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報告的注意事項
隨著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職報告的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離職報告的注意事項1
1. 標題?梢詫懗桑"辭職信(書")、"辭職申請"等。
2.稱謂。
3. 辭職理由和請求。
4. 感謝的話語。
5.署名、署時。
1: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抓住重點。最好在辭職報告的開頭就直接明了的寫清楚你的辭職意圖,并且應該說明你辭職的原因是什么,是因為家里有事或者是你接受的其他單位的聘用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但最好是據實寫。
2:說清楚你在該單位簽的合同是在那一天結束,一般要辭職都應該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星期遞交辭職報告。
3:在報告中還應該向自己的領導表示感謝,感謝他能夠給你機會,使你完善自己。
a) 填寫適當受文者名稱及需要知會的上司。
b) 清楚寫出辭職的理由。
c) 感謝公司給予你工作機會,并在工作上獲得寶貴的技能及經驗。
d) .最后,祝愿公司將來發展順利及作親筆簽署。
離職報告的注意事項2
離職手續怎么辦?
根據以往的勞動仲裁案例,員工這時需要注意兩方面的事情:
一方面,一定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
用郵件的方式辭職是不行的,郵件通常沒有證據的作用,且郵件保留在企業的服務器里,離職員工不容易提取證明。
員工這時需要書面形式的辭職報告范文,在紙質的'辭職報告范文上,需要有員工親筆簽名,辭職報告范文一般交給直接上級或企業的人力資源部。
辭職報告范文給了企業,員工怎么能證明自己已經按勞動法的要求,用“書面”形式通知企業了呢?員工這時能做的,只能是在遞交書面辭職報告范文的時候,跟企業要一個收到辭職報告范文的回執。
如果這個不太容易辦到,那只能用人證,人證在勞動仲裁的時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為人證一般是企業的同事,法庭可以認為是利益相關者。
另一方面,要辦理工作交接。
按勞動法,員工雖然到30天的時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辦理工作交接。當然工作交接是企業安排的,如果企業不安排,也最好寫一份工作交接清單,用書面的形式,對工作及自己工作時間的安排進行說明,遞交給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企業蓋章或相關人員簽字的。
不辦理工作交接,企業可以暫扣工資,直到交接后再發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發。企業還可能會在員工轉檔案,轉社保,開離職證明時,為難員工。雖然扣留檔案與社保不符合勞動法規,但經常有企業這么做,打官司會導致離職成本的增加。
辭職時,作為員工把該做的事情做好,與企業保持協商與溝通的態度,大部分企業都會予以合法的對待。對于少數不守法的企業,員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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