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購銷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購銷合同 篇1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名稱及價格構成
(二)交貨時間及付款方式:
1.交貨時間:簽訂本合同之后30個工作日內,賣方將本合同所有貨物送到買方指定地點。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本合同全款的5%為定金給賣方。剩下余款在賣方按時保質將本合同所有貨物送到買方指定處,3個工作日內匯入賣方指定賬戶中。
(三)保健品質量:
1.保健品質量必須符合買方要求,如果因保健品質量,功效而造成的醫療事故,買方概不負責。
2. 如交付后,由于買方未按賣方提供的保存方法保存而造成的變質,賣方概不負責。
(四)保健品供貨方式:
賣方須保證所采購的原料質量符合雙方約定,若因原材料原因導致出現事故糾紛則賣方須承擔全部責任;賣方須負責貨物的制作及全部運輸費用。
(五)保健品檢驗和交接:
1、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若檢驗包裝或者藥粉成色標準不符合合同約定,則買方可以拒收貨物并要求賣方三日內提供符合約定的貨物。
2、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賣方應無條件包退包換,并對因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沒有按規定的`藥物比例配置
(2)已變質
(3)超過有效期的;
(4)擅自添加其他成份的
(六)保健品的使用及責任賠償: 保健品為內服,其他無特別禁忌。(如果有對什么人,什么特別的病不能用藥,一定要他跟你說清楚并寫在附件中)買方如已經按照以上方法使用,本藥粉對使用者造成傷害則由賣方承擔全部負責。如買方私自添加藥品或不按賣方提供的使用說明書所列的要求使用,造成傷害的,由買方承擔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單方違約需向對方支付本次交易所有金額作為賠償金。
2 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自買方預付40%貨款日起算10日)內付清全部貨款,超過期限,則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若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自買方預付40%貨款日起算一周))內交付全部貨物,超過期限,則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買方。
3若出現醫療事故,屬于賣方責任如保健品質量,保健品本身功效或因對買方告知不明而導致的事故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屬于買方責任如不按合同所規定的儲存和使用方法導致變質的保健品損失的由買方自行承擔,若屬雙方共同責任的,則按比例承擔,賣方承擔90%賠償責任,買方承擔10%的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石材購銷合同
購貨(甲)方:
供貨(乙)方: 自貢玉龍石材廠(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達成協議如下: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詳見尺寸單
二、合同總金額(以實際發生計算)
預算總額人民幣約(大寫): 壹拾壹萬壹仟捌佰元
。ㄐ懀1111800元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 將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種、規格、質量的石材,進行封樣并按照石材
封樣供貨。
2、 質量要求均按照規定進行加工:厚度允許誤差在+1mm,-2mm,對
角線允許誤差在±1.5mm。石材的檢驗標準為抗壓強度(mpa)≥100.0;彎曲強度≥11.0;體積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 石材不能出現掉角及斷裂,石紋、石線、石斑和色差等不超過每次
供應石材的2%。
4、 石材厚18mm以上
四、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方式:
1、交貨地點為
2、石材應于20xx年 月 日前運至自貢新美國新四號樓 ,石材在簽訂合同后 個日歷天內供至項目工地。
3、若乙方未能按時完工,則中標人應負責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 元/天的工期罰款。
4、運費由乙方負責。卸貨費用由甲方自付。
五、驗收標準及供貨期限:
1、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需貨物完好無損。運費及裝卸費用由乙方負責
并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包裝為木箱)。
2、 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對于石材的數量、型號、規格進行核對、檢驗,
如發現有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短缺的石材,應在一周內向乙方提出異議,(除石材色差)。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及校驗情況和處理意見。
3、 對于達不到要求的石材,電話通知乙方現場復查,兩天內沒有到現
場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石材問題及處理意見,并在下一次石材進場時無條件更換。
4、 石材運到現場由甲方、乙方、監理及施工單位的代表共同驗收,暫
定 月 日開始供應石材,期限為通知石材
進場起 內完成石材供應(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氣除外)。
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
同,應出具相關權利機關的證明并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6、 石材的顏色與自貢新美春天的一號樓的顏色一樣,并送樣品給乙
方。
7、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 石材最終以實際工程量結算,石材單價不變。
2、 石材分批進場,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個階段進場,甲方應提前二
天明確進場的石材規格、數量,提前一天確定具體的進場時間,并且制定相應的石材進場計劃。
3、 甲方向乙方預付人民幣材進場的進度情況支付工程款,運到現場的石材量達到石材總量
的50%、100%時,經甲方、乙方、監理、施工四方共同驗收合格后,七日內支付到場石材工程款的 元;材料全部運到現場、驗收合格后,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 為質保金,支付其余尾款;完成安裝后,無質量問題,支付質保金。
4、 定金在運到現場的石材量達到石材總量的分一次在
甲方支付相應石材款時扣回。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保質保量的按照進度要求供貨,如甲方付款不及時,供貨時間相應順延;如乙方不能按時、保質保量的供貨,每次將對乙方進行總工程款20%的罰款。如果乙方出現兩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時供貨(時間以收到甲方石材進場計劃的時間為準),影響甲方工期,甲方有權另外選擇石材供應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結算,并賠罰款5萬元。 2、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貨款的,應就拖欠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為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問題致使未通過交貨驗收的,視為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照本合同關于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雙方必須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的原則,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或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自貢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貨款支付完,即為合同終止。
甲方單位名稱(章) 甲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時間: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時間: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五納鑫生態農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高麗參王酒 ”在國內外市場的銷售,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高麗參王酒”代理商及其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商資格
1.經乙方所在國國家有關工商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
2.具備一定的固定經營場所的單位。
3.具備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資金能力。
4.乙方注冊經營的項目范圍必須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產品類別。
5.有銷售代理產品的專職人員并具備甲方產品的培訓服務能力。
6.嚴格遵守甲方的價格政策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7.首次有一定的進貨量。
8.具備上述條件,符合甲方進貨要求,并簽訂本協議,即可獲得相應的代理資格。
二、代理事項
1.代理商級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級總代理、地區代理)。
2.代理范圍: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省,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區域進行銷售活動。因乙方違反此條款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3.代理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一年。雙方可于協議期滿前30日內續簽,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通過電子方式簽訂的合同也有效)。
4.首期進貨款:乙方按著甲方一次性進貨的數量進貨,代理關系才算正式確立。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發出相應數量與規格的的貨物。
5.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為“高麗參王酒”125毫升、500毫升精裝等系列產品。
6.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損失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宣傳資料及宣傳資料樣品。
2.指導、幫助、協調乙方銷售行為,最大限度占領市場。
3.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說、警告、處罰或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
4.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產品價格的調整情況。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得到甲方授權后,乙方有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代理協議規定的與代理產品相關的的合法銷售活動。
2.乙方為其所出售產品的第一售后責任人,并獨立承擔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責任。
3.乙方必須明確設立專職人員經營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4.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宣傳、商務、售后服務質量等)做出評價及投訴,甲方設有代理咨詢、代理支持和投訴熱線,電話:xxxxx。
5.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在新產品項目上具有優先代理權,并可獲得甲方在市場、價格上的特別支持。
五、銷售獎勵指標、價格政策
1.銷售獎勵指標:銷售到年末,按著3%出廠價對照省級的銷售數量,按著返點的形式,給乙方相應金額的產品或現金。
2.乙方在授權期內,需完成向甲方承諾的簽約產品進貨量,同時享受甲方給代理商制定的產品折扣價。
六、商務體系
1.訂貨:
。1)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與甲方聯系,確認現貨情況。
(2)乙方需按要求逐項填寫《產品訂貨單》加蓋單位公章后,傳真給甲方營銷中心。
。3)甲方收到乙方《產品訂貨單》后,在一個工作日內,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答復時,若遇乙方通訊線路故障時,時間可順延)。
2.付款
乙方在定貨時一次性付清所定貨物款項。
3.發貨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制度。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的貨款后,在15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
4.退貨
。1)乙方向甲方所購買的產品,如果自購買后未售出,不能無償退貨。
七、售后服務
1.乙方權益
。1)甲方將設立服務咨詢電話,解答乙方銷售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2)甲方將通過郵寄、e-mail或公開網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產品的最新信息。
2.乙方職責
。1)對于所代理的甲方產品,乙方必須設有專門的銷售人員。
(2)乙方為其售出產品的第一售后責任人,甲方為其所提供產品的第二售后責任人。
。3)因產品質量質量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不向用戶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4)乙方有義務在銷售當中,向用戶講解清楚產品的功效及注意事項。如果因為沒有講解或講解不清所造成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果乙方對用戶的承諾超過了甲方的承諾范圍,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乙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乙方不得在超范圍區域內以甲方 “總(獨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他商業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舉辦大型公關活動,需要甲方對其提供技術和談判支持時,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4)乙方需把廣告合同傳至甲方處,待甲方確認后,按一定比例進行支持。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對業務往來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務對第三方嚴格保密。
2.甲乙雙方因任意一方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連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件。
3.發生以下任意情況時,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協議:
。1)雙方協議同意時;
。2)協議的一方破產被解散或被撤消時;
。3)協議的一方有損害對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時;
。4)協議的一方違反協議時;
。5)發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況時。
4.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有修改、更正、補充的,應另行簽訂補充規定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協議及其附件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長白朝鮮族自治縣
五納鑫生態農業有限公司(蓋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五納鑫公司產品訂貨單
訂貨人: 省 市 縣 公司(章)
定貨時間:
產品規格單價
(元)數量(件)金額(萬元)備 注
高麗參王酒500ml
高麗參王酒125ml
合計
訂貨人: 電話: 傳真: E-MAI:
地址:
購銷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供方單位或自然人及住址)
因甲方承建供應質量符合 公路技術要求的碎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碎石為甲方和業主確認的料場加工的碎石。
二、碎石規格:根據 公路(橋)合同文件、技術規范要求為 。
三、碎石數量:
1、甲方根據工程需要,確定乙方供應數量,見附件:《碎石分月供應表》。
2、甲方因設計變更,需減少訂貨數量時,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四、質量要求:
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碎石應是質地堅硬、耐久的巖干凈碎石,具有足夠的強度和耐磨性能,絕不允許含有夾層、風化層、軟石和其他雜質。
2、乙方供應碎石的各項技術指標以甲方 實驗室提供的報告為準。乙方在加工碎石中,應嚴
格控制碎石中的針狀、片狀含量及含泥量和碎石粒徑,使碎石完全滿足甲方承建的高速公路質量要求。
3、乙方碎石必須符合級配范圍要求(附件:《通過篩孔重量百分率(方孔篩)》)。
4、甲方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提供試驗檢測報告,其試驗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碎石單價: 元/m3(或元/噸)。此單價已含資源費、江河管理費、加工費、便道便橋費、上下車費、運輸費、管理利潤、損耗、各項稅金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六、交貨地點及驗收方式:碎石交貨地點為。由甲方專職材料人員在收料場驗收,通過收車方或過磅稱確定數量,出具由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的`“實物收料單”(三聯單)。此收料單是雙方結算數量和貨款支付的唯一依據,涂改無效。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檢測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購并責令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七、交貨時間:從年月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貨時止。
八、結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憑有效收料單進行當月結算。甲方根據工程計量支付情況,遞次支付 %,通過轉帳支付到乙方指定銀行及帳戶,余額部份待甲方終期計量支付完畢后天內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結算或辦理現金支付,必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書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和支付。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影響乙方供貨、甲方收貨、造成工程進度滯后、導致支付延緩,均不屬違約。
十、乙方應對其所屬碎石加工人員和運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一、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二、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經理部名稱)乙方:(單位名稱)
公司地址:雙流縣花月東街16號 住址:(單位或自然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電話: 電話:
注:1、乙方如系自然人,應復印其身份證備查。
2、本合同格式可用于簽訂采購基層碎石、礦粉、油路碎石、沙、沙礫石等合同。
購銷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畹桨l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購銷合同 篇6
供方:江蘇省泰興市弘天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泰興市蘇合農副產品銷售專業合作社聯社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
一、發運:在乙方付款后,甲方按乙方所報流向發貨。甲方負責辦理運輸事宜,
貨物發出后甲方要將發貨到站、數量及收貨單位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及時接貨。
二、付款:本合同簽訂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全部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三、交貨時間: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于20xx年10月底前將貨物全部發出。
四、質量檢驗:本合同所載品質條款系根據國家頒發的質量標準制定。貨物品質
最終以接貨地國家質量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如該報告表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并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五、單據要求:甲方在交貨后應按規定提供銷售發票。
六、短量處理:如因甲方裝車數量不足,而產生的'貨物短件,應由甲方補足。如
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水濕、被盜等,乙方提供貨運記錄證明,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索賠。
七、爭議的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方所在地適當級別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八、合同的生效及修改:本合同經甲乙2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有效
期至各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或修改協議。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傳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單位章: 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日
一、 產品名稱、規格、廠家、數量、單價、金額
二、 質量要求:質量達到國家標準,如有異議____日內提出,供方包退包換.
三、 運輸方式及承擔費用: 物流貨運,需方承擔運費.
四、 供貨期限:自款到之日起____日內.
五、 交(提)貨地點、方式:
六、 結算方式:結清貨款,準時發貨.
七、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如果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如果買方逾期付款,應向賣方按日支付相當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延遲總價的百分之五(5%)。如果賣方逾期交貨,應向買方按日支付相當于逾期交貨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違約金,但不得超過延遲交貨部分的百分子五(5%)。
若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定蓋章生效。
九、備注: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傳真件有效。
2.我公司只保證油漆本身的質量,其他方面的.問題如施工方面導致的問題a;恕不負責。用戶選擇油漆品種時盡可能向我公司或有關權威構咨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8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合同標的乙方向甲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0#成品油。
2、合同數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應商,甲方采購品種及數量:柴油______噸/月。
供應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相關費用:
油品運輸所需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乙方配送,應提前一天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
4、油品運輸與驗收
、僖曳较蚣追剿⿷推贩蠂覙藴剩贤趦缺竞贤罁膰屹|量標準如發生變化合同雙方應無條件的以新標準為執行標準。
、诎l貨數量以乙方提貨單載明數據為準,油庫付油計量誤差。在國家規定范圍±3.5‰之內;超出國家規定范圍的部分;雙方協商解決。
、奂追綉谔崛∮推窌r,甲方本人(或者書面委托工作人員)對油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可按約定提取油品樣品,共同封存油樣,甲方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有異議的,應在12小時內提出,否則應視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④甲方在驗收期內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甲方具有妥善保管油品的義務。甲方認為油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乙雙方應共同選擇檢驗機構對油樣進行檢驗,并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為確認油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符合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反之,則由乙方承擔。
、萁Y算
原則上現款提貨,款到乙方銀行賬戶后甲方可提油。此合同則執行滾動付款方式,第二車到貨后甲方當日支付乙方第一車油款。
供應價格依據國家成品油市場價格為基準,隨行就市(含運費),具體價格(不含稅價格)經雙方協商最終確定。
甲方委托一名工作人員收發貨物的,該委托人簽收的單據等同于甲方本人簽收。
6、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標的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構成的`,不構成違約的原因。
因季節變化需更換油品品號(如0#與-10#更替),雙方另作協商。
如因乙方供應的油品質量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給國家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的,因油品質量造成甲方直接、實際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違約方須向守約方賠償______,做為違約金。
違約乙方同意在其他地方進貨視為甲方違約。
發生其他違約情形,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7、變更合同與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應采取書面的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結算、清理和爭議解決條款仍然有效。
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及時清算
余款。
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所簽收單據均視為補充協議。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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