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開題報告范文
開題報告是指開題者對科研課題的一種文字說明材料。這是一種新的應用寫作文體,這種文字體裁是隨著現代科學研究活動計劃性的增強和科研選題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產生的。開題者把自己所選的課題的概況(即"開題報告內容"),向有關專家、學者、科技人員進行陳述。然后由他們對科研課題進行評議。開題報告作為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對學生答辯資格審查的依據材料之一。
法學開題報告范文1
研究目的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流動人口大量增多。隨著人口流動所帶來的許多社會問題,尤其是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問題顯得尤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眾多學者關于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法律保障的文獻的基礎上,首先對流動人口及受教育權的相關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國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現狀,得出完善受教育權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國在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法律保障的建設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據問題結合原因并借鑒國外經驗對我國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議。
研究意義
我國的流動人口是 2世紀 8年代中葉出現的,是在改革開放的國家政策背景下產生的一種特有現象。流動人口尤其是流動民工群體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必然出現的特殊群體,也是我國現代化過程中必然要面對的一個問題。本文主要從我國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保障現狀分析出發,探究目前造成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缺損的原因,有利于明確我國當前面臨的保障困境,探討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問題的對策,促進受教育權益問題的解決。有助于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實現教育和社會的公平,并對維護我國社會的安定團結及推動城市建設和發展起到一定作用。
國內研究動態
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農民工大軍逐漸成為城市建設的主力,大批農民工涌入城市,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問題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以下是我國學者的主要觀點:
陳信勇,藍鄧駿在《流動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權的應然與實然》一文指出當前流動人口子女權益缺損主要有幾點表現:1.入學條件遭受不公正對待。許多地區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需要很多證明才能申請就讀公辦學校。雖然國家已經取消借讀費,但是還有很多公辦學校巧立名目征收類似于借讀費的歧視性費用。2.難以平等享有教育資源。我國基礎教育財政性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及教育資源地區分布不均造成流動人口子女與優質教育無緣。3.民工子女學校成為歧視源頭,并且遭遇義務教育根本價值強烈沖突。4.由于流動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動性使得子女學習過程不穩定從而導致教育質量下降。
李業春在《進城農民工子女受義務教育權法律保障機制研究》一文指出:1.輟學和超齡上學現象嚴重。2.多數流動人口子女只能就讀農民工子女簡易學校,學習條件特別簡陋。3.流動人口子女易產生不健康心理狀態,影響對社會的認知,很難產生對社會的認同。
鹿文卿在《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認為受教育權有缺損體現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個不平等。1.教育經費不足,根據國務院規定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經費的供給以流入地政府為主,流入地政府的財政直接影響到受教育權的實現。2.教育及教學設施匱乏,多數農民工子弟學校辦學條件簡陋,師資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隱患。3.參加教育及教學活動的不平等,流動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師和同學的歧視而無法正常參加某些教學活動。
顧益民,張慧潔在《行政法語境下的流動人口受教育權保障》中通過行政法視野分析認為造成受教育權益缺損原因有:1.縣市等基層行政單位所承擔的教育財政壓力和行政責任與其政治經濟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負擔沉重。2.缺乏有限的行政監督行為和系統性的行政責任追究機制。教育行政責任人往往是基層縣市級的教育管理者,責任追究中裁量空間過寬。
鄔雪紅,姜國平在《論我國流動兒童受義務教育權的司法保護》中詳細分析了司法保護的諸多缺陷影響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問題的解決。1.憲法不能進入普通司法程序作為法院判案的依據,不能通過憲法予以救濟。2.尚未建立憲法訴訟制度,有時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替代方式對受教育權予以保障。我國民事法律中沒有對受教育權予以明確規定,民法理論上也沒有關于受教育權的概念。3.受教育權也很難通過行政訴訟救濟。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的行政行為,侵犯公民受教育權的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而且只有當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特定相對人的受教育權時,行政相對人方可提起行政訴訟。
鄭 風,李 娜在《論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認為:1. 我國對公民受教育權實現的程序性規定較少。2. 法律體系存在內在矛盾并且與現實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權利得不到實現。3. 在教育法體系中,有關保障受教育權的部分比較單薄,對侵犯受教育權所負責任主體、法律責任、法律救濟途徑的規定還比較模糊。
顧倩在《論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的保障》中認為需要擴展法律保障范圍以及完善司法救濟制度。1.修改部分法規如《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并制定一部切實保護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的《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法》。2.增加行政訴訟救濟途徑并確立民事訴訟賠償制度,當農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權受到除行政機關和公立學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體侵犯時,應當追究侵權者的民事責任,認為應該建立憲法訴訟保障制度。
李業春在《進城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法律保障機制研究》一文認為應該改革現行戶籍管理制度。制定《義務教育經費法》,保證教育經費的合理、足額的投入與使用。制定一部切實保護農民工子女受義務教育權的《農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義務教育法》。
鹿文卿在《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訴訟的救濟方式,公民、社會團體及國家機關都可以作為原告,以 行政不作為 為訴因,以侵犯受教育權的主體為被告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流動人口子女作為一個社會階層,屬于弱勢群體,當個人訴求利益遇到困難時,國家應當提供一種公益訴訟以實現他們的訴求,維護他們的權利。
陳思琦在《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探析》中提出應該加強教育法規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經費法》規范教育財政投入。增加中央財政對教育經費的總體投入及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種教育經費監督機制,明確違反教育經費法的法律責任。逐步擴大對行政訴訟法中作為保護范圍的 合法權益 的解釋 ,放寬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國外研究動態
年英國政府頒布了《1944 年教育法案》,明令廢除學校教育中的雙軌制,確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權。2世紀 6年代以來,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進一步的重視。1967 年的《兒童和他們的小學》強調政府更加關注教育機會和社會協調,減少社會階層之間的屏障,通過國家干預,突破因社會經濟障礙而陷入貧困的兒童無法擺脫困境的惡性循環,對于那些處于 教育優先區 的貧困與處境不利兒童給予額外的教育資源。20世紀90年代以來,英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進教育民主化,確保不會有人因貧窮等問題而喪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內的受教育權,20xx 年頒布的《兒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兒童權利,包括衛生權利和平等受教育權等。
美國的 教育券 計劃。美國一些地處經濟發達地區、條件比較優越、歷史比較悠久、牌子比較響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學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學校和條件不利學校更具創新精神。為了實現公平競爭,在更深層次上實現學校均衡發展,在部分地區采取了諸如 自由擇校 和 教育券 等制度,把國家的人均教育經費以 教育券 的形式發給學生家長,由他們自由選擇自己信任的學校,達到學校在競爭中的均衡。
美國的特許學校運行辦法。學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門簽訂一個合同,學校要對學生承擔責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學生經費給該學校。根據特許學校法,民間也可以興辦,民間興辦的學?梢詮膰耀@得公共經費。特許學校被認為是公辦學校,不得收取學費,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絕一個在該學區的申請者。
主要研究內容
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加快,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保障問題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法律保障問題。首先通過分析眾多學者關于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設的文獻的基礎上,對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的相關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的重大意義。其次,闡述了我國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保障的歷史進步及其如今面臨的困境,概括了我國近年來在法律在政策對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問題做出的努力,并通過調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再次,從法律保障、政策、學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別分析了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難實現的原因,進而就完善其憲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對策和設想。
創新之處
研究內容的創新:當前,學術界對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益保障制度從社會學、教育學等角度研究相對較多,從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較少。而我國的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內容上就從這一角度進行研究。
法學開題報告范文2
一、論文(設計)選題的依據(選題的目的和意義、該選題國內外的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等)
(一)選題的目標和意義
法有兩種形態,一種是法律制度或法律規范;一種是法律意識或法律現念。現實生活中,約束和調整人們行為的是前者,但在幕后起作用的卻是后者。中西法律規范、法律制度上的差異,實際上是法律觀念、法律文化上的差異。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立法機關已制定法律300多件,國務院及其所屬部門制定行政法規900多件,幾乎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無法可依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但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問題卻依然存在。原因固然很多,如體制、環境等等,但是,一個重要原因是人們法律觀念的淡薄。中國建設法治國家,很大程度上借鑒了西方成功的法治經驗和法治文明的成果。但是中國的法制建設有其特定的歷史、文化和社會背景,其現代的法觀念也必然與西方有著巨大差異。探尋中西方法觀念的差異,對我國從根本上實現依法治國的核心,對我國的法治建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選題在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我國學者在中國與西方的法觀念相關內容上作出了豐富的研究。魏勝強在《中西方古代法觀念的差異及其文化解析》中研究了中西方古代法觀念在法的本體、法的狀況、法的價值、政體形式、治國方略等方面存在的差異。指出這些差異實際上是由不同的文化選擇造成的,不同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決定不同土壤培養出了不同的法觀念。韓振文則從公民現代法律意識的一般理論、公民現代法律意識的生成基礎的角度概括了培養公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必要性,以及從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培育公民社會、構建多元的理性文化等方面論述了培養公民法律觀念的基本途徑。在《我國公民現代法律意識探究》一文中,何衛勇認為法律意識在公民意識中處于重要地位,加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政治素質的一個重要著力點。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集中體現為對社會主義法律的根本立場、根本態度和根本看法。我國公民應該具有的現代法律意識體現為公民意識、法律至上、人民主權、權利本位、權利監督意識等。強化公民的現代法律意識,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是當代中國走向法治化進程中的一項基礎工程,是促進國家和社會進步的應有之義。
二、論文(設計)的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一)課題的研究內容
本課題主要探尋導致中西方法觀念差異的原因,以及中西方法觀念的具體差別,從而得出對我國法治建設的一些啟示。
(二)預期目標
1、通過詳細對比中西方法觀念形成的背景,得出中西方法法觀念形成差異的根源。
2、通過比較中西方法觀念內容上的不同,找出西方法觀念值得中國學習借鑒的地方。
3、綜合以上結果,提出對我國現代法制建設的看法與建議。
(三)寫作大綱
一、中西方法觀念形成的背景的異同
(一)東西方不同的自然環境造就不同的法觀念
(二)兩種法觀念形成的政治背景
(三)中西方傳統文化對兩種法觀念的影響
二、中西方法觀念的內容上差異
(一)中西方對權利的看法的差異
(二)中西方對司法獨立看法的差異
(三)中西方對法與情的處理的認識程度的差異
三、西方法觀念對我國法治建設的啟示
(一)西方法觀念較我國法觀念的進步之處
(二)如何借鑒西方經驗在我國培植成熟的法觀念體系
(三)在向西方學習的過程中如何甄別西方法觀念的糟粕
三、論文(設計)的主要研究方案(擬采用的研究方法、準備工作情況及主要措施)
1、采用的研究方法
(1)文獻研究法。通過對勞動派遣有關文獻的分析,找出我國在勞動派遣的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比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過國內外對勞動派遣制度的不同進行比較,提出關于我國對勞動派遣制度的完善措施
(3)歸納總結。查閱相關資料,借鑒其成功之處。
2、準備工作情況及主要措施
(1)確定論文題目
(2)收集相關資料
(3)完成并提交開題報告
(4)繼續收集相關論文資料
(5)完成論文初稿寫作
(6)修改論文
(7)論文定稿
四、論文(設計)研究工作進展安排
1、20xx年11月10日前,確定論文題目
2、20xx年12月15日前,提交論文開題報告
3、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論文初稿
4、20xx年5月1至5月29日,修改論文
5、20xx年5月20日前,論文定稿
6、20xx年6月初,論文答辯
五、主要參考文獻
[1]于小芮:《中西方法治理念的比較及啟示》[J],法制與社會出版社20xx。
[2]劉旺洪、劉敏:《中國公民現代法律觀念》[M],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版。
[3](美)金勇義:《中國與西方的法律觀念》[M],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版。
[4劉惠君:《中國近代早起工商業發展與社會法律觀念的變革》[M],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xx。
[5]任映綺:《關于中西傳統法律文化內在差異的考察》[D],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1997。
[6]王紅梅、唐紅林:《中西傳統法律文化形成的自然原因比較》[J],鹽城工學院學報20xx。
[7]張琳:《中西法律文化差異之我見》[J],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xx 。
[8]王曉廣:《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沖突論綱》[D],吉林大學法學院20xx。
[9]徐冰、喬傳福:《論中西傳統法文化及人權》[J],柳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xx。
[10]陳景良:《法與人:中西法文化人格差異的解讀》[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xx。
[11]何勤華:《西方法律史》[M],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
[12]劉旺洪:《法律意識論》[M],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法學開題報告范文3
一、撰寫畢業論文的意義畢業論文寫作是高校教學的重要實踐環節。從一般意義來講畢業論文是檢驗學生的學習成果,培養學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進學生學以致用,提高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現代遠程開放教育來講,法學本科開放教育試點,其目的是探索多種方式培養法學專門人才的路子。實踐環節進行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對試點項目的評價和遠程開放教育的未來。
二、畢業論文寫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畢業論文是帶有學術研究性的理論分析文章。撰寫畢業論文可以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和技能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并且使學生受到科學研究工作的初步訓練。學生要在實事求是、深入實際的基礎上,運用所學知識,在教師指導下,獨立寫出具有一定質量的論文。文章觀點明確,材料詳實,結構嚴謹,層次清楚,語言通順,格式規范。
2、內容要求畢業論文的體裁應具有學術性。畢業論文包括目錄、提綱、論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參考資料,其中正文是論文的主體,它包括緒論、本論、結論三大部分。畢業論文的內容容量與所給予的時間和學分相適應,字數不得少于6000字,?飘厴I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3、選題要求
。1)、畢業論文的選題限于法學專業的范圍內,一般以本科階段所學課程內容為主要選題方向。
(2)、要緊密結合法學研究動態和我國立法、司法、執法實際。
(3)、選題避免過大。
(4)、選題避免過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結合專業,學生自選兩個題目,交指導教師平衡后,確定其中一個為你的論文題目。選題時要注明以哪門課程(法)為主。
(5)、學生在專科階段所寫的畢業論文不可直接或變相作為本科的畢業論文來使用。
三、成績評定辦法與步驟畢業論文的成績分為優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指導教師根據學生的寫作態度和論文的質量,提出建議成績,學生經過答辯,由答辯小組根據指導教師的建議及答辯質量,寫出答辯評語,經答辯委員會審核,確定最后成績。畢業論文不及格者,可于當年補做一次。
四、組織機構:學校設畢業論文工作委員會,下設指導組和答辯組,成員分別由學校領導、教師和校外專家擔任(名單見附件一)。論文答辯設若干小組,每組由三名教師組成,設答辯主持人一人。答辯小組根據論文研究方向設立,本人的指導教師不擔任該答辯小組成員。
五、指導教師、答辯教師的工作職責:
指導學生選題和收集資料,指導論文寫作方法,介紹參考
法學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學論文開題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學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篇1
一、本課題的研究目的和意義
在當今的媒體上,我們經?吹健搬t鬧”現象的發生:患者家屬圍堵醫療機構,毆打甚至殺害醫護人員,甚至在醫療機構滯留患者的尸體或者設置靈堂等等。 醫患關系本是魚水共存、唇齒相依的關系,醫患雙方的利益應該是統一的,但隨著社會發展的步伐加快,人們的權利意識逐漸增強,醫療糾紛越來越多,醫患關系越來越緊張,種種暴力事件也是時有發生。因此,通過法律途徑妥善處理醫療糾紛,對于減少醫療暴力事件的發生、緩解醫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醫療糾紛案件專業性強、爭議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實踐的熱點和難點,所以需要我們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決這一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
法諺有云:“舉證責任分配是民事訴訟的脊梁!迸e證責任分配問題自然受到人們的格外關注。舉證責任的分配關系到醫患雙方實體權利能否實現,關系到醫患雙方在訴訟中的勝敗,因此,如何在醫患雙方之間合理地分配舉證責任,如何讓醫患雙方公平的承擔舉證責任,是醫療侵權訴訟的焦點之所在。
所以,我選擇了“醫療糾紛制度舉證責任分配制度”作為我的論文主題。對于此篇論文,我打算從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的發展階段入手,比較國外的舉證責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國現在實施的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我國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分配制度的建議。只有合理的分配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決醫療糾紛,緩解醫患之間的矛盾,構建和諧社會。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由于開題報告是用文字體現的論文總構想,因而篇幅不必過大,但要把計劃研究的課題、如何研究、理論適用等主要問題說清楚,應包含兩個部分:總述、提綱。
1 總述
開題報告的總述部分應首先提出選題,并簡明扼要地說明該選題的目的、目前相關課題研究情況、理論適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數據等等。
2 提綱
開題報告包含的論文提綱可以是粗線條的,是一個研究構想的基本框架?刹捎谜涫交蛘问教峋V形式。在開題階段,提綱的目的是讓人清楚論文的基本框架,沒有必要像論文目錄那樣詳細。
3 參考文獻
開題報告中應包括相關參考文獻的目錄
4 要求
開題報告應有封面頁,總頁數應不少于4頁。版面格式應符合以下第3部分第2)項“格式”的規定。
開 題 報 告
學 生:
一、 選題意義
1、 理論意義
2、 現實意義
二、 論文綜述
1、 理論的淵源及演進過程
2、 國外有關研究的綜述
3、 國內研究的綜述
4、 本人對以上綜述的評價
法學專業畢業論文題目
1、知識產權的時效;
2、知識產權侵權歸責;
3、我國知識產權領域的反壟斷立法;
4、知識產權保護在國際投資法中的地位;
5、知識產權質押;
6、外觀設計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模式;
7、論科學技術與知識產權的互動關系;
8、商業秘密保護及其立法;
法學專業論文開題報告范文模板
開題報告是開題者在確認論文主題之后,對論文初步確定內容的撰寫,以下是小編搜集整理的法學專業論文開題報告范文,歡迎閱讀參考。
題目:關于雇兇殺人犯罪刑事責任的研究
一、論文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目的:希望通過對雇兇殺人犯罪刑事責任的研究促進司法界對于該類犯罪的關注,進而明確各個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在司法判決中形成統一的規定。
意義:將促進理論界和實踐中對于雇兇殺人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進一步的關注,減少該類犯罪司法過程中過多的死刑判決。
二、國內外關于該論題的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
雇兇殺人是一種復雜的犯罪現象,其中涉及人員眾多,關系復雜,對其刑事責任的認定面臨很大的困難,而且目前我國刑法及司法解釋并沒有對其作出明確規定,理論界對于雇兇殺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兇殺人中各個行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傭人的刑事責任程度等問題一直存在爭論,相應地,司法實踐中對于雇兇殺人案件的處罰要么過重,死刑適用過多,要么過輕,不足以震懾該類犯罪,因此,如何認定雇兇殺人案件中各個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大小及其分配,成為目前實務界與理論界共同面對的課題。目前理論界的討論大多集中在雇傭犯罪這一整體現象,鮮有學者專門針對雇兇殺人案件進行整體梳理。相信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的頒布,理論界和實踐中對于雇兇殺人這一特殊犯罪形式將展開更進一步的關注的。
三、論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內容、研究方法及技術路線
法學開題報告范文
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維持社會秩序,并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于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1.擬定畢業論文題目:
論跟單信用證嚴格相符原則的適用
2.選題依據:(選題經過與選題意義)
信用證是國際貿易結算中的一種主要支付方式,在學習國際經濟法的過程中我對這一問題產生了濃厚的學習興趣,經與指導老師商定選定跟單信用證嚴格相符原則的適用問題作為我論文題目。
這一選題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將業務發展到國際領域,應運而生的國際貿易也呈現出快速增長的態勢,在中國,信用證業務在經濟活動中的影響越來越大。對這一問題的深入研究,一方面,對縮短企業收匯時間,減少銀行和出口企業人力成本,減少不符點扣費,防止收匯風險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對此問題的研究為司法人員的司法活動提供相應的標準和依據,有利于正確處理貿易糾紛,節約司法資源。
選題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新修訂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對銀行審單原則,銀行職責和行為等做了更加明確的修改和完善,但針對信用證銀行審單標準仍有一定爭議。因此,有必要對跟單信用證的嚴格相符原則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商討,這樣有助于從理論上掃清障礙,為進一步解決實際問題奠定基礎,以此統一司法實踐中的認定標準不一的難題,并借鑒國際慣例,完善我國的信用證法律制度。
法學類開題報告的范文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
1.1.1 研究背景
新中國成立的初期,我國的法治實踐曾有過一段輝煌的成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的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也都走上了正軌,尤其是我國已經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體系。這表明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種形式合理性的法律體系已經建立,中國已在根本上實現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歷史性轉變。但同時中國的法治建設也暴露出了很多問題,主要體現在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之爭的過程中。首先,由于中國的法律體系是自上而下建構而成。在法治建設過程中重點受到關注的是法律體系的邏輯合理性,而社會事實以及規則與事實之間的關系則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使得很多法律規范要么因其與百姓的現實生活無關而被無視,要么因其與社會風俗、生活慣例不同而沒有得到人們的自覺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權利話語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實踐中被人為放大,而傳統的道德因素卻被排斥在法院門外,導致了像《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類人的彷徨和無助,而原本為傳統道德所不容的“惡人”卻能逍遙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實踐中暴露的問題,凡此種種,不再一一列舉。
針對法治實踐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歸根結底也是指導我國法學實踐的基礎理論面臨的難題。目前中國的改革進程已步入深水區,面對著快速發展和變化著的經濟和社會生活,如何能夠保證我們的立法既能適應時代的變化,妥善解決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又能夠保持法律的穩定性給百姓合理的預期;如何能夠在司法實踐中既排除了其它干擾,保持形式法治的純潔性實現程序正義,而又不以犧牲傳統道德、社會習俗為代價。面對諸多難題,筆者認為僅僅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對法律的邏輯分析的研究方法是難以解決問題的,必須結合法社會學的實證調查、自然法學的價值研究等研究方法和理論成果才能擺脫目前我國法學理論界面臨的困境。而作為分析實證主義的一種新的修正形式的制度法學在法學領域能很好的融合道德和事實,通過制度事實理論,能夠綜合的運用分析實證的研究方法、社會實證的研究方法以及解釋學的方法。因此,制度法學的制度事實理論如果能被我國法學理論界認真研究、借鑒和吸收,或許能很好的指導我國的法治實踐。除此之外,本人因在讀書、上課,參加學術沙龍、讀書會的過程中深受老師和同學的啟發,帶著深刻的問題意識認真閱讀了麥考密克和魏因貝格爾的《制度法論》,并對制度法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因而也廣泛收集了一些有關制度法論的材料。這也是選擇本題的背景原因之一。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由于是用文字體現的論文總構想,因而篇幅不必過大,但要把計劃研究的課題、如何研究、理論適用等主要問題說清楚,應包含兩個部分:總述、提綱。
1 總述
開題報告的總述部分應首先提出選題,并簡明扼要地說明該選題的.目的、目前相關課題研究情況、理論適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數據等等。
2 提綱
開題報告包含的論文提綱可以是粗線條的,是一個研究構想的基本框架?刹捎谜涫交蛘问教峋V形式。在開題階段,提綱的目的是讓人清楚論文的基本框架,沒有必要像論文目錄那樣詳細。
3 參考文獻
開題報告中應包括相關參考文獻的目錄
4 要求
開題報告應有封面頁,總頁數應不少于4頁。版面格式應符合以下第3部分第2)項“格式”的規定。
開 題 報 告
學 生:
一、 選題意義
1、 理論意義
2、 現實意義
二、 論文綜述
1、 理論的淵源及演進過程
2、 國外有關研究的綜述
3、 國內研究的綜述
4、 本人對以上綜述的評價
法學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在學習和工作中,說到論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論文是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一種手段。你知道論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學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學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范文1
一、選題研究意義
拒證權俗稱拒證特權,廣義而言,即指一定條件下的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庭或其它官方信息收集程序中拒絕作證的權利,狹義的拒證權僅指在法庭拒絕作證。至今,我國法律在拒證權方面的規范仍是空白。雖然相關論述亦不鮮見,然而凡議論拒證權則必不離律師、夫妻,似乎忘記各國學界對此早有定論,我國也只缺立法實現而已。
筆者將畢業論文選題定為新聞記者拒證權,主要出于以下幾點考慮:第一,新聞記者不同于上述律師、夫妻,是否給予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給予拒證權本身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其次,關于新聞記者拒證權的研究不僅國內稀少,即便國外也眾說紛紜,尚無定論;最后,新聞記者拒證權作為一種拒證權的存在與否及權利大小,不僅關系到司法公正,也關系到新聞自由,二者構成現代民主社會最基本的特征,新聞記者拒證權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二者之間的緊張關系。對新聞記者拒證權作一番認真細致的分析,探尋其蘊含的理論內涵,是處理好司法公正與新聞自由的基本前提,必須認真對待而不能視而不見。
法學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范文2
摘要:開題報告也是一篇完整的論文,有自己的邏輯結構。要不要在開題報告或者論文里專門交代理論支撐, 這要看研究的類型和問題的性質。研究中概念清晰是必要的,但并不是說任何一個問題的研究都要去概念界定。文獻 綜述,即既要述說還要綜評,從而在研究史中發現問題.
法學類開題報告范文
法學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學類開題報告范文,歡迎閱讀。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
1.1.1 研究背景
新中國成立的初期,我國的法治實踐曾有過一段輝煌的成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的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也都走上了正軌,尤其是我國已經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體系。這表明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種形式合理性的法律體系已經建立,中國已在根本上實現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歷史性轉變。但同時中國的法治建設也暴露出了很多問題,主要體現在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之爭的過程中。首先,由于中國的法律體系是自上而下建構而成。在法治建設過程中重點受到關注的是法律體系的邏輯合理性,而社會事實以及規則與事實之間的關系則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使得很多法律規范要么因其與百姓的現實生活無關而被無視,要么因其與社會風俗、生活慣例不同而沒有得到人們的自覺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權利話語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實踐中被人為放大,而傳統的道德因素卻被排斥在法院門外,導致了像《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類人的彷徨和無助,而原本為傳統道德所不容的“惡人”卻能逍遙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實踐中暴露的問題,凡此種種,不再一一列舉。
法學博士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一、 論文題目
仲裁員責任制度研究--兼及我國仲裁員責任制度的反思與構建
二、 選題意義的研究
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國際經濟交往急劇增加,仲裁因其靈活、快捷、經濟、保密以及國際性等優點倍受商人們的青睞,仲裁在解決經濟貿易糾紛中的地位日趨重要。仲裁通常用于解決爭議,即由雙方當事人將其爭議交付第三者(即仲裁員)居中評斷是非,并做出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拘束力的裁決。
仲裁的質量主要取決于仲裁員,仲裁員關系到仲裁制度的生死存亡。所謂的仲裁員,是指接受當事人技權,在法律和仲裁規則許可的范圍內以其專業知識、經驗和判斷力獨立、公正地審理案件,其裁決可以依法執行的人。所以,“在某種意義上,仲裁員是仲裁吸引力之所在,是活的仲裁法,是仲裁的水源”。仲裁員在仲裁過程中的某些不正當行為或過失,必然會影響到公正裁決,使當事人遭受不必要且無法預期的損失。在此基礎上,為了避免仲裁員濫用生殺大權,是否應對仲裁員的權利作出一定的限制,從而避免損失的產生,以及對于仲裁員在仲裁過程中給當事人已經造成損失的故意或過失等不正當行為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便浮出水面。世界各國規定了仲裁員回避及中止、更換制度,從而盡可能避免損失的發生。但對業己產生損失后,仲裁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各國在仲裁立法和司法實踐、仲裁實務以及仲裁法學理論上尚無定論,一直存在著很大的分歧和差異。
這主要是因為存在立法理念的沖突,即一方面存在給仲裁員施加一定責任的必要性,從而使其不致故意或不加注意地濫用權利;另一方面存在使仲裁員能夠妥善履行職責,同時不必擔心受到不正當干擾和不法攻擊的必要性。許多國內外法律專家、學者、律師和仲裁實踐者在看到仲裁員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時,也意識到了仲裁員的法律責任問題。仲裁中,仲裁員不履行其所承擔的民事義務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時,是否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若是,又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因我國法律尤其是在民事責任方面并無完善的規定,本文通過研究期望為建立和完善中國有關仲裁員法律責任的法律制度,促進我國仲裁事業的健康發展提出建議。
法學專業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論文題目:關于刑事訴訟證人拒絕作證權問題研究
一、選題的背景與意義
選題背景:
證人拒絕作證權, 是指特定范圍的證人, 基于其特定的身份, 依法享有拒絕承擔證明責任或者免除其作證義務的權利。以證人拒絕作證權為基礎的有關證人的范圍, 拒絕作證的內容等一系列法律規定形成的制度便構成證人拒絕作證權制度。由證人拒絕作證權的定義可知, 證人享有拒絕作證權的前提是首先應當具備證人的資格, 符合法律對證人資格的規定; 其次, 證人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或者與被告有特殊的關系(例如夫妻關系), 基于這種特定的關系或身份, 證人才能夠享有拒絕作證權; 再次, 證人拒絕作證權的范圍、內容均由法律明文規定, 法律規定范圍以外的證人均有作證的義務。證人拒絕作證權制度是證人的適格性和證人的可強迫性相分離的產物。
證人拒絕作證權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公務特權, 公務人員有權就有關公務秘密的問題拒絕作證; 職務特權, 指特定職務上人員因其身份而得知的秘密事項, 可以拒絕作為證言提供; 拒絕自陷于罪的特權, 如果證人提供證言, 有可能使自己或自己的親屬受牽連以至受刑事追究或被判有罪時, 就可以免除證人提供證言的'義務; 親親相為隱的特權, 這是指夫妻之間或者特定親屬之間, 有權拒絕就從對方獲知的信息提出不利對方的證據。
二、研究的主要內容和預期目標
(一)主要內容
1、刑事訴訟證人拒絕作證權的定義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