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精神,完善本市大學生村官待遇保障機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吸引更多優秀畢業生投身農村、扎根基層,促進大學生村官工作長遠發展,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自2012年7月1日開始,對我市大學生村官工資待遇政策調整,詳情如下:
2016年北京市大學生村官工資待遇政策調整
各區縣委組織部,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精神,完善本市大學生村官待遇保障機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吸引更多優秀畢業生投身農村、扎根基層,促進大學生村官工作長遠發展,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自2012年7月1日開始,對我市大學生村官工資待遇政策調整如下:
一、總體原則
本市大學生村官待遇由基本工資、考核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部分組成,不再設立其余津貼、補貼項目?傮w收入標準比照本市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并隨之同步提高。
二、調整方案
調整后,本市大學生村官待遇由以下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大學生村官的基本工資標準調整為:本科學歷第一年每人每月2500元,第二、三年每人每月3000元,續聘后每人每月3500元;?茖W歷在此基礎上下調200元,研究生學歷在此基礎上增加200元。
(二)考核獎金
建立大學生村官考核獎勵機制。每月月底,由各鄉鎮對全體大學生村官進行考核?己朔譃閮炐恪⒎Q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其中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人員不高于在崗總人數的20%,按每人每月2000元發放考核獎金;考核為稱職等次的人員,按每人每月1200元發放考核獎金;考核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人員,不發放獎金?己私Y果按月報所在區縣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其他項目
本市大學生村官五種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獨生子女父母相關獎勵等待遇仍按本市《關于印發〈北京市到京郊農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的高校畢業生工資發放和社會保險繳納管理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6〕48號)、《關于北京市到京郊農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的高校畢業生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08〕16號)、《關于落實北京市到京郊農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的高校畢業生獨生子女父母相關獎勵政策的通知》(京人發〔2008〕75號)等相關政策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算周期為每月1日至當月底,發放日期為次月5日之前,并同時扣繳個人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
(二)工資和考核獎金發放、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等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分擔。
(三)各級部門要嚴格按照資金的用途,保證專款專用,不得延誤拖欠、擠占挪用,逐年結算結余資金;不斷完善資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及時跟蹤資金使用情況,為大學生村官扎根農村干事創業提供有力保障。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仍按原有關政策執行。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