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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西中級會計師考試準考證打印通知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規定,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舉行。廣西中級資格考試采用兩個批次無紙化考試。高級資格考試仍采用開卷紙筆方式。現就2016年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2.高級資格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3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滿2年。
(4)取得博士學位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5)取得會計學副教授或高級講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任職資格。
(三)注意事項。
1.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學歷(學位)。
2.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但是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3.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須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成績達到廣西當年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廣西范圍內1年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方式
中級資格實行兩個批次無紙化考試。
高級資格實行開卷紙筆考試。
五、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高級資格紙筆考試于9月10日—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紙筆及 第一批次無紙化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
14:00-16:30 財務管理 |
第二批次無紙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經濟法 |
|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11日,考試時間為9:00-12:30。
(二)考務日程。
1.2016年3月31日前,各市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考區2016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并向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送考試用書征訂情況。
2.2016年8月2日前,完成考場編排準備工作,并向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表》(見附件)。
3.2016年8月10日前,由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公布廣西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16年9月10日-12日組織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包括紙筆作答的考試)、高級資格紙筆考試。
5.2016年9月2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6.2016年10月15日前,集中組織完成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在評卷過程中,對計算機篩查出的疑似雷同試卷組織專家組進行甄別、判定;判定情況屬實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7. 2016年10月25日前,由財政部下發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將在廣西財政會計網(http://www.gxczkj.gov.cn/)和廣西財政廳微信(微信號:guangxicaizheng)公布成績查詢通知、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荚嚦煽児己螅缈忌鷮Ψ謹堤岢鲆闪x,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可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8.2016年10月30日前,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需完成考試有關資料和數據的封存、登記、歸檔等工作,并向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送2016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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