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有關待遇保障政策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參加養老社會保險。(落實部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本市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以本科畢業生任科員職務、級別工資二十五級2檔為例,月工資3750元,年工資收入為45760元;扣除三金(4950元/年)和個稅(1200元/年)后,每年為:39610元。
本市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工作、生活補貼分為日常工作、生活補貼和政府獎勵二部分發放。具體發放辦法即:(1)每月發放2000元日常補貼,12個月為24000元;(2)政府獎勵每年經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年:21760元。具體是:45760—24000=21760元。
對本市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按人均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本市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補貼、政府獎勵和一次性安置費由市區兩級財政承擔,具體參照“三支一扶”的相關比例。
社會保險:醫療、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五險,單位按個人基數的37%繳納(基數為每月3750元),每人16650元/年;個人按本人基數的ll%由單位代扣代繳,每人4950元/年(每月從補貼中扣412.5元)。社會保險費單位支出部分由市、區縣兩級財政承擔,具體參照“三支一扶"的相關比例。
(2)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落實部門:市委組織部、市科教工作黨委)
原則上按照中組部即將下發的,《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辦法執行。
(3)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享受放寬報名條件、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h鄉機關公務員應重點從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招錄。(落實部門: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
在村任職2年后經鄉鎮黨委考核合格、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在年齡上、學歷上、戶籍上等方面放寬報名條件,并適當考慮加分。也可專門面向他們組織公務員招考,區縣及以下機關公務員重點從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招錄。
(4)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落實部門:市教委)
按照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 (中青聯發[2004]16號)的有關規定,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各高校出臺的政策若優惠于此則參照高校政策,不重復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落實部門: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上述要求予以落實。
(6)到西部和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落實部門:市教委、市人事局)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符合進滬戶籍人員條件的(即通過打分達到進上海戶口標準),可以辦理進滬戶籍手續;暫不符合進滬戶籍人員條件的,在其到村任職期間可辦理上海市人才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