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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通用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1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維護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區范圍內具有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準的資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小區物業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而收取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
本辦法所稱物業,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本辦法所稱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公司接受業主的委托,對其物業、綠化、衛生、道路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項目開展日常管理、維護、修繕、整治服務所收取的費用。服務內容參考附件2:《周口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下限指導標準》
本辦法所稱城市區域包括各縣(市)城區。
第三條 周口市價格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區域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主管部門。周口市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周口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加強對本市城市區域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及與業主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
鼓勵物業管理公司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防止價格壟斷和牟取暴利行為。
第五條 我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
(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規范文本)中參照《周口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等級評定標準》(見本辦法附件)和政府指導價約定或由雙方協商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指定或通過招標投標確定,收費標準確定后須在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二)物業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由物業管理公司在政府指導價標準上下20%的幅度內提出,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并在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由于住宅小區規模小、物業管理經營成本高等特殊原因,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無法執行政府指導價標準的,由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協調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
第六條 本市城市區域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的標準(按每月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如下:
(一)多層住宅(7層及以下)。
一級:每平方米0.3—0.35元;
二級:每平方米0.25—0.3元;
三級:每平方米0.2—0.25元;
四級:每平方米0.15—0.2元。
(二)高層住宅(8層及以上有電梯)。
一級:每平方米0.7—1元;
二級:每平方米0.6—0.8元;
三級:每平方米0.5—0.7元;
四級:每平方米0.4—0.6元;
五級:每平方米0.3—0.5元。
不帶電梯的高層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按多層住宅的標準執行。
高層住宅中不使用電梯的底層住戶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高層住宅標準的80%收取,不分攤公共電梯的電費。
第七條 住宅小區內的辦公用房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住宅標準的200%收取,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住宅標準的300%收取。
住宅小區臨街商鋪的物業管理服務由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商定,如業主需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按照上款標準約定或由雙方協商確定。
空置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不低于住宅標準的50%收取。
高尚住宅區、別墅區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依據業主的要求和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質量和深度,按優質優價的原則確定。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不包含小區及樓宇內的公共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的分攤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住宅小區內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必須經周口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收取,并作為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入。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九條 市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市場物價的.變動情況對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的標準作適當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質量、深度,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在政府指導價標準基礎上浮動。
獲得省級以上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示范稱號的物業,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在政府指導價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5%。獲得周口市城市物業管理示范、優秀稱號的物業,可上浮不超過10%。
物業管理服務水平達不到《住宅小區物業分級參考標準》的最低等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在政府指導價最低標準基礎上適當降低。
第十一條 周口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同周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根據《住宅小區物業分級參考標準》對住宅小區物業進行定級。
第十二條 對物業管理公司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物業管理的公司必須向周口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申領《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才能經營物業管理服務業務。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許可證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物業管理公司必須向周口市價格主管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并按規定制作《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公示牌》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得收費。
第十四條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申報或調整收費的程序:
由物業管理公司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物業管理資質證書》;
(二)營業執照;
(三)小區樓宇總平面圖;
(四)小區定級證明。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以外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認可的,業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公司已接受委托實施物業管理并已收取服務費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再重復征收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十七條 業主不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或政府指導價標準交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催繳、限期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按合同約定加收滯納金,合同沒有約定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經催收仍不交付的,可累積記賬,在物業轉讓時,由房地產交易機構代為扣除;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期滿,或者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規定的,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解聘物業管理公司,重新聘用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九條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糾紛,由周口市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負責調解。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由周口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市城市區域范圍以外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非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單獨報批,待上級管理辦法下達后,按上級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執行。過去頒發的有關物業管理收費的規定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試行期一年。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2
1、為規范本小區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浙江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所稱的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為業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等服務,向業主收取的費用。
3、本辦法所指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
(二)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糞池的清理;
(三)公共綠地、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
(四)公共秩序維護和協助做好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業的檔案資料管理;
(六)《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監督考核辦法》中規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務內容。
4、本小區采用包干制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即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具體收費標準經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談判,由合同約定。
5、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每半年一次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取情況,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業主或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的收取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對公布的收支賬目有異議的,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6、電梯及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增壓水泵等高能耗設施運行所需電費不列入物業服務成本,由享受的業主按實分攤。無電梯、增壓水泵等高能耗設施、設備的多層住宅,業主享受公共性服務除向物業管理企業繳納物業服務費和公共設施維修費外,不再分攤其它費用。
7、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計入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
8、在本小區內,供水、供電、通訊、有線電視等企業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上述企業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雙方應當簽訂合同,物業管理企業可向委托方或業主收取規定的代辦服務費。
9、已購置房屋,但未向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入住手續的業主,其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按市住宅小區綜合服務費收取辦法收取。
10、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據雙方簽定的`合同的約定,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兩次收取全年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但依據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監督考核辦法》,出現應當打折收取的情況時,應當按打折的數額收取。具體操作按照《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考核辦法》中的規定進行。
11、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原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結清物業服務費。
12、對本小區實施物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車輛停泊、裝修裝飾垃圾清運、代辦服務和其他特約服務等收費,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13、本辦法由日月星城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3
一、收費目的
物業收費是指收取業主繳納的各項費用,主要用于物業服務設施的維護管理、公共設施設備更新以及社區環境衛生等各項管理費用和開支。
二、收費依據
1.《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合同》等相關法律法規;
2.業主大會決議;
3.物業服務費會計核算辦法;
4.公共維修基金使用規定等相關規定。
三、收費標準
1.物業管理費:根據業主大會決議確定,按照樓層、面積、品牌、位置等不同情況具體收費,每月繳納。
2.公共維修基金:按照樓層、面積、品牌、位置等不同情況具體收費,每年繳納。
3.垃圾清運費:按照每戶每月次數計算,每月繳納。
4.保安、保潔等服務費:根據服務標準和服務內容,按照一定的收費標準和方式計算,每月繳納。
5.其他費用:根據物業服務項目確定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
注:以上收費標準及收費項僅供參考,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收費標準及收費項。
四、收費流程
1.開立收費通知書:物業管理公司在每月初依據樓層、面積、品牌、位置等情況將當月的收費通知書開具、制作、列席會議,并交由物業服務人員發送或郵寄給每個業主。
2.收費提示:物業服務人員在每月初將收費通知書發送或郵寄給業主,并提示業主按時繳納相關費用。
3.繳費:業主在收到收費通知書后,應按時到物業服務中心繳納相關費用。
4.確認收費:物業管理公司核對收到的費用是否與繳費通知書一致,如核對無誤則確認收費,并將收費情況及時記入賬簿。
5.拖欠管理和催收:物業管理公司在收到未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業主信息后,立即進行電話催繳或上門催收,對于拖欠費用超過三個月的業主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處理。
五、收費規范
1.收費應公示透明、公正合理,不得擅自漲價或提高標準;
2.定期公布收費標準和項目,如有變動,要及時通知業主;
3.物業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業主繳納費用;
4.業主應當接受收費,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繳納相關費用;
5.物業公司應做好收費記錄和登記,保證賬務清晰、合理;
6.物業公司收取的資金應當及時上繳管理;
7.物業公司不得挪用業主收費,不得用收取的費用為自己謀取私利;
8.對于涉及收費問題,應積極解答和處理,并及時回應業主。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4
為保證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正常運行和質量規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規定:
一、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遵照《林之苑收費項目標準表》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執行,其中水、電、燃氣等市政公用事業收費屬于代收代繳。
二、公共性服務費(物業管理費)按季度預收,業主(使用人)須在每個收費季度開始第一個月25日前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足額交納本季度公共性服務費。
三、固定停車場地使用和衛生費按季度預收,業主(使用人)須在每個收費季度開始第一個月25日前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足額交納本季度固定停車場地使用和衛生費。
四、臨時停車場地使用和衛生費根據停車時間遵照收費標準由門崗管理員現場收取。
五、水費由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每月底到戶抄表,業主(使用人)在發出收費通知之日內起15日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六、電費實行ic卡預購電系統,使用人根據需要持ic卡辦理購電繳費,每次最高購電額控制在1000度以內。
七、管道燃氣費實行ic卡預購燃氣系統,業主(使用人)根據需要持ic卡辦理購買燃氣,每次最高購買燃氣額控制在100立方以內。
八、有線電視按使用年度交納,其他市政公用事業收費,執行相關部門規定。
九、交房和裝修相關費用由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另行通知安排。
十、對如延期繳付相關費用的,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可按延期天數每天加收延付金額3‰滯納金。逾期三個月不交者,甲方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強制措施要求繳付應繳費用。
十一、當相關收費標準和時間發生調整和變動時,由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據實通知發布。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5
第一條:制定原則:為規范物業公司收費行為,提供物業管理水平,保證公司資金的安全,依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定,結合《海開物業經營系統》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重慶潤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費業務以及與收費相關的客戶部、財務部等人員。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收費是潤輝物業公司收取的一切物業費用和代收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下費用:物業管理費、電費公攤費、二次供水費、垃圾清運費、出入證工本費及押金、裝修保證金、停車位租金、臨時停車費及其他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崗位分工及權限設置
根據公司業務,收費相關崗位分工如下:
1、客服部:客戶助理、客戶主管
客服主管根據開發公司移交的房屋資源明細在收費系統的(房屋資源)住房相關信息;對客服助理的收費進行審核;客服助理錄入有錯時進行修改;查詢收費、欠費情況,負責催收欠費。
客服助理必須運用系統辦理物業公司本管理辦法第三條所列費用的所有業務,履行所有手續,并根據房屋不同
狀態在收費系統的(房屋狀態)中進行添加,打印收費收據;每天向出納員移交物業收費,日清日結;客服只負責收款不負責退款;對欠費進行催收。
2、財務部:出納員會計
出納員核對系統中的(房屋資源)是否與實際相符;核對客服執行的收費標準是否相符;每天下班前核對值班客服交接的.款項和收費系統中的收費、移交的收款收據是否相符,收費要做到日清日結、錢帳相符;負責保證金和押金的退付。
會計審核出納員是否嚴格執行收費管理辦法,審核系統收費、收據和款項是否相符;收取的現金是否及時存入銀行;審核所有收費是否全部入賬;審核收費標準是否正確;房屋信息是否正確;負責已收物業費、應收賬款、預收賬款以及代收款項的審核。
3、系統管理員
根據崗位分工合理劃分權限,做的有分工有監督;及時解決系統運用中出現的問題。
4、物業經理
經常查詢物業收費系統,及時掌握物業公司收費狀態,安排催收工作;執行經總經理批準后的收費折扣率;監督客戶部和財務部物業收費操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五條考核和處罰
物業收費的考核由綜合部負責匯總,物業經理批準:客服主管提請對客服助理考核;出納員提請對客服部進行監督考核;財務會計提請對出納員進行考核;物業經理對主管進行考核。開發公司財務部對物業收費全過程進行監督,對物業收費過程中的違規顯現進行糾正,必要是可以直接提請公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1、客服助理必須在《海開物業經營系統》辦理所有收費業務,若在系統外辦理收費相關人員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處以客服主管和客服助理100—500元的罰款。
2、客服主管、出納員、財務會計要加強對收費的正確性進行審核。若出現前環節崗位收費出錯沒有發現,對本崗位處以20—100罰款。
3、系統管理未經財務經理授權擅自變更權限,造成損失的,存單損失的30%;處以100元—500元罰款。
4、物業經理未經總經理授權變更收費標準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并處以500元—1000元的罰款。
5、客服不及時催收欠款,沒有完成收費任務的按照物業公司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第六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第七條、本辦法自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6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物業管理收費行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物業公司及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制定的《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通知及物業管理行業相關收費標準,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收費制度適用于北京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下屬三個服務中心。即康樂里管理服務中心,西交民巷服務中心,辦公樓服務中心。
第三條 公司及三個服務中心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嚴禁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嚴禁提供服務質價不符的、只收費不服務或服務質量差的現象出現。
第四條 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特約服務的,其特約服務費用應有產權人、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或服務中心協商確定,并應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當地物價部門備案。
第五條 物業管理的各項收費應按季或年度計收,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各管理服務中心要有穩定的物業管理收費員,收費員要熟練掌握所收費用標準、收費程序,按時催繳各項應收費用,按時上繳所收到管理費。
第七條 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各服務中心對收到的每項費用應開具收據,并有業主簽字確認。每日編制收入匯總表,上繳公司財務部;對不能如期交納管理費、服務費的業主,各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收費員,應采用下發催款通知書、電話與業主溝通等方式及時催收應收款項。
第八條 住宅小區公共性服務收費的費用構成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修及保養費;綠化管理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保潔費;辦公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法定稅金。
第九條 辦公樓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收費項目、標準和服務內容,嚴格按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執行。
第十條 公司及辦公樓服務中心從即日起,按本收費管理制度執行。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7
為了加強本小區的.物業管理,規范小區停車秩序,保障小區內交通設施正常使用和車輛安全及道路暢通,經公司研究并報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決定從20xx年元月1日起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收取場地占用費及停車服務費,具體規定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范圍內提供場地及停車管理服務,凡進出小區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并隨卡發放車輛進出時間聯系單,一車一卡,憑卡放行。
二、進入小區的車輛須服從當班保安人員指揮,駛停入不影響交通和業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區停放3噸以上貨車。
三、收費標準:
1、業主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60元,年票每輛每年600元。
2、外來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80元,年票每輛每年800元。
3、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累計時間在2小時以內不收費,2小時至12小時收費5元,12小時至24小時收費10元。超過24小時按此標準,每天(連續24小時)收費。
4、自行車停放,原則上不收取費用;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收費標準待小區內建好固定停車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費標準為20xx年度標準。
五、本通知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8
一、前言
為了加強對物業收費的監管,保護業主合法權益,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建立透明、公正的物業收費制度,特制定本《物業收費標準公示制度》。
二、目的和意義
1. 目的:確保物業收費公開透明,合理合法,提升物業服務質量,滿足業主合理需求。
2. 意義:
a. 保護業主權益:通過公示制度,使業主了解收費項目和標準,減少不合理收費情況的發生,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b. 強化監督管理:公示制度使物業公司、相關部門及社會公眾能夠監督物業收費情況,防止亂收費現象的發生,提升管理水平。
c. 增加透明度:公示物業收費標準,使業主充分知曉自己所應承擔的費用,并且有權利進行監督和申訴。
三、公示內容及方式
1. 公示內容:
a. 收費項目:詳細列明物業收費的.具體項目,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能源費、設備維護費、環境衛生費等。
b. 收費標準:明確各項收費標準的具體金額,并在金額上進行公示,以確保業主能夠清楚明了所需支付的費用。
c. 繳費周期:指明各項費用的繳費周期,例如按月、按季、按年等。
d. 繳費方式:說明物業費用的繳納方式,例如銀行轉賬、現金繳納、支付寶繳納等,并提供繳費賬號和聯系方式。
2. 公示方式:
a. 物業公司官方網站:在物業公司官方網站上設立專欄,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并及時更新。
b. 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通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等形式,向業主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接受業主的監督和建議。
c. 物業服務中心:在物業服務中心設立公示欄,展示物業收費項目和標準,并保持內容的及時更新。
四、公示流程
1. 制定公示計劃:物業公司按年度制定公示計劃,明確公示內容、時間和方式,并提前公示計劃。
2. 公示內容準備:物業公司準備相關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詳細資料,包括具體金額、繳費周期、繳費方式等。
3. 公示發布:按照公示計劃,將公示內容發布在物業公司官方網站、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中心等地方,并保持內容的及時更新。
4. 監督與申訴:業主和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公示渠道進行監督和申訴,物業公司對于監督和申訴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做出解釋。
五、公示監督與管理
1. 審計監督:相關部門可以對物業收費標準進行審計,確保物業公司收費合理、合法。
2. 業主監督:業主有權對物業收費標準進行監督,對不合理情況進行投訴和申訴,并物業公司應及時處理。
3. 物業公司自查與自糾:物業公司應定期自查物業收費情況,對不合理收費進行自糾,并及時改正錯誤。
4. 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公示制度的物業公司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應依法追究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等。
六、附則
1. 本制度由物業公司負責解釋和執行,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
2. 物業公司應做好公示渠道的維護,保證收費標準的實時更新,并及時回應公眾的監督和申訴。
3. 本制度自實施之日起生效。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9
1、物業服務收費必須遵守省市頒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六個原則:等價交換原則、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差別原則、優質優價原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公開原則。
3、服務收費的標準依據: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4、服務收費項目包括:
(1)綜合服務費,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養護費、垃圾清運費、物業員工工資、福利、保險費、辦公費、培訓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社區活動費。
(2)公眾代辦性服務費,為業主代繳水、電、煤氣等;
(3)專項服務費,對業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的'維修和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等服務的費用;
(4)特約服務費,房屋裝修、家電維修、家庭衛生、代購商品、搬運等。
5、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依據業主房產證標明的建筑面積收取。
6、服務費收取的方式:采取包干制。
7、服務費的收繳和追討程序:
(1)發送收費通知單(按季度收繳);
(2)首次追繳,第二季度發送第一季度的催繳通知單;
(3)再次追繳,發催繳通知單,并上門收;
(4)按法律程序處理。
周口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10
一、物業管理收費項目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2、環境衛生:公共環境衛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運)
3、小區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檢查消防隱患和消防設施、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區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和管理宣傳工作。
4、物業管理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不包括戶內小修費用及路燈和樓道燈費用。
(二)代收公用事業費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公司接受委托按統一定價代收上述費用,不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三)特約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如:委托上門清潔服務、上門維修服務、上門保安服務、照看病人、老人、兒童服務、委托裝潢監理服務等,收費由雙方約定。
二、物業管理收費原則收費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物業管理收費依據
1、合同的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有償的`勞務合同,物業管理企業收取費用的基礎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務所付出的成本和勞務。
2、法律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20xx年1月1日發改委和建設部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管理收費是一種服務收費,根據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務的性質、內容等不同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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