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批準錄取的 “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繼續執行甘人通〔2006〕59號、甘人通〔2006〕6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錄取文件下發后,由市州、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盡快組織崗前培訓,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崗。要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號)要求,及時落實“三支一扶”服務人員的生活補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組織考試選拔過程中所產生的工作費用,由省、市(州)財政分級負擔,其中省上主管部門組織考務發生的費用由省財政支付,各市州、縣區組織考務等工作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負擔,不向考生收取。
報名咨詢電話:考生可通過《2014年選拔8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實施細則》中公布的人社部門電話號碼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