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估人的職能表現在哪兒2017
保險公估保證保險代表了當事各方的合法利益,對于推動保險業的良好發展有著重大的作用。那么保險公估人有哪些職能呢?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保險公估人的職能的知識,歡迎閱讀。
1評估職能
保險公估人所具有的是一種廣義的(保險)評估職能,包括評估職能、勘驗職能、鑒定職能,估損職能和理算職能等。在國際上,保險公估人包括主要從事理(核)算事務的理算師(Adjuster),主要從事檢查、勘測、鑒定事務的鑒定人(Surveyor)和主要從事估算、評估的評估人(Assessor)等多種類型。盡管他們的名稱不同,經營的側重點有差別,但均能履行其保險評估職能。保險公估人對保險標的進行公估,得出公估結論,并說明得出結論的充分依據和推理過程,體現出其評估職能。
評估職能是保險公估人的關鍵職能。保險公估人執行的評估職能,可使賠案快速、科學地得以處理。
2公證職能
首先,保險公估人有豐富的保險公估知識和技能,在判斷保險公估結論準確與否的問題上最具權威和資格;其次,保險公估人是保險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既不代表保險人,又不代表被保險人,完全站在中間、公正的立場上就事論事、科學辦事。
公證職能是保險公估人的重要職能,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這種公證職能雖然不具備對賠案的定論作用,但卻有促成結案的督促作用,因為保險雙方難以找出與公估結論相左的原因或理由;第二,這種公正職能雖然不具備法律效力,但該結論可以接受法律的考驗。這是因為:保險公估人的公估結論確定之后,必面經保險關系當事人雙方均接受才能結案。一旦保險關系當事人雙方有一方不能接受,則最終決定權在法院。但是,保險公估人可以接受委托方委托出庭辨護,甚至可被聘請為訴訟代理人出庭訴訟,本著對委托方特別是對公估報告負責的原則,促成對方接受既定結論。
3中介職能
保險公估人作為保險中介人,從事保險經濟活動,并參與保險經濟利益的分配,為保險雙方提供服務,具有鮮明的中介職能。這是因為:第一,保險公估人既可以受托于保險人,又可以受托于被保險人;第二,保險公估人以保險關系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身份從事保險公估經營活動,保險公估人從保險合同一方那里獲得保險公估委托,是以中間人立場執行保險公估,并收取合理費用。這樣,保險公估人以中間人身份,獨立地開展保險公估,從而得出公估結論,促成保險關系當事人接受該結論,為保險關系當事人提供中介服務,淋漓盡致地發揮了中介職能。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保險的承保范圍日益擴大,保險理賠的'技術含量不斷提高,保險公司自行處理理賠的難度加大,因此大量擁有專業技術的保險公估人的出現,滿足保險業的發展需要。
保險公估有什么作用
1.保證保險當事各方的合法利益。保險公估是站在中立的立場上,.從而保證各方的利益在公平的結果下不受損失。
2.保險公估人客觀公正的立場,容易被保險雙方當事人認可,從而可以減少理賠糾紛,防止無休止的僵持或述諸法律,實現盡快賠付,恢復生產生活。
3.促進保險企業組織變革,提高經營績效。保險企業將一部分費事費力且易造成品牌損失的理賠工作交由保險公估人完成,既可以降低人力資源等經營成本,還有助于專注發展公司核心能力、提高效率,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4.保險公估的出現與保險市場的發展密不可分,它是保險市場發展的必然產物。保險公司理賠事務的日益增加和復雜化產生了專業性的需求,為專門從事保險公估工作的保險公估人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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