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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信用等級常見問題解答2017
目前,納稅信用等級評價工作已啟動。你對納稅信用等級了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納稅信用等級的知識,歡迎閱讀。
1四個等級直接反應企業納稅信用狀況
納稅信用等級評價是稅務機關根據采集的納稅人納稅信用信息,按照《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相關規定,就納稅人在一定周期內的納稅信用狀況所進行的評價,評價結果分ABCD四級。評價采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據最后得分確定級別)和直接判D級方式。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2評價對象不涵蓋所有納稅人
《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即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范圍是:已辦理稅務登記(含“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臨時登記),從事生產、經營并適用查賬征收的獨立核算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查賬征收是指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此外,納入信用管理范圍的企業還分為參評企業和不參評企業。
3五類企業不參評,其中3類可申請補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不參加本期的評價:
(1)納入納稅信用管理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被D級或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關聯的企業不受此限制,直接判D級);
(2)本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生產經營業務收入是指主營業務收入,不包括非主營業務的房租收入、變賣物品收入等。有無主營業務收入,根據稅務管理系統中納稅人在評價年度內有無向稅務機關申報主營業務收入的申報記錄確定);
(3)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4)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的;
(5)已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的。
注意:上述3.4.5情況結案或辦結后,企業可申請補評級別。
4納稅信用等級評價4月發布結評價結果
主管稅務機關遵循“無記錄不評價,何時(年)記錄、何時(年)評價”的原則,使用稅務管理系統中納稅人的納稅信用信息,按照規定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確定納稅信用級別。每年1月啟動評價工作,4月發布評價結果。
5納稅信用等級評價的信用依據有3部分
納稅信用信息分三部分內容,一是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二是稅務內部信息,三是外部信息。這些信息細化為近百個評價指標,具體評價指標及扣分標準詳見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48號公告。稅務內部信息從稅務管理系統中采集,采集的信息記錄截止時間為評價年度12月31日(含本日)。
6影響信用評定結果最關鍵的幾個指標
(1)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已申報或批準延期申報的應納稅(費)款(按次計算,每次扣5分);
(2)未按規定期限填報財務報表(按次計算,每次扣3分) ;
(3)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或未按規定期限代扣代繳戶(按稅種按次計算,每次扣5分) ;
(4)被評價年度內增值稅和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同時零申報、負申報的(扣11分,不能評A) ;
(5)有非正常戶記錄的納稅人或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直接判D級)。
7非正常戶、潛水企業、錯誤登記為非獨立核算的企業,年底前還有補救辦法
(1)非正常戶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轉正常戶手續(若年底前仍為非正常戶,不僅該非正常戶直接判D,認非后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企業也全部關聯為D級);
(2)欠稅(費)企業在年底前盡快繳清(至評定期末,已辦理納稅申報后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或經批準延期繳納的稅款期限已滿,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在5萬元以上的扣11分、以下扣3分);
(3)核實稅務系統登記的企業的基礎信息,特別是錯誤登記為非獨立核算的企業,要在年底前修改(登記為非獨立核算的企業,系統啟動評價時不生成基礎信息,不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系統)。
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納稅信用評價級別一定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直接影響,也將成為衡量納稅人“品質”的重要指標,因此企業要認真遵守規定,經營好自己的誠信資產,以享受更多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政策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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