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農村婦女在村支部成員中的比例,組織部門規定村支部換屆選舉中必須有一名女同志參選,為農村婦女參選參政創造良好的氛圍。以下為您帶來相關內容,歡迎瀏覽!
隨著改革不斷深入,農村經濟出現了新變化,農村婦女逐漸成為農業生產的主體。由于男性大量外出打工,而婦女留在家中處理農活和發展家鄉的經濟,出現了“男工女耕”的性別分工格局。既然農村婦女已經擔當并成為推動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可忽視的力量,就應該賦予其應有的社會地位。但長久以來,由于歷史文化原因,形成了“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人們形成思維慣性,哪些是男性干的,哪些是女性干的,已在人們心里形成了一種天然的分界線,尤其在農村這種現象更為嚴重。
怎樣有效地提高農村婦女的地位,有些地方政府已經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一方面加強對婦女地位的教育和宣傳。另一方面,啟動關愛女孩計劃,對只生女孩的家庭提供補貼,幫助支付女孩的教育、醫療費用。這些方法固然可行,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要解決實質性的問題。
我市婦聯、婦女理論婚姻家庭聯合會及時啟動的“提高農村婦女村支部成員比例示范項目”正是符合了這一思路,其積極意義已經超過了項目的本身。首先,婦女在農村的生產活動中作用日漸重要,她們對農村的現實情況更為了解,渴望農村的發展更為迫切,對農村的規劃有自己的想法。使其走上村級領導干部的崗位,可以更好地為農村服務。其次,在農村這個“男尊女卑”的重災區,使農民可以在身邊看到婦女的才干,感受到婦女同男性一樣擁有魄力和能力,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的觀念。再次,婦女自身通過學習培訓和工作鍛煉,使自己的素質得到提高,變得更為自信勇敢。這樣的做法遠比利用經濟鼓勵和樹立楷模、塑造形象來提高婦女地位的意義更為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