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度重視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的流動發展工作,先后出臺了以下政策:
(1)每年按照當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人數10-15%的數額定向招錄公務員;
(2)各有關區縣為每個鄉鎮配備2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選拔錄用合同期滿的優秀大學生村官;
(3)表現優秀且具有發展潛力的大學生村官,列為后備干部培養,條件成熟的,通過一定程序選拔到各類基層領導崗位;
(4)大學生村官三年合同期滿進入事業單位的,可按照同類人員的標準確定工資待遇;
(5)每年組織各市屬用人單位提供一定的崗位,專門用于定向招聘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并適時組織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招聘洽談會;
(6)積極鼓勵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