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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演講互動技巧
在演講過程中,演講者要和聽眾進行互動,才能調動現場氣氛,吸引聽眾的注意力。怎樣互動才有好的效果呢?
現場演講互動技巧
1.通過舉手促進參與。很多人認為讓聽眾舉手很困難,因為中國人普遍認為“槍打出頭鳥”,先舉手肯定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所以很多人舉手時都要前后左右看看大家。讓聽眾舉手存在一個小竅門,就是演講者自己先把手舉起來,這時所有人的焦點都在演講者的這只手上,就不會去看其他人,就很容易引起聽眾的配合。
2.提問引發思考。演講時提出問題既可以控場,也可以形成互動。提出問題就是將疑問拋給聽眾,讓他們思考?赡懿皇撬腥硕贾苯舆M行了回答,但是多數人都會認真思考。聽眾思考過的和演講者直接講出的效果是完全不同,前者能給聽眾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3.化句號為問號。化句號為問號也是一種互動的重要方式,具體方法是在一句話的后面加上“好不好”、“是不是”、“對不對”等詞,聽眾回答的同時就產生了很好的互動。
4.巧妙引導創造互動。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的愿望,演講者要善于給聽眾提供這樣的機會。例如,演講者說:“很多人演講口才不太好,都是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比較深。中國的`傳統文化教育大家,言多(沉默),槍打(沉默)!背聊牟糠植挥醚葜v者自己說,聽眾會直接說出來:“必失”“出頭鳥”。這就讓聽眾很好地參與進來,進行了很好的互動。需要注意的是,引導要選擇一些大都耳熟能詳的話語,否則沒有人能接下去,也就沒有辦法進行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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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第72期“朗潤·格政”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舉行,林毅夫與張維迎教授就產業政策展開現場爭鋒。以下為北大國發院教授、人文經濟學會理事張維迎的現場發言稿。
張維迎:
首先澄清兩個基本概念。
第一個是關于產業政策的含義。我理解的產業政策,是指政府出于經濟發展或其他目的,對私人產品生產領域進行的選擇性干預和歧視性對待,其手段包括市場準入限制、投資規?刂啤⑿刨J資金配給、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進出口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土地價格優惠等。
這里的關鍵詞是“私人產品”和“選擇性干預”。政府在公共產品上的投資不屬于產業政策,盡管對什么是公共產品,經濟學家之間存在意見分歧。普遍性的政策也不屬于產業政策,如統一的公司所得稅不是產業政策,但扶持性的所得稅減免屬于產業政策。專利保護是知識產權問題,不屬于產業政策。地區政策也不屬于產業政策,盡管經常與產業政策伴隨。
林毅夫對產業政策的定義太寬。按林毅夫的定義,幾乎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產業政策,批評產業政策就等于否定政府的作用,就是無政府主義者。這不利于問題的討論。
第二個是目標模式和改革過程的區別。林毅夫經常把有關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定位與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軌路徑混淆在一起。在他看來,主張市場主導、贊同新自由主義就是主張“休克療法”,主張漸進主義改革等同于政府主導。所以他把“休克療法”的惡名戴在新自由主義頭上。這是完全錯誤的。
在林毅夫眼里,我大概屬于“新自由主義者”,這一點我不會否認,盡管我更愿意稱自己為“古典自由主義者”。但我也是改革的漸進主義者。1984年春我提出的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就是一個漸進主義的改革思路(林毅夫也經常強調雙軌制的漸進性質);1993年我和易綱合寫了“中國漸進式改革的歷史視角”一文,分析為什么漸進改革在中國是一種必然;2008年我也寫過漸進改革的文章。我的漸進主義觀點一直沒有改變,它不僅與我的自由市場理論不矛盾,而且正是我的自由市場理論的延伸。
事實上,絕大部分古典自由主義者和新自由主義者是不贊同“休克療法”的。因為,按照哈耶克的觀點,制度是自發演化的結果,不是人為設計出來的。演化一定是一個漸變的過程。
盡管我不贊成休克療法,但我覺得林毅夫對前蘇聯國家改革路徑的否定還是太武斷了。他完全忽視蘇聯1990年前的歷史事實,沒有認識到實行了70年計劃經濟的蘇聯和只有20多年計劃經濟的中國相比,改革的初始條件有很大不同。蘇聯解體之前戈爾巴喬夫并沒有選擇休克療法,葉利欽時期的改革更像是搶救式治療,因為葉利欽主政前,蘇聯已經休克了,已經沒有走漸進改革的可能。
歷史不是一塊白板,我不認為一個模式可以適用于所國家。
下面,我講五個點:第一點,我和林毅夫關于市場理論范式的分歧;第二點,我為什么反對產業政策;第三點,外部性和協調失靈不構成產業政策的正當性理由;第四點,林毅夫“比較優勢戰略理論” 在邏輯上是不能自洽的;第五點,林毅夫“增長甄別法” 的謬誤。
我和林毅夫關于市場理論范式的分歧
我和林毅夫有關產業政策的分歧,其實是有關市場理論的兩個不同范式的分歧。林毅夫信奉的是“新古典經濟學范式”,我信奉的是“米塞斯-哈耶克范式”。新古典范式是“設計范式”,米塞斯-哈耶克范式是“演化范式”。
新古典經濟學把市場理解為資源配置的工具。為了證明市場的有效性,它需要做出一些非常強但不現實的假設。反過來,當這些假設不滿足時,就出現了所謂的“市場失靈”,包括外部性導致的市場失靈,不完全競爭導致的市場失靈和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市場失靈。
林毅夫所有的理論都是以新古典經濟學的市場失靈為基礎的。這一點他自己也不否認。針對劍橋學者張夏準說他“太忠實于新古典經濟學”,“不能把自己從新古典經濟學的桎梏中解放出來”的批評,林毅夫辯護道:“新古典經濟學針對這一切來說是一個有用的工具,而不是一個制約因素。它很靈活,足以用模型分析外部性、動態性和協調失靈這些讓政府扮演著重要角色的要素;同時還提供了一個標準,來判斷政府是否過于偏離比較優勢產業。沒有前者,發展中國家可能會缺乏應有的智慧去抓住發展優勢產業機遇,并為可能的產業升級和發展奠定基礎。但是,如果沒有后者,如歷史記錄所強調的,政府可能會犯下許多代價高昂的錯誤,…”(《新結構經濟學》第130頁。 )
顯然,在林毅夫看來,新古典經濟學簡直是萬能的靈丹妙藥,既能告訴政府應該做什么,又能告訴政府不能做什么!
我不理解的是,一方面,林毅夫把自己的理論建立在西方主流經濟學市場失靈理論的基礎上,另一方面,他又公開高調地批評別人“照搬西方主流經濟學是行不通的”。為什么別人信奉新古典理論是“照搬”,他自己信奉新古典理論就是“創新”?為什么新古典理論在他手里是戰無不勝的“神器”,在別人手里就變成了不堪一擊的“神話”?我不理解林毅夫講的“照搬”是什么意思,但在我看來,如果有誰在“照搬”的 話,他本人一定是其中之一。
我本人對新古典主流經濟學的評價沒有林毅夫那么高,我認為,新古典經濟學并不是一個好的市場理論,至少不像林毅夫說的那么好。新古典經濟學家所謂的市場失靈,其實是市場理論的失靈,不是市場本身的失靈。我認為米塞斯和哈耶克發展的市場理論,是一個更好的分析范式。
根據米塞斯-哈耶克市場理論范式,市場是人類自愿合作的制度,是一個認知工具,市場競爭是人們發現和創造新的交易機會、新的合作機會的過程;市場最重要的特征是變化,而不是均衡。市場的有效性不需要新古典經濟學的假設,恰恰相反,這些假設與市場競爭是不相容的。比如說,在新古典經濟學里,最好的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但“完全競爭”與創新根本不相容,因為創新一定會導致競爭的不完全,甚至所謂的“壟斷”;新古典經濟學里,信息不對稱會導致市場失靈,但根據米塞斯-哈耶克范式,市場的優越性正是來自不完全信息,因為市場以分工和專業化為基礎,分工和專業化的.價值就來自信息不對稱。正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由于信息的分散性和主觀性,我們才需要市場。
新古典范式和米塞斯-哈耶克范式的區別突出地表現在對企業家作用的認知上。新古典經濟學的市場是沒有企業家的市場,因為新古典的假設使得企業家根本沒有存在的價值。如果偏好給定、資源給定、技術給定,信息是完全的,沒有不確定性,每個人同等聰明,當然也就沒有企業家的用武之地。
在米塞斯-哈耶克范式里,企業家是市場的主角,發現和創造交易機會是企業家的基本功能;正是通過企業家發現不均衡和套利,市場才趨向均衡;正是企業家的創新,使得市場不斷創造出新的產品、新的技術,并由此推動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
信奉新古典范式的經濟學家有時也使用“企業家”這個詞,但他們說的“企業家”不過是一個計算器:給定目標和手段,按照“邊際收入等于邊際成本”的規則計算出最優投入和產量。制定這樣的決策不需要想象力,不需要機敏,不需要判斷力。但對真正的企業家來說,想象力、機敏和判斷力才是最重要的。
我和林毅夫有關產業政策的爭論,與我們對企業家精神的不同理解有關。
我應該為新古典經濟學說句公道話。盡管新古典經濟學并不是一個好的市場理論,容易誤導我們對真實市場的理解,但仍然是一個有用的分析工具。特別是,上世紀70年代公共選擇學派用新古典經濟學范式發展出來的政府失靈理論,在一定程度上矯正了市場失敗理論的謬誤,從而使得市場失靈不再構成政府干預經濟的充足理由。
林毅夫一方面對市場失靈濃墨重彩,另一方面,對政府失靈輕描淡寫。在他的理論里,政府官員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他沒有告訴我們,為什么政府官員比企業家更有能力和激勵判斷未來。
我為什么反對產業政策
我對產業政策的關注由來已久。1980年代中期,日本的產業政策很受一些中國經濟學家和政府官員的推崇。1987年夏天,我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代表團對日本做了為期半個月的訪問,我得出的一個基本結論是:國內流行的觀點至少有兩點不切實際之處:一是對日本產業政策的作用估計過高;二是對其作用的方式估計錯誤。日本早期的產業政策之所以沒有產生災難性的后果,是因為錯誤的產業政策總會受到企業家的抵制。汽車產業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如果沒有本田宗一郎等人的抵制,也就沒有日本汽車產業的今天。
盡管許多早期的研究把日本的產業政策塑造為成功的典范,90年代之后有大量關日本產業政策更為詳盡的研究,得出的一個基本結論是:日本產業政策總體上講是失敗的。邁克爾·波特等人用翔實資料證明:在日本最成功的20個產業,基本沒有產業政策的作用,即使有,作用也微乎其微;反倒是,最失敗的7個產業,都受產業政策的嚴重影響。80年代之后,日本產業政策的失誤比比皆是,包括第五代計算機的研發、模擬技術、移動通訊等方面,都被產業政策帶入歧途。通產省神話由此破滅。
改革前中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改革后,產業政策代替了計劃指標,是穿著馬甲的計劃經濟。正如劉鶴和楊偉民在《中國產業政策:理論與實踐》一書的序言中講到的:“計劃就是產業政策,產業政策就是計劃,二者都體現了政府對經濟生活、資源配置的干預。”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產業政策失敗的例子比比皆是,成功的例子鳳毛麟角,這一點連林毅夫本人也不否認。中國經濟持續存在的結構失調、產能過剩,哪一個不是政府產業政策主導的結果?
我一直試圖從理論上尋找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我發現,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和計劃經濟失敗的原因完全一樣。概言之,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一是由于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為激勵機制扭曲。更通俗地講,一是由于人的無知,二是由于人的無恥。認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勵機制更根本。
先講認知能力的限制。擁護產業政策的人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技術進步和新產業是可以預見的,因而是可以計劃的。這個假設是完全錯誤。新產業總是來自創新,歷史證明:創新和新產業是不可預見的,這是因為:創新過程充滿了一系列的不確定性,創新沒有統計規律可循。創新的不確定性使得我們沒有辦法預見求索的結果并預先制定一條通往特定目標的路徑;我們既不知道目標在哪里,也不知道道理在哪里,只能在不斷的修正錯誤中前行。人們對創新和產業發展的分析都是“事后諸葛亮”。如果能提前預測創新,那它就不是創新了!30年前沒有人預見到今天的主導產業(互聯網、新能源、生物制藥等),今天也預測不了30年后的事情。
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意味著,實現創新的唯一途徑是經濟試驗的自由,即哈耶克講的具有不同知識和不同見解的“眾人的獨立努力”,而不是將自己鎖定在預定的路徑上。
這就是分散化決策優點:每個企業家按照自己的警覺、想象力、判斷決定做什么、不做什么;市場競爭決定成。撼晒Φ膭撔聨砝麧,不斷得到復制和擴散,成為新的增長點;失敗的試驗停止。
產業政策是集中化決策,意味著將社會資源集中投入到政府選定的目標,這是一種豪賭!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失敗的代價巨大。如果每個人有90%的可能性犯錯誤,10個人分別決策的話,同時犯錯誤的概率只有34.9%,至少一個人成功的概率是65.1%,只要有一個人成功了社會就有了這個產品。相反,如果集中做一個決策,成功的概率就只有10%。
還有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政府官員并不具有企業家的警覺性和判斷力;即使有,也沒有企業家那樣的激勵。專家也沒有能力制定產業政策。專家不是企業家,他們也許有創新所必須的硬知識,但并沒有創新所必須的軟知識。靠企業家制定產業政策也不可能成功,因為過去的成功不是未來的指路燈,對經濟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創新通常來自名不見經傳的創業者,而不是功成名就的商界領袖。許多輝煌的企業破產了,就是因為新的、更具創新力的企業家的破壞性創新。
讓我引用江小涓上世紀90年代的一項研究說明一下專家決策的問題。上世紀80 年代初期, 鑒于當時電風扇生產“ 一哄而上” 的局面, 機電部約請了若干國內有名的生產技術、市場分析和經濟管理方面的專家, 商討對策。在大量調研和分析的基礎上, 專家們認為, 中國電風扇行業的年生產能力在今后若干年保持在1000萬臺左右為宜, 主張選擇若干實力雄厚的企業“定點”生產。主管部門據此制定了相應的政策。然而實踐證明, 專家們的預測與實際狀況有很大差距, 電風扇的市場容量和生產規模不斷迅速擴張, 80年代初中期的實際產銷量與預測就有1倍以上的差異;到80年代后期, 電風扇的年產量和銷售量均達到5000萬臺左右, 僅出口就達1000萬臺。在數年激烈競爭優勝劣汰的過程中, 電風扇行業的組織結構也趨于合理, 生產集中于幾個名牌企業集團, 但并不是原來設想的布局模式。江小涓總結說,這種使用了“科學”的程序與方法,卻沒有得到“ 科學結論” 的情形, 在許多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中都出現過。(江小涓《經濟研究》1993年)
說到電風扇,我不由得想起林毅夫曾講過的他自己的故事。當年回國時他用配額買了4臺電風扇,全家每人一臺,因為當時根本想不到以后能用上空調。
管理大師克萊頓·克里斯坦森說:“當我們看到專家對新興市場未來發展規模的預測時,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們的預測都是錯的!(《創新者的窘境》第XXII頁)
接下來講一下產業政策失敗的第二個原因,即激勵機制的扭曲。產業政策通過對不同產業、不同企業在市場準入、稅收和補貼、融資和信貸、土地優惠、進出口許可等方面的區別對待,創造出權力租金,這必然導致企業家和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從實際看,無論是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還是產業政策的執行過程,都充滿了一系列的尋租活動。一項特定產業政策的出臺,與其說是科學和認知的結果,不如說是利益博弈的結果。結果是,得到政策扶植的企業家通常并不是真正的創新企業家,而是套利者和尋租者。新能源汽車騙補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不難理解,大筆從政府拿錢的企業并沒有做出像樣的創新來!
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意味著產業政策一定會出現失誤。但政府官員和專家們一般不愿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錯誤會暴露自己的無知;掩蓋錯誤的一個辦法是對失敗的項目提供更多的支持。結果是,錯誤一個接著一個!自由市場上的企業家沒有辦法掩蓋自己的錯誤,他們也沒有權力阻止別人證明自己錯了!
讓我以電信業為例說明這一點。3G通訊有三個國際標準,分別是CDMA2000、WCDMA和TD-CDMA,在TD-SCDMA作為3G標準上馬之前,三大電信運營商的老總和兩任信息產業部部長吳基傳和王旭東都反對,因為TD在技術上根本不成熟。應該說,他們的判斷是正確的。但2006年十幾個院士聯名來上書最高領導,最高領導拍板,中國移動被要求采用TD標準。在TD成為“創新型國家”樣板后,所有的反對意見一律封殺,直到2014年,《財新》才發表“TD式創新”一組文章,開始揭露真相。掩蓋TD決策錯誤的辦法是加快上4G,其實中國電信的CDMA2000和聯通WCDMA剛剛投入使用,遠沒有飽和,根本不需要馬上替換成4G。因為錯上TD和過早淘汰3G浪費了數千上萬億元資金,但不會有人對此承擔責任。
概而言之,由于人類認知的局限和激勵機制的扭曲,產業政策注定會失敗。事實上,產業政策只會阻礙創新,因為產業政策會誤導企業家,使他們將資源投入不該投入的領域和不該投入的項目。中國光伏產業的發展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日本企業在模擬技術上的投入也是一個例子。企業家如果跟著政府的產業政策走,不可能有真正的創新。為了創新,中國企業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而不是產業政策的扶植。
所以我主張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政府不應該給任何產業、任何企業吃偏飯!
林毅夫等人認為,盡管許多產業政策是失敗的,但不能由此就認為政府不能制定正確的產業政策;關鍵不是要不要產業政策,而是制定什么樣的產業政策。這種觀點很類似上世紀80年代有人捍衛計劃經濟的觀點:不是計劃經濟本身不好,而是我們沒有把計劃經濟搞好!只要尊重價值規律、尊重科學,計劃經濟是可以搞好的。我希望我有關產業政策失敗的兩個原因已經證明,林毅夫等人所希望的“正確的產業政策”,過去沒有過,現在沒有,今后也不會有。
盡管如此,還是有必要就政府官員的激勵機制再講幾句。
林毅夫似乎認為,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是可以通過激勵機制的設計解決的。這種認識如果說不是過于天真,也是對激勵理論的誤讀。
政府官員是多任務、多目標的代理人。如果我們能夠獲得所有行為后果的有關信息,當然可以設計一個激勵機制,使得他們沒有尋租的空間。但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際看,獲取這樣的信息是不可能的。沒有辦法對政府官員的投入和產出進行有效的度量,也就沒有辦法對他們進行有效的激勵。對政府官員,我們只能進行程序性的監督和控制,盡量讓他們管的事情少一點,明確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這就是“有限政府”含義。
就產業政策而言,激勵機制的設計還有特殊的困難:一項政策的后果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展現出來,短期內看上去好的政策,長期看可能是壞的;政策后果的好壞不僅依賴于政策的制定,也依賴于政策的執行。但政府官員像走馬燈似的換來換去,要界定每個官員的個人責任是不可能的。每個官員都有充足的理由為自己的決策辯護,我們很難區分究竟是“經”錯了還是和尚念錯了!3G的錯誤誰應該負責?光伏產業政策呢?
我能想到的惟一有效的激勵機制是:如果政府要實現某個產業政策,就應該讓贊成該產業政策的政府官員和專家把自己的一部分家產拿出來投入,或者做抵押物。既然你認為這個投資是好的,那就給你個賺大錢的機會吧!拿納稅人的錢搞投資,總會有嚴重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最好的激勵機制也只能緩解人的無恥,不能解決人的無知。
外部性和協調失靈不構成產業政策的理由
林毅夫為產業政策辯護的主要理由是“外部性”和市場的“協調失靈”。但這兩個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林毅夫認為,由于技術的外部性,如果沒有政府的資助,企業家沒有積極性從事創新。這種說法在理論上是不成立的,也與經驗不符。理論上講,林毅夫錯誤地理解了企業家如何做決策,這與他信奉的新古典范式有關。在新古典范式中,所有決策是基于邊際分析。邊際分析對日常管理決策是重要的,但在真實市場中,創新不是邊際上的問題,而是生與死的問題,或者如楊小凱講的“超邊際問題”;企業家有關創新的決策,主要不是基于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的比較,而是基于對市場前景和技術前景的判斷,基于競爭的壓力和壟斷利潤的誘惑。當年比爾·蓋茨預見“每個家庭、每個辦公桌上會有一臺電腦”的時候,他是通過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計算出來的嗎?
越是大的技術創新,越不可能是邊際上的決策。一個創新給企業家帶來10的預期回報,給社會帶來100的回報,不意味著企業家就不會從事這樣的創新。只要預期成本不超過10,企業家就會從事這樣的創新。當博爾頓投資瓦特發明蒸汽機的時候,他想的是如何把蒸汽機賣給全世界,而不是他能否獲得蒸汽機帶來的全部的正外部性;當比爾·蓋茨創辦軟件產業的時候,他想的是每個人桌子上的電腦安裝的都是他的軟件,而不是他能否獲得軟件帶來的所有好處。
外部性辯護也與事實不符。按照外部性導致的市場失靈理論,技術進步在自由市場一定是最慢的,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話。但過去200多年的經驗證明,自由市場下的技術進步是最快的。
沒有政府的資助,瓦特和博爾頓仍然發明和生產出了蒸汽機;沒有政府的資助,斯蒂文森父子也發明和生產了火車;沒有政府的資助,卡爾·本茨和戴姆勒發明了汽車,萊特兄弟發明了飛機,愛迪生發明了電燈,亞歷山大·貝爾發明了電話;沒有政府的資助,IBM發明了計算機,比爾·蓋茨生產了視窗平臺軟件;沒有政府資助,馬化騰仍然給我們提供免費的微信系統,馬云給我們提供淘寶交易平臺;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林毅夫大概不會否定這些都是最具社會外部性的創新吧。這樣重大外部性的創新企業家都愿意自己做,我不知道還有哪些創新沒有政府補貼就沒有人做。
林毅夫栩栩如生地把創新者比喻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認為政府應該補貼第一個吃螃蟹者。我沒有考察過人類吃螃蟹的歷史,但我相信,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一定是因為自己想品嘗美味佳肴的冒險沖動,而不是因為政府和其他什么人補貼才吃螃蟹的。林毅夫完全低估了企業家的冒險精神。
企業家承擔風險,是出于信念和愿景,而非計算。凡要靠政府補貼才愿意去創新的人,充其量只是個尋租者,根本就算不上企業家!補貼這樣的人會導致南郭先生們“濫竽充數”,這一點我在《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中已經證明了。為了激勵創新,我們需要的是專利制度和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而不是政府補貼!
進一步,創新的不可預測性意味著,政府根本不知道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因為你連螃蟹長得什么樣都不知道。政府不應該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但也沒有必要為吃螃蟹埋單,因為那會誘使許多人假裝吃螃蟹,但實際上不過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勢啃饅頭。從啃饅頭中得到的經驗對吃螃蟹沒有什么意義!
林毅夫為產業政策辯護的另一個理由是:如果沒有政府協調,市場會出現協調失靈。這里也表現出他對市場機制和企業家精神的誤解。
所謂的協調失靈,不過是市場不均衡的表現。但不均衡意味著存在套利機會;越是大的協調失靈,糾正它帶來的利潤越大。企業家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發現市場中的不均衡,然后進行套利,使得市場趨于均衡。也就是說,協調是企業家的職能,F實中,成千上萬的企業家做的就是協調供給和需求,協調能力決定企業家的賺錢能力!讓我舉幾個例子。
馬云的阿里巴巴協調了數以億計的買方和賣方,所以才能賺大錢;當我在地攤上買西瓜的時候,居然可以用微信支付,這是馬化騰的功勞;弗里德里克·史密斯當年創辦聯邦快遞公司就是因為郵遞由政府的郵政公司主導,存在協調失靈,盡管受到美國政府郵政公司的阻礙,他還是取得了成功,并且創造了新的物流模式;順豐快遞也是企業家解決協調問題的一個例子。
再想一下今天的代yun市場吧!據說現在中國每年有數十萬的嬰兒出生。一個中國婦女買到美國男人的精子,然后雇傭印度女人,這是多么復雜的協調!但自由市場做到了。
計劃經濟的歷史證明,政府是最差的協調者。計劃經濟下國家計委和國家經委整天忙得團團轉,仍然是生產企業時時告急,消費品到處短缺,市場經濟下我們要什么有什么,我不知道林毅夫為什么認為政府比市場更有能力協調經濟活動?以我的觀察,凡是協調失靈嚴重的市場,一定是企業家精神受到了體制和政策的抑制!
林毅夫論證產業政策的邏輯是有問題的。他說:“至今還沒有看見一個成功追趕的發展中國家,或者持續發展的發達國家,不用產業政策的。”他講的這個命題或許為真,這也不奇怪,因為在任何國家,總有雄心勃勃政府官員和專家想指導---甚至主導---經濟發展,政府官員也要為自己創造尋租機會,也有既得利益者需要產業政策保護。但由此引申說“沒有產業政策,經濟就不可能成功” ,則是個偽命題!皼]有一個長壽的人不曾得過病”,難道由此就能推論說得病是長壽的原因嗎?為什么不看看那么多病死的人?難道產業政策導致失敗的國家還不夠多嗎?所有現在的發達國家都曾實行過專制政體,現在仍然有不少國家實行專制政體。難道由此就可以證明專制是發展的提前條件,專制是正當的嗎?
林毅夫說:“作為經濟學家的責任不是因為怕產業政策失敗而凡產業政策都一概反對,而是要研究清楚產業政策成功和失敗的道理,…”我按照林毅夫的建議研究了產業政策,得出產業政策必然失敗的結論,但林毅夫沒有能告訴我們為什么產業政策不會失敗。
林毅夫“比較優勢戰略理論”的自相矛盾
“比較優勢戰略”是林毅夫新結構經濟學的核心,也是他的產業政策的理論基礎。但它在邏輯上是不能自洽的,經驗上是不符合事實的。
哈佛大學教授丹尼·羅德里克評論道,“林毅夫似乎希望同時支持和反對比較優勢”。在我看來,林毅夫是想用李嘉圖的自由貿易理論證明李斯特的國家主義。
在亞當·斯密和李嘉圖時代,英國政府實行的是重商主義的貿易保護政策。無論斯密的絕對優勢理論,還是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其目的都是證明,不受政府管制的自由貿易將使得各自的優勢得到發揮,對交易雙方都是有好處的,貿易保護政策損人不利己。從此,比較優勢理論成為自由貿易的理論基石。
但李嘉圖把國家作為分析單位帶來的一個不好后果是,似乎比較優勢是國家的事情。其實比較優勢是個人的事情,企業的事情,不是國家的事情。國際貿易本質上是個人之間的貿易、企業之間的貿易,因為國家不會做交易,除非是計劃經濟國家。因此,分析比較優勢的好處完全沒有必要涉及國家。
比較優勢實際上就是管理學家講的“核心競爭力”,遵循比較優勢是市場交易者的一個基本行為準則,根本不需要國家的戰略。如亞當·斯密所言,市場競爭意味著每個人都專門從事自己最擅長的工作以使收益最大化,同時讓他人去完成他們自己更擅長的工作。任何企業家,如果不按照比較優勢選擇生產和交易,一定會失敗。甚至普通人也知道利用自己的比較優勢,只有傻子才會違反比較優勢。瞎子說書、盲人按摩,就是利用比較優勢的典范。
林毅夫認為比較優勢是由要素稟賦決定的。但看看各國的進出口結構,絕大部分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與要素稟賦沒有關系。要素稟賦決定論假定資本和勞動力(包括人才)在國家之間是不流動的。在資本和人才流動的情況下,要素稟賦的重要性即使不會消除,也會大大降低。
按照要素稟賦決定比較優勢的理論,18世紀的英國絕對不應該發展棉紡織業,因為英國的土地不適合生產棉花,英國種植的棉花質量很低;1950年代的日本也不應該發展鋼鐵業、汽車和電子產業;1960年代的韓國也不應該發展汽車產業;高科技和農業也不會成為以色列的優勢產業;浙江的義烏也不會成為世界小商品集散地。
要素稟賦之所以不重要,是因為現實中的比較優勢是動態的,是一個學習和實踐的過程。這就像林毅夫和我今天被稱為經濟學家,并不是我們的先天稟賦決定的,而是我們自身學習的結果,至少對我是這樣。動態比較優勢主要是企業家創造的;蛘哒f,企業家才是最重要、最稀缺的資源。但林毅夫完全忽略了企業家在決定比較優勢上的重要性。讓我舉兩個例子說明這一點。
第一個例子是英國的棉紡織業。英國沒有棉紡織業的資源稟賦,但棉紡織業成為英國工業革命的主導產業,這是英國企業家從無到有創造出來的,這些企業家包括發明飛梭的約翰·凱,發明紡紗機的約翰·懷亞特,發明多軸紡紗機的哈爾格里,發明走錠精紡機的塞繆爾·克朗普頓,發明機械紡紗機和現代工廠的理查德·阿克賴特,等等。當然,這里確實應該給英國政府記上一“功”。英國政府1700年頒布禁令,禁止從印度、中國和波斯進口棉織品;1719年又頒布禁令,進一步禁止一切住在英國的人買賣、穿戴或擁有棉織品,如有違犯,對私人科以5英鎊罰款,對商人科以20英鎊罰金。禁令的目的是保護毛紡織業,不是保護棉紡織業!但歪打正著,保護出一個強大的棉紡織業!
第二個例子是美國和韓國的汽車業。汽車不是美國人發明的,在1920年之前,汽車市場的領頭羊是德國和法國,但1933年全球汽車產量的73%來自美國,德國和法國分別僅占4%和8%。美國之所以能超越德國和法國,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亨利·福特發明的自動化生產流水線,與美國的要素稟賦沒有關系。
韓國汽車業的比較優勢是現代汽車創始人鄭周永這樣的企業家創造的,鄭周永原來是個汽車修路工。林毅夫認為,韓國發展汽車是違反了比較優勢,因為韓國當時的要素稟賦結構不適合發展汽車產業。他的結論是韓國由此失敗了。他的文章寫于2001年,當時東亞金融危機后韓國的汽車業處于困難時期。但韓國現在是世界第四大汽車出口國,汽車出口占到總出口收入的8%,不知林毅夫現在又如何解釋?他的基本論證方法是:如果成功了,就是因為利用了比較優勢;如果失敗了,就是因為違反了比較優勢。但他沒有預料到的是,那些在他寫文章的時候看起來失敗的例子后來又成功了。
林毅夫認為,中國過去30年的經濟成功是因為中國從趕超戰略轉變為“比較優勢戰略”的結果。這與事實不符。
中國過去30年的發展確實與利用比較優勢有關,但這是經濟自由化、市場化、民營化和國際化的過程中,企業家自發行動的結果,與政府發展戰略無關。但林毅夫似乎并不贊同自由化、市場化和私有化的。他最近發表文章說,“中國道路的成功秘訣,就在于打破新自由主義所謂自由化、私有化、市場化的神話!
就我所知,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制定了許多產業政策,但并沒有制定過什么“比較優勢戰略”。鄉鎮企業是利用比較優勢的典型例子。到90年代初,鄉鎮企業生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就成為重要的出口產品。但至1992年前,中央政府部門一直在打壓鄉鎮企業,因為鄉鎮企業“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國家計委曾明令禁止把重要生產資料賣給鄉鎮企業,禁止給鄉鎮企業發放貸款。開始的經濟調整,也把鄉鎮企業作為主要的整治對象。
外資出口占到中國出口的一半。外資來中國就是利用比較優勢,這只需要開放,不需要產業政策。
以上這些以及許多許多例子都證明:比較優勢是市場中的企業家創造的。天然的比較優勢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為只有地理是不可改變的,其他都在隨著發展變化。如果想利用比較優勢,自由市場加企業家就足夠了。利用比較優勢不需要國家戰略,除非每個人都是傻子。但如果每個人都是傻子,那制定戰略的官員怎么會聰明呢?事實證明:凡是政府能看得清楚的,自由市場上的企業家早就看清了;凡是自由市場上企業家看不清楚的,政府更不可能看清。產業政策一是迷糊企業家的眼睛,二是勾引企業家尋租,弊大于利。
如果想違反比較優勢,那倒需要國家戰略?匆幌職v史,政府制定的政策大部分都是違反比較優勢的。日本的產業政策是備受推崇的,但日本政府是把具有較高收入彈性的產業作為目標,如機械、電子和汽車,而不是日本具有相對優勢的產業,如紡織業。在20世紀70年代,日本政府開始把高科技產業作為目標以保證日本在技術發展中處于前列,與日本的要素稟賦無關(邁克·波特等《日本還有競爭力嗎?》第33頁)。
解決“比較優勢戰略理論”邏輯矛盾的唯一辦法是,林毅夫講的比較優勢不是市場上表現出來的比較優勢,而是按他自己判斷的比較優勢。他理論中的比較優勢是由要素稟賦決定的。但他又說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是通過市場價格表現出來的。如果不是他自己判斷的比較優勢,而是市場上表現出來的比較優勢,那他的戰略就是跟隨市場走。他既要政府引領市場,又要政府跟隨市場。林毅夫原話是這樣的:“要想使企業自發進入和選擇符合要素稟賦結構的產業和技術,該經濟的價格體系就必須反映要素的相對稀缺性,而只有競爭性市場才能做到這一點。”(《新結構經濟學》P.23)除了政府有權力扭曲價格,還有誰有能力扭曲價格呢?既然競爭性市場決定的價格體系就能反映比較優勢,為什么還要政府告訴企業家比較優勢是什么?林毅夫是不是認為,在市場中的企業家讀不懂市場價格信號,只有政府官員和專家能讀懂價格信號?
林毅夫“增長甄別法”的謬誤
為了制定產業政策,林毅夫提出一個六步驟的“增長甄別法”。其中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是:發展中國家的政府應該確定一份貿易商品和服務的清單。這些商品和服務應滿足如下條件:在具有與本國相似的要素稟賦結構,且人均收入高于本國約100%的高速增長國家中,這些商品和服務生產已超過20年。
我按照林毅夫的標準找出了不同年份值得中國模仿的候選國家,讓我們看看是怎樣一個情況。
根據世界銀行提供的數據,按照當年匯率計算比中國人均GDP高80%-120%的國家,1980年有:科摩羅(400.3美元),貝寧(378.0美元),尼日爾(420.7美元),塞拉利昂(356.6美元),中非共和國(350.5美元),蘇丹(398.4美元),岡比亞(398.9美元),多哥(417.7美元),加納(411.5美元)。1990年有印尼(630.7美元),亞美尼亞(636.7美元),阿爾巴尼亞(636.7美元),烏茲別克斯坦(651.4美元),科摩羅(602.3美元),吉爾吉斯(608.9美元)。2000年有湯加(1926.7美元),秘魯(1967.2美元) ,赤道幾內亞(1979.3美元),阿爾及利亞(1757.0美元),約旦(1774.1美元),蘇里南(1855.8美元),馬其頓(1875.1美元),泰國(2016.0美元),納米比亞(2059.4美元)。2010年有哈薩克斯坦(9070.7美元),馬來西亞(9069.0美元),蘇里南(8430.9美元),帕勞(8979.0美元),墨西哥(8861.5美元),加蓬(9312.0美元),羅馬尼亞(9069.0美元),黎巴嫩(8763.8美元)。
按照購買力平價計算比中國人均GDP高80%-120%的國家,1990年有巴基斯坦 (3057.0美元),尼加拉瓜(3019.9美元),喀麥隆(2768.3美元),洪都拉斯(3205.3美元),馬其頓(2763.1美元),哥斯達黎加(3220.5美元),馬紹爾群島(3020.6美元),烏茲別克斯坦(3031.5美元),吉布提(3112.4美元),尼日利亞(3030.5美元),毛里塔尼亞(2815.7美元)。2000年有厄瓜多爾(7387.6美元),斯威士蘭(6853.4美元),多米尼加(8048.6美元),約旦(7742.5美元),白俄羅斯(7299.6美元),埃及(7556.7美元),秘魯(6506.6美元),斐濟(7070.1美元),突尼斯(7727.9美元),伯利茲(6953.8美元),薩爾瓦多(6424.9美元)。2010年有智利(19357.5美元),安提瓜和巴布達(20567.4美元),烏拉圭(17082美元),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20478.7美元),拉脫維亞(17983.1美元),羅馬尼亞(17354.8美元),伊朗(17354.8美元),克羅地亞(19988.8美元),塞舌爾(20365.1美元),古巴(18433.9美元)。
設想我們分別在1980、1990、2000和2010年為中國制定產業政策,林毅夫能否告訴我們,這些候選名單中有哪些國家值得效仿?
林毅夫可能會辯解說這些國家與中國的要素稟賦結構不同。按照要素稟賦結構的標準,中國的人口規模與印度最接近,但印度的人均GDP比中國還低,當然不值得學;中國的土地面積與美國、加拿大和俄羅斯最接近,但美國和加拿大的人均GDP比中國高得太多,沒有辦法學,而俄羅斯在林毅夫眼里已經是失敗的典范;按照文化稟賦的相似性,中國應該向日本和韓國學,但這兩個國家的人均GDP又比中國高太多了。
林毅夫說中國經濟應該“沿著新結構經濟學所指出的路線增長!蔽也恢佬陆Y構經濟學給我們指出了什么路線!
事實上,像中國這么大的國家,各地差別很大,談某個地區的比較優勢也許有意義,但談整個國家的比較優勢沒有什么意義。中國各地之間的差異甚至遠大于某些地區與外國的差異。即使一個省內,各地之間的差別也很大。如陜西省的陜南、關中和陜北就完全不同。中國土地稀缺?那你去西部看看,那里大片土地荒無人煙。中國勞動力過剩?人口最密集的東南沿海地區勞動力不足,需要從內地招募。這就顯示了企業家的重要性。離開企業家談比較優勢,是沒有意義的。
林毅夫 “六步驟增長甄別法”的錯誤在于,他把經濟增長和產業結構變化看成是一個完全線性的演化,每個國家的發展都只能沿著同樣的軌跡行進,不可能超越。就像一個人讀完小學讀初中,讀完初中讀高中,然后再上大學;谶@樣的認識,林毅夫認為后發國家的政府有能制定產業政策也就不奇怪了!
但全球化和技術進步決定了產業發展不是線性的,在任何時點上,一個國家究竟發展什么產業,取決于企業家的判斷。甚至落后地區的一些產業也值得先進地區學。比如,當哥倫布發現美洲時,美洲大陸整體上比歐亞大陸要落后得多,但歐亞大陸還是從美洲大陸引進了玉米和土豆種植。
幸運的是,企業家不會按照林毅夫提出的“增長甄別法”決定該做什么。當然,如果政府一定要用產業政策主導發展過程,林毅夫的六步驟甄別法也許是有用的指南,盡管其后果可能是災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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