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ǘ﹨⒓踊蛘咄七x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ㄈ┮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行使表決權。
。ㄋ模⿲镜慕洜I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勒辗伞⒐竞贤囊幎ǐ@得有關信息。
。ㄆ撸┕窘K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ò耍┓、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ㄒ唬┳袷毓竞贤
。ǘ┮榔渌J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ㄈ┎坏弥苯踊蜷g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ㄋ模┎坏美寐殭嗍帐苜V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ㄎ澹┎坏门灿霉举Y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ㄆ撸┎坏脤⒐举Y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ò耍┎坏靡怨举Y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ň牛┪唇浌蓶|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十九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ǘ﹫绦泄蓶|會的決議。
。ㄈ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ㄎ澹┲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ò耍Q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ň牛┢溉位蛘呓馄腹究偨浝,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ㄊ唬┲贫ㄐ薷墓竞贤桨浮
。ㄊ┕蓶|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侄聲䲡h。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ㄈ┖炇鸲聲匾募推渌晒痉ǘù砣撕炇鸬钠渌募。
。ㄋ模┬惺狗ǘù砣说穆殭唷
。ㄎ澹┰诎l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聲谟璧钠渌殭唷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ǘ┤种灰陨隙侣撁嶙h時。
。ㄈ┍O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ㄋ模┛偨浝硖嶙h時。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h日期和地點。
。ǘ⿻h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ㄋ模┌l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做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ǘ┏鱿碌男彰笆芩宋谐鱿聲亩拢ù砣耍┬彰。
。ㄈ⿻h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ㄎ澹┟恳粵Q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慕洜I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ㄋ模⿺M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章。
。┨嵴埗聲溉位蛘呓馄腹靖笨偨浝砑柏攧肇撠熑。
。ㄆ撸┢溉位蚪馄赋龖啥聲溉位蚪馄敢酝獾墓芾砣藛T。
。ò耍⿺M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ㄊ┕竞贤蚨聲谟璧钠渌殭。
第四十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偨浝碛袡鄾Q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四十四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九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的財務。
。ǘ⿲Χ隆⒖偨浝砗推渌呒壒芾砣藛T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ㄈ┊敹、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ㄒ唬┕蓶|會決議解散。
。ǘ┮蚝喜⒒蛘叻至⒍馍ⅰ
。ㄈ┎荒芮鍍數狡趥鶆找婪ㄐ计飘a。
。ㄋ模┻`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ㄎ澹┢渌鸸静荒艹掷m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ㄖ蛘吖鎮鶛嗳。
。ǘ┣謇砉矩敭a、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ㄈ┨幚砉疚戳私Y的業務。
。ㄋ模┣謇U所欠稅款。
。ㄎ澹┣謇韨鶛、債務。
。┨幚砉厩鍍攤鶆蘸蟮氖S嘭敭a。
。ㄆ撸┐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ǘ┲Ц豆韭毠すべY和勞動保險費用。
。ㄈ┙患{所欠稅款。
。ㄋ模┣鍍敼緜鶆。
。ㄎ澹┌垂蓶|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范圍
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制作,招牌燈箱,DM廣告制作設計發布,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
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制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后果,并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伙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干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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