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形象設計與人物形象設計的區別
不少人都不清楚個人形象設計與人物形象設計的區別是什么?今天應屆畢業生網為大家帶來這兩者間的不同點來幫助大家理解,希望對您有幫助!
職業定義
形象設計是對人進行與環境相對應的藝術包裝,是對社會人的不同定位進行內在與外在的設計塑造,以人為本,對人的形象進行設計。如普通百姓的形象包裝,各類政治人物的形象策劃,影視文娛人物的形象設計等等。形象設計是個綜合性概念,包涵甚廣,小到個人整體形象、一個企業、一種產品的商標、外形設計,大到一個城市乃至一個國家總體形象,也包括各種活動總體規劃,都可歸入這個領域。
從業范圍:形象代言人、服裝設計師、服飾搭配師、色彩搭配師、產品代言人、模特、發型設計師、攝影師、化妝師、美容顧問、教師、學校指導員、行業刊物出版商、專業刊物編輯、產品廠家代表、專業領域技師、專業產品分銷商、專業產品生產廠家宣傳人員、企業培訓師、銷售管理咨詢者、模特公司、時尚界形象顧問、廣告公司設計人員、大型印刷廠印刷設計師、平面設計人員、各企業策劃人員、自由設計者等。
職業發展背景
形象,即社會公眾對個體的整體印象和評價,形象是人的內在素質與外形表現的綜合反映。形象一詞,起源于1950年的美國
,在當時美國社會各階層中,對于本身的信譽十分看重,尤其是工商企業界及政界人士紛紛有意識的塑造良好的個人形象。而形象設計這一概念最早源自舞臺美術,后來被時尚界人士使用,用于時尚人士設計發型、化妝、服飾的整體組合,即而發展成為特定消費者所作的相似性質的服務。由于形象設計不但有消費者構成市場需求,而且化妝美容用品以及服飾廠商都可能借用它作為促銷手段,因此,在國際上發展極快。在美國,形象設計已經是與商業緊密結合的產業,其設計形態已達到生活設計階段,即以人為本,以創造新的生活方式和適應人的個性為目的,并對人的思想和行為作深入的研究。
國內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也出現不少從事形象設計工作的人員,他們一般是由美容、美發、化妝、服飾設計等職業中分流出來的。這些人員逐漸從業余到專業,從擅長單一到注重整體,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和社會的認同。我國的形象設計業和國外相比雖然起步較晚,但是隨著人們對美的'認識和要求不斷增強,市場需求越來越大,形象設計職業也越來越熱。
從職業性質角度分析,形象設計師與化妝師、美容師、服裝設計師雖同是以人作為其服務對象,以改變人的外在形象為最終目的,但其區別在于形象設計師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對人物、化妝、發型、服飾、禮儀、體態語言及環境等眾多因素進行整體組合,主要工作方式為綜合設計。形象設計師的工作,是整個人體形象美化工程的先導環節,也可以說是各相關職業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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