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留守兒童生存與發展狀況調研報告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縣留守兒童生存與發展狀況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縣婦聯根據XX辦發[X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迅速組織安排開展留守兒童調研工作,充分發揮鄉鎮婦聯組織優勢,針對我縣留守兒童的現狀,進村入戶開展調研,切實做好摸底工作,建檔立卡,準確掌握第一手資料,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共有兒童總數XX人,其中男XX人,女XX人;留守兒童XX人,占兒童總數的XX%,其中男XX人,女XX人;留守類型:單親外出XX人,其中女XX人;雙親外出XX人,女XX人;留守兒童年齡分類情況:3-4歲留守兒童XX人,女XX人;4-5歲XX人,女XX人;5-6歲XX人,女384人;6-13歲XX人,女XX人;13-16歲XX人,女XX人。
從留守兒童情況調研來看,目前留守兒童有以下主要特點:一是留守兒童人數比例較大,統計數據顯示,全縣16歲以下留守兒童人數占兒童總人數的XX%。二是留守流動兒童的監護情況主要有隔代監護和上代監護兩種類型。隔代監護,即由祖輩撫養的監護方式。只要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對留守兒童采用這種監護的方式比較多。這種隔代撫養的方式,除了“代溝”問題,還容易產生老人溺愛、嬌慣孩子的現象。上代監護,即留守兒童由父母的同輩人,如叔、伯、姑、姨、舅等親戚或他人撫養的監護方式。由于監護對象并非己子,監護人在教養過程中難免有所顧慮,不敢嚴格管教。
二、留守兒童現狀
受農村貧困及城市利益的驅動,涌現了農民外出經商、務工等普遍的社會現象,人口遷移流動也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農民工背井離鄉外出務工,有些農民工把子女扔給了老人監護或寄養他人,于是在農村就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留守兒童,這些兒童由于過早脫離了父母的關愛和教育,其生活、學習和心理都要經受前所未有的境遇。有的不適應,感到孤獨無助,有的承受不了新的壓力,誠惶誠恐,有的勞累過度,力不從心等等。我們期望家庭、學校和社會能對此給予足夠的重視,共同探討解決這一社會問題的更為有效的途徑。
1、留守兒童生活問題。由于沒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顧,部分留守兒童營養嚴重不足,身體健康受到很大損害。
2、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據調查統計,80%的留守兒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監護和親友臨時監護,年事己高、文化素質較低的祖輩監護人基本沒有能力輔導和監督孩子學習。農村學校受辦學條件、師資力量、教學理念的局限性與制約,針對留守兒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關愛力不從心,家庭和學校監護不力,導致相當數量的留守兒童產生厭學、逃學、輟學現象,留守兒童學習成績及初中教育的在學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兒童。通過調查發現,在留守兒童中,放縱溺愛型家長的比例比其他兒童中的比例要高得多。其原因主要是監護人管不了,不會管。這些孩子在留守期間是和年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親友生活在一起的,這些老人年齡普遍偏大,身體不好,文盲的比例較高,在學習上無法給留守兒童切實有效的幫助和輔導,與留守兒童思想觀念差異極大,存在明顯的溝通障礙,外出父母又管不到,留守學生幾乎生活在無限制狀態下,無形中助長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蠻橫、逆反心理重、以自我為中心等極端性格。由于遠離父母,缺少了起碼的與父母交流的機會,而監護人又無暇顧及他們的情感變化,這對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極為不利,常引發種種心理病癥,如感情脆弱、自暴自棄、焦慮自閉、缺乏自信、悲觀消極。部分父母們長期在外,因無法照顧孩子產生負疚感,于是采取“物質+放任”的方式進行補償,我們能夠理解家長以物質上的滿足來彌補其無法親自照顧子女的愧疚心理。但是,即使是再多的物質和經濟補償也彌補不了子女見不到父母對其造成的心理“創傷”。相反,過度的物質滿足和經濟供給往往為子女的越軌行為制造了溫床,提供了條件,使他們難以抵制外界的誘惑,如沉溺于游戲廳等娛樂場所,臨時沒有錢引發偷盜、搶劫等犯罪行為。所以,父母應轉變心態,更多的注重與子女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溝通,從精神誰關心子女的發展。
3、留守兒童心理問題。70%的父母年平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幾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兒童與父母通話、通信頻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親情缺失,兒童缺少情感和心理關懷,缺少傾訴和尋求幫助的對象,與外界不愿意接觸或接觸太少,一些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留守兒童由于常年與父母相隔,許多留守孩子在感情上與父母產生了隔閡,即使父母回家時也難以與父母正常交流。一些孩子寄人籬下的感覺,又會使他們出現心理偏差,帶來負面的心理感受。孤獨感、緊張感、失落感和焦慮感,是留守兒童普遍存在的心理感受。
4、留守兒童道德行為問題。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約束,一些留守兒童沒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道德品行,留守兒童出現行為偏差,留守兒童違法違紀案件呈現上升趨勢。
三、做法及措施
1、成立關愛留守兒童領導機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副縣長擔任組長,縣府辦一名副主任、縣婦聯、縣教育局、縣計生局、民政局等單位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領導機構,加強對留守兒童工作的領導。
2、組織文明單位、巾幗文明崗、青年文明號的志愿者開展“幫留守兒童,展文明風采”活動。聯合縣教育局、縣文明辦、團縣委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文明單位志愿者‘幫留守兒童,展文明風采’活動的通知,》要求全縣各級文明單位、巾幗文明崗、青年文明號和各中小學校積極開展以此項活動,共有XX名志愿者參加了此項活動,對應開展結對幫扶留守兒童活動。
3、開展留守兒童幫扶活動。縣婦聯、縣教育局、縣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每年“六一”節到各小學慰問留守兒童,貧困學生、殘疾兒童。
4、開展送溫暖活動?h婦聯、團縣委春節期間開展送溫暖活動,將留守兒童送到父母身邊過上一個溫暖又幸福的春節。
5、建立留守兒童之家。依托婦女之家我們在每個村都建立了留守兒童之家,通過聘請村干、村小學教師建立“志愿媽媽”隊伍,為留守兒童解決生活、學習上的困惑,承擔起他們的心理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活起居等,引導他們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使他們感受“媽媽”的溫暖。
6、開展大學生志愿者與留守兒童手拉手活動。我們抓住大學生志愿者學歷高、有激情等特點,開展大學生志愿者與留守兒童手拉手活動,大學生志愿者以“代理家長”的身份與留守兒童結對子,在結對幫扶期間,大學生志愿者既要給所幫扶孩子輔導課業,又要做他們的心理咨詢師和疏導師,用自己的關心為留守兒童送去溫暖和幫助。
四、建議及對策
1、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打破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盡快拆除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城鄉堡壘,從而保障勞動力合理流動。這樣就能從政策層面上鼓勵更多的進城務工農民將子女帶在身邊生活和學習,從而遏制“留守兒童”數量迅速增加的趨勢。
2、大力發展縣域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轉移。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優化農業產業結構,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快推進農村工業化進程,增加農民的本土就業崗位,從源頭上破解留守兒童難題。
3、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業。針對返鄉農民工開辦的企業,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更多的外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切實解決本地勞動力剩余問題,實現本土就業。
4、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加快推進農村寄宿學校建設,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投入和建設力度,不斷改善農村中小學基礎設施,盡量為留守兒童提供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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