完善的多元培養機制。
1.2 大學生就業創業難的外因分析
首先,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造成了就業市場競爭愈加激烈。
我國宏觀經濟的不確定性也制約著我國畢業大學生的順利就業。受2008 年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企業的生產經營呈下滑趨勢,大多數企業采取裁員的策略來應對金融危機,而高校畢業生人數呈逐年增加的趨勢,使得就業競爭更加激烈。進入2009 年下半年后,尤其是2010 年開始后,情況明顯好轉,隨著經濟企業回升趨勢的確立,各行各業用人單位進入一個高增長態勢,但是主要體現為中低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學生就業形勢雖有好轉,但情況依舊不太樂觀。
其次,國家針對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政策尚不具體完善。
近年來,大學生就業創業問題得到了政府與社會的廣泛關注,為緩解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也相繼出臺,為大學生的順利就業創業提供了法律支持與保障。但由于我國對大學生就業創業活動的支持尚處于摸索和成長階段,立法的數量較少,立法的層次也較低。具體表現在僅有一部《就業促進法》上升到法律層面,其他的規定皆以意見、通知等形式出現。較抽象,且缺乏具體配套的實施辦法進行規范和指導,實踐中難以發揮其真正的作用。高校擴招帶來了負面影響。
1999 年,隨著政府以“拉動內需、刺激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為目標的高校擴招計劃的實施,中國的高等教育立即從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轉變。招生量大幅增加,同時招生的質量和高等教育的教學質量等一系列問題隨之出現,當代大學生的含金量也隨之下降。隨著2003 年大學擴招后第一批學生走向畢業,就業崗位之間的供求關系出現嚴重的失衡。自此以后,大學生就業難也成為我國首要解決的問題。
侵權行為的時常發生,也給大學生的順利就業創業活動增添了不少阻礙。
由于大學生從小的成長及生活環境單一,致使大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并且自我保護能力也相對薄弱。在就業創業過程中,辨別是非及處理問題的能力也存在較大不足,加上相關體系尚不完善,無法對法律問題的出現起到很好的預防和及時解決的作用,致使其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維護和申張。
2. 法律服務體系的構建意義
隨著社會的轉型,經濟結構也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伴隨而來的人才需求結構也有所改變。作為社會新鮮血液的大學生,能否順利實現就業創業,不僅關系到其個人價值的能否實現,也關系到家庭的和諧,以及“中國夢”的實現。而通過如上關于大學生就業創業現狀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大學生就業難問題光憑其個人的努力是很難解決的,此局面的改變需要國家、社會、高校以及個人的共同努力。法律服務體系不僅僅包括法律援助,還包括社會的規范化、制度的完善以及個人能力的提升和培養。構建完善的大學生就業創業法律服務體系,將為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提供有力支持。
2.1 構建法律服務體系,將提高大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
在大學生就業創業過程中,基礎技能的缺乏,社會經驗的不足以及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的淡薄,都是造成其就業難的內在因素,但現有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政策法規還存在著諸多不足。通過構建完善的法律服務體系,不僅可以為大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專業的法律指導和服務,而且還可以提高大學生的風險防范意識,從而提高大學生在就業創業過程中規避和化解法律風險的能力。這不僅可以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的提高,還具有一定的現實價值。
2.2 構建法律服務體系,將促進高校教育的改革
隨著應用型大學成為未來高校發展的主要潮流,創新創業教育將貫穿人才培養的全過程。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的開設,并納入學分管理,在改進教學方法的同時,也增強了實際效果。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創新創業競賽、創業模擬等實踐活動,著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建立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高校要聘請創業成功者、企業家、投資人、專家學者等擔任兼職導師,對創新創業學生進行一對一指導。
2.3 構建法律服務體系,將促進社會的規范化
通過構建完善的法律服務體系,不僅可以及時地制定出有效的維權方案,同時加強大學生的維權意識,避免了不法侵害的發生。由于大學生就業權益保障問題始終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所以法律服務體系的構建,也促進了勞動市場的公平有序發展,以及就業指導機構與政府部門、高校、大學生和就業市場聯動的透明機制的實現。
2.4 構建法律服務體系,將有效落實就業創業政策
在我國“十二五”規劃發展綱要中,大學生就業問題的解決成為建設和諧社會、建立健全基礎公共服務體系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同時強調要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培訓、擇業觀念教育、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已建立和諧勞動關系。這表明保障大學生就業成為全社會的共識,通過構建大學生就業創業法律服務體系,幫助大學生正確解讀出臺的相關政策,使就業創業政策發揮其真正作用,也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活動的順利開展。
3. 大學生就業創業法律服務體系的具體運行模式
通過對大學生就業創業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法律需求、解決狀況進行深入的研究,以及國外相關領域的經驗借鑒,特此提出具有多方主體參與、官方支持、專業保障、社會鼓勵的大學生就業創業法律服務體系的構建設想,該體系專門針對于大學生的就業創業活動,其具體運行模式如下。
以政府為主導。由政府特許成立相關組織,經費由政府部門和社會團體捐贈,成員主要是具有扎實的法律知識和從事法律事業的工作人員。建立校園法律服務中心,依托學院擁有的教師資源,根據其豐富的教學經驗和大量的法律實務經驗,請老師蒞臨指導,同時法律專業的學生從事相關志愿者工作。邀請政府指定的專職律師定時到校擔任就業創業法律導師,費用由政府承擔。在校園網上開設專欄,實行在線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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