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如何運行是村官基本要懂的,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搜集了的,供大家參考借鑒。
1、行政領導體制的類型
(1)按照負最后決策職責的不同,分為首長制、委員制和混合制。
(2)按照上下級之間享有的決策、指揮監控職權的大小分為集權制、分權制和均權制。
(3)按業務性質和管轄范圍不同,分為層級制、職能制和并用制。
(4)按指揮監控權是否集中或分散于一個或多個主體的不同,分為完整制和分離制。完整制俗稱“一元化領導”;分離是俗稱“多元化領導”。
2、行政決策轉向科學決策的標志
(1)決策主體由個人轉向集體。(2)決策過程由主觀隨意轉向程序化。(3)“謀”與“斷”的相對分離。(4)“斷”與“行”的相對分離。(5)決策手段的運用日益增強,量化和技術化,成為現代科學行政決策的標志。
行政決策執行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
3、行政執行基本知識
編制行政執行計劃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進行工作安排;進行人力安排;進行物力安排;進行時間安排。
行政執行通過確定目標、衡量成效、糾正偏差三個步驟,對決策執行進行控制。
4、行政協調的分類
(1)以協調的主客體及其內容為標準,可劃分:與外部環境的行政協調;內部縱橫向的行政協調;內外部、縱橫向人際關系的行政協調。(2)以協調所解 決的中心問題及其具有的性質為標準,可劃分:適應性的行政協調;結構性的行政協調;動態性的行政協調;溝通性的行政協調。(3)以協調所涉及的管理層次和 管理手段為標準,可劃分為:高層協調,中層協調,基層協調;權責體制協調與規制協調,利益協調與心理協調。
5、行政監督——法制是加強依法監督的保證,教育是加強依法監督的基礎。
行政監察機關依照法律擁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和一定的行政處分權。
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指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行政機關給予的行政處分決定向監察機關提出的申訴。不包括其他申訴。
審計機關擁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和處理權。
6、行政系統的外部監督
外部監督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監督、政黨監督和社會及輿論監督。
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主要體現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計劃和財政算、決算;審查政府的法規、規定和命令;質詢和詢問;代表視察和執法檢查;罷免政府組成人員。
人民檢察院的監督范圍為:法紀檢察、經濟檢察、偵查監督、監所監督。
社會輿論監督的形式有:提出批評和建議;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信訪監督;新聞宣傳,輿論曝光;民主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