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的管理服務工作。
(一)戶檔管理。服務期間,“三支一扶”大學生戶口應統一由省級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指定的有關機構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二)日常管理。服務單位要負責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其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為其提供業務培訓機會。團縣委要在每個接收“三支一扶”大學生的鄉鎮擇優選拔1至2名條件適宜的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并負責協調落實相關任職程序。
(三)考核管理?h級政府人事部門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凡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的大學生,由團縣委會同鄉鎮黨委負責考核其擔任團干部期間的工作情況,并將考核材料匯總報送縣級政府人事部門,考核情況存入本人檔案,并報省級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備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級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審核,頒發由人事部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四)經費保障。“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限一般為2至3年,工作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補貼,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上述費用及所需工作管理經費,由地方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