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縣里發工資,解決了村干部的后顧之憂,同時也讓我們感覺身上的擔子更重了,現在大伙兒都把主要精力和時間放在了村務上。今天我們就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村官”干得好一樣拿高薪
長期以來,由于待遇偏低,村干部往往把工作當作“副業”,以家庭勞作或經商為主、工作為輔,上班時間不正常,“撞鐘型”“甩手掌柜型”干部不乏其人,給群眾辦事帶來不便,群眾遇到的困難難以及時得到解決。
科學設立報酬,建立獎勵激勵機制,讓村干部有干頭、有奔頭、有甜頭,是冠縣基層組織建設的重點之一。2012年,冠縣在全市率先實行了村黨支部書記報酬結構工資制,目前年平均報酬達2.3萬元,超過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倍。去年,冠縣對除支部書記以外的其他村“兩委”成員待遇進行了落實,村支部書記的基本工資每人每月按村人口多少,發放900元至1300元,由縣財政發放,村“兩委”成員待遇由基本報酬和業績報酬兩部分組成,基本報酬由縣財政承擔,每人每月100元。為避免“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問題,業績報酬根據村班子全年任務完成情況,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分別發放不少于2000元、1500元、1000元的補貼,這部分按照6:4的比例由縣、鄉共同承擔。目前,支部書記以外的其他村“兩委”成員報酬年均3000元以上。
為加強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冠縣選配238名專兼職黨務人員,每個鄉鎮(街道)專職黨務工作人員達到3人以上。同時,制定加強村級干部管理的意見,為4182名村“兩委”干部建立檔案,培養村級后備干部754名。實行村黨支部書記“免前報批、任后備案”制度。實行村“兩委”班子成員輪流坐班制度,值班安排和聯系電話公示,及時解決群眾的困難和問題。認真落實“黨員活動日”、“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促進黨員作用發揮。
針對村級組織自身“造血”功能差問題,該縣出臺12項優惠政策,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65%的村莊集體經濟收入達到3萬元以上。在保證每村3萬元經費的基礎上,縣財政每年再多拿出1500萬元,平均每村收到縣財政撥付的運轉經費達到6.7萬元。目前,全縣每年用于村級組織和村干部的保障資金達到5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