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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山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中山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此簡章。
第一條 招生對象
來自教育部批準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學校),且由中學推薦的具有外語類保送資格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英語、日語、德語、法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
招生計劃:約40名。
第三條 報名方式
本次招生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登錄中山大學網上報名系統(http://wsbm.sysu.edu.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月5日-1月11日
報名材料包括:《中山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個人陳述(學生本人手寫,500字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特長證明材料。
所有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印制并按順序裝訂,材料恕不退還。報名材料于2016年1月12日前以特快專遞寄達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大鐘樓020-84036491)。請務必在快遞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報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寄達者,視為無效報名。
第四條 選拔程序
一、初審:學生可于1月13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二、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科目:綜合卷(含語文、數學),120分鐘,總分200分
面試內容:專業外語口試
復試地點:中山大學南校區
復試時間:1月21日
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名單確定:根據復試成績擇優確定入選學生名單及其預錄取專業。寧缺毋濫。
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就讀。
預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公示、報送、審批及辦理手續,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第五條 監督管理
一、我校成立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保送資格,暫停學生所在中學推薦資格三年,并通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
三、為保證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有關選拔程序及錄取結果將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四、中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第六條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于2016年1月4日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督電話: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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