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購銷合同模板匯編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銷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購銷合同 篇1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合同及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建筑模板和木方,單價及規格見第五條第2小點。
二、質量問題
1、乙方必須保證模板和木方的質量,每次所發的貨必須和樣板一致,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貨,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所送模板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并提供質檢報告和合格證明,并包甲方主體封頂不換模板。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賠償。
三、交貨方式
乙方把貨送到常熟開發區捷豹路虎辦公中心工地,甲方負責點數,并在乙方的收貨憑據上簽字驗收,乙方負責模板和木方的'運輸,甲方負責卸貨。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發貨通知后,在兩個工作日內送到工地,否則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運輸貨物及裝卸貨物時應注意安全,由此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連帶責任。
五、合作及付款方式
1、此購銷合同貨到工地甲方收貨簽字當天起一個月結清,逾期不能超出10天。
2、模板規格:
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
六、其他未盡事宜,以雙方口頭商議為準,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 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XXX
乙方:XXX
一、甲乙雙方充分溝通基礎上,甲方的果蔬常年供應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
二、甲方將長年供應乙方主要有:大白菜、空心菜、菠菜等,水果有:蘆柑、葡萄、水蜜桃等。
三、本次供應如下表格:
四、交易額約人民幣柒拾壹萬肆仟元整,合同簽訂之日十天內支付定金人民幣叁萬元整,貨款按交易額和交易進度逐量支付,但余款最遲需在交易后一個月內付清。
五、費用負擔,甲方交貨前由甲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過程運費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果蔬的.質量確保果蔬“農殘”“腐爛”“含貢量”等項檢驗合格,如因果蔬主要指標檢驗不合格造成退貨,甲方應按實際交易的百分之三十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不得拖欠貨款,叁萬元定金交付之日起應開始交易。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補充條款效力同等,合同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簽署的.《購銷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原協議),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原協議訂立以下補充說明:
一、驗收貨物說明:
甲乙雙方交易實現以甲方收到乙方貨物并簽收詳細貨物驗收單為準,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二、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到驗收貨物及進行款項支付后生效,為銷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購銷合同 篇4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愿將南部縣金瑞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地處南部縣嘉陵路136號)的生豬頭蹄銷售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年宰生豬約10余萬頭,平均月宰量約9000余頭,其頭、蹄全部銷售給乙方,若甲方的.生產量不能保證乙方的需求,乙方可另行外購,甲方不得干預。
二、產品質量:甲方所提供生豬產品,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經過檢疫檢驗并出具相關有效票據。
三、甲方每日所產生的頭蹄乙方自行組織人員收集、歸類過磅,結清當日貨款(其中:運費、人工、卸裝車等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否則,甲方將從定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合同期限:自二O一 年 月 日至二O一 年 月 日止,若需續簽,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五、資金流量預算:300套/日×18.50㎏/套×10.50元/㎏×30天=1.748.250.00元。因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甲、乙雙方每10日議價一次,達成共識后執行。
六、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貨源定金伍拾萬元人民幣。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增補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合同編號:mnts— js20xxrl—**
項目名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熱電廠電煤采購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總則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與********有限公司,就1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電煤相關事宜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合同。合同編號:mnts—js20xxrl—******
合同簽訂地點:呼和浩特
合同購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合同銷方:************
2、數量及供貨期限
供貨數量:據實結算
供貨期限:
3、質量
3.1、煤種:煙煤;品種:原煤;粒度≤100mm。
3.2、質量: 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15%;全硫(st, ad)≤1%;灰分(aad)≤30%;揮發分(vad)≥30%;灰熔點軟化溫度(st)> 1300℃。
3.3、上述質量指標中,低位發熱量低于要求值時,按本合同第4.2條執行,其他指標中,如其中有一項不合格,購方可停止進煤,如經過整頓仍達不到入廠煤質量要求,購方可終止執行合同。
4、價格
4.1、一票結算,煤價380元/噸(含煤費、運費、裝車費及17%增值稅)。如遇市場調整,雙方協商此價格也作相應調整。
4.2、質價掛鉤辦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獎0.09元/噸;16.31mj/kg(3900千卡/千克)<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09元/噸;15.05mj/kg(3600千卡/千克)<qnet,ar ≤16.31 mj/kg(3900千卡/千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噸;熱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廠方拒收,已卸入煤場按150元/噸進行結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煤炭市場價格大幅調整,雙方協商后,對供貨價格作相應調整,但必須簽定調整價格的補充協議或合同。
5、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5.1、由銷方安排車輛拉運,交貨地點:熱電廠煤場。
5.2、拉運煤礦及運距:*******煤礦,******公里。
5.3、在交貨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銷方承擔。
6、驗收
6.1、數量和質量驗收以金山熱電廠過衡、化驗結果為準。購方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對入廠煤車車采樣、按批化驗,每月對當月各項指標進行加權平均,依據本合同第4.1條、4.2條進行結算。
6.2、銷方在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到購方索取化驗結果,若5個工作日內未取,購方視為銷方對化驗結果認同。
6.3、購方應保存銷方備查煤樣一個月,如銷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可用備查煤樣到當地煤質檢驗機構重新化驗,化驗結果雙方認可。
6.4、如銷方入廠煤屬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標、水份大、矸石或雜物多、高溫或火煤、上下分層裝車,購方可酌情扣噸,情節嚴重的,拒絕入廠、卸車,已卸煤場的.,不予結算。
6.5、銷方拉煤必須為合同約定礦煤,竄礦拉煤、以近頂遠、途中換煤、摻雜使假等行為,
均屬銷方責任,購方除酌情扣噸外,罰款5000~10000元/車,且要求銷方立即停止供煤進行整頓,屢次發生或情節嚴重者中止合同。
7.結算
7.1、本合同計價貨幣為人民幣。
7.2、銷方必須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銷方到購方核對入廠數量和質量后,購方出具結算手續。
7.3、購方原則上在次月結算上月煤款,如遇資金困難,可適當延長結算期。
8、計劃
8.1、銷方根據發電廠月度調運計劃組織供煤。購銷雙方應合理安排供煤計劃,保持均衡進煤,如因發電廠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后續月度予以增補,如因銷方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后續月度不予以增補。
9、本合同生效條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須滿足下列條件: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執行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購銷雙方各執四份。
10、合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10.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呈報各自的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后仍不能解決,則應將糾紛提交簽約地法院提出訴訟。
10.3、法院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訴訟費用由敗方支付,除非判決書中另有說明。
10.5、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訴訟的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11、違約責任:
11.1、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對購銷雙方具有法律約束,不針對任何第三方。除購方事先書面同意外,銷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合同無效。
12.2、如銷方在簽訂合同后,兩月內沒有與購方聯系,視銷方單方終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內,進煤時間和進煤量服從購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盡事宜,購銷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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