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適度增長,確保大學生村官薪酬待遇“達標”。聘用期間,大專學歷高校畢業生年總收入一般不低于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本科學歷高于此標準。對照全市平均工資水平,每年對大學生村官薪酬待遇進行調整。
二是完善保障體系,實現大學生村官薪酬待遇渠道多元化。建立由基本工資、工作性補貼、年度考核獎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及人身意外傷害商業險組成的大學生村官薪酬待遇保障。工作性補貼與日常考核結果相掛鉤。鎮鄉、街道結合實際,落實好大學生村官相關待遇。
三是規范操作流程,推動大學生村官薪酬待遇動態增長機制常態化。大學生村官工資標準和年度考核獎金基數每3年作一調整。調整幅度由大學生村官工作聯席會議根據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和物價增長決定。工作性補貼由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共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