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承包合同【集合】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山地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于經營國家法律準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山地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乙方經過公開競拍,競得甲方的林地承包權,并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市**鎮**村**村西南面原集體經營的山林 :土名為洋八塢陰側、洋八塢陽側至前山頭、對塢門前山至恒塢口水坑、恒塢木棉地塢、恒塢陽側至大運頭、恒塢陰側至陽側、陳家山塢陽側、山塢茶園至外恒塢、外恒塢坤至塢坤、山塢梅樹灣至三間屋、五支塢個莊塢至嶺頭等十一個山林地塊,面積共約816畝,承包給乙方用于林地生產。
二、承包期限50年,自**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止。因特殊情況延期交付的,經營期限隨之順延。但交付延期不得超過3 個月,否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承包款: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林地經營項目實施保證金30萬元,所有款項乙方于**年8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應按所遞交的可行性書面報告進行投資,承包期頭3年平均每畝投入不得少于2萬元,頭3年內完成可行性書面報告50%投資并經確認后,項目實施保證金30萬元由甲方不計息全部退還。本次林地所有權屬**鎮**村**村集體所有,甲方保證對所發包的81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其中地下資源、埋藏物和電線電塔等公用設施均不在本次林地使用權范圍內。
四、村路至山林的道路由乙方按村規劃負責建設并承擔費用(乙方也可要求甲方建設,甲方應滿足乙方要求,并按《道路建設中標合同》款項由甲方負責30%費用,乙方負責70%費用,乙方應于道路建設完工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應承擔的70%費用)。
五、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816畝林地另行承包或他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將承包的林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不得設定抵押、質押。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林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林地承包經營權。頒發林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七、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乙方因經營林地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承包期內如有上級發放的林地造林、育林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內,乙方按有關規定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理房等固定建筑物,合同期滿后,建筑物一類增設的固定資產可通過評估,按評估價50%折價款由甲方補償給乙方,經甲方組織承包,若乙方續包的,建筑物一類增設的`固定資產歸乙方繼續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折價款。
九、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林地用于搞工業生產。
十、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所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十一、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十四、[**市森林資源綜合服務中心—東資服字**第003號資產評估咨詢報告書]中的關于本次林地的面積及坐落地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于**年9月30日收回承包經營權,如甲方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乙方中標,可按中標價優惠10%承包款。
十六、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林業局、鄉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二、甲方必須確保所發包的山地屬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發給乙方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合同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伍拾年.從20_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伍拾年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的承包租金外,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給他人或經濟組織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但乙方應事先聲明通知并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林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與損失村民解決。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且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實際征用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按十五元計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車道路,甲方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讓通行或收費,甲方必須無條件幫乙方協調好,否則費用從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如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根據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每年減付相應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雙方代表有變更或變化,也不影響優先承包權。
十五、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4、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
十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內單方解約,否則山地中所有資源、基礎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如有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山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一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點
詳見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臵圖》。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山地面積
承包山地的林權證上勾圖面積畝,如林權證上勾圖面積與實際造林面積差距越過±的范圍,以實際造林面積為準,實際造林種植面積是乙方種植完畢,扣除林地內低洼濕地、水源地、石塊地、墳墓地、高壓線以及相應范圍內水田、旱田、村莊占地后,由甲、乙雙方協同林業部門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測量確定的面積(見下表)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三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
合同期滿后,甲方山場如繼續對外發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金及支付辦法
承包期為30年,承包金按 元/畝,并在簽訂本合同時結算本年租金及預交一年租金,往后每年的租金在每年 月日前結算,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把林權證提供給乙方。
五、承包用途
六、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所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生態林,無糾紛,沒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并復印有關權屬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山地權屬證明復印件》。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所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乙方負責適當的占地補償費。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如林權證、采伐許可證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如國家規定因林地而補償給農村的扶貧款歸甲方所有。
2、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
九、其它
1、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返還已收取的相應承包金給乙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2、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旱地或農田的,按照地上農作物的具體情況,乙方負責適當的補償費,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3、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4、甲方村民承包經營林地所余時間不足本合同規定的林地租用期,甲方作為林地所有權人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決議及取得鎮人民政府批準,以確保乙方租用林地達到本合同規定年限。
6、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及甲方所在村委會共同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報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申請書,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再向所在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書。
十、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五年內,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未經營致使丟荒的林地,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已丟荒的林地,歸還村民使用,承包金不予返還。由于甲方的責任或雙方對出現的問題存在爭議除外。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5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林地、山地承包給乙方,用于生產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 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山地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范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范圍為準。四界范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后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圍以外。
。ǘ、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ㄈ、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ㄋ模、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范圍:承包范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范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托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_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叁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愿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了推進家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發(20_)6號文件《關于認真做好農村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流轉,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依法有償自愿”的原則,甲方經村 組同意,報經 人民政府批準,將該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發包給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山地古堡一帶。
二、承包期限:20_年09月22日至20_年09月23日止,共計 14 年。
三、承包金額核算:
水田: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山地: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四、付款方式:滿一年即付清當年承包金。
五、合同簽字后,甲方必須終止該宗土地上的種植,管理權交與乙方。乙方具有根據市場經濟規律進行種養業及經濟與作物全理布局安排,包括家禽養殖。
六、甲方應認真做好干部群眾工作,依法維護乙方的合法生產、經營、管理權利,村負責協調村民及外地人員在乙方租賃的地內葬墳、取土、開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擾障礙,否則視為農戶違約,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七、甲方應協調乙方與當地農戶一樣享受水源、道路、電力、通訊、電話等自然資源和公益設施的權利,水力資源和電力資源由乙方自己和相關人員協調,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于生產、生活、經營及畜禽養殖的基礎設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八、乙方在承包生產經營期間,享有完整的、獨立的自主經營權和用工權,甲方應保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并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九、該宗地國家的補助政策(包括資金補貼)由乙方享受(必須由農戶認可)。
十、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屬國家總體規劃建設需要,乙方必須服從,該承包合同隨即終止。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負責賠償給乙方,其征地費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滿后若乙方需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若終止合同,乙方投資基礎設施及產業根據物權法歸乙方所有,自行處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若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按累計投資150%的經濟價值負責賠償對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要求對該宗承包土地的剩余租期以同樣的內容實行流轉和傳承。(必須經過甲方和農戶認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費支付結算,承包期內前20_年按每年每畝人民幣小寫元,人民幣大寫元計算。20_年內,根據國家發改委所定物價不管上漲或下降5%內照原價不變。如超過5%則按5%浮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承包方)
為響應縣委、縣政府“興果富民”的號召,本著以開發荒山,發展果業的宗旨,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甲方收取乙方山地承包費。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上,通過協商,簽訂合同。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利,并確保按時交納山地承包費。
二、地點、界址及面積
1、地點:
2、界址:
東:
南:
西:
北:
3、面積:
三、承包經營費和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承包費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承包費的交納方式為當年的12月31日之前交清當年承包費。
2、承包經營期限:承包經營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至年月日共計伍拾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時收取山地承包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發經營活動,如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經營山地范圍內進行有礙乙方生產經營的行為。
4、甲方應將所承包給甲方經營的山地林權轉給乙方,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在承包的山地范圍內自主獨立經營,不愛他人干涉。
2、有權在承包的山地范圍內建造所需的生產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承包期間,乙方在承包范圍內開發生產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按有關政策繳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有轉包自主權。
5、乙方應按時足額將承包費交甲方。
6、承包經營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包權。
五、違約責任
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格守合同的約定,自覺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對方經營損失,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賠償。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計 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2、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協商解決,作出決定,所做的決定與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態旅游區的順利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臥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承包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1、甲方將臥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全部承包給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附《1:100000承包山地紅線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承包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承包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承包給乙方,總承包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范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承包給乙方。總承包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承包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承包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山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承包費;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承包、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承包并收取承包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承包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承包期間,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范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______畝,以四界范圍為準。四界范圍是:南至____________為界,北至____________為界,西至____________為界,東至____________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______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______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ㄒ唬⒁曳较碛谐邪洜I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圍以外。
。ǘ、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__________________(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范圍:承包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范圍,面積約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______為界;南至____________為界;西與____________為界;北至____________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______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______%,即每年______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愿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3
本屋為甲方 (以后簡稱甲方):
承包為乙方 (以后簡稱乙方):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并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20_年3月5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時限30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45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撥的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征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歸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持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盡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4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4月1號(陽歷)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0_年3月4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山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后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_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乙方經過公開競拍,競得甲方的林地承包權,并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東陽市湖溪鎮十八塢村陳家自然村西南面原集體經營的山林 :土名為洋八塢陰側、洋八塢陽側至前山頭、對塢門前山至恒塢口水坑、恒塢木棉地塢、恒塢陽側至大運頭、恒塢陰側至陽側、陳家山塢陽側、山塢茶園至外恒塢、外恒塢坤至塢坤、山塢梅樹灣至三間屋、五支塢個莊塢至嶺頭等十一個山林地塊(詳見[東陽市森林資源綜合服務中心—東資服字(20xx)第003號資產評估咨詢報告書]),面積共約816畝,承包給乙方用于林地生產。
二、承包期限50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因特殊情況延期交付的,經營期限隨之順延。但交付延期不得超過3 個月,否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承包款: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林地經營項目實施保證金30萬元,所有款項乙方于20xx年8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應按所遞交的可行性書面報告進行投資,承包期頭3年平均每畝投入不得少于2萬元,頭3年內完成可行性書面報告50%投資并經確認后,項目實施保證金30萬元由甲方不計息全部退還。
三、本次林地所有權屬湖溪鎮十八塢村陳家自然村集體所有,甲方保證對所發包的81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其中地下資源、埋藏物和電線電塔等公用設施均不在本次林地使用權范圍內。
四、村路至山林的道路由乙方按村規劃負責建設并承擔費用(乙方也可要求甲方建設,甲方應滿足乙方要求,并按《道路建設中標合同》款項由甲方負責30%費用,乙方負責70%費用,乙方應于道路建設完工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應承擔的70%費用)。
五、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816畝林地另行承包或他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將承包的林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不得設定抵押、質押。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林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林地承包經營權。頒發林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七、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乙方因經營林地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承包期內如有上級發放的林地造林、育林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內,乙方按有關規定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理房等固定建筑物,合同期滿后,建筑物一類增設的.固定資產可通過評估,按評估價50%折價款由甲方補償給乙方,經甲方組織承包,若乙方續包的,建筑物一類增設的固定資產歸乙方繼續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折價款。
九、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林地用于搞工業生產。
十、承包期內若遇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所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十一、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十四、[東陽市森林資源綜合服務中心—東資服字(20xx)第003號資產評估咨詢報告書]中的關于本次林地的面積及坐落地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于20xx年9月30日收回承包經營權,如甲方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乙方中標,可按中標價優惠10%承包款。
十六、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林業局、鄉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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