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新興縣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縣直屬小學(實驗小學、翔順實驗學校、惠能小學)2017年秋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
以下是新興縣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一、招生對象
縣直屬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 城區戶籍(含原城關鎮和環城鎮)或本縣戶籍其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擁有獨立房產。
2. 未取得小學學籍,年齡須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
3. 身體健康、智力正常。
其中縣實驗小學招生范圍為北至城西路、環城北路、環城中路、城東路的城區范圍;翔順實驗學校招生范圍為南至城西路、環城北路、環城中路,東至大園路、新州大道的城區范圍;惠能小學招生范圍為西至大園路、新州大道,南至城東路、環城北路的城區范圍(詳見招生范圍區域圖)。
二、招生辦法
符合條件報名的適齡兒童少于計劃招生數的,采用約談直接錄取辦法;符合條件報名兒童多于計劃招生數的,分別由學校組織電腦隨機抽簽確定招錄對象(雙胞胎兒童取同一個號碼參加抽簽,未被招錄的'適齡兒童將由新城鎮中心小學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入讀小學,具體招生辦法由新城鎮中心小學公布)。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計劃,發布信息。
6月上旬,將縣直3所小學一年級新生信息的當年招生計劃在縣教育局網站、教育微信平臺和學校網站、微信平臺、校門前對外公布。
(二)提交資料,接受報名。
6月22日到6月24日接受報名(具體時間以招生公告為準),家長帶備以下資料到學校填寫報名表:
1. 兒童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主頁和報名兒童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2. 非新城鎮城區戶籍的本縣戶籍兒童如法定監護人在縣城購置房產的,帶上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兒童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寫上家長和兒童姓名。
3. 兒童1張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三)資料審核,公示報名名單。
由學校組織人員對家長提交資料進行審核、查驗,6月26日至6月29日分別在報讀學校門前公告欄公示經審核合符報名資格的兒童名單。
(四)確定錄取名單。
符合條件適齡兒童報名人數少于計劃招生數的,組織約談確定招錄兒童。
符合條件適齡兒童報名人數多于計劃招生數的,學校分別組織電腦隨機抽簽確定招錄對象。其工作安排如下:
1. 電腦抽簽時間:6月30日(具體時間以招生公告為準);
2. 監督現場抽簽人員:縣紀檢監察、縣教育局有關領導,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代表,報名兒童家長代表等;
3. 電腦抽簽辦法:將所有報名兒童的基本信息等輸入電腦,采用經審核認可的電腦隨機抽錄程序進行抽簽,按1:1比例確定錄取名單。
(五)公示錄取名單,辦理入學注冊。
將電腦抽簽(或約談)產生的錄取名單在學校門前公告欄、學校微信公眾平臺、學校網站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注冊時須帶報名兒童及原提交證件的原件再次進行復核,如學生身體和智力情況不適宜進校就讀或因提供虛假資料、在規定時間未前往相應學校參加審核和注冊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其他事項
1. 非城區戶籍的軍烈屬、助藏援疆或屬縣政府確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可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同等辦法接受報名。
2. 每個符合條件的兒童只能報讀一所學校。
3. 惠能小學新生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在縣翔順實驗學校寄讀。2018年9月搬至新建成的縣惠能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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