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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社會救助工作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兩個率先”目標,在加快經濟發展、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的同時,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視社會困難群體的幫扶工作,傾心盡力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資金、覆蓋、管理、指導五個到位;形式上落實了災害、大病、臨時、家屬、政策五種救助方式。同時對今后如何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設想,使我市相當數量的社會困難群體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和辦公室的有關同志根據工作需要,先后赴XX鎮和XX鎮開展了關于我市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調研,根據民政工作一線同志的要求和社會困難群體的呼聲,現提出幾點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救助工作的認識
社會困難群體就生活在我們身邊,是社會的一員。在這部分群體中,有曾經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犧牲和貢獻而致傷致殘的人員;有由于受國家體制改革和企業結構調整影響而下崗失業的人員;有由于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被拆遷造成失地、失業的人員;還有就是因病因殘致貧的困難群體,他們應當得到社會的補償和幫助。如果這些困難群體的困難不能很好地解決,必定將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社會困難群體救助是一項關系到我市實現“兩個率先”,關系到小康社會的全面建設和發展的大事,是影響社會凝聚力和社會穩定的民心事業。各級政府和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把社會救助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幫助社會困難群體解決問題,把民心工程辦好、辦實。
二、規范制度,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對社會困難群體的救助,是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設,是困難群體得到及時有效救助的保證。目前,我市的社會救助體系已進入穩定發展階段,針對困難群體不同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建立了多種救助方式。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科學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要逐步與城鎮低保標準接軌。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使這部分困難群體有病能醫、有學能上。要切實解決好“四殘”人員的安置工作,隨著企業改革進程的不斷加快和轉制升級,原有不少福利企業中的“四殘”人員也紛紛下崗(不再享受補貼),基本的生活來源得不到保障,建議可采取社會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職工總數的比例來接收四殘人員或按比例負擔四殘人員生活費用。要繼續強化低保對象、貧困戶與企業掛鉤扶貧脫貧和結對幫扶制度,建議新一輪幫困的對象由鎮民政辦和居委會提出,從而能切實有效地解決困難群體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實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
資金是社會救助的物質基礎,政府財政資金等資金投入是開展社會困難群體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會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談會中,廣大民政干部呼吁較為強烈的是要結合我市經濟發展水平,適度增加財政支付比例,增加社會幫扶資金,增加社會福利基金,使我市社會困難群體都能按政策規定及時足額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四、與時俱進,積極探索發展社會救助民間組織新路子
社會救助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要從政治、經濟兩方面著眼,采取政府決策、政策調整、法制建設、社會救援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才能有效解決。要積極發展社會救助民間組織,鼓勵、吸收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社會救助,是解決資金問題的有效途徑。要探索以社會互助為宗旨的民間組織和群眾自發組織的扶危、濟困、安老、助殘、扶幼、救孤等慈善會、福利會、基金會,使其成為救助社會困難群體的主要載體。
(1)實施鼓勵發展的政策。政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將部分社會救助和社會服務的具體事務工作轉移給民間組織去做。在城區將有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組織起來,以社會團體的名義在社區開展各種類型的互幫互助活動,政府可出臺相應政策,對承擔社會救助責任的團體或組織給予資助,以吸引和帶動更多的社會財力,幫助困難群體。
(2)積極開展志愿者活動,組織以奉獻、互動、互助、互愛等內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對社會困難群體,有殘幫殘、有弱幫弱的物質幫助和精神撫慰。
(3)積極探索設立社會救助基金會。目前,要在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立基金會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允許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組織或個人利用其捐贈的財產設立私立基金會,并允許他們以個人或企業、組織的名稱命名,鼓勵有實力的先富起來的企業家回報社會,將一部分自由資金和財產捐贈出來,用于社會救助事業,允許他們有個人冠名權。凡是救助性民間組織捐贈的資金財產,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社會救助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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