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大學生村官福利待遇具體怎么樣?以下是詳細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2016湖北省大學生村官福利待遇:
1. 中央財政按每人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2. 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中央和省級財政對我省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為每人每年2.3萬元(恩施州每人每年3萬元),未達到當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水平的,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
3. 在建檔立卡貧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發放崗位補貼。
4. 到村任職期間,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會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個人應繳部分除外)由縣級財政承擔。此外,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財政廳、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費用由省財政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擔。
5. 到貧困縣等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