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精選7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篇1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和農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使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余勞動力。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這些占勞動力(18歲-60歲)總數8%的已婚剩余勞動力也都紛紛向城市轉移。這些轉移的已婚勞動力中男性占98%,從而在農村就出現了一些留守婦女。這些留守婦女大多仍在農村從事農業,照顧老人和孩子。近期,xxx鄉婦聯通過召開村婦代會主任和部分留守婦女座談會,調查問卷,入戶走訪等方式對本地區留守婦女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狀況
通過調查我們了解到,這些留守婦女家庭只有50%是穩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諧的,而這些家庭的夫妻年齡基本都是45歲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間是不和諧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處于破裂邊緣的。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在全鄉每年40個左右的離婚婦女中,留守婦女足足占了一半。
二、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原因
。ㄒ唬└母镩_放30多年來,西方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人們思想觀念產生巨大沖擊和影響。尤其大城市的環境極具誘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賺到錢后禁不住誘惑,其行為似乎印證了"饑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欲"這句古話,直接導致家庭破。一些男性盡管還維持著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個只顧在家干農活的"黃臉婆",這種狀況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在整個留守婦女中占有33%。
。ǘ┺r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責任心不強,導致在外打工不是為家里賺得補貼,而是只顧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資,最終還欠下了外債,從而導致家庭不和諧乃至破裂。
。ㄈ┝羰貗D女自身思想守舊,生性多疑,對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經過大城市的熏陶,視野開闊,思想開放,性格開朗大方,這些又是一些留守婦女眼里所不能容忍的。無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這一切,從而導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婦女對婚姻家庭的心理狀態及期盼
。ㄒ唬⿲τ谀挲g偏大的留守婦女,她們比較關心的是丈夫在外所從事的工種、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狀況,并不擔心會發生影響家庭或破壞婚姻的問題。因為她們對自己多年來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們確信年紀已漸成熟的孩子是維系她們婚姻生活的牢固紐帶。她們當中多數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讀大學后,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轉讓他人,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數年齡偏大的婦女仍愿意留在農村務農。
(二)對于45歲以下的留守婦女盡管她們也關心丈夫在外邊的冷暖和安全,但她們更擔心年富力強的丈夫禁不住繽紛世界的誘惑。她們有的通過隨時打電話方式監督丈夫;有的想盡辦法阻止丈夫外出打工;而有的婦女則表現為無可奈何之狀,她們認為婚姻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另外也有個別留守婦女能以積極的心態對待丈夫的言行,在努力改變自己,加強自己與丈夫之間的溝通交流。
四、改善留守婦女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狀況的對策措施:
家庭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為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和諧家庭建設,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采取綜合措施維護留守婦女健康和諧的婚姻家庭秩序。
。ㄒ唬┐罅訌娂彝s辱觀教育,樹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觀念。榮辱觀是引領社會風尚的一面旗幟,通過有針對性的開展婚姻家庭榮辱觀教育,讓人人都樹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觀念,明白哪些是應該堅持的,哪些是應該摒棄的;清楚那些是健康的、美好的、高尚的;哪些是庸俗的、丑惡的、低級的。同時讓全社會的人都對那些追求丑惡生活方式的人投去鄙視的目光,讓她們無地自容。
。ǘ┘訌姽竦赖陆ㄔO,增強公民社會責任意識和家庭責任意識。大力弘揚家庭美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同時各用工單位要創造條件,多組織外出務工人員開展健康、文明向上的活動,緩解外出務工者心理壓力,引領他們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
(三)加強對婦女文化教育,培養留守婦女形成"聰慧時尚、自信堅韌"的時代精神。留守婦女文化水平普遍較低,一般只具初中以下文化,而文化程度越高,處理家庭問題越富有理性。
。ㄋ模┌l展鄉鎮企業,增加當地就業機會,是剩余勞動力離土不離鄉或充分做好"農田"文章,大力發展科技含量高的精品農業,引導農業向現代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通過發展優勢產業減緩外出就業壓力。
。ㄎ澹┫嚓P機構要加強對留守婦女的法律援助和保護。在處理留守婦女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分割時要充分保護弱勢群體權益,多給予留守婦女在財產方面相應的補償。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篇2
隨著社會的發展,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進城務工,尋求增收致富的途徑。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導致農村出現了一個獨特的婦女群體—留守婦女。丈夫長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們承擔著生產勞動、教育子女、贍養老人等重擔于一身,在身體和心理上都承受著較大壓力。隨著留守婦女離婚率的增高,這部分人的婚姻家庭關系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一個引人關注的重要因素。近期,佳木斯市婦聯通過走訪、開座談會、發調查問卷等形式,在6個鄉鎮的18個村開展調研活動,有500多名留守婦女參與了調研活動,F將調研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從年齡結構上看,30—49歲的留守婦女人數達到329人,占總人數的65.8%,這個年齡段的婦女,她們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顧老人和孩子,又要擔負起家務和農活,留守在家中的她們承擔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重任;50—69歲的留守婦女是140人,占總數的28%,50歲以上的留守婦女主要是承擔照顧孫子、孫女和部分家務的責任。從文化程度上看,主要以初中文化為主體,達到240人,占48%,其它小學文化、高中文化、大專及以上文化分別為161人、67人、32人,文化程度相對普遍偏低。從經營的產業和收入情況看,大部分留守婦女以經營承包田為主,人數達到調查總數的54.5%;45.5%留守婦女從事著小規模的畜牧養殖;個別年齡偏小的留守婦女選擇專職母親的角色,單純地負責照顧幼小的孩子,家庭收入完全依賴于丈夫的外出務工收入。在所有留守婦女的家庭中,家庭年收入萬元以內的占大部分,達到62.5%;其中家庭年收入1萬元以上的家庭65個;2萬元以上的是68個;5萬元以上的家庭共有35個,這種高收入的家庭,收入來源主要是以外出務工收入為主,這部分務工人員主要是因為掌握一定的手藝或技術,所以收入相對較高。
1、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留守婦女權益維護工作。
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制度,為解決留守婦女權益維護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要將留守婦女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大力發展區域經濟,堅持務工促增收、創業促轉移,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為農民提供信貸扶持,讓有條件、有技能的農民就地發展種養殖業,切實為農民增收搭建平臺。
2、要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大力弘揚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通過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尋找最美家庭”、“好丈夫”、“好媳婦”、“好婆婆”等豐富多彩的評選表彰活動,倡導社會文明新風,構建和諧家庭。
3、要提高留守婦女維權和發展能力。
一是教育廣大留守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意識。二是加強普法普法、維權力度。在農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對留守婦女自身權益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三是加大對留守婦女的科技知識培訓,提高其生產、生存能力。四是加強平安家庭建設工作,為留守婦女提供平全、和諧的生活環境,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滿。
4、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大婦女之家建設投入力度。
各級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婦女之家”的作用,及時為遇到婚姻、家庭生活問題的留守婦女提供各種幫助,使其盡快擺脫困境,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和糾紛發生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篇3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村婦女維權意識明顯提高,但仍待加強
調查結果顯示:廣大農村婦女的法律意識、依法維權能力在不斷提高,在走訪調查的農村婦女中,大多數婦女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有些婦女表示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會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有些婦女清楚的知曉夫妻之間是應該互相尊重、相互撫養,那種關起門來打老婆的事情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家務事;有些婦女知道在受到諸如家庭暴力問題時應該報警或者尋求當地婦女組織幫助。12年以來,我和村婦女主任共接待周石莊2例離婚婦女要求分配財產的案例,通過我們的調解,她們享受到了應有的權益。順河鎮婦聯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擾的婦女6人,其中5例調解恢復和諧家庭,一例最終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了自己的人身權利。
種種現象表明,廣大婦女已經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經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同時也看到,廣大農村婦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長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觸犯法律的也有人在。這些現象說明農村婦女的權益保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利得不到有效保護
廣大農村婦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戶籍所在地都發生了變遷,但是土地卻不能隨住所、戶籍的變遷而變動,而且大多數農村婦女主動放棄土地的種植和收益權利。當土地承包權益受到侵害時有75%的婦女不知道找哪個部門解決,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補償金分配時有56%的婦女知道積極爭取。
三、農村婦女享有的財產支配權局限性較大
在針對家庭財產由誰管理的問題時,有80%的婦女表示對家庭的財產享有一定的支配權利,這也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廣大農村婦女的家庭地位明顯提高。但在問及家庭重大問題決策權時,都異口同聲的說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當男女雙方針對某一重大決策問題有分歧時,即使婦女知道自己是正確的,但多數情況下卻仍然做不了主。這也同時說明了婦女所享有的財產支配權局限性還很大,婦女的權利觀念仍趨保守,婦女的意識還有待于進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問題仍需重點關注
在調查婦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婦女表示曾被配偶打過,這是一個比較令人擔憂的數字。當然也可能被打過的,有很多并不能構成家庭暴力,但是從這個數字中,也隱隱透露出,廣大農村婦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數并不是很高。
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與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觀上體力上處于劣勢,在挨打的時候比較被動,幾乎沒有反抗的余地,偶爾反抗引來的可能是對自身更大的傷害。二是農村婦女自身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后雖然也知道是違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婦女因受“家丑不可外揚”等觀念的影響,或是根本沒有勇氣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導致配偶重復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證困難。雖然說目前已有了專門的家庭暴力鑒定機構,但是由于大多數婦女對家庭暴力的鑒定程序并不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應該找誰,如何進行鑒定,什么時間鑒定最合適,而且受害婦女在不打算離婚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去做鑒定,從而導致家庭暴力取證困難。
2、土地權益問題存在的原因。一是婦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結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經營權,丈夫家可能也沒有她的土地,從而失去土地。二是長期形成的土地種植傳統,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為種植,并獲得經濟收益,導致廣大農村婦女認為理所當然的土地承包權應當屬于兄弟,而不去爭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為單位,戶主大都是男性,這也導致廣大農村婦女在出嫁、離婚或者是喪偶等特殊情況出現時,土地作為農村主要的經濟來源,不能隨婦女的住所、戶籍等變化而發生改變。
3、財產支配權有限問題存在原因:一是婦女意識里她們最首要的任務仍然是照顧孩子和老人,因此并沒有積極努力爭取工作機會,農村婦女有相當一部分并沒有工作,導致她們對男士的依附性太強。二是就農村來說,家庭經濟來源仍以男士為主,婦女會覺得自己“沒有說話權”,從而不去爭取財產權利。
由調查結果可看到,廣大農村婦女的維權意識明顯增強,家庭地位也在提高,可以說總的形勢是好的,但是在農村,家庭暴力、土地糾紛、財產支配分割等存在的問題,依然容不得有半點松懈,針對這些問題,應該提高普法維權的力度、廣度、深度,注重個案維權。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篇4
隨著社會的進步,心理健康已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科學研究證明,女性在生理、心理上均與男性有較大差異,比較容易出現機體內分泌代謝異常和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更易出現較明顯的不良心理反應,但關于農村婦女心理健康的調查和研究還很少,這說明農村婦女的心理健康問題并沒有引起廣泛關注和重視。通過本次調研發現農村婦女的心理健康狀況不容樂觀。
一、農村婦女心理健康現狀
煩惱、多疑、抑郁、焦慮等不良情緒在一些農村婦女中顯得較為突出。長期以來,男尊女卑的現象較為嚴重,婦女在家庭中地位不高,她們為家人的起居飲食而忙碌,卻忽視了自己的存在,家庭暴力時有發生,沉重的.生活負擔,使她們的社會交往極少,而她們主要人際關系中的婆媳關系、夫妻關系、鄰里關系又由于種種原因弄得十分緊張。當她們內心有了煩惱、有了痛苦和不滿時,無法找到一個合適的情感傾訴對象來傾訴和宣泄。
。ㄒ唬┪幕刭|不高,認識不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20世紀70年代,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健康定義為“健康不僅是身體沒有疾病,還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狀態和社會的適應能力”?梢娦睦斫】凳侨说慕】挡豢煞指畹闹匾糠帧
一方面農村婦女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自身的素質修養水平較低,被調查的婦女也沒有接受過任何組織的任何形式的心理健康宣傳,對心理問題一無所知,認為“身體有病才是病”、“只有精神有問題的人才去看心理醫生”的人不在少數,就連少部分村婦代會主任也認為“身體健康都保證不了,更不必談心理健康問題了”,卻不知道心理問題可以引起多種的身體疾;
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意識的缺乏,當家庭、婚姻出現問題時,不知道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如何去調適自己的情緒,而是采取極端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樣的結果,勢必是既毀了自己,又害了他人。這種狀況很容易產生抑郁、焦慮、狂燥等不良情緒,當這些不良情緒得不到及時緩解時,便容易引發精神失;蚋訃乐氐暮蠊
。ǘ┮云渌彝コ蓡T為中心,否認自身價值。
婦女們在家要細心的料理家務,要耐心的教育子女,要溫柔的侍候丈夫,要盡心的孝敬父母,在外要參加勞動,他們付出的辛苦甚至比男性更多,而她們卻總是認為自己所做的大多都是輔助性工作,沒什么價值,認識不到自己的重要性,她們在自己的心中沒有位置。
(三)長期忍受著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
1、經濟問題帶來的心理壓力。農村婦女常常被家里的經濟問題所困擾,想改變現有的生活狀況,就必需從增加經濟收入入手,手中有了錢,心里就有了底,日常生活需要一筆開銷,孩子的教育需要長期的高額費用,為孩子結婚準備新房和籌辦財禮也將用盡家中的大部分積蓄,若是家中供養高齡老人的生活,更容易碰到緊急事件或大宗花費,經濟和精神負擔自然比較重。
2、社會競爭帶來的心理壓力。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給農民帶來了豐富的物質財富,同時,也因為激烈的社會競爭給人們帶來了強大的心理壓力,很多婦女喜歡和其他家庭做比較,誰也不想被落在后面,發現別的家庭某一方面優于自己的家庭,而自己又認為沒有能力趕上別人,這便會由羨慕導致妒嫉心理的產生,同時還造成了普遍的心理焦慮。此外,子女教育、生活單調、寂寞、人際關系等問題,都給農村婦女們帶來不同程度的心理壓力
。ㄋ模┤鄙儆行У男睦頊贤。
就多數農民而言,他們更愿意犧牲自己輕松生活而換取家庭更多的經濟收入,農村的男性大多數為附近小企業打工,早出晚歸,地里的農活主要靠婦女,收入增加了,相互交流的機會卻少了。因為怕丈夫和孩子擔心,平日里遇到不順心的事,總是想獨自面對或是深埋心底,而對婆媳、妯娌、左鄰右舍又存在一種不信任的感覺,32%的婦女懷疑“有人會幸災樂禍地希望我遇到困難”,這無疑阻礙了農村婦女情感的宣泄和心理問題的解決。
二、農村婦女心理健康問題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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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通過宣傳教育,使農村婦女了解心理健康知識,使她們認識自我,解脫自卑心理的束縛,發揮自己的優勢。只有具備了自信、勇敢、進取等心理素質,才能有勇氣克服心理障礙和預防心理障礙的發生。
另一方面女性健康需要男性的參與,夫妻關系是家庭關系的核心和基礎,通過宣傳教育,使男性認識女性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從而在日常生活中關心關注,一旦女性出現了心理健康問題,可以通過夫妻之間日常溝通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二)積極參加社會活動。
首先,通過各種培訓提高自身的素質,使農村婦女掌握一技之長,提高她們的致富能力,充分發揮農村婦女的主體作用,通過樹立典型、競賽評比等方式調動她們的積極性,使她們贏得在社會、家庭中的地位。
其次,在精神上豐富農村婦女的業余文化生活,經常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文化娛樂活動,一方面豐富了她們的文化生活,為她們的休閑娛樂提供了好場所和好內容;另一方面又可以擴大她們的社交圈,使她們在群體活動中,互助互信,養成開朗的性格,建立起良好的人際關系。
(三)選擇正確的減壓方式
首先,學會自我安慰、自我解脫。
第一,建立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學會靈活處理和協調夫妻、婆媳等家庭關系,家庭成員相互理解支持,相互信任,遇到困難可以與家人一起商量解決,給自己創造一個輕松的生活環境。
第二,理性的面對是非成敗,既不應該對自己過分苛求,也不應該對生活寄與過急的、過高的要求和不切實際的期望。
第三,養成經常與家人、朋友、鄰里溝通的習慣。當內心有了煩惱、痛苦和不滿時,可以很容易找到一個合適的情感傾訴對象來傾訴和宣泄。
其次,發揮婦聯組織作用,提供外部幫助與支持;鶎計D聯要經常組織婦女參加集體活動,與婦女姐妹們建立有效的溝通,通過溝通主動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如今婦聯組織已經在農村普遍成立了矛盾糾紛調解員志愿者、心理指導員志愿者隊伍,婦女們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心理問題,可以通過正確的指導與調解減輕和解決。嚴重的還可求助于村委會、鄉鎮婦聯、司法機關,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使她們樂觀地生活,積極地工作,為家庭和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做出應有的貢獻。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篇5
20xx年末,全縣總人口47.91萬人,其中:女性人口22.56萬人,農村人口40.7萬人。近年來,隨著大量農民工外出打工,給經濟社會帶來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農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婦女生產生活困難的一系列問題。最近,縣婦聯對我縣留守婦女的生存狀況進行了深入地調研。通過采取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入戶訪談等方式,重點對xx縣河路口、大圩、兩岔河三個鄉鎮的7904名留守婦女的生活狀況進行了調查分析,通過調查,我們深深地體會到留守婦女生活的艱辛和不易,她們柔弱的雙肩既擔負著贍養老人、照顧小孩的重任,又承擔著家庭生產的艱辛,為了一家人的生計和希望,默默地支撐著家庭的負荷。
一、基本情況
1、文化程度。大部分留守婦女文化偏低。調查顯示:初中及以下學歷的留守婦女7844人,占99.24%;高中學歷的40人,占5.06%;中專以上學歷的20人,僅占2.53%。30歲以下的留守婦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較多,31—40歲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較多,40歲以上的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較多。
2、年齡結構。留守婦女主要分布在30歲以上。30歲以下的留守婦女638人,占總數的8.07%左右,主要是因為生育、照顧幼小子女而暫時沒有出門打工;30—39歲的1130人,占總數的14.29%;40歲以上的6162人,占77.96%;40歲以上的留守婦女是較為集中的年齡段。
3、留守原因。調查顯示:家庭經濟狀況差,生活質量低的留守婦女有2280人,占28%左右;無就業技能,致富能力不強的有6408人,占81.07%。大部分的留守婦女因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們留守家中照顧家庭、撫育孩子、照料農業生產是她們留守的客觀原因,雙重原因使得她們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態,這一現象在35—40歲的留守婦女身上表現得更為明顯。
二、現狀及問題
1、勞動強度大,身體健康受損。調查顯示:身體狀況差、身患疾病的留守婦女有835人,占10.56%;身體狀況一般的7069人,占89.43%。她們既要承擔繁重的農業生產勞動,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還要照顧年邁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勞動強度很大,嚴重損害身體健康。勞動強度大幅增加,勞動時間明顯變長,留守婦女的體力大幅度透支。調查發現,大部分“留守婦女”每人需要獨立承擔將近2畝地左右的農業生產,而其中又有半數以上的婦女表示“難以獨自承擔農活”、“希望過上穩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體不好的留守婦女,遇到的困難則更大。
2、精神負擔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長年在外,留守婦女精神負擔明顯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現:一是出現婚姻危機。留守婦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長期分居的留守婦女因為丈夫長期在他鄉打工,夫妻之間缺乏交流溝通,雙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虛,自我控制力不強,易受到不良現象和不法分子的誘惑,導致感情危機。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打工婚姻”離婚案呈上升趨勢,盡管留守婦女為家庭作出了許多犧牲,但是對于丈夫出門打工幾年不歸、移情別戀的情況,她們還是“欲語淚先流”。二是財產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勞動力外出后,農村只剩下老人、兒童和婦女,這種人口結構的變化,致使農村治安防范力量減弱,使農村社會治安隱患增加,農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現象增多,留守婦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婦女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壓力和心理壓力,并且無人傾訴,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擔心丈夫,還害怕流言蜚語。
3、婆媳關系難處理,對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來,婆媳關系都不好處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況下,處理好婆媳關系更是難上加難。調查中我們發現多例存在婆媳關系沒有處理好導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現象。不少留守婦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較低,除了在經濟上、生活上能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無力在子女學習上、做人上給予有效教育與監管,只能聽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別做違法的事。由于80 %左右的留守婦女認為對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錢給他(她)們上學,只要他們在學校聽老師的話,順利完成學習任務就行。有近50%的婦女幾乎從未同子女談過理想與抱負,有近65%的婦女不知道平時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對孩子的教育和培養主要表現在吃飯穿衣上。調查還發現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學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對其進行輔導和監管,導致他們成天逃學迷失在網吧里。
三、對策與建議
留守婦女是目前農村最大的勞動力資源,是新農村建設的主力軍,關系到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的安定,針對留守婦女面臨的壓力和困難,需要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開展幫扶活動,形成合力,營造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共同關愛留守婦女的社會氛圍。
1、高度重視,創造關愛留守婦女的良好環境。關愛農村留守人群是一項重要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視,需要社會發揮各方優勢,做到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要提高思想認識,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關心的局面。要出臺相應的硬性幫扶政策和措施。如相關部門要深入基層傳授技術、以村為單位定期或巡回開展“三下鄉”活動、幫助有條件的農村婦女給予信貸扶持和項目扶持等。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婦女的思想道德素質。利用農閑時節或“三八”婦女節等,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化活動,豐富留守婦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質量。以評選“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婦”、“好妯娌”、“好鄰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為抓手,大力弘揚尊老愛幼、夫妻和睦、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大力宣傳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義;引導婦女相信科學,反對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社會的安定和諧。嚴厲打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犯罪活動,打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加強對留守婦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教育,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有志青年回鄉創業。要多引進勞動密集型企業,讓青壯年勞動力能實現在本地就業,從根本上解決勞動力大量外出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要拓寬農村致富渠道,制定優惠政策,動員和鼓勵外出務工青年積累經驗,更新觀念,幫扶他們回鄉創業,推動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加強留守婦女的技能培訓和資金扶持,鼓勵留守婦女自主創業。繼續大力加強婦女技術培訓,舉辦留守婦女技術培訓班,讓留守婦女懂得更多的農業生產技術,科學種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繼續創辦示范家長學校, 深入開展“爭當合格父母,培養合格人才”活動,引導更多的家長特別是留守婦女為國教子、以德育人;勞動、婦聯等部門要繼續堅持積極為留守婦女提供項目信息和致富門路,推廣科技含量高、輻射面廣、投資少見效快的增收致富項目;要大力扶持留守婦女創業項目,在用地、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使其能夠敢創業、會創業、創成業。同時,政府要盡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在農村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合理流轉土地,使農村留守婦女從繁重的土地勞務中解脫出來。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篇6
常言道:"婦女半邊天"。農村婦女參政既是社會主義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有效途徑,也是婦女政治地位提升的重要標志。隨著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富余勞動力轉移步伐的加快,廣大農村婦女已經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依靠力量。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農村婦女參與新農村建設、謀求政治發展還存在一定的困難,F結合黃川鎮婦女參政的現狀,進一步研究和探討如何提高農村婦女的參政水平。
一、婦女參政的定義
婦女參政是指婦女群體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資格和權利,包括民主參與和權利參與兩個方面。農村婦女參政是指農村婦女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資格和權利。
二、黃川鎮農村婦女參政的現狀
。ㄒ唬S川鎮農村婦女參政所取得的成就
1、農村婦女參政的積極性有了很大提高
在今年村級黨組織換屆選舉之前,黃川鎮通過書寫標語,張貼婦女參政議政宣傳海報,組織大學生村官宣傳隊,利用廣播、報紙、電視等宣傳工具,就婦女入選支委做了大量的宣傳,使群眾了解婦女參政的重要性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在這種情況下,廣大農村婦女沖破世俗、敢于展現自我、接受挑戰,全鎮22個行政村中共有29名婦女積極報名參選。
2、農村婦女參政比例有了很大提升
黃川鎮黨委、政府對農村婦女參政工作高度重視,制定培養選拔女干部、發展女黨員《工作規劃》,認真貫徹《村委會組織法》,不斷提高村兩委中女干部數量和農村女黨員發展比例。目前通過選舉和黨委任命,全鎮22個行政村配備女性干部24名,其中女支部書記1人、副書記13人,支部委員10人,確保了每村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真正實現了女性干部全覆蓋。
3、農村婦女參政能力有了很大改觀
在黃川鎮的24名女委員中,有10名委員為大專及以上學歷,基層工作豐富,綜合素質較高。為適應職位的需要,廣大農村婦女干部積極參加各種培訓,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了解選舉的程序、了解村中各項工作,從而提高了她們的參政能力。今年8月份黃川鎮共有11名婦女干部參加了東海縣婦聯舉辦的"提高基層婦女參政議政能力"培訓班,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婦女參與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搶抓機遇推進女性進基層"兩委";《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解讀;農村婦女出國勞務的選擇和風險規避。通過此次培訓,廣大婦女干部們進一步開闊了了眼界、更新了觀念、提高了能力、提升了水平,為更好地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打下良好的基礎。
。ǘS川鎮農村婦女參政存在的問題
農村婦女參政取得的成就是相對而言的,從橫向比較以及整個社會的狀況來看,農村婦女參政仍然存在著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
1、婦女在參政議政中仍處于弱勢
經過今年的村級黨組織換屆選舉后,雖然實現了每個村都至少有一名女性委員,但24名女支委中,只有1名女支書,支委成員中婦女出現了職位的邊緣化,女委員基本上是負責婦女工作的,女副支書沒有多大的實權,形同虛設,婦女在政治上的弱勢地位仍沒有得到改變。
2、婦女參政的綜合素質相對滯后
雖然目前農村婦女的綜合素質有了極大的提高,但由于受傳統習慣和觀念的束縛,在男權文化的制約下,農村婦女長期與政治絕緣,文化知識素質、法律素質、能力素質等方面都存在缺陷,與村民自治的要求相差甚遠。"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習俗約束著婦女的行為,并使其長期在家與外界隔絕,從而造成了她們對公共事物漠不關心根本談不上什么參與意識;同時,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響,婦女的文化水平與同齡男性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女性文盲的相對數和絕對數都大大高于男性;黃川鎮11名有正式批復的婦代會主任中僅有一名婦代會主任是大專及以上學歷,四名為高中學歷,初中學歷的有六名,整體來看婦代會主任的文化素質偏低。
3、婦女代表大會的職能老化
婦女代表大會是農村婦女唯一的群眾性組織,是維護婦女利益的代表,是村莊婦女的形象體現,也是連接農村婦女與村民的橋梁和紐帶。婦代會應該和村委會換屆選舉一樣,三年一屆。但實際上,這一組織中的代表不是由選舉產生,而是由上級任命或指派,其結果是造成了婦女干部只對上級負責,而不對下級負責,在人民群眾中的威望不高,影響了全體婦女在村民中的形象。黃川鎮11名婦代會主任中50歲以上的有10人,由于長期任職,年齡老化,思想觀念落后,很難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4、現行政策、法規缺乏實際操作性
國家為維護婦女權益,保證婦女在村委會選舉中當選,的確出臺了一系列法規,也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村委會選舉的具體操作中還不完善。如《村委會組織法》規定的:"村委會成員中婦女應該有適當名額",只做了"應然"規定,缺乏硬性條文。這樣,在具體操作中就有很大靈活性,所以許多基層組織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是明目張膽按自己的那一套行事,法規只是一紙空文,致使有許多地方出現了農村村委會成員中沒有女性的現象。
三、影響農村婦女參政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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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理因素
由于男女生理構造上的不同,與之男性相比,女性要經歷特殊的月經期、懷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等生理階段。雖然在工作熱情和態度上女性與男性不相上下,但由于自身生理限制,每到這些特殊時期必然會消耗她們一部分精力和體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或中斷她們的工作,使她們工作的連貫性和持續性難以保證。因此,與同齡男性相比女性就處于弱勢,在工作中自身價值沒有得到充分展示。
2、心理因素
在長期的封建統治下,男女處于長期的不平等地位,婦女逐漸形成了許多消極心理。對自身的自卑感,由于缺乏自信,她們時常擔心自己沒有完成任務的能力。對男性的依賴感,她們習慣于順從由男性主導的所有事務,自我主體意識和參政意識淡薄。對家庭的內疚感,全身心的從政的女性,會因自己沒能盡到家庭義務而自責。對成功的恐俱感,從政的女性獲得升職,可能會被非議為賄賂領導或作風輕浮,因此害怕成功。對同性的嫉妒心理,潛意識里她們寧可選一個不稱職的男性也不選一個優秀的女性來領導她們。對公共場合的羞澀感,女性在公開或人多場合講話時感到緊張,不自覺地會有羞澀感。
3、文化因素
受教育程度直接決定了女性的文化素質水平。在封建社會中,把"女子無才便是德"作為評價女性的標準,女性基本上不會受到正統的教育。而在封建思想的影響下,農村地區存在著嚴重的重男輕女現象,女孩子上學率低。因此,雖然在法律上我國規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權,但整體上女性受教育程度仍低于男性。女性文盲和半文盲率較高的現狀,使她們在職業選擇和職位等級上受到限制。在競爭的市場經濟中,女性往往會因自身的較低的文化水平而失去競爭機會或在競爭中遭遇淘汰。
(二)外在因素
1、性別文化的制約
在等級有序封建社會,"夫為妻綱""男尊女卑"的教條,使得女性的社會地位大大低于男性的地位,她們從不討論或參與國家大事,只負責家庭事務。無形中形成了男性才能具有社會角色,而女性只具有家庭角色畸形觀念。
2、政策制度不完善
盡管男女平等已作為基本國策寫入《憲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規,但大多數缺乏具體操作性,在實際生活中難以貫徹運用。例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有"村民委員會中婦女應有適當比例"的規定,但卻沒有一套可操作的程序制度作保證。鄉(鎮)、村兩級在執行培養選拔女性的目標規劃上,往往把"至少有一名女干部"理解為"只要一名女干部"。
3、經濟地位偏低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長期以來,女性在經濟上完全依賴于男性,這就必然導致女性在政治上也是從屬地位。雖然"男主外、女主內"的現象有了一定改變,女性的經濟收入也有了很大改善,但與之男性相比仍存在收入差距,經濟地位仍然偏低。這種狀況使得女性降低了對自身自信心和能力認識,減少參政的熱情。
四、提高婦女參政水平的建議
。ㄒ唬┨岣咿r村婦女的文化水平,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
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而外因也是決定性的條件。目前,我們要提高婦女參政的比例,首先要提高婦女自身的文化素質。我們不僅要組織好婦女學習法律、法規、社會前沿知識,學習馬克思主義的婦女觀、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了解黨和政府為支持婦女事業所做的努力,而且要利用各種機會,組織女干部參加適合自己實際需要的培訓,以提高她們的業務水平,并鼓勵她們利用業余時間給自己充電,以適應當今社會對高學歷、重能力的要求,從而來彌補歷史造成的男女不平等,逐步擺脫婦女自身知識和能力上的缺陷,以克服自卑心理,使她們能夠積極地投入到村委會的競選中去,維護并實現她們應有的政治權益。
。ǘI造良好的參政議政氛圍,是解決問題的外在條件
充分利用婦女節、母親節、兒童節等一些與女性相關的重大節日,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護婦女權益、公眾性別意識等進行大力宣傳,改變社會對女性參政的傳統認識。積極宣傳婦女干部成功的典型案例,提高社會對女性價值的認識,形成農村婦女參政議政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建設先進的性別文化,是解決問題的理念支持
先進的性別文化既是平等的性別文化,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男女平等的社會關系在意識形態上的反映。是否能夠正確對待性別差異,防止性別盲點,是對男權文化提出的挑戰。在正確的性別文化觀影響下,婦女應該認識到自己的政治權利,從根本上克服自卑和依賴心理,積極主動地參與村莊的管理;男子也應該客觀地評價婦女,從而形成一種協調共處的氛圍,為農村婦女參政提供良好的政治環境。
(四)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規,是解決問題的法律依據
在推動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參與政治事務的過程中,政府往往扮演著指揮棒的角色。政府首先要干預,不僅要制定適當的政策、法規,還要明文規定保證村委會成員中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女性,從而使婦女參政法律化、制度化;其次要加大宣傳力度,讓選民更多的了解女性,擴大婦女的知名度,灌輸男女平等的思想;最后要派專人嚴格監督選舉過程,確保公開、公正、透明。
當然,提高農村婦女參政水平,絕非一日之功,農村婦女參政的路還很長。但如果我們能夠一步一個腳印的提高農村婦女的自身素質和能力,不斷完善相關機制,為農村婦女參政議政提供良好的發展平臺,那么農村婦女參政議政必將迎來一個全新的階段。
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篇7
目前,農村家庭在婚姻中以女方到男方家庭居住的占絕大多數,由于農村中“男尊女卑”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村婦女在很多方面實質上仍處于弱勢地位,尤其是農村婦女離婚后,其基本的人身、財產權益很難得到保障,針對這種情況,我鄉婦聯進行了系統的調研。
1、很難取得宅基地所有權,F在的農村家庭結婚,普遍都是由男方提供住所、女方提供嫁妝,因此,男方為準備結婚而在婚前購置或建造的住房大多數是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的,《新婚姻法》頒布后,其所有權在婚后還是屬于男方,不可能因婚姻關系持續時間的長短而改變其歸屬。一旦發生離婚的現象,農村婦女很可能就處于沒有住所、無處可去的境地。通常娘家受不良風俗的影響,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如果仍居住在娘家,對其兄弟家不好,而且有辱家門,按照目前農村的習俗,房屋大都是留給兒子的,如果離婚后婦女強行回家居住,即使父母愿意接納,姑嫂之間也很難和平相處。容易導致家庭矛盾。而按照當前規定,離婚的婦女又不可能申請到新的宅基地,最終導致其無房可住。
2、土地承包經營權很難取得。由于土地的不動性,農村婦女離婚后,通常無法帶走在婆家分得的土地。即使有極少數的婆家同意把地分出來,但是由于不便于離婚婦女去耕種,往往使離婚婦女很難實際得到土地承包經營權。三十年不變的土地承包政策,使農村婦女想要重新得到承包地是很渺茫的事情。這就意味著離婚婦女沒有了土地這一生產資料。其基本的生活很難得到保障。
3、就業創業機會很難把握。離婚后的農村婦女,在住無定所、耕地無著落的情況下,很難拿出時間、拿出金錢來進修,進行系統的學習,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在我鄉,還可以從事手工藝品加工等勞動密集型行業,解決溫飽問題,但是,離創業致富還差很多?v使婦聯進行了很多創業培訓,可是由于時間、個人基本生存條件等問題,很難使這部分婦女得到有效的信息和專業的培訓。
4、回娘家落戶難。女方嫁入男方家后,戶口也遷到男方戶口所在地,但是在離婚后男方家急需將女方戶口遷出,而女方娘家村委,往往由于涉及村級集體資產權益分配等問題,利用村規民約等限制,設置多種關卡限制女方戶口遷入。通常情況下,條件較好的村莊,對離婚后婦女戶口及子女戶口的遷入,會要求婦女出具在村里落戶但是不享受村民待遇的聲明,否則不予遷入戶口。
1、傳統重男輕女思想觀念的影響!澳凶鹋啊薄ⅰ澳腥⑴蕖钡葌鹘y思想觀念在人們的頭腦中仍然根深蒂固,依然起著作用,“男尊女卑”仍然是侵害離婚婦女權益的思想基礎和文化根源。受這種思想的影響,農村家庭在村里事務一般都是由戶主,男性公民出面。女性往往就是干活、在家照顧孩子、伺候老人。農村婦女的自我意識不強。
2、自身法律觀念不強、法律意識淡薄。農村婦女通常遇到婚姻關系變化時,會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些離婚婦女權利和財產意識淡薄,在婚姻關系變化過程中不知道如何主張和實現自己的權利,而后失去要求權利的機會。等到訴訟程序結束后,只會埋怨處理不公,不知道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
3、村規民約存在的問題。村規民約的制定過程中,往往會征求村民意見,可是廣大農村婦女很少會有提出意見的。而且,農村婦女很少有自愿進入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等農村權力機構的,她們往往覺得“男主外,女主內”,這就直接導致在農村事務的決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很難得到充分的表達和重視。再就是農村基層干部遇事習慣用傳統方法、用村規民約來解決,可是往往就是這些村規民約,規定了不利于離婚婦女權益保障的條款。
4、缺乏有力的“娘家保障”。許多離婚婦女權益受侵害時,首先想到的是到“婦聯”尋求幫助,可是我們婦聯缺乏相應的執法權限,又無相應經費,解決其問題來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目前鄉鎮婦聯僅安排一名編制,只有一個工作人員,通常還要擔任其他業務工作,所以遇到這種情況通常也只能做一些宣傳教育工作,或是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但協調起來難度很大,收效甚微。
1、弘揚新風,最大化的實現“男女平等”。通過宣傳、廣播、文藝演出等各種形式,轉變群眾的思想,力爭從根源上最大化的實現“男女平等”。
2、增強婦女法律意識,多渠道多形式加強維護農村婦女合法權益有關政策法規宣傳。發動婦女積極參與學習,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使她們了解與自己切身相關的法律法規。鼓勵她們積極參與村委會、村民代表會等權利機構,要求她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制止和減少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現象的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還提倡農村婦女在結婚時對自身置辦的嫁妝和男方提供的婚房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公證。保障其對房屋的使用權。對于宅地基使用權在公婆名下的房屋,提倡通過公證分家的形式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房屋的所有權進行明確,或者要求簽訂贈與協議,對此進行明確。一旦發生婚姻關系改變,農村婦女還可以據此主張自己合法權益。
3、加強對村規民約的指導和監督。首先是提高認識,不斷加大法制宣傳和教育力度,正確認識村規民約的性質和效力,保證村民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實行自治。其次是完善和規范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村委會應依照村民自治條例制定合理合法的村規民約,在制定村規民約時注意處理好法律,政策,當地風俗民情三者的關系,切實保障婦女權益。農村婦女離婚后在戶籍遷轉,宅基地、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的分配上予以充分考慮,將保障婦女權益真正落到實處。
4、打造堅實的“貼心娘家”。一是拓寬婦女維權工作渠道,推動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及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共同關注并依法解決農村婦女權益保護中的難點、重點問題。二是加強與基層法庭和司法所的溝通,在處理農村離婚案件時,著重考慮農村離婚婦女離婚后的基本權益問題,積極給予其相應的法律保障。四是加強婦聯自身力量,力爭打造堅實的“貼心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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