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大學生村官”已成為社會熱門話題。這一舉措在各地已開始探索,有成功的經驗可以總結,但更重要的是應及時解決這一舉措中的實際問題,其主要問題是要解決好能留在農村的大學生村官的后顧之憂,激勵他們能留在農村創業、就業,當好一名稱職的大學生村官。
(一)選派大學生從到具體工作單位報到之月起,執行所在區縣(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聘)人員的工資、津補貼標準。選派大學生在基層服務期間,所在區縣(自治縣)為其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保險費用為每人每年200元。
(二)選派大學生在基層服務期間,選派到建制村的大學生關系在鄉鎮,工作到村,可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經過一定時間鍛煉,本人優秀、業績突出、黨員和群眾公認,通過規定程序,可擔任村“兩委”負責人。
(三)選派大學生在基層服務滿兩年,經考核合格,到村干部崗位的正式錄用為公務員,到鄉鎮教師、農技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的正式聘用 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選派大學生有“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年限的,其服務年限連續計算為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