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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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調研報告1
農村醫療機構的藥品監管是我們日常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廣大農民用藥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然而在藥品監管實踐中,農村醫療院所的藥事管理十分薄弱,藥品抽驗不合格率明顯高于縣內藥品經營企業,而且也是假劣藥品的多發區,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的案件也居高不下,這既是我們藥品監管工作的重點,也是藥事管理研究的熱點問題。筆者根據幾年的藥品
監管工作實踐,就農村醫療機構藥品監管的難點及對策談一些看法和體會。
一、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現狀與分析
我縣現有鄉鎮衛生院23家,村級衛生所及個體診所316家。分布在農村16個鄉鎮和187個自然村。由于受地方經濟的影響,這些鄉鎮衛生院、村級診所以及個體診所的經濟基礎比較薄弱,有的甚致職工都開不出工資,而且硬件設施極度匱乏,處于維持現狀。在這種情況下,農村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難以達到政府和百姓的要求,也給我們藥品監管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首先,農村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功能達不到要求。由于鄉鎮醫療機構受規模、人員所限,在藥事管理上藥房人員缺少,有的還不夠從事藥房管理的資質條件,還有的是資質能力偏低,對藥品的養護、評價、配制和分發以及特殊藥品管理的知識還達不到規定的要求,以致造成藥事管理功能不全,只能維持簡單的藥事管理職責。第二,藥學技術人員中非藥學專業人員占有一定比例,學歷普通較低,業務素質不高,有的藥房人員身兼數職。這種情況在農村醫療機構表現的尤為突出。第三,藥事管理制度不健全。藥事管理的好壞有賴于科學、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農村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制度建設大多沒有擺上日程,個別基層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制度事實上處于可有可無狀態,既缺乏外部的壓力,又缺少內部激勵的動力,就連《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藥品保管制度”等由于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相當一部分農村醫療機構中得不到落實,給藥品的安全使用帶來了隱患。第四,藥事管理水平較低。在日常監管中,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水平明顯低于大型綜合性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企業。農村醫療機構涉藥人員的技術水準、法律意識和質量意識普遍較低。醫院往往只重視藥品的進出數量管理,注重藥品的經濟收益,忽視藥品的質量管理,而且對藥房、藥庫及設施的投入比較少,很多農村醫療機構的藥房,藥庫硬件還不如普通的藥店,制度和軟件建設更是處于低層次狀態,不能適應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第五、藥品養護和貯存設施條件較差,農村醫療機構的藥品貯存設施可以用“簡陋”二字來形容。一是藥庫藥房條件差,既無隔熱裝置,室內也無空調,窗簾、排氣扇,及防鼠裝置等設施,藥品直接與地面或墻壁接觸,在潮濕多雨的季節極易吸潮霉變。有些醫療機構,特別是村衛生所和個體診所,各種藥品隨意擺放,未按要求進行分類,極易混淆;二是陰涼庫缺乏。全縣80%的醫療機構沒有設置陰涼庫,有陰涼庫的其面積與用藥規模不相適應,空調長期關閉,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三是冷藏設備不齊全,只有鄉鎮以上醫療機構配有冰箱,95%的村級醫療機構沒有冰箱,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一些需要冷藏的藥品如胎盤注射液等也在常溫下存放。鄉鎮以上醫療機構的冰箱不是不使用就是不夠用,冰箱未起到應有作用;四是中藥貯存器皿簡陋。用紙箱、竹簍、麻袋盛裝中藥現象普遍,造成中藥飲片發生吸潮霉變;五是溫度計配備不全,多數醫療機構沒配備溫度計,有的配備了溫度計,也無記錄,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時,也不采取任何措施,溫濕度調控成為一名空話;六是一些醫療機構缺少烘干、熏蒸等中藥養護設施;七是藥品出庫不按先進先出的原則操作,隨意性大,導致經營發現過期失效藥品。第六,藥品采購渠道不正規,質量隱患大,由于沒有制度的約束,加之受經濟利益的驅使,一些醫療單位愿冒著被查處的風險向無證經營者采購藥品,尤其是農村個體診所,藥品采購渠道比較混亂。而無證經營者提供的藥品來源復雜,加上儲存和養護條件差,沒有相應的藥品質量保證措施,因此藥品質量難以保證,安全隱患大。又因購進藥品無質量驗收制度也不進行驗收,一旦藥品出現質量問題,難以追根溯源。
二、造成現狀的根本原因
造成農村醫療機構藥品管理相對混亂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法規不夠完善。《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實施gsp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而時醫療機構取得用藥資格與藥品經營企業的準入條件卻不同,醫療機構使用(其實質就是經營)藥品只要由衛生行政部門許可,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可用藥,且用藥范圍廣,并可以合用三類醫療器械。雖然《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有關設施、設備、專業衛生技術人員及規章制度有相應要求,但沒有具體的`詳細規定,所以衛生行政部門
在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前,很少組織現場驗收,而辦藥店,則要求法人代表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同時還要有2名藥師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并且必須通過gsp認證。另外,一般零售藥店要取得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資格,必須要有2名主管藥師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因此,在農村申辦藥店的人少,而申辦個體診所的人卻很多。另外,法律法規對醫療機構用藥范圍
規定的不明確!端幤妨魍ūO督管理辦法》(暫行)第27條規定、“城鎮中的個體行醫人員和個體診所不得設置藥房,不得從事藥品購銷活動。而現實中城鎮個體行醫人員和個體診所普遍設置了藥房。雖然有關解釋明確了城鎮和鄉村的區別,但是藥房和藥柜怎么區別,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因而對違反第27條該如何進行處罰現實中難以操作。
2、不重視藥品管理,設施設備投入不夠。農村醫療機構歷來只注重醫療設備的更新換代和醫療技術的提高,對藥品管理只抱應付態度。一方面,有些醫療機構認為,醫療水平及聲譽的提升完全依賴于醫療設備的更新換代與醫務人員醫療技術的提高,而藥品的管理對此沒有明顯的直接影響。特別是鄉鎮一級衛生院資金本來就很緊缺,在藥品管理方面投入不如在醫療設備上投入經濟效益來得快。鄉鎮醫療機構買一臺空調,一年下來電費要好幾千,而保存的藥品價值也不過幾百元,經濟上很不劃算。村級衛生所需要在陰涼和冷藏條件下保存的藥品價格有的只有幾元,即使被藥監部門查獲,處罰金額也比需要的投入少得多;另一方面,有些人把藥劑科看作是輔助科室,在資金技術上投入明顯不足;再者,從現實中看,醫療機構使用藥品(既使使用假劣藥品)導致的糾紛遠遠少于其他醫療事故導致的糾紛。以上是直接導致醫療機構對藥品的管理不夠重視,設施設備投入不足的主要因素。另外農村醫療機構對藥品從業人員培訓不重視。每年除藥監部門對藥劑人員進行有限的一、二次培訓外,很少組織對藥劑人員進行藥學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從而導致了藥劑人員專業知識和藥品管理知識不足,整體素質偏低,有些藥學技術人員缺乏敬業精神和必要的職業道德修養。
3、我們還存在監管力度還不夠問題。由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成立時間短、人員少、資金不足,執法裝備落后,從而影響監管覆蓋面。xx縣現有鄉鎮衛生院23個,村級診所187個,個體診所316個,分布比較分散,每年監督檢查頻次達不到兩次,這也是造成監管不到位的一個客觀原因。
三、加強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1、把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上面談到的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存在的各種問題,要治理好必須依賴于健全的法制。眾所周知,藥品是直接影響人民身體健康的特殊商品,也是受法律法規嚴格管理的商品之一。現行的《藥品管理法》對藥品的生產、經營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得到法定的“許可”,由于我國醫療機構的市場屬性遲遲未能在法律層面得到確認,尚屬于“使用”單位的性質,因此醫療機構的“用藥”不需要獲得“許可”,認證規范和藥品經營企業的gsp認證規范,承擔80%以上藥品終端消費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至今沒有一套相應的科學管理制度來規范,這是我國藥事管理之“鏈條缺損”。應該說大型綜合性醫院多年來在藥事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已經形成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然而,大量的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起點低,制度落實幾乎都沒有成文,更無從談及制度執行與保障,直接導致了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隨意、被動、削弱,造成了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始終處于低水平甚至負性循環。在監管實踐中,一些農村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缺乏可控保證措施,違法違規行為屢禁屢犯,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藥事管理不規范,缺少必須的制度保障。筆者認為,在現階段,農村醫療藥事管理制度建設刻不容緩,一方面要堅決貫徹落實藥事法規,明確規定的有關制度,如醫療機構購進藥品檢查驗收制度、購銷記錄制度、藥品保管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從實際出發,調動農村醫療機構自身積極性,參照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規范,制訂一套適合本轄區醫療機構用藥特點的管理制度,如采購審批制度、處方調配制度、藥品拆零管理制度、藥品質量崗位制度、藥品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等。
在當前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法制尚不健全完善的階段,加強和促進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上臺階、上水平,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要采取有效措施調動多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尤其是要與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等協調動作,運用法制的、政策的、自律的、經濟的手段,切實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使之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為廣大農民的用藥安全有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環境。
醫療機構調研報告2
如何有效的做好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的監管,是關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新農合醫療機構是否得到健康發展的問題。黑龍江省衛生監督順應形式的發展成立醫政四科,是個新成立的科室。該科為了做好全省新農合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探索、研究,于20xx年3月22日至31日組織人員到海倫市、綏棱縣、蘭西縣的3個縣及3個鄉進行調研。調研組先后深入縣衛生局農合辦、縣人民醫院、鄉鎮衛生院走訪、了解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情況
海倫市、綏棱縣、蘭西縣經過幾年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
1、海倫市的基本情況。
在省衛生廳和綏化市衛生局的精心指導下,在海倫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通過加大繳費力度、強化監管措施、嚴密核銷程序,使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有定點合作醫療機構28個,其中鄉鎮23個。20xx年,參合人數達到400618人,參合率達98%;收繳農民參合基金1201萬元,合作醫療總資金達6009萬元,共為46130名參合患者核銷醫藥費5995萬元,其中,住院核銷5836萬元,門診核銷159萬元,實際住院比例為省級45%、市級55%、鄉級65%,20xx年,全市參合人數仍為400618人,參合率為98%總
資金6009萬元,截止到目前,已核銷總資金為1300萬元。
2、綏棱縣的基本情況。
20xx年全縣有戶籍農業人口177337人,常住農民人口140565人,有146638人參加新農合,按常住人口計算參合率為104。32%。為完成省、市政府提出的20xx年參合率達到98%以上的工作目標,縣政府主要領導和主管縣長親自召開各鄉鎮長新農合工作會議,落實新農合工作任務。衛生局、縣合管辦親自深入村屯對新農合政策與農民面對面答疑解惑?h的參合率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為了使參合農民得到黨的這一惠民政策,按照省、市對新農合工作的要求,科學合理的制定的我縣的補償方案,保證了新農合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規范安全。
3、蘭西縣星火鄉的基本情況。
星火鄉轄區共5個行政村,32個自然屯;3300多戶村民,常住人口15000人左右;共有5個村衛生所,18名村醫。全鄉農民參合率達到100%。鄉衛生院大廳有新農合公示板和農合辦的咨詢電話,但沒有公示具體核銷病人的基本情況。所有參合人員均持有新農合醫療證,核銷時的票據全部為機打收據。參合報銷農民的檔案基本完備。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研,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存在管理上的問題。
1、本次調查發現有的市到現在沒有給參合農民辦理合作醫療證,以收繳收據代替,有的辦理了,但是沒有照片等信息,給參合農民的真實身份辨認帶來了不便,形成了一些定點機構只憑參合農民口頭上說,冒名現象無法杜絕。
2、管理機構的問題、縣農合辦的組成人員存在一定的技術結構不合理,由于有的方面的人才缺乏,致使對定點醫療的監管存在技術上的問題,例如審查病例,什么樣的病人該住院出院的標準等。新農合辦由于沒有獨立的辦公經費,其日常對醫療機構監督存在比較遠的定點醫療機構監督不到位。
3、定點醫療機構的問題、定點醫療機構的存在病例書寫不規范,標牌及程序未公示,基本藥物價格未公開。還有的存在存在掛床現象,如開人情方、大處方以及超標準出院帶藥等。也有一些醫院"小病大養"、"短病長治"等現象比較突出。
4、參合農民的個人問題、有的利用醫院管理上的漏洞做假病歷騙保,還有的把假就醫票據直接賣給農民方便他們回家鄉報銷。還有的醫患串通弄虛作假騙取合作醫療基金的現象也比較嚴重,如病人入院程序不規范,手續不齊,身份難以核定,加之部分村委會領導證明不實事求是,造成外傷病人性質難以確定,給新農合基金造成不必要損失。
5、國家實施"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后,由于配送體系構建、配送費用、監管等方面的原因,一些鄉鎮衛生院反映基本藥物無法滿足需要,一些病人不得不到縣衛生院去,加上交通費、食宿費等,使一些農民的負擔加重。
6、新農合網絡信息傳輸平臺,有的縣還沒有建立。
7、鄉鎮的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人才缺乏培訓。
三、解決的對策和建議
首先要明確對管理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患者三方監管的內容,針對基金管理和規范定點醫療機構行為的重點問題,開展法律監督、審計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和專項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
1、加強對管理機構的監管。充實監管力量,提高監管能力。省里要加大培訓力度,使一些監督部門的監管人員的政策掌握好,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新農合基金能否安全規范和有效使用,關鍵在于地方特別是縣、鄉有關部門和機構規范的管理和嚴格的審核把關。隨著新農合的全覆蓋和籌資水平的提高,必須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管作為一項長期限巨的任務來抓,加大對基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全面加強對基金籌集、存儲、撥付等各個環節的監管,確保基金管理安全、運行規范,確;鹑坑迷谵r民身上,切實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2、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嚴格執行《黑龍江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3、對參合農民的管理。首先定點醫療機構要把住參合農民身份辨認關;二是農合辦對外出人員嚴格審核。三是全省要對參合人員統一辦理證,以便真假身份的確認等。
4、加強監督隊伍建設。建議國家相關部門要盡快制訂出省、市、縣三級新農合經辦管理機構人員、編制規定,強化經辦和管理能力
建設。
5、加強監管人員及經辦機構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水平。
6、加大新農合網絡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省、市、縣新農合資金網上審核、網上監測、網上信息匯總,及時進行預警報告,更好的對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建立新農合報銷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資金一站式同步結算平臺。
7、盡快出臺新農合管理法規,使新農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監管力度。
20xx.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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