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聘任大學生村官補貼標準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水平確定,并隨之同步提高。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2)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并辦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3)符合國家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其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由財政補償和代償。
(4)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
(5)聘用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可參加面向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人員的公務員定向招錄。
(6)除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和專業限制的崗位之外,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每年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要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服務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
(7)聘用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9)到西部和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