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廠管理制度10篇(優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水廠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水廠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為了規范水廠的運營管理,確保供水質量與安全,保障員工的健康與安全,提高水廠的運營效率,特制定本水廠管理制度。
二、組織架構與職責
1. 水廠設立廠長,負責水廠的全面管理與決策。
2. 水廠下設生產部、技術部、質檢部、安全部、行政部等部門,各部門負責相應的工作職責。
3. 生產部負責水源地的管理、水處理、供水設備的運行與維護等工作。
4. 技術部負責水廠的'技術研發、設備改造、工藝優化等工作。
5. 質檢部負責水質檢測、監控與報告等工作,確保供水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6. 安全部負責水廠的安全管理、事故預防與處理等工作。
7. 行政部負責人事管理、培訓、文檔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
三、工作流程管理
1. 水源地管理:定期對水源地進行巡查,確保水源質量;制定水源保護計劃,防止水源污染。
2. 水處理流程:嚴格按照工藝要求進行水處理,確保水質達到國家標準;定期對水處理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
3. 供水設備管理:定期對供水設備進行巡查與檢修,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運行狀況。
4. 水質檢測與報告: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供水質量;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水質情況,接受監督。
四、安全管理
1. 水廠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
2. 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與操作技能。
3. 加強對危險源的識別與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情況下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
4.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防止事故發生。
五、員工行為準則
1. 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水廠的利益與形象。
2. 員工應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 員工應遵守水廠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團結協作,互相支持。
4. 員工應保守水廠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重要信息。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2.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水廠廠長所有。
水廠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規范水廠管理,確保水質安全,提高供水服務質量,特制定本水廠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水廠全體員工及參與水廠運營的相關人員。
二、組織與職責
1. 水廠設立廠長,負責全面管理和協調水廠運營工作。
2. 水廠設立生產、技術、質量、安全、財務等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履行各自職責,確保水廠正常運營。
3. 水廠員工應遵守本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供水安全。
三、水源保護與水質管理
1. 水廠應定期對水源地進行巡查,確保水源地環境安全,防止污染。
2. 水廠應建立水質監測體系,定期對原水、處理水、出廠水進行水質檢測,確保水質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 水廠應建立水質異常處理機制,一旦發現水質異常,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四、生產運行管理
1. 水廠應制定生產計劃,合理安排生產任務,確保供水需求。
2. 水廠應建立設備管理制度,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3. 水廠應建立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預防和處理,確保供水安全。
五、安全與衛生管理
1. 水廠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2. 水廠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3. 水廠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生產場所進行清潔和消毒,確保生產環境衛生。
六、財務管理與成本控制
1. 水廠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操作,確保財務安全。
2. 水廠應定期對生產成本進行分析和控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七、監督與考核
1. 水廠應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確保運營合規。
2. 水廠應建立內部考核機制,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定期考核,激勵優秀員工,促進員工自我提升。
八、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需要修改,須經廠長批準后執行。
2. 本制度解釋權歸水廠所有,如有爭議,由廠長負責解釋和裁決。
水廠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了規范水廠的運營和管理,確保供水安全、穩定、高效,特制定本水廠管理制度。
二、組織架構與崗位職責
1. 水廠設立廠長,負責全面管理和指導工作,確保水廠的正常運營和供水安全。
2. 水廠下設生產部、技術部、供應部、財務部、行政部等部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具體工作。
3. 生產部負責水源的采集、處理、儲存和供水工作,確保供水質量符合標準。
4. 技術部負責水廠的技術支持、設備維護和更新工作,保障水廠的技術水平。
5. 供應部負責水廠所需物資的采購和供應工作,確保生產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
6. 財務部負責水廠的財務管理、成本核算和資金調度工作,保障水廠的財務安全。
7. 行政部負責水廠的人事管理、員工培訓、行政后勤等工作,為水廠的日常運營提供有力支持。
三、工作流程與操作規范
1. 水源采集:根據水源地的水質情況,制定合理的采集計劃,確保水源的安全可靠。
2. 水處理:采用先進的水處理技術和設備,對原水進行凈化處理,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3. 儲存與供水:建立科學的儲存和供水系統,確保供水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4. 設備維護:定期對水廠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
四、安全管理
1. 水廠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水廠的安全生產。
2. 水廠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3. 水廠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五、水質監測與質量控制
1. 水廠應建立水質監測體系,定期對水源、處理過程、供水水質進行監測和檢測,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 水廠應制定水質控制措施,對不合格的水源和處理過程進行及時處理,確保供水質量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3. 水廠應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合作,及時獲取最新的水質標準和監管要求,不斷提高水質管理水平。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2.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水廠管理層所有。
水廠管理制度 篇4
為維護好水廠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完善水廠管理體制,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水廠經濟效益,使廣大人民群眾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根據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上班時間:
早班:8點——16點(2人)
中班:17點——24點(2人)
夜班:0點——8點(1人)
1、接班人員提前2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對水廠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檢查。
2、若發現情況,需向交班人員報告,交接班人員雙方協商后進行排除。
3、值班人員需掌握好進水流程和水質變化情況,若發現異常,及時進行投藥劑和消毒處理。
4、嚴禁在上班期間飲酒、酗酒。
5、當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需保障水廠安全和供水安全。
6、當班人員要隨時掌握制水流程,保證供水池水位正常。
二、勞動紀律
1、水廠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八小時工作制,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帶小孩上班。
2、水廠生產區域內非工作人員、小孩嚴禁入內。如果不遵守本規定,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3、加強職工勞動紀律考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班、頂班。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
4、白天值班人員根據反應池的`運行情況進行清洗。
5、職工無故遲到、早退、帶無關人員及小孩上班,每查實一次罰款30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上班時間睡覺,查實一次罰款30元,查實兩次罰款60元。
6、職工無故缺勤都按曠工處理,不得用請假、補休等方式代替。
7、職工每月出勤率要在25天,工資與出勤率掛鉤。
8、職工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按曠工處理。
9、職工因病、因事等要向領導請假,必須持有領導審批假條,正常休假必須向負責人辦理手續,經過批準后方能休假,未經批準的和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10、職工曠工半天至一天,停發當月工資;曠工兩天待崗處理。
11、按國發59號《職工獎懲條例》規定,職工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者,本廠有權給予除名。
12、必須加強考勤制度,每月在26日將考勤表報送水廠辦公室,考勤表要如實填寫工作內容,如虛、假、瞞、報,經查實扣罰考勤員100元。
13、要不定期抽查進行考核水廠職工勞動紀律,查實違規現象當月作出處理。
14、職工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等,經查實按待崗處理。
水廠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水廠管理,使廣大人民群眾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有關規定聯合經營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管理:
1、根據水廠所在地人民政府發布保護飲用水源的通告劃定的水源保護范圍作為該水廠水源保護區,水廠應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護區并做好水源保護區巡查記錄,必要時可增加巡查次數。
2、水廠應加強對當地群眾宣傳有關飲用水源保護的相關規定,確保水源安全。
3、加強對水源保護區有關標識的管理和維護。
二、取水構筑物及引水管理的`管理
1、每用定期對取水構筑物及引水管道進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2、及時清理維護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點干凈、衛生,確保正常取水。
3、加強對引水管道的維護管理,及時排除危及引水管道運行的.情況。
三、水廠衛生管理
1、水廠廠區(地面、墻壁、排水溝等)每天必須進行清掃,保持清潔,無雜草污物,每月需對環境進行消毒處理。
2、水廠綠化的花草、樹木等綠化美化植物,應定期修剪維護管理。
3、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衛生。
4、制水、管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能參加制水、管水工作。
5、交接班時,必須由交班人打掃好廠區衛生。
水廠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了規范水廠工作,提高效率,保證供水安全,根據公司制度建設規劃,結合水廠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水廠是自來水生產部門,履行以下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供用水有關政策、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各項供水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完成各項生產技術和經濟指標,不斷提高社會和經濟效益。
2、負責公司供水生產計劃的落實,根據市區用水需要與供水設備的生產能力,科學合理調度水生產。
3、負責管理使用水廠供水生產設備,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研發,提交每年的設備小修、大修、技術改造計劃,定期對各類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各類設備安全運行。
4、定期和不定期對供水生產環節和供水設施進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生產工作正常運行。
5、負責水廠凈化工藝等工作,與化驗部門加強配合,嚴格抓好出廠水的水質,保證出廠水和管網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6、負責水源潛水泵提水、輸水管道輸水、一級曝氣、鐵錳過濾、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級加壓配水等生產全過程的協調運行,保證供水生產安全,努力提高生產效益。
7、負責用電、水廠綠化、鍋爐供熱、水源管理工作。
8、負責水源地和水廠的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三條 水廠各個崗位職工要保持高度責任心,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技術,熟練掌握各種生產工藝及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搞好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四條 水廠實行廠長負責制,履行全面管理職責。車間班組長負責組織當班期間的各項生產工作,水廠相關崗位要服從值班班長的統一調度。
第五條 水廠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工作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睡覺,不得容留閑雜人員進入水廠。
第六條 水廠實行輪班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值班的準備工作;交接班時,雙方共同巡視設備的運行情況,清查交接班室內財物;記錄交接班情況,并雙方簽名;如果接班人員未能準時到崗,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體明顯有病不適,交班人應拒絕交班;凡領導指令事項、其它工序要求事項以及供電部門要求事項,需要接班人員知道的,交班人應口頭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記錄中寫明。
第七條 水廠水處理車間、二泵站工作程序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有關《水處理操作規程》、《泵站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第八條 凈水工應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證上崗。身體狀況必須符合要求,無傳染病,定期檢查身體,如發現身體狀況不合格的一律嚴禁上崗;水廠值班班長、凈水工、水源值班員、二泵值班員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與職業道德,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換工作服。禁止披發、穿裙子、拖鞋、短褲、背心上崗。
第九條 水廠工作人員的考勤管理依據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水廠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部門主管責令改正:
1、上班期間聊天串崗的;
2、上班玩電腦游戲的';
3、上班期間打撲克的。
第十一條 水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公司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對其處直接損失等額罰款(直接責任人承擔損失賠償金額三分之二,值班班長承擔損失賠償金額三分之一)、調離工作崗位或者待崗:
1、帶無關人員進入水廠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電柜等運行異常,輸電線路、電桿損壞,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線等現象值班員未發現或不及時匯報的;
3、帶酒上崗的;
4、上班期間睡覺的;
5、脫崗或擅離職守的;
6、違反操作規程的;
第十二條 水廠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對其作出停薪待崗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偷盜水廠財物的;
2、故意損壞水廠設施的。
第十三條 水廠廠長不嚴格履行職責致使本部門員工常有第十條所列行為,或者本部門員工有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所列行為的,確認其為不稱職,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調整其崗位;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撤銷其職務;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制度未作規定的,依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本制度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水廠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廠的規范化管理,確保供水安全、穩定、高效,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水廠全體員工,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維護水廠的正常運營。
第二章 組織架構與職責
第三條 水廠實行廠長負責制,廠長對水廠的全面工作負責,下設生產部、技術部、財務部、行政部等部門,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第四條 各部門職責如下:
1. 生產部:負責水源地的保護、取水、制水、供水等工作,確保水質安全、水量充足。
2. 技術部:負責水廠的技術研發、設備維護、水質監測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3. 財務部:負責水廠的財務管理、成本控制、資金運作等工作,確保財務安全、合規。
4. 行政部:負責水廠的行政管理、人事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第三章 生產管理
第五條 水廠應建立嚴格的生產管理制度,包括水源地保護、取水許可、制水工藝、水質監測等方面的規定。
第六條 水廠應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防止因設備故障導致的水質問題。
第七條 水廠應建立健全的水質監測體系,定期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進行監測,確保水質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八條 水廠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第九條 水廠應定期對生產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 水廠應建立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預防和應對,確保供水安全不受影響。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一條 水廠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操作,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二條 水廠應嚴格控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確保水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條 水廠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稅務申報和繳納,做到守法經營。
第六章 員工管理
第十四條 水廠應建立完善的員工招聘、培訓、考核、獎懲等制度,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
第十五條 水廠應關注員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第十六條 水廠應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文化活動,增進員工之間的交流和合作,營造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水廠廠長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水廠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水廠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規范水廠運營,確保水質安全,保障公眾健康,特制定本水廠管理制度。
二、組織結構
1. 水廠設立廠長辦公室,負責全面管理工作。
2. 設立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質量檢測部、設備維護部、財務部等部門,各部門職責明確,協同工作。
三、生產管理
1. 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生產計劃,組織生產活動,確保供水質量和水量滿足需求。
2. 嚴格執行國家水質標準和操作規程,確保水質安全。
3. 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監控和調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防止事故發生。
四、安全環保
1. 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安全環保管理制度,確保水廠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
2. 定期對水廠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3. 加強水廠周邊環境的保護,防止污染,維護生態平衡。
五、質量檢測
1. 質量檢測部負責水質的日常檢測和監控,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 定期對水源、生產過程、供水管道等進行水質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 建立健全水質檔案,記錄水質數據,為生產管理提供依據。
六、設備維護
1. 設備維護部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 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更新,提高設備運行效率,降低故障率。
3. 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運行情況和維修記錄,為設備管理提供依據。
七、財務管理
1. 財務部負責水廠的'財務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合規、合理。
2. 制定財務計劃,控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3. 建立健全財務檔案,記錄財務數據,為決策提供支持。
八、員工培訓與考核
1. 水廠定期組織員工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安全生產意識。
2. 設立員工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評價,激勵優秀員工,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九、信息公開與社會監督
1. 水廠應定期向公眾公布水質信息、生產運行情況等,接受社會監督。
2. 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對公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確保水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廠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2. 本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制度的時效性和有效性。
水廠管理制度 篇9
1、水廠供水設備必須確保完好和安全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擅自啟動、破壞和拆除供水設備。
2、水廠內各種設備設施定期維修保養,搞好設備改造更新,保證和提高設備的效率。
3、水廠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廠內不得離人,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嚴防惡意破壞和投毒,確保安全供水。
4、水廠用戶安裝支水表,水表安裝后用戶不得隨意開啟撥動,保證正常運轉。
5、水廠定期抄表,計量收費。
6、禁止用自來水灌溉農田、澆灌農作物等。
7、有自備水源的單位,嚴禁與水廠供水管道連通,以保飲水衛生。
水廠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為規范水廠運營,確保供水安全,提高供水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崗位職責
1. 廠長:負責水廠的全面管理,包括制定工作計劃、監督執行、協調各部門工作等。
2. 技術部:負責水質監測、設備維護、技術改造等工作,確保供水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 生產部:負責水源調度、水處理、供水等工作,確保供水安全穩定。
4. 財務部:負責水廠的'財務管理,包括成本核算、費用報銷、預算編制等工作。
5. 安全部:負責水廠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檢查、事故預防、應急預案制定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
1. 水源調度:根據供水需求和水源情況,制定合理的調度計劃,確保水源供應充足。
2. 水質監測:定期對水源、生產過程及供水水質進行監測,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3. 水處理:采用物理、化學和生物方法,對原水進行處理,去除雜質和有害物質,提高水質。
4. 供水:按照供水計劃,將處理后的水輸送到用戶,確保供水安全穩定。
四、安全管理
1. 定期對水廠設備、管道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 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情況下能夠及時響應,減輕損失。
五、考核與獎懲
1. 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對水廠各部門及員工進行定期考核,激勵優秀員工,督促后進員工。
2. 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罰款或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水廠廠長負責解釋和修訂。
2. 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制定補充規定,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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