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生村官崗位性質為“村級組織特設崗”,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牽頭負責、鄉鎮黨委直接管理、村級組織協助實施。人事檔案由縣(市、區)組織部門管理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免費代理。
2.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比照當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收入水平確定,由自治區財政支付,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協調財政部門統一按月發放。
3.新選聘大學生村官每人一次性發放2000元安置費,任職未滿一年離崗的,將安置費從其工作、生活補貼中扣除。
4.大學生村官任職期間,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其中,單位繳費部分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承擔。
5.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服務期滿且在聘期內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6.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7.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自主擇業和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村官,享受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指導、就業推薦、創業指導等公共服務。
8.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寧夏所屬院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