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福建省的大學生村官,你知道有什么相關的村官分配安排政策嗎?下面跟著應屆畢業生小編來看看吧。
福建省關于做好2011年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根據省委組織部等單位《關于做好2011年選拔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通知》(閩委組通〔2011〕6號)和《關于做好2011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的通知》(閩委組通〔2011〕7號)精神,現就做好2011年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分配原則
1、選調生:①黨政類本科生全部安排到基層鄉鎮黨政機關或街道辦事處,少數民族本科生主要安排到民族鄉或少數民族人口聚居的鄉鎮;法院、檢察院類本科生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含縣)法院、檢察院機關,生源較多的縣(市、區)可少量安排在缺編數額較大的城區法院、檢察院機關。②黨政類碩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縣(市、區)黨政機關,分配在廈門、莆田、龍巖、寧德4個設區市的必須視編制狀況,安排到有空編的鄉鎮(街道)機關;法院、檢察院碩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設區市或縣(市、區)的法院、檢察院機關。③博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設區市級以上黨政機關工作,有些設區市若市級機關人員編制已滿編或超編,應采取先下派掛職鍛煉的辦法,安排到有空編的縣(市、區)或鄉鎮(街道)機關,待后再作調整。
2、大學生村官:①大學生村官全部安排到村(城中村除外)任職,屬中共正式黨員,一般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屬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一般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屬共青團員,可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通過一段時間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的,經推薦參加民主選舉,可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②大學生村官要分配到能夠使其得到較好鍛煉成長的村里工作,既可以分配到省、市扶貧開發工作的重點村,也可以分配到村級班子比較強、交通較為便利的村。③分配的村應能提供辦公場所、住宿等基本條件。④為形成合理布局,原則上一個村只安排一名大學生村官。
3、選調生、大學生村官分配要統籌兼顧,縣(市、區)分配人數應相對平衡,鼓勵兼顧生源地進行安排。按就近原則分配到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生源地所在縣(市、區),但不安排到其家庭住址所在的鄉鎮,也不允許生源較少的往城區或生源較多的縣(市、區)分配安排。分配安排時,適當照顧女生和外省、外市生源的畢業生。
設區市要按上述原則做好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對不符合分配安排原則的,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公務員局將予協商調整。
二、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分配程序
選調生分配安排工作由設區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人事局)牽頭負責。黨政類選調生由設區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人事局)提出分配方案。法院、檢察院類選調生分別由設區市法院、檢察院與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人事局)溝通后,提出分配方案報設區市委組織部。選調生分配方案經設區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公務員局(人事局)審核后,由設區市委組織部負責匯總于2011年7月20日前報省委組織部。
大學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由設區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人事局)負責。各設區市在接到大學生村官名單及相關材料后,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按照分配原則提出具體安排方案,并在征求有關縣(市、區)意見的基礎上,明確大學生村官的具體工作崗位,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負責匯總于2011年8月20日前報省委組織部。
各設區市委組織部要督促有關縣(市、區)委組織部在擬定大學生村官分配的村之前,深入實地察看村級組織建設情況、村部建設情況、交通狀況,了解工作、生活安排條件和安全情況。
三、選調生錄用、大學生村官聘任手續辦理
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統一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公務員錄用材料由省委組織部寄送設區市委組織部,存入選調生個人檔案。
今年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后流動安置辦法有所不同,省委組織部統一制作了大學生村官的聘任協議規范文本,并于8月5日前送達各設區市?h(市、區)委組織部負責辦理協議簽訂,于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前完成,聘任協議存入大學生村官個人檔案。
四、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檔案交接管理
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已通知有關院校將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檔案徑寄相關設區市委組織部。設區市委組織部應做好檔案接收、登記、清點和轉遞工作。選調生檔案如逾2011年8月30日仍未寄達的,大學生村官檔案如逾2011年9月30日仍未寄達的,應及時向有關院校查詢催寄并報知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在縣(市、區)工作的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檔案,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在設區市以上機關工作的選調生檔案,由所在單位干部人事部門管理。
五、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報到事宜
選調生于2011年7月26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設區市公務員局(人事局)報到并辦理有關手續;大學生村官統一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設區市公務員局(人事局)報到并辦理有關手續。選調生、大學生村官在報到時必須交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就業報到證原件,否則不予接收,并將情況及時報省委組織部。鑒于博士研究生必須在公示三個月無異議后方可取得博士學位,博士研究生可憑畢業證書報到,不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先安排到具體工作崗位,由工作單位按規定的初期工資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待取得學位后辦理錄用手續并補發工資,參加工作的時間從報到之日算起。凡超過2011年12月31日未取得學位的,取消其選調生資格,由學生另謀職業,并將情況及時報省委組織部。
報到時,設區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人事局)應會同市法院、檢察院等單位,與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集體談話,并明確工作單位。設區市委組織部應要求選調生于2010年8月3日前到工作單位報到,大學生村官于2011年9月3日前到所派遣村報到;督促縣(市、區)委組織部和市直有關單位落實好具體工作崗位,并為每位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明確一位領導作為傳幫帶的培養人。
六、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