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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險公估人精講:業務管理
一、保險公司的投保管理
投保人的基本權利:
1、獲得準確保險信息的權利
2、保證安全的權利
3、自由選擇保險險種的權利
4、申訴、控告所遭受不良待遇的權利
5、要求開發和改進險種的權利
6、獲得良好售后服務的權利等
保險人提供的服務有:
1、幫助投保人分析自己所面臨的風險考試大論壇
2、幫助投保人確定自己的保險需求
3、幫助投保人估算投保費用
4、幫助投保人制定具體的保險計劃
投保人的投保選擇
(一)選擇保險中介人
(二)選擇保險公司
1、保險公司的類型
2、保險公司的險種和價格
3、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經營狀況
考察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方法
1、察看保險監管機構或評級機構對保險公司的評定結果
2、對保險公司的年終報表進行直接分析
凈資產與負債的比率1:1,說明有足夠的償付能力
保險費與凈資產的比率不超過2:1視為安全
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資本金加公積金的4倍
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
1、承保利潤
2、投資利潤
4、保險公司的服務
二、保險公司的承保管理
(一)審核投保申請
1、審核投保人的資格
2、審核保險標的
3、審核保險費率
(二)控制保險責任
1、控制逆選擇
2、控制保險責任
3、控制人為風險
(三)承保管理的程序
1、接受投保單
2、審核驗險
1>審核
2>驗險
<1>財產保險
<2>人身保險
3、接受業務
4、繕制單證
1>單證相符
2>保險合同要素明確
3>數字準確
4>復核簽章,手續齊備。
(四)續保
三、保險公司的理賠管理
保險公司的理賠原則
(一)恪守信用原則
(二)實事求是原則
(三)公平合理原則
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
1、損失通知
2、審核保險責任
3、進行損失調查
4、賠償給付保險金
5、損余處理
6、代位追償
四、保險資金運用
保險資金運用也稱保險投資
我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三個階段
1、1980-1987,無資金運用階段
2、1987-1995,無序資金運用階段考試大
3、1995年10月起,逐步規范階段
1998年起允許同業拆借、買賣中國保監會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
保險資金的構成
1、自有資本金
2、非壽險責任準備金
1>保費準備金
2>賠款準備金
1、未決賠款準備金
2、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
3、已決未付賠款準備金
3>總準備金
3、壽險責任準備金
是指保險人把投保人歷年繳納的純保費和利息收入積累起來,作為將來保險給付和退保給付的責任
保險資金運用的原則
(一)安全性原則
(二)收益性原則
(三)流動性原則
保險資金運用的形式
1、購買債券
2、投資股票
3、投資不動產
4、用作貸款
5、銀行存款
保險資金運用效益分析
(一)資金運用率
(二)資金運用盈利率
五、再保險業務管理
(一)再保險及其特征
再保險的特征
1、再保險是保險人之間的一種業務經營活動
2、再保險合同是一種獨立合同
再保險與原保險的區別
1、合同主體不同
2、保險標的不同
3、合同性質不同
(二)再保險的業務種類
1、比例再保險
1>成數分保
2>溢額分保
2、非比例再保險
1>超額賠款再保險
2>超額賠付率再保險
3>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的厘定
(三)再保險業務的安排
1、臨時再保險
2、固定再保險
3、預約再保險
(四)再保險合同及其內容
(一)再保險合同的含義
(二)比例再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
1、共命運條款
2、過失或疏忽條款
3、仲裁條款
(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
1、責任恢復條款
2、最后損失條款
3、一次事故特殊擴展條款或稱“小時”條款
4、任何一次事故條款
5、最高責任下限額條款
6、分層再保險條款
7、通貨膨脹條款
(五)再保險經營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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