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實踐合同20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踐合同2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踐合同1
由于對實踐合同含義的不同理解,導致了學者對中國《合同法》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幾種是實踐合同的不同認識。
贈與合同
在《合同法》頒布之前,中國立法對贈與合同沒有具體規定,但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司法解釋中可知“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財產的交付為準!痹谖覈贤ǖ钠鸩葸^程中,立法者對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還是諾成合同存在爭論,最終合同法拋棄了要物性與諾成性的爭論,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應前款規定!睋,有學者認為“中國《合同法》對贈與合同的實踐性與諾成性采取了兩分法,將一般的贈與合同(不區分書面贈與和口頭贈與,但不包括具有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原則上規定為實踐合同;而將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敝袊贤ㄎ疵鞔_規定以贈與財產的移交作為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
運輸合同
關于運輸合同是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學者中有不同的看法。一種觀點認為:“運輸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以托運單、提單代替書面運輸合同的,因承運人往往需要收取貨物并核查后才能簽發提單或在托運單上蓋章,故這類合同應為實踐合同”。另一種觀點認為:“客運合同為實踐合同,貨運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边有一種觀點認為:“運輸合同為諾成合同,但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边\輸合同為諾成合同。因為,第一如果認定運輸合同為實踐合同,則承運人在同意托運而未實際交付貨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對托運人交付的貨物不予接受和托運,也不承擔違約責任,這樣對托運人是極不公平的,會嚴重影響托運人和收貨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樣,若托運人不交付貨物,即使承運人已為托運作了準備,也不能追究托運人的違約責任,則會影響承運人的營業。將運輸合同規定為諾成合同,符合了現代化社會中專業化的要求,保護了托運方和承運方的共同利益。第二,提單和客票并不是合同的標的物,而只是運輸合同存在的證明,因此不能將提單和客票的.交付視作運輸合同生效的條件。綜上所述,運輸合同應為諾成合同。
保管合同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保管合同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被我國學者公認為實踐合同。既然將這兩類合同歸為實踐合同則這兩類合同必然具有某種內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規定。但卻未發現這兩種合同之間的內在共性。唯一使這兩種合同與其他有名合同相區分的特征是“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這種共性的缺乏與特征的存在顛倒了因果關系的邏輯性。而且,中國合同法中對保管合同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規定有所不同。根據中國《合同法》第367條“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倍逗贤ā返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币驗閷说奈锏慕桓兑暈楹贤闪⒌臈l件與我國合同法中關于合同成立的規定相沖突,所以建議修改中國《合同法》第367條為“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生效,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實踐合同2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建筑業方面的發展有目共睹,其主要原因就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國逐步形成了以《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為三大支柱,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及相關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為輔助的建筑法律基本體系的良好局面。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有很多與法律適用相關的問題出現,導致了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爭議在出現之后,不知如何解決的尷尬局面。本文就在建筑合同糾紛中出現的司法實踐的問題展開了探討,并給出了相關的法律建議。
一、建設合同中出現的適用法律問題
(一)非法轉包的合同
相關建筑管理法規規定,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將部分工程承包給其他單位是合法的,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完全將工程承包給其他單位,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就是不被允許的。有的單位非法將工程轉包,只為坐收漁翁之利形成了有關工程承包合同最終無效的局面。對于這些在法律上無效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處理方式,應采取相關法律手段,根據有關規定,對無效合同的財產后果以及責任方進行處理。相關的處理方式大致分為三種,其中,經濟處理方式上還包括了賠償、返還和追繳。在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認定為無效之后,由于所涉及的當事人眾多,較為復雜,還有財產后果嚴重這一緣由,在處理這類案件之時,必須要在運用了上述原則的前提下,注意如下的:第一,要小心謹慎運用“返還”這一原則,建筑安裝工程的承包合同項目是動態的,有時相關的合同雖己無效,但部分甚至全部都己履行完畢,己建工程再重新返還是無法完成的。在這里,除了相關租賃的設備以及提前收取的作為預收的工程款項可以返還之外,其他的項目要對所采用的賠償方式引起注意。第二,賠償金額的計算要按照實際原則,賠償款項的額度應包括實際的與可以得到的利益的減少的數量。建筑過程中,工期效益是承包人最為看重的:施工進度的快慢與質量的優劣是人去完成的,不會成為財產的表現形式,在計算賠償額度之時,不能把可得利益的損失忽略掉。
(二)在經營范圍之外的承包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要嚴格按照審定后的.企業等級所規定的范圍內承包項目工程,接受后的工程項目的分包單位,也不能再自行進行分包處理。四級以及四級之內的承包工程需要按照所在企業的資質范圍之內進行承包。相關建筑個體商戶,也必須在核定后的營業范圍內進行施工,不能進行擴建以及改變房屋結構。如若合同約定違反了以上規定,則視為該建筑企業不具備承包能力,合同則無效。承包人在經營范圍之外的承包,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
二、如何處理建設合同糾紛中出現的問題
(一)建設工程期間的合同終止糾紛的管理
若承包人違約,使業主被迫終止與承包人之間的合作關系時,承包人需承擔因此產生的額外的增加的費用和合同中所列出的其他費用。業主有權暫停與承包人之間的合作,并停止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項,在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再通過監理工程師查明承包人施工和完成此項工程與修復缺陷應結算的費用,經過確認后,方可生效。若業主違約,使承包人與業主終止了施工合同時,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在終止日期之前完成了的全部工程的費用及相關承包人應獲得的費用。
(二)施工合同的管理
業主方面,要全權負責提供施工圖紙、組織技術交底,并要敦促設計單位派出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服務,來解決建筑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問題。承包人在接收合同之后,要仔細檢查核對后,合同就自然形成有效性,合理性。承包人應全面了解合同內容,業主要嚴格按照合同的條目進行管理工作。
(三)國家干預,依法管理
有關部門應根據我國國情和社會現狀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程項目管理的重要過程之一,所以在建筑工程糾紛中,有關司法實踐問題的討論是至關重要的,違規者,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條文對其進行行政處分或取消合作意向,終止合同。同時,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管理職能,實行國家干預,需要對不合理的項目進行依法制裁。應當提出對于建筑工程合同糾紛這一事項的有針對性的司法實踐建議。在審理案件之時,國家應加大對建筑合同糾紛此類案件的審理力度。應秉承公平公正地原則,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
三、結語
隨著房地產事業在我國的高速發展,法院方面以及各個仲裁機構在建設合同糾紛的案件處理的數量上也越來越多,這說明了我國在建筑合同糾紛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關部門應根據我國國情和社會現狀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建筑合同糾紛類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因此司法裁判者更應公平、及時、公正的審理案件,在法律范圍內,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既規范了建筑市場秩序,又促進了建筑事業的良性發展。
實踐合同3
一、合同漏洞的概念及產生的原因
(一)、合同漏洞的概念
合同漏洞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于合同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現象。具體來說,一是合同的內容存在遺漏,即對一些合同的條款,在合同中并沒有作出規定,例如合同中缺少對質量條款的約定。二是合同中的約定不明確,或者約定前后矛盾。一般來說,合同漏洞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不知道的,且在合同中也沒有規定填補漏洞的方法,如果在締約時已經知道而故意不予規定,尤其是已經在合同中規定了填補漏洞的方法,則不能視為合同漏洞。例如,當事人在買賣合同訂立時,因為考慮到市場價格在交貨時會急劇波動,因此在合同中并沒有規定明確的價格,而只是規定價格隨行就市,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活價條款"。活價條款雖未設定具體的價格,但實際上當事人在締約時已經意識到這種情況,且約定了確定價格的方法,此種情況并不屬于合同漏洞。嚴格地說,合同漏洞的存在一般不應影響合同的成立。按照王澤鑒先生的觀點,"此多屬契約非必要之點",如果合同的必要條款出現漏洞,則可能因為該條款的欠缺而導致合同不能成立。在合同根本不成立的情況下,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合同漏洞問題,更沒有必要對漏洞進行填補了。只有在當事人對合同的非必要條款未作出規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則可以認定合同已經成立,法院可以依據合同的性質、交易習慣以及法律的任意性規范作出解釋,從而填補合同的漏洞。
(二)、合同漏洞產生的原因
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合意對于其未來事務所作的安排,而合同的訂立需要通過一定的文字表達來規定合同的內容。但正如美國學者凱納普所指出的“文字都是用來表達人們的思想的符號,但文字作為人們表達思想的工具并非是十分完美的,因為某人使用某個用語可能并未表達其真實的用意,甚至人們使用相同的用語所表達的意思截然不同,對合同來說同樣如此。同時,由于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對未來發生的各種情況都作出充分的完全的預見,當事人即使具有豐富的交易經驗和雄厚的法律,也不可能在合同中將其未來的各種事務安排得十分周全,所以在合同中出現某些漏洞,甚至某些條款的規定不明確是在所難免的。還要看到訂約當事人需要通過一定的用語表達合同的內容。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締約當事人對某個條款和用語也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理解和認識,從而發生爭議。在實踐中,合同漏洞產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合同當事人的有限理性。由于個人各方面的局限性和外在世界的不確定性、復雜性,人們無法在事前把與合同相關的信息都能寫到合同的條款中。二是當事人對非必要內容沒有表示,或者當事人對非必要內容有表示,但沒有達成一致,同意留在合同成立后繼續商議;三是由于合同訂立與履行存在交易成本,人們所簽訂的合同在許多方面將是不完全的,締約各方將會理性地漏掉許多意外事件,這要比把許多不大可能發生的事件考慮進去要經濟得多。所上的各種原因就會造成合同執行時解釋方面的爭議,所以需要確立合同解釋和合同漏洞填補方面的規則來解決這個問題。
二、合同漏洞填補的基礎
合同是反映經濟交易的法律形式,其所蘊含的是法律維護下的個人自尊及自信,即個人可依據其自由意思,與自己所選擇的相對人締結合同,創造規制彼此權利義務關系的規范。大陸法系學者認為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英美法系學者認為合同是一個或一系列允諾,違反該允諾將由該法律給予救濟,履行該允諾是法律所確認的義務。傳統合同法理論以合同自由原則支配下的合意或對價為中心。在大陸法上,合意是理性的同義詞,表明人類有天賦的自由憑自己的理性意愿建立合同關系。而在英美法系,對價是理性的外化物,人們之間是否受合同的約束完全要看雙方的允諾之間是否存在著一個表明等價交換的關系的對價,合同關系全靠對人們的意思的解釋來決定。因此,傳統合同基于合意的理念,認為合同關系是存在有效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存在合同就不能產生合同責任,沒有合同約定就沒有合同義務,也即當事人不應當被他所不曾同意接受的義務所約束。但是,合同漏洞補充是法官依據裁判權,對合同欠缺條款進行完善,根據補充的合同內容來決斷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糾紛,當事人受到了自己合同中所沒有意思表示的調整。大陸法系采取“推定的意思表示”說,英美法系采取“合同默示條款”說來解決合同漏洞補充與意思自治之間的矛盾。
推定的意思表示說與事實有不符之處,第一,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必須根據意思表示時的情形確定。推定當事人對合同的訂閱存在意思表示,這是一種事后由判斷者作出附加前提條件的假定,實際上改變了當事人意思表示時的情形。第二,合同漏洞完全是因為交易條件的不可預測不可證實而發生的時候,當事人對合同漏洞不可能有意思表示或已經存在意思表示,無法進行意思表示推定。如活價條款,當事人對價格條款事前達成了協議,只不過該條款需要事后的補充。又如購買河蚌后發現珍珠,買賣雙方不可能事前知道河蚌中有珍珠,從而對珍珠的歸屬有所意思表示。合同默示條款說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所以,本文認為,合同漏洞補充的基礎的是合同關系的擴大。
現代合同理論為了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以限制合同自由。誠實信用原則促使了合同關系的擴大,具體在兩個方面。第一,不存在有效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產生合同責任,如締約過失責任。傳統合同理論認為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一方因他方的過錯造成的損失,不能歸屬于合同責任,應當適用侵權責任或不當得利。而現代合同理論則認為訂立合同的雙方在接觸后,相互之間就產生了信賴關系,締約過失有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另一方的信賴利益,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第二,合同的權利義務不再局限于合同條款的明確約定,如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產生了附隨義務。合同當事人即便沒有在合同中約定也要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附隨義務,否則就應當承擔合同責任。因此,在現代合同理論中,合同責任因誠實信用原則得到了擴張。誠實信用原則是合同法的一般條款,合同當事人從接觸洽談合同之時開始至合同履行完畢之后,無論是債權的行使還是債務的履行,都受到誠實信用原則的調整。
三、我國司法實踐中的合同漏洞填補規則
(一)、我國合同漏洞填補的最基本規則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蔽覈逗贤ā返62條也規定了填補合同漏洞的各項標準,有學者將其稱為“補充合同的一般原則”。這三個條文構成了合同解釋的重要內容,也可以說是我國合同解釋的最基本規則。同時,這些規則主要是用來填補合同漏洞的,也可以稱為漏洞填補的規則。所以,討論填補合同漏洞的規則問題,首先應當理解上述條文的相互關系。
(二)、實踐中的合同漏洞填補的程序
1、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
填補漏洞的第一步,是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自由原則,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在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由當事人繼續通過其達成的補充協議,來填補合同的漏洞,這就充分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同時,通過當事人達成協議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也是最有效地填補漏洞的方式。由當事人達成的補充協議,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但補充協議必須針對合同的漏洞而達成,否則,仍然不能解決合同條款的爭議。
2、按照交易習慣來確定
填補合同的漏洞的第二步是在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情況下,則應當由法官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所謂按照有關合同的條款來履行,是指根據合同的性質以及現有合同的條款來確定合同究竟需要哪些條款,并在此基礎上填補合同的漏洞。
交易習慣也是填補合同的漏洞的確定標準。所謂習慣,是指當事人所知悉或實踐的生活和交易習慣。所謂交易習慣是指在當時、當地或者某一行業、某一類交易關系中,為人們所普遍采納的、且不違反公序良俗的習慣做法。
3、根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定作出解釋
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這就實際上解決了合同對履行義務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應當如何履行義務的問題。
四、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之建議
筆者根據自身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的適用難題,在此談談自己對我國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的幾點看法。
(一)、法院在判定如何填補合同漏洞時應注意的`幾點事項
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需要考慮合同是否已經成立。因此,法官在填補漏洞時,必須要正確判斷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對當事人已經產生了約束力,而判斷合同的成立實際上就是要判斷當事人雙方是否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也就是說對主要條款雙方已經經過了要約和承諾過程而達成了合意,為此,在填補漏洞時,法官應當做到如下幾點:第一,必須要判斷當事人是否已經完成了要約和承諾過程,還是仍然處于締約階段。例如,甲向乙發出一份傳真求購某種型號的鋼材,乙在收到該傳真后即向甲發送該型號的鋼材,甲拒絕收貨,雙方為此發生了爭議,要解決此種糾紛,法官首先需要解釋傳真的內容和性質,確定該傳真是構成要約還是要約邀請。這就是合同解釋需要解決的問題。第二,當事人是否就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如果僅僅就次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并不能認定合同成立。例如,甲向乙兜售某表時,乙點頭同意,后甲將表交付給乙時,乙拒絕接受。在該糾紛中需要確定合同是否成立,從表面上看乙點頭同意是已經作出了承諾,但由于甲在兜售該表時并沒有提出表的價格,則乙是否對主要條款作出了承諾,則需要作出解釋。第三,當事人雖然沒有對主要條款達成口頭或書面的協議,但當事人已經作出了實際的履行,那么能否從當事人的實際履行行為中確定當事人已經完成了合意,則需要作出解釋。第四,當事人雖然沒有就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但當事人自愿接受合同的拘束,則需要從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交易的習慣等方面考慮解釋當事人所應當達成的主要條款,從而填補合同的漏洞。在確定合同確已成立、且又存在合同漏洞的情況下,法官可以要求當事人通過達成補充協議填補漏洞。
(二)法律應建立合同漏洞的判定規則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當事人之間因合同漏洞發生合同糾紛訴之法院,法院大多宣告該合同無效或不適用合同關系來處理。這種方式盡管簡單,但不符合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合同法應具有的鼓勵交易的原則。鼓勵交易是合同法的目標,也是我國合同法中所必須具有的方針和規范功能。在合同的條款存在漏洞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簡單宣告合同無效,將使得許多交易被不合理地消滅。從經濟上看,此種做法是低效率的。根據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合同存在漏洞的情況下,法官的職責應當是通過依據一定的填補漏洞的方法和合同解釋的規則來填補合同的漏洞,努力促成交易。法院可能視不完全合同是完全合同,從而避免因合同無效使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失去準則。
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由法官擁有了補充合同漏洞的權利,容易導致法官濫用解釋權,有可能使合同的判決不利于合同雙方利益最大化。另外,合同漏洞的產生是因為經濟條件的不可觀測性和不可證實性,法院不可能在依賴于合同方不能提供信息的條件下,應用合同漏洞補充規則作出更有效率的判決,其時法院形成的意見將凌駕于市場合同之上。因此,筆者認為,需要建立合同漏洞的判定規則為法官在合同解釋中的權力設定了一般的范圍界定或限制,真正將法官的這一主觀活動納入法律控制之下,合同解釋及漏洞補充規則的設定是必不可少的。
(三)合同漏洞可以適用任意性法律規范和交易習慣來補充完善
合同漏洞一般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補充,當事人最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充分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也完全符合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但是,第一,重新協商過程也會產生多種合同成本,這些成本包括重新談判的過程本身所產生的事后成本和對重新談判的預期所產生的事前成本;第二,當事人訴之法院就已經表明雙方對合同重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需要第三者提供裁決;第三,法律對合同漏洞的處理意見是當事人處理合同糾紛需要綜合考慮的條件之一。所以,當事人事后協商完善合同漏洞不能完全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筆者認為,合同漏洞可以適用任意性法律規范和交易習慣來補充完善。在選擇填補合同漏洞的方法時,首先應當使用任意性的規則,然后才能使用合同解釋的方法。如果法律對合同漏洞的填補已經規定了特殊的方法和程序,這首先應當采納法律的特殊規定,只有在不能適用法律的特殊規定的填補漏洞的方法的情況下,才能適用一般的合同解釋的方法。例如適用附隨義務來認定合同義務,適用情事變更來處理因經濟條件變化而出現的糾紛,適用物權法規則來處理買賣合同中所有權轉移和風險負擔等。
五、總結
本人作為單位里的一名法律部門工作者,根據在從業實踐中,經常接觸到合同漏洞填補及其相關問題,也必不可少地將其運用到司法實踐,故而能更多的從實踐的角度發現該法律制度在實際運用中的認識模糊和司法疑難,以及由此而發現該法律制度在司法實踐運用中所顯現出的立法缺陷和漏洞,在此談談自己對我國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的幾點看法。但是,由于自己的理論水平和認識所限,難免存在某些不成熟的觀點和表述,敬請關注此問題的專家及同仁給予批評指正。另外,在撰寫此論文的過程中,筆者的同學、同事、老師等,均給予了悉心的指點和建議,也促成了本論文的順利完成。在此,筆者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謝。
參考文獻
1. 王利明《論合同漏洞的填補》[J].法學前沿,20xx.(2):21;
2. 崔建遠《合同漏洞補充中的幾個基本問題解釋》[J].法學,1996.(9)。78;
3. 張家勇《論合同的解釋及漏洞補充》[J].西南民族學院學報,1997.(5):126-132;
4. 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5. 王利明《民法疑難案例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
6. 梁慧星:《民法解釋學》(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7. 胡基:"合同解釋的理論和規則研究",載《民商法論叢》第八卷,第51頁。
8. 梁慧星:"誠實信用原則與漏洞補充",載《民商法論叢》,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9.王利明、郭明瑞、方流芳:《民法新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10.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
實踐合同4
【案情簡介】
1999年,經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戶個體戶到該局投資興建的輕工業批發市場設攤經營,工商局為他們頒發了臨時營業執照和攤位證,并分別收取了三年管理費和攤位費。工商局收取的攤位費主要用于市場建設及償還興建該批發市場時的貸款。20xx年1月,工商局根據有關部門疏通輕工業批發市場消防通道的要求,將該200戶個體戶的攤位移至該批發市場后面的露天地,同年9月又移至不屬于工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場”。這兩次攤位移動均未征求200戶個體戶的意見,為此,雙方發生糾紛。200戶個體戶訴至法院請求工商局返還攤位費,賠償營業損失。工商局則認為其與200戶個體戶之間是行政管理關系,收取的攤位費屬于行政收費,法院不應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問題】
本案的關鍵問題在于正確認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區分行政管理關系和民事合同關系。
【法理和法律分析】
根據《合同法》第2條的規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睹穹ㄍ▌t》第54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焙贤@種民事法律行為,在主體方面要求有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其次,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所謂設立,是指當事人訂立合同以形成某種法律關系;所謂變更,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關系在內容上發生變化;所謂終止,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以消滅原法律關系。
再次,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這是理解本案的關鍵,也是合同關系與以命令服從為特征的行政關系的根本區別。
具體到本案而言,應當明確的是,工商局對于批發市場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又是該市場的投資開辦主體。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商局對該批發市場進行的市場監督等行政執法行為不受合同法的調整;作為該批發市場的投資開辦主體,工商局則成為民事主體,它與其他民事主體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收取攤位費的行為是民事行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為,因而應受到民事法律的調整。故法院作為民事案件對此進行了審理。
實踐合同5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領導對該規定所作的說明已作了較明確的闡述,容易理解,操作性較強。但對于商品房現售的條件,法律和行政法規未作明確規定,對現售合同的效力問題,上述司法解釋亦未作規定。實踐中對此有不同認識。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未依法登記領取產權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當然包括商品房買賣)作為強制性規定理解,則商品房現售合同生效條件應為房地產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但上述理解顯然與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商品房現售條件不符。
若不作上述理解,則違規開發的商品房,只要已竣工,只要不具備導致合同無效的其它事實,買賣即為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受法律保護,不利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因為沒有行政法規和法律對商品房現售條件作其出限制性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只是部門規章。筆者認為,在商品房現售合同的效力問題上,我國法律存在漏洞,急需相關的立法和司法機構作出補充。筆者主張,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可以將《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商品房現售條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結合起來作為商品房現售合同的生效條件,如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則可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確認其無效。如此補充現有法律的漏洞。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分類
這是每個審判員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時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分類,對行政執法和司法最有影響和意義的分類是分為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兩種。這是根據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并結合合同成立時間對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的分類。鑒于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上述兩種合同的生效條件等分別作出了規定,上述合同分類問題的.影響則直接及于法律適用和合同效力的認定,決定著案件審理的方向。根據建設部制定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對于已竣工未驗收和驗收未達合格標準的商品房,其買賣合同應按預售還是按現售處理,筆者認為,將上述商品房按現房處理、歸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現房更符合我國法律區分現房和預售的初衷: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是為了房地產開發企業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取得部分資金,且該資金必須用于工程建設;預售是一種特殊的銷售,預售的商品房至少還在建設中。上述理解亦符合國人對現房和期房的一般理解:蓋好了的房子是現房,尚未施工和正在施工的房產為期房。基于此,筆者主張將上述房產的買賣糾紛適用現售合同的相關規定調整,其結果是區分預售和現售以工程是否竣工為據。這其中實際隱含著已竣工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產是不符合法定入市條件的現房這一觀念,和合法與不合法的合同只要種類相同即適用相同的法律規范的理念。
三、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解除合同的條件
房屋主體質量經鑒定不合格應解除合同,因法有明文規定,現在審判實踐中已是共識。但對一般房屋質量問題達到什么程度,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實踐中卻存在很大分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該條顯然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即“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解釋和應用,但商品房質量問題到什么程度為“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該條解釋的可操作性不強,依賴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有人認為,商品房正常的“居住使用”主要以安全為標準,只要房屋能安全的居住使用,其它質量問題不會嚴重影響居住使用;其他人認為,“居住使用”不僅以安全為條件,與房屋價值相應的舒適和美觀亦是正常居住使用的標準,如房屋不具備與其價值相應的舒適和美觀程度,亦應認定為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
四、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締結過程中欺詐行為的認定
在商品房買賣活動中進行欺詐和惡意違約的要承擔最高至雙倍購房款的懲罰性賠償責任,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中的亮點。上述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明確了雙
倍賠償在商品房買賣糾紛中的適用范圍,防止其運用的任意性,對于正確維護開發商和消費者雙方的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實踐中,因惡意違約行為客觀性較強,較易審查和認定;而對于欺詐行為如何認定,實踐中審判人員的認識不一。筆者認為,上述司法解釋中的欺詐行為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欺詐行為的規定。根據上述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欺詐行為主要可以劃分為兩類:即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和虛假陳述。在上述兩種欺詐行為中,虛假陳述是作為,客觀性較強,當事人舉證不易,但法院認定不難,在此不作論述。對于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如何理解和認定,爭論很多。根據王利明教授的觀點(見王教授所著《違約責任論》有關內容),有義務告知對方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應認定為故意隱瞞,并提出認定故意隱瞞的關鍵是確定是否有義務向對方陳述真實事實。筆者認為,上述觀點從理論上為我們確認隱瞞行為,提供了簡明和可操作的規則。
但王教授未對如何認定“故意”發表意見。筆者認為,按一般的理解,故意隱瞞顯然不包括不知道或因過失而未告知的情況。應該承認,存在由于過失而隱瞞真實情況的可能。這就要求查明當事人的主觀情況,如是否知道或應當知道真實情況,結合法律是否確定其有告知此真實情況的義務,若均是確定的,而當事人未告知,并造成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則可認定欺詐行為成立。欺詐行為一般較難認定,但筆者認為,有關的法條上有“故意”二字,就應該如此理解和操作,查明不了,依法不予認定即可,但不能推定。
五、審判實踐中的幾點做法:
1、對開發商開發的房屋質量問題,審理時把握“是否根本違約”這一關鍵。如果存在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違約情形的,可以判決退房并賠償損失。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多數案件是開發商違約但不構成根本違約的,如一般質量問題、面積存在少量誤差等,這種房屋質量問題被發現時,多數消費者已經入住,有些已經對房屋進行了裝修,如果判決退房,會使雙方損失擴大,可判決開發商對房屋進行維修或進行賠償,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穩定和秩序。
2、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的處理上,著重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預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糾紛也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種糾紛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的建房資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將商品房轉賣給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對于這類糾紛,較難處理的問題是判定繼續履行合同還是解除合同。在預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糾紛中,多數預購方都要求預售方退還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也有的預購方要求預售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這類糾紛,在堅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實維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在預售方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應當要求預售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否則,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則可能由于預售方無力退款而使預購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預售方沒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而預售方又有足夠的資金可以退還房款的,則可以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既無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又無退款的能力,則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判決解除合同,責令預售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對預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權依法進行強制拍賣,以拍賣的價款退還預購方的房款。
3、抓爭議的主要焦點。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當事人會有幾種乃至十幾種訴訟請求。在調解時,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做工作,才有調解成功的可能。如我院審理的李某等商戶訴黑龍江長宏房地產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糾紛一案,原告提起的訴訟請求有十一項,但經過與合同對比分析,合法的請求只有三項,而在這三項的合法請求中最主要的是支付預期交房違約金。抓住這個主要爭議焦點,法官有針對性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很快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實踐合同6
甲方(實習單位):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實習生):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戶籍住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為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在乙方自主申請下,甲方同意并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實習。為確保雙方在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本實習協議,有關約定如下:
第一條 協議期限和工作時間: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日(不少于一個月)。
2、乙方實習期間的出勤考核及休假,參照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條 實習內容及實習地點
1、甲方在實習期間,根據乙方的個人情況及自身的管理需要,負責乙方的工作安排、勞動安全、勞動紀律教育、考勤記錄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工作。
2、甲方安排乙方的實習崗位為:_____,地點:_____,固定電話: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的指導老師為:_____(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三條 實習期待遇:
1、甲方依其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實習進行考核評價,乙方按照實習計劃或甲方規定完成實習內容的,甲方酌情給予乙方實習補貼,補貼標準為元/工作日,補貼發放在實習結束時發放。
2、乙方實習期間因從事實習范圍內的工作發生的正常費用,經甲方認可后,可憑票據實報銷。
3、在實習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員工依據《勞動合同》和甲方規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紤]到實習生的實際經濟狀況,解決實習生的生活困難,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和現有資源,給予實習生住宿和生活方面的補貼。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培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紀律、安全責任、工作注意事項等。
2、結合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學習專業知識、從事專業實踐活動的機會,并委派有關人員進行指導。
3、甲方承諾對乙方實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4、實習期結束時,根據需要和現實表現,為乙方提供一份客觀公正的'實習鑒定。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允許的范圍內,學習與實習崗位相關的知識,參與實踐活動。
2、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服從甲的安排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并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技術秘密及商業秘密、甲方的經營信息;在實習結束后,及時移交工作資料和工具,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不得帶走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文件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實習是乙方的自愿行為,因此,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愛護身體、端正行為。
4、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崗位,如有正當原因確需離職的,需提前七天提交書面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離職,并作好工作交接,乙方離職后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承諾其在實習過程中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實習,對自己填列的信息或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2、乙方如有違法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解除本協議。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實習要求、或者不能勝任實習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實習協議,在支付給乙方生活補貼并履行相關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4、如果乙方實習或者工作中不能與同事和睦相處、作風散漫等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并影響到工作的開展等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根據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可以解除的。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充分理解本協議下所建立的實習關系,不構成勞動合同關系。
2、實習期間,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中、或利用甲方的資源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成果,權益為歸甲方所有。
3、根據本協議約定乙方承擔的責任,并不免除乙方根據法律應向甲方承擔的責任。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簽字):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踐合同7
甲方(實踐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升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教育部要求中等職業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積極探索創新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增強學生的專業技能,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赴_____幼兒園頂崗實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一、實踐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實踐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實踐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士的工作環境,保證其人身安全,明確其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內部員工的要求對乙方頂崗實踐進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與丙方一起做好頂崗實踐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兒園內骨干員工對頂崗實踐的學生進行實踐指導。
4、實踐期間,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落實必要的安全措施。
5、實踐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6、頂崗實踐結束后,根據乙方的具體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定,并簽署鑒定意見,以作為考核乙方實踐效果的依據。
五、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積極參加頂崗實踐。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實踐單位的考核,尊重實踐單位的各級領導、實踐指導教師和其他員工。
3、頂崗實踐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如因不服從實踐單位管理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定期向校內指導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匯報自己的情況,及時了解學校教學情況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5、頂崗實踐期間,未經批準,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實踐單位,如因病或事確需離開的必須向甲方領導及校內指導教師履行請假手續,待指導教師同一頭方可離開。
六、丙方職責和義務
1、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指導工作。
2、為了保障實踐期間的安全,丙方應組織乙方學習有關人身、生產安全的教育。乙方在實踐期間若因不服從甲方管理而發生意外事故,由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義務協助。
3、丙方需要安排校內指導教師到甲方現場指導和了解乙方的頂崗實踐情況,加強與甲方指導教師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幫助解決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對乙方的頂崗實踐考核鑒定工作,對其實踐期間的表現做出實踐鑒定。
5、對在頂崗實踐過程中違反《頂崗實踐協議書》、擅自離開實踐單位的學生,丙方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實踐學生應遵守甲方《職工管理規則》之勞動紀律、道德規范、行為規范、考勤管理的規定,不能做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
2、實踐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畢業實踐生的每月實踐津貼標準為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無特殊情況,協議期慢協議自然解除。
2、乙方實踐學生如出現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甲方如若不按協議約定執行,乙方與丙方協商后,有權解除本協議。
九、附則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踐合同8
電子科技大學 (甲方)
四川省xx市名山縣新店鎮中心小學 (乙方)
共建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協議書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社會實踐的意見》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適應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的要求,服務地方各項建設,加強甲、乙雙方的交流與協作,共同做好雙方的文化素質教育工作,本著資源共享、相互協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引導學生自覺走與實踐相結合的成才之路,幫助學生在實踐中受教育、長才干、做貢獻,增強學生實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業和創新型人才,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學生社會實踐實踐基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簽字之日起,在 四川省xx市名山縣新店鎮中心小學 建立電子科技大學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共同實施人才培養工程。建立的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命名為“電子科技大學學生社會實踐基地”.
二、乙方作為電子科技大學學生社會實踐基地,愿為學校學生社會實踐提供便利條件,每年至少接收我校 0名以上學生開展一周以上的社會實踐活動,負責接受和安排學生到基地進行參觀、考察、學習、調研、培訓、支教、政策宣講等相關社會實踐活動,為順利進行實踐活動解決基本的食宿條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并給予相應的幫助和指導。
三、乙方應派人參加社會實踐領導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基地的規劃建設、日常管理、活動指導與信息聯絡工作。
四、乙方每年5月份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的服務需求信息。甲方通過校內宣傳媒體,宣傳乙方的基本情況,及時發布乙方的'需求信息。甲方負責組織有意向的學生報名,及時把組織情況反饋給乙方,包括報名人數,專業,實踐時間、實踐內容等。雙方根據組織情況,開展項目化社會實踐、體驗式社會實踐、綜合型社會實踐或服務社區志愿工作等實踐服務項目。
五、社會實踐分為暑期社會實踐和日常社會實踐兩種形式,利用學生的課余時間進行。
六、甲(乙)方對社會實踐過程進行嚴格管理和要求,加強對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團隊合作意識、文明禮儀素質的教育,注意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安全保密和文明生產等方面的教育,并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和成才教育,做好實踐活動期間對學生的考核鑒定工作。
七、甲方負責組織以本校學生為主的 0人左右的社會實踐服務團,利用課余時間到乙方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甲方考慮到乙方的正常生產、教育、工作等情況和接受實踐學生數量等方面的要求,采取小批量、不同專業、不同年級混合組隊的方式組織社會實踐團隊。
八、實踐期間,甲方負責對學生配備指導教師,做好服務團的組織教育工作、實踐指導、安全管理和生活安排及其它相關事項工作,乙方在條件許可下,盡力為甲方實習、實踐學生順利完成任務提供大力協助。
九、甲方在社會實踐結束后,組織學生進行總結、交流、評比,辦展覽;在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或結束后,積極聯系各級各類媒體做好活動的相關宣傳工作,積極向校內、校外媒體投稿。
十、甲方設立學生社會實踐專項活動經費,用于團隊教師和隊員基本活動費用。
十一、在實踐活動期間,甲乙雙方要精心組織、嚴格管理,把勞動安全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甲方學生在乙方企業實習、實踐期間,必須已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要派專人對甲方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切實措施保障學生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的勞動安全、人身安全與財物安全。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甲方師生的人身傷亡或其他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二、在基地開展實踐活動的老師及學生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學科優勢和專業技能,積極為地方社會與經濟發展、企事業單位的成長貢獻力量,并保持與基地的長期聯絡,甲乙雙方要本著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不斷拓寬基地建設的合作領域和內容。
十三、甲方為滿足乙方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需要,協助單位進行技術培訓以及新產品的設計開發等任務,優先轉讓科技成果。甲方利用學校學科優勢,優先優惠為企業的技術進步、技術攻關和塑造企業形象等方面提供服務。
十四、甲方優先滿足乙方對人才的需要,優先向乙方及其協作單位推薦優秀大學畢業生。
十五、乙方在甲方設立的社會獎學金、社會實踐、科研創新單項獎學金及社會實踐活動基金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其中校級獎學金及基金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由校團委進行管理,在乙方和學院的監督下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向、程序與數量使用;院級獎學金及基金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由學院團委進行管理,在校團委及乙方的監督下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向、程序與數量使用。
十六、甲方的校團委每年對社會實踐基地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溝通機制、保障措施、項目運轉、實踐成果(效果)、發展建設等6個方面,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與不合格三個等級。
十七、甲方對考核獲得優秀等級的基地給予表彰?己藘炐愕男<壔乩^續納入下一年度學生社會實踐示范基地建設工程,并給予建設經費支持;考核優秀的院級基地可升格為校級基地,同時納入下一年度學生社會實踐示范基地建設工程。
十八、考核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或基地出現保障不充分、人員不到位、管理不規范、項目不
合理,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情況,共建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對基地予以注銷摘牌。
十九、在基地實踐活動中應科研合作、項目合作等產生的科研成果、項目成果等涉及知識產權的問題,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有關規定,按照共建協議或具體的合作協議協商解決。
二十、甲乙雙方本著“發展、服務、共同受益”的原則執行本協議。雙方加強溝通與協作,總結交流經驗,確保社會
實踐基地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發展。
二十一、實踐基地是甲乙雙方合作的重要形式,甲乙雙方的對口管理部門是甲方 電子科技大學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分團委 和乙方的 .主管領導是甲方的 李小紅 和乙方的 .
二十二、甲方與乙方要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的溝通機制,及時掌握基地建設與工作動態,及時解決基地建設與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實踐基地運作過程中遇到其它本協議未提及的事宜或在實踐過程中有爭議的問題,將根據國家政策和上述原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三、基地協議從簽字日期起開始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校團委備案一份,學院與基地所在單位各執一份。協議期為五年,協議期滿后,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是否續簽、延長或取消。
甲 方: 電子科技大學 乙 方:
負責人: 李小紅 負責人:
聯系人: xx異 聯系人:
電 話: 34382xxx3 電 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踐合同9
甲方:____
乙方:____
為充分發揮校企雙方的優勢,發揮職業技術教育為社會,行業,企業服務的功能,為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同時也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在平等自愿,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專業的人才培養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校企雙方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
二、合作方式及內容
經雙方友好協商,合作方式及內容參照以下五個條款執行。未盡之處,可做其他補充。
(一)互認掛牌,就業推薦,員工培訓合作
1.甲方在乙方掛牌設立"泉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校外實訓基地",乙方根據需要在甲方掛牌設立相應的企業(公司)人力資源培訓基地。雙方均同意在對外發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稱,并開展管理,實習,培訓,科研合作。
2.作為甲方的校外實訓,就業基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甲方畢業生;甲方每年邀請乙方用人單位參加甲方組織的校內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優先為乙方輸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3.作為乙方的人力資源培養基地,甲方應利用學院的軟,硬件教學資源,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提供包括各類員工職業培訓,技能考證等在內的.人才培訓服務。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業職業崗位特征描述,各職業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技能等級,為甲方相應制訂各專業培養目標,審訂合作各專業培訓計劃,員工培養計劃提供依據。
5.雙方將定期(每季度一次)通過走訪或座談形式就雙方合作開展情況,協議執行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如遇突發情況,雙方將及時聯系并加以解決。
(二)訂單培養,合作辦學
1.雙方共同合作,在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專業或相關專業中,根據乙方需要,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學生為乙方定向培養,輸送人才,并根據乙方企業發展狀況,根據生產經營規模或投資領域的變化等情況,適時共同商討調整定向培養專業,規模和合作方式。
2.為保證合作培養的人才質量,滿足合作班級學生的實驗實訓需要;甲方聘請乙方的技術骨干,能工巧匠承擔合作專業的部分教學實訓任務;積極為合作專業的學生下企業實踐創造條件,以使合作培養的學生近快適應企業的需求;與甲方共同開發相關課程等。
3.應乙方需要,甲方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在乙方掛牌設立"泉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成人大專函授點",采取"函授"模式組織實施教學工作,為乙方員工的學歷教育創造條件,并按照招生的實際情況確定員工的培養專業和培養方案。
4.勞動力轉移培訓:乙方以"招工就業","邊工作邊學習"形式吸納勞動力資源,并與甲方采取"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靈活合作模式共同培養企業員工。實現"招工"與"求學"聯動,甲乙雙方共同方培養專業人才。
5.乙方有權對雙方合作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提出改進意見的權利。甲方以產學合作,工學交替,頂崗實習的現代人才培養模式,按照企業人才規格要求設置課程,組織教學,保證乙方人才培養質量。
6.甲方選派優秀教師和業務骨干參與乙方科研項目開發,技術援助和學術研討,成果進行推廣。
7.乙方選派中高層領導,技術人員,中高級技師擔任甲方客座教授,專業帶頭人或兼職教師,參與甲方人才培養過程;參與甲方科技開發,教學改革,教材編寫等工作。成果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
8.甲乙雙方在開展訂單培養,合作辦學過程中,因乙方需要甲方對合作專業的學生進行專門化的教育教學,實習實訓等因素,經雙方協商,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承擔因雙方開展訂單培養,合作辦學等而增加的部分教學成本。
以上協議如遇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未盡事宜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或備忘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各雙方各持二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
實踐合同10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區分之意義在于確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
對于實踐合同,實物的交付也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例如:借用、民間的借貸、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屬于實踐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只有當借貸方實際交付借款時該合同才真正成立。
法學是不斷發展的科學。根據傳統民法理論,質押合同屬于實踐合同,這在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頒行后,得以改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質押物的交付,不在是質押合同成立的要件。
實踐合同與諾成合同的區分起源于古羅馬。在古羅馬社會初期,商品交換不發達,且多局限于部落內部進行。對這種偶然進行的交換,交換雙方當事人投入了充分的關注,采取了類似敬神般的特定儀式以期交換順利進行,而最終實現交換的目的。法律也側重于對形式的保護,規定契約必須經過特定的`形式才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使法律執有制裁武器的,不是一個允約,而是附著一種莊嚴儀式的允約”。最初的契約形式分為兩種:“曼兮帕蓄”方式與“耐克遜”方式。隨著契約理論的發展,這兩種形式逐漸為“口頭契約”、“文書契約”、“要物契約”及“諾成契約”的分類所取代。要物契約出現于共和國末年,是通過物的交換而締結的契約,包括消費借貸、使用借貸、寄存和質押四種類型。這四種合同都是無償的,即當事人締結契約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獲取經濟上的利益,而是基于某種特定的關系(消費借貸、使用借貸和寄存的締結是基于相互信賴的關系)或為了特定的目的(質押是依附于借貸合同的,是以保證借款的歸還為目的)。這種無償性要求法律基于公平的考慮給予一方當事人以特殊的保護。要物契約的出現是法律“第一次把道德上的考慮作為‘契約’觀念的一個重大革新”。諾成契約的出現晚于要物契約,是指通過合意而形成無須任何手續的契約。在它誕生之初,僅適用于買賣、租賃、合伙、委托,但它擺脫了形式的束縛,“開創了契約法的新階段,所有現代契約的概念都是從這個階段發軔的”。
羅馬法對實踐合同與諾成合同的區分為《法國民法典》所采納。但《法國民法典》對實踐合同的規定與羅馬法有所不同,是將交付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而非成立要件。而且《法國民法典》僅規定了一種實踐合同,即“本義上的寄托”。(所謂“本義上的寄托”是指當事人一方接受他方動產進行無償保管,并負責返還原物行為。類似于古羅馬時的寄托與中國的保管合同。
實踐合同11
為積極創造條件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探求教學與能力培養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使專業發展與社會需求緊密結合,經z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以下稱甲方)與xxx(以下稱乙方),本著平等協商、相互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推進高等教育事業,為國家人才培養做出貢獻,現就z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教學實踐基地建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采取共建的辦法,在乙方建立“z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教學實踐基地”。
二、乙方權利與職責:
1、配合甲方培養人才,妥善安排專業實踐的各項事宜。
2、選派政治思想好、經驗豐富、有較強業務水平的人員擔任專業實踐的指導工作,做好對實習生的指導、考核、成績評定和評價工作。
3、專業實踐基地每年接受甲方學生進行為期xx周專業實習,指導學生進行專業所需的各方面能力鍛煉和提供鍛煉實習的機會。
4、為甲方師生提供專業實踐期間所需的辦公場所及其它有關物品。
5、主動反饋實踐學生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和工作表現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甲方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甲方權利與職責:
1、重視實踐學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專業教育,要求實踐學生服從管理、虛心好學、尊敬師長、嚴格遵守實踐基地的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法律。
2、聘請乙方學有專長、有教學、實踐指導能力的領導、專家擔任我校的兼職教師,并發給聘書。承擔教學任務的,按甲方外聘教師標準付給相應的酬金。
3、為乙方推薦優秀畢業生。
4、在乙方處掛“z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實踐教學基地”標牌。
四、實踐的具體時間、內容和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4年,協議期滿時,若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則本協議繼續生效。
六、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實踐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
學生手機:_______________
家長姓名:_______________
家長手機: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學校教學計劃的要求,為今后學生實踐就業做好準備,現經學校推薦和用人單位選拔,該同學被_______________(填公司名稱)面試合格,即將開始頂崗實踐,實踐期限為20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年6月30日。為確保學校與用人單位的協作和學生的實踐質量,并加強對學生在實踐期間的管理,現擬定本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根據用人單位需要,配合用人單位做好實踐前期選拔工作,安排學生實踐前準備工作。
2、就學生有關實踐待遇與用人單位商談,并在實踐前通報乙方。
3、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做好學生實踐期間思想工作和定期對學生的實踐考核工作。
4、負責實踐期間學生與用人單位間的協調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學生的實踐選拔工作本著本人自愿、學校推薦、用人單位選拔的原則,具體實踐崗位由用人單位統一安排、統一管理,乙方在實踐期間享受實踐生待遇。
2、學生在實踐期間必須遵守各項紀律,嚴格按要求完成實踐任務。服從學校對實踐單位的安排,服從實踐班主任和實踐指導教師的管理與調度;對安排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實踐班主任反映,不得自行向實踐單位提出,違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3、嚴格遵守實踐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做與實踐無關的事;病假、事假必須按實踐單位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向實踐班主任報告;用人單位有權隨時對違紀學生進行辭退,取消其實踐資格,被辭退學生應在第一時間到學校報到,否則按曠課論處,并參照曠課的有關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4、對實踐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可向實踐班主任反映,通過正常途徑、合理方式予以解決,不得自行處理,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擔。
5、在實踐期內,學生必須聽從用人單位的`安排與指揮。若私自違規違章操作,造成的損失與后果由自己承擔,并由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6、學生在實踐期間若遇到人身侵害等原則問題應第一時間告知甲方以便處理。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實踐工作,掌握好子女實踐狀況和工作時間,協助學校開展德育教育工作,并履行對子女的監護義務,全過程負責子女的實踐期間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對學生在實踐期間未經學校批準、擅自脫離實踐單位等違紀行為的,學校將根據《z市中等職業學校實踐生管理條例》(《學生實踐手冊》第2頁)相關規定,視情節進行處理。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實踐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實踐合同13
甲方(實踐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學生):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實踐學生與實踐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踐期限
乙方到甲方實踐,實踐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實踐內容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____,從事______工作。乙方在實踐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做好乙方的勞動生產安全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工作。
三、工作時間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按不定時工作制安排乙方工作。
四、實踐期報酬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國家、地方的有關規定,以及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人民幣______元(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實踐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踐。
2、實踐期間,乙方造成甲方財產、經濟損失的,按甲方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必須嚴守甲方及其客戶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商業秘密為個人及其家庭謀取私利,不得將甲方資料、機密等資訊透露給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應遵守勞動操作規程,若因違反規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傷害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七、協議解除或變更
1、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有特殊情況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實踐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踐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實踐要求或不適宜該工種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踐,并支付實踐期間的工資后,解除本協議。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實踐工資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等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4、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次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踐合同14
摘要:當代企業間業務往來與經濟活動中經濟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它不僅是企業間誠信合作經營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經濟活動實現目的和各種權益的保證。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意識不斷加強,不過仍然存在著一定問題,給我國企業經濟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有時甚至帶來極大的經濟損失。所以加強現代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進行風險控制是當下企業發展重要任務之一。
關鍵詞:合同管理;實踐;探索;制度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經營與貿易模式層出不窮,合同變成企業與個人,企業和企業之間經濟合作的主要樞紐,它也成為企業管理內部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之一。只有企業能夠對經濟合同進行科學的管理,才可以有效控制與規避經濟活動過程中的風險,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與經濟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是現代企業發展的不可忽視的問題。本文針對目前經濟活動中合同管理的情況進行剖析,并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從而幫助企業提高其管理水平。
一、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自從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隨著國內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已成為企業進行依法管理、經營的重要保障,其不僅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同時也防止企業陷入各類糾紛,它有效的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同時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所以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現狀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發展不斷進步,同時經濟合同管理也不斷加強,但是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中依然存在著一定問題,它不僅阻礙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同時甚至可能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根據往年有代表性的經濟合同管理案例和本人實際工作經驗,國內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對經濟合同當事人情況了解不詳實。主要指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資格、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譽了解不徹底,即對經濟合同當事人的資信情況沒有進行充分了解;蛘咴诮洕贤炗嗊^程中,出現簽訂經濟合同的主體無法人資格或不具備法人資格,或者不具備法人資格,但以獨立法人的資格簽訂合同,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2.對經濟合同文本內容審查不嚴格。一是對經濟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審核不嚴格;二是對經濟合同簽訂目的有錯誤認識,未引起足夠重視。為實現收益,搶工期,認為先開工,再簽訂合同,出現不簽或事后補簽合同的情況;三是對經濟合同嚴密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審核不嚴格。
3.用章管理不規范,很多企業用章審批手續不規范,常以內部行政章替代合同專用章。例如,有些單位個別工作人員沒有經過集體討論研究,對私自用印給予方便,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4.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進一步健全。工作流程不明確導致管理措施無法執行到位。如多個高層領導管理,內部審批權限不明確,導致工作職責模糊不清,在實際管理和執行過程中出現推卸責任。
5.經濟合同簽訂與執行都處在相對封閉狀態,各管理部門相對獨立,其執行情況無后續跟蹤記錄。企業有的經濟合同從簽訂到履行結束,企業其它管理部門并不了解。各管理部門銜接的不好,管理也十分凌亂,審計過程中缺少經濟合同簽訂、履行的一些文檔資料,最終只能到相關部門那里尋找合同和相關附件,很容易出現錯誤或漏缺,還缺乏總體控制。
三、如何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
為了保障企業經濟往來,保障其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使企業長足發展,就必須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
首先要健全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服務機構,同時強化風險意識。企業應該按照其自身的條件來設置法律機構或部門,安排專門的法律專業人員或者聘請法律顧問,同時與專業科室保持合作關系,在各項經濟活動與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充分與其溝通咨詢,從而避免出現失誤,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加強經濟合同基礎知識的學習,定期進行培訓。企業法律部門專業人員應及時關注法律法規新動態,充分了解與掌握最新的法律規定,同時企業還應該定期安排法律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及時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分析,為其提供有效和切實的法律意見。
第三,加強與規范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同時強化與實施監管制度。經濟合同檔案管理過程中,應該做好基本的資料登記、搜集管理工作,切實對每個環節的檔案資料進行及時的整理與歸檔,同時對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商洽信函資料及附件與合同文本一起進行統一保管,必要時進行掃描或者復印,如此一來在合同發生經濟糾紛的時候,企業就能夠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材料。同時企業還應該嚴格經濟合同印章的審批使用流程和登記管理制度,嚴格遵循用章制度,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查找用章登記信息表,避免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以及經濟損失。此外,加強企業內部檢查與考核制度,及時對經濟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核查和總結。企業應不定期對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環節的履約情況進行核查,上級主管部門重點檢查經濟合同簽訂與執行環節,發現有不依據條約履行的,應及時有效糾正,并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從而維護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經濟活動中的權威性。
四、結束語
經濟合同是目前企業與企業間之間經濟往來與合作的紐帶,經濟合同管理也成為了企業管理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系統的經濟合同管理是目前企業達到經濟效益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建立健全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服務機構,明確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職責與工作,不斷改進與優化經濟合同管理步驟,提高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視度,是保證當代企業長足發展的有效途徑。
參考文獻:
[1]張國新.論經濟合同在外資企業管理中的作用[J].中國外資,20xx(23).
[2]張海波,陳凡,陳玉平.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實踐與探索[J].醫院管理論壇,20xx(09).
[3]程濤.淺談全面風險管理之法律風險防范[J].河北企業,20xx(06).
實踐合同15
摘要:總結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的應用現狀及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介紹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一般程序,并結合所在單位承接的市政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具體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市政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執行的重難點進行了分析總結,提出了相應的合同管理經驗,可供類似的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借鑒。
關鍵詞:市政工程;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1工程總承包的現狀
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的應用始于20世紀80年代,并己從化工、石化行業逐步擴展至冶金、電力、鐵道、石油天然氣、水利、建材等行業。目前,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行業中工程總承包模式也得到了大力推廣。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主要使用政府財力資金,工程竣工后對建設單位而言,有基于各分項合同的項目結算,也有政府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項目審計。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其管理的法律基礎,與各階段分別實施的項目相同,主要包括國家或地方頒發的法律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管理規范。
2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工程總承包可以更加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與進度,提升項目完成質量。工程總承包合同一般采用總價合同,合同范圍內基本不用再支付索賠及簽證費用,項目的最終價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確定性。對于承包商而言,業主介入項目的程度低,總承包商有更多的自主權,有利于充分發揮總承包商的主觀能動性?偝邪特撠燀椖康娜^程或若干階段,有利于保證工程建設各環節的連續性,減少責任盲區,有利于控制項目進度和成本,確保業主既定項目總目標實現。工程總承包合同結構簡單,責任分配更加明確。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不僅包括勘察費、設計費與施工費,根據雙方合同約定情況,還可能包括設備購置費、總承包管理費、專利轉讓費、研宄試驗費等。與勘察設計施工分別發包的模式相比,發包人將勘察、設計與施工范圍內的工作委托給一個總承包人負責,發包人的組織和協調工作量少,工程質量事故責任明確,一旦有不良事故發生,可減少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糾紛。
3—般程序與重難點
總承包合同管理貫穿于總承包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包括合同風險評估、合同的擬定與談判、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變更與解除、合同爭議的解決等。合同明確了簽約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有效地規范了雙方的行為,從而保證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合同管理的程序一般包括合同評審和訂立、合同實施計劃和控制、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后評價。
3.1合同評審和訂立
總承包項目一般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承包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對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工程范圍、工程內容和擬定的合同條件進行審查、認定和評估,并將相關內容和費用反映在投標文件中。如陳翔路地道改建工程,因該項目將下穿S5滬嘉高速,施工期間施工區域所涉及的滬嘉高速公路的道路、橋梁、排水及附屬設施等由總承包人負責管理,如有損壞的,由總承包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由于上述工作內容包含在招標范圍內,故在投標階段就需要考慮管養期間的相關費用支出。再如吳淞污水廠提標改造工程,該項目需要不斷水施工并保證施工期間出水水質達標,需負責照管改造的單體構筑物在改造期間的正常運行,因此相關費用也應在投標報價時予以考慮。合同評審一般包括合同合法性、合規性評審,即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范要求;合理性、可行性評審,即工期是否合理,創優爭先的目標設置是否合理可行,設計方案是否可行,外部條件是否充分有可實施性等;合同確定的工作界面評審;合同嚴密性、完整性評審;合同風險評估;合同付款條件是否滿足實施要求等。嚴格合同評審程序,合同簽訂前合同管理部門召集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勘察負責人、法律顧問、技術經濟專業人員對合同條款進行多專業、多角度的評審。根據招投標文件、合同評審和談判結果,依據法律程序和規定訂立合同。對合同評審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行業規范的條款,應當予以糾正。如竹園一廠提標改造項目,招標文件合同格式參照住建部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發包人累計扣留的質量保證金不得超過結算合同價格的5%,而合同談判期間住建部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發布,將質量保證金累計扣留限額修改為不超過工程結算總額的3%,因此總承包合同也隨即進行了相應修改。合同訂立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備案手續。當承包商與業主發生合同糾紛時,備案后的合同將是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3.2合同實施計劃和控制
合同實施計劃是項目整體實施計劃中的重要環節。合同實施計劃主要包括:合同實施總體安排;合同分解、分包策劃;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建立等。合同實施保證體系需與其他管理保證體系協調一致。合同實施前,合同管理部門和合同談判人員要將合同的主要內容、合同待定問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特殊問題、合同實施計劃、合同實施責任分配、合同實施的主要風險等,跟項目管理機構交底。如竹園二廠提標改造項目、松江綜合管廊工程,合同中對BIM設計和應用都有很明確的考核要求,需在合同交底時著重提出;吳淞污水廠提標改造工程中,核心工藝包使用國外引進專利,采用美元計價,投標時美元匯率趨勢上漲,合同談判期間跟業主提出美元匯率按實結算,業主將其設置為待定問題,項目竣工結算時統籌考慮,這些個性問題需要合同交底時特別指出。合同管理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側重點,投標時如何報價簽約預留利潤是重點;施工中如何管理好分包單位和材料設備商,控制成本,合同范圍外如何簽證索賠爭取效益是重點;結算階段,如何及時收回工程款,實現效益是重點。合同實施過程中,需要定期對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偏差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并會同專業部門和專業人員制訂糾偏措施或方案。
3.3合同實施的分供方管理
總承包商在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處于核心地位,可通過招標、采購合同及分包合同來實現對各分供方的管理。總承包模式下的分包主要包括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材料采購、設備采購等,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選擇性價比高的合格分包商、供貨商〇分包策劃,做好合同管理網絡圖,不同的分包類型采用不同的標準合同,合同類型一樣則通用條款一樣,在專用條款中針對不同情況做具體約定。各分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責任的分配,應能涵蓋主合同的總體責任,在技術、經濟、進度、質量、資金、安全管理方面符合主合同的總體要求。分包合同之間工程界面的劃分必須明確且互相銜接,如設備采購合同中專用預埋件的埋設,分包合同付款條件和付款進度的設置與主合同的關聯性,設備單機調試和聯動調試過程中設備供貨商與安裝單位職責范圍的劃分,設備供貨單位與設計的溝通銜接,相應條款都應反映在雙方合同中。
3.4合同實施的索賠管理
總承包合同一般采用總價合同,業主為了規避自身的風險,招標文件和合同中常有“等”“不限于此”等表述和條款,這些不平等條款阻礙了承包商向業主索賠。業主常常以“不限于此”為借口進行搪塞,認為所有內容、所有相關事項的時間和費用都己包含,實際實施過程中工程內容、工程量可能會增加,但合同總價是不變的。項目管理機構應準確理解總承包合同的工作范圍和界面,對于合同范圍以外的工作內容,項目實施過程中收集完整資料并經監理工程師、業主代表書面確認,在合同或法律法規、規范約定的時間范圍內,按照約定的程序向業主提出索賠。目前,國家政策層面并沒有專門出臺針對總承包項目的工程結算辦法,仍按照勘察、設計、施工分別實施的相關規定進行結算。傳統施工招標模式下,工程結算按照竣工圖加簽證工程量進行計量;總承包項目的設計優化部分若不能反映在竣工圖或實際實施的方案上,施工結算時往往成為爭議的焦點。而在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參與各方對總承包的理解不同,往往出現業主認為總承包就是全包干,對于實際發生的合同外工作量不予簽證計量,而對設計優化實際未實施的也不予認可的尷尬局面。如陳翔路地道改建工程,原設計方案和投標文件中實施本項目需要設置一座臨時鋼便橋,后經設計優化采用其他方案不再實施鋼便橋,在結算時臨時鋼便橋作為措施費包干使用,因采用其他方案是否按原鋼便橋報價直接計入工程結算與業主單位有了爭議。合同索賠管理不僅包括向業主的索賠,也包括向分包單位的索賠,在分包合同簽訂時需要明確爭議解決的辦法。如吳淞污水廠提標改造工程,其核心工藝采用國外引進專利,在分包合同簽訂中需明確確保水質達標的要求,技術服務、安裝調試和運行監管的要求,水質不達標的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辦法。當調試運行出現偏差時,保留監理單位向專利提供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3.5合同實施的風險管理
總承包項目的風險包括項目本身的風險和合同參與方的行為風險。項目本身的風險有項目本身可行性風險、財務風險、勘察風險、設計風險、采購風險、施工風險、試運行及驗收風險。合同參與方行為風險包括:業主方的風險、供應商的風險、施工分包商的風險、代理人的行為風險、政府部門的行為風險等。項目本身可行性風險包括業主立項時項目本身的不可行性、方案本身有爭議等;勘察風險包括地下管線、構筑物勘察不詳盡等;設計風險包括設計標準不熟悉,設計方案不合理,設計審批延誤,設計缺陷等;采購風險包括原材料價格上漲,匯率上漲,所需材料設備市場缺乏或僅有有限供應商等,施工風險包括現場地質條件變化,人材機供應不足或價格大幅上漲,施工組織設計不合理等;項目試運行及驗收風險包括試運行所需外部條件缺乏,試運行程序不清楚,設備性能不能保證,驗收標準不明確等。如某項目設計采用試驗成功的設備,并將其確定為核心工藝,實際實施后,經放大的試驗設備并不能達到理論計算的效果而導致調試失敗;某項目因前期調查不清,用地范圍內有一小塊面積的耕地,征地進度嚴重制約項目的順利進展甚至影響了項目設計方案。
3.6合同實施的財務管理
預算管理是財務管理的基礎手段,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作,合同是財務管理的依據性文件。做好預算管理就需要根據初步設計概算批復、投標價格、施工圖預算和項目合同分解計劃等做出項目預算控制目標。根據分解合同,做好財務月度預算和年度預算,提高資金使用的預見性。總承包合同管理要加強收款的管理,根據合同條款和工程進度及時辦理收款結算,回籠資金;對于分包合同,要加強付款和履約保證的管理,根據合同要求和實際進度,按照約定安排付款。但多數情況下,總承包合同收款進度和付款進度并不能完全做到一致,特別是涉及進口設備的合同,總包合同收款進度根據工程完成情況計量支付,而進口設備一般到貨前需要全款支付設備款,這就需提前做好自資金籌劃。營改增后,合同財務管理須加強稅收管理,進行合理籌劃,利用相關政策設法抵稅、免稅或合理避稅。總包合同中明確不同合同款項發票開具的要求和適用稅率,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如竹園一廠提標改造項目,總包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勘察費、設計費和工程費發票開具的要求,在工程收款發票開具時有了爭議。分包合同簽訂時也要特別明確發票開具的具體要求,特別是稅率的約定。同時,針對項目的不同情況,結合不同稅率的發票和采購價格選擇不同供應商,比如分包或供貨招標時價格低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價格稍高的一般納稅人同時投標,則需要根據稅金抵扣情況核算選擇。
3.7合同管理后評價
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各種問題,合同履行結束,應及時對合同訂立情況、履行情況及管理工作進行評價;將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和解決辦法進行總結;對項目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條款的進行評價。通過不同項目合同實施情況積累,總結合同簽訂和執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企業抗風險能力。
4結束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全要素,總承包模式在市政工程中的應用起步晚,總承包企業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提髙合同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競爭力,本文根據不同的工程實例,總結了市政工程總承包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處置方法,可為類似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S].
[2]刑秀麗.淺析EPC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合同管理[J].項目管理技術,2009(10).
[3]張學明.淺談EPC總承包項目的財務管理[J].現代經濟信息,2013(11).
[4]何彥舫,陶自成.大型設計院開展國際EPC項目總承包項目管理研宄[J].建筑技術,2016,47(10):905-908.
實踐合同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發揮校企雙方的優勢,發揮職業技術教育為社會、行業、企業服務的功能,為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充分醞釀的基礎上,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設立生產性實訓基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xx〕16號)的精神,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是高等職業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彰顯辦學特色、提高教學質量的重點。甲乙雙方緊密合作,按照教育規律和市場規則,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探索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的校企組合新模式,不斷改善實訓、實習基地條件。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位于三明市三元區新泉路8號(三明職業技術學院機電系校區內)面積約為740平方米的場地(詳見附件一)和現有的用于產品生產的教學儀器設備(詳見附件二)及中央財政支持的專業建設項目部分設備,乙方出資建設標準鋼結構廠房(設計圖見附件三)并提供部分生產設備、技術和實訓崗位,共同建立生產性實訓基地。
2、基地名稱命名為“三明職業技術學院機電實訓中心”。
3、由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實訓基地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雙方共同制定校企合作過程中涉及到的教學、經營、員工培訓等方面的管理辦法與措施,確保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的有序運行。
。1)管委會機構設置:
管委會主任:2人(校企雙方各1人)
管委會副主任:2人(分管實訓教學副主任和分管生產經營副主任各1人)車間主任1人(由企業人員擔任)
實訓項目主任若干人(由校方教師擔任)
。2)管委會職責:
A、負責基地人員管理與調配。
B、負責協調教學與生產的安排。
C、定期召開基地例會,商討相關事誼。
4、校方不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企業的生產經營實行自負盈虧,企業參與校方的實訓教學過程,當教學與生產任務有沖突時,甲乙雙方應該協商解決。
四、實訓基地固定資產的權益、使用與維護管理
1、實訓基地固定資產指由甲乙雙方投入的用于生產與教學的廠房設施和儀器設備。
2、企業投入的廠房設施在合作期限內產權歸屬企業(乙方),合作期滿后產權歸屬校方(甲方)。
3、乙方投入的儀器設備產權歸屬乙方,甲方投入的儀器設備產權歸屬甲方。
4、甲乙雙方投入的儀器設備,甲乙雙方均有使用權和管理權,甲方用于實訓教學,乙方用于生產經營。
5、用于生產經營和教學實訓雙重功能的儀器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管理,用于教學實訓單重功能的儀器設備由甲方負責維修管理。
6、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內,甲方除投入的現有儀器設備和中央財政支持的專業建設項目部分設備外、原則上不再投入新的用于生產方面的儀器設備。乙方因擴大再生產和產品生產需要必須由乙方自己投入新設備,投入的新設備原則上必須與甲方的實訓教學任務相關。
7、基地內儀器設備分臺分類建檔,實行規范化管理。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建筑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并承擔廠房施工前建筑圖設計和地質鉆探產生的費用。
2、合作期滿后,實訓基地廠房及附屬設施做為甲方收益部分,產權歸屬甲方,乙方不得隨意拆除和轉移。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雙方無法履行協議,實訓基地廠房及附屬設施按合
作期限年數平均作價,甲方返還乙方未能履行合作期限年數的價值。
4、甲方在協議履行期內,因城市規劃或校園規劃原因需重新選址建設新的機電實訓中心,所有建設費用及搬遷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協議。
5、甲方應保證場地的水、電等基本設施完整,確保場地主體結構的安全及水電主線管道、下水道的正常運行。甲方如需對上述設施進行正常維修,乙方應予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6、甲方有權根據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安排學生到乙方進行實踐環節教學,具體人數根據乙方崗位需求、甲方學生情況等因素,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7、甲方應從符合教學規律、切合企業實際、適應企業生產周期的角度,制訂切實可行的教學計劃,以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
8、甲方應加強在基地內實訓學生的政治思想和安全紀律教育,嚴格遵守乙方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制度。
9、甲方成立專項指導小組對學生實訓情況進行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辦法,協調乙方和學生之間的關系。
10、聘請乙方技術人員作為外聘兼職實習指導教師,協助甲方做好實訓教學工作。
11、為乙方在職職工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定)考試、執(職)業資格(技能)鑒定等提供培訓與方便。
12、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務、技術援助和項目合作研究。
13、在基地內與生產無關的教學實訓耗材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ǘ┮曳降臋嗬x務
1、乙方負責實訓中心原有舊建筑的撤除、設備搬遷及安裝、土石方及基礎建設、鋼結構廠房建設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設計圖進行建設,所用的各種建筑材料及建設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和安全標準。
3、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按教育用水電費價格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
4、乙方有權根據生產實際的需要,對場地進行裝修或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5、基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由乙方負責,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并獨立承擔有關的法律責任。
6、按照甲方教學計劃,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提供足夠的生產任務或生產崗位用于安排甲方學生進行生產性實訓,同時協助對甲方學生的實訓情況進行全面評價與考核。
7、充分利用乙方人力資源,選派經驗豐富的技術能手和管理人員擔任甲方兼職教師,采取“師徒制”方式指導甲方學生的實訓過程。
8、乙方必須按生產需求自行不斷完善設備,配合教學,滿足生產的同時更好的提高實訓條件。
9、乙方應保證基地內所有設備的正常使用,因在生產和教學實訓過程中儀器設備損壞產生的維修費用及與生產有關的教學實訓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應遵守甲方校園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員工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進出甲方校園,同時加強對乙方員工的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加強基地的生產與教學安全管理工作,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實訓教學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一定數量崗位面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勤工助學崗位。
13、乙方在合作期內不得將實訓中心轉租或轉包第三方。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2、乙方若逾期有關費用,則除應補交所欠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繳納部分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七、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以互惠互利為原則致力于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合作期限屆滿,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八、合同變更或解除
雙方在合作期間,因不可抗力、國家政策調整或者城市規劃等原因,導致合
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以及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備忘錄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踐合同17
甲方(人資公司):
乙方(學生):
甲乙雙方秉承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之原則,就甲方組織乙方前往企業實習事宜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以下所列協議:
一、實習期限
本協議約定的實習起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
二、實習生條件
1、證件要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二代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張),學生證復印件,一寸照片五張;
2、學歷要求:中專、大專、本科在讀;
3、年齡及身高要求:年齡18周歲以上;
4、視力及其它要求:矯正視力0。8以上;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吃苦耐勞,女性無身孕;
三、實習內容
1、實習地點:
2、實習崗位:流水線操作員
實習生具體實習崗位根據實習企業需求進行安排,如需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駐廠代表,并進行崗位相關培訓。如乙方需調整崗位需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四、實習時間與薪資待遇
1、每周五天(40H)工作制,具體的工作時間實習生要配合企業進行加班
2、學生薪資按照每小時元計算,月工資在 左右,個人所得稅費工資中扣除
3、每月 日實習工資以現金的方式發放至學生手中(節假日順延)。
5、實習期間若遇特殊情況需中途終止實習的學生,需提前10天通知駐廠代表和甲方,并打書面申請,獲得批準后,實習補貼與其他實習生的實習補貼同期發放;否則,補貼不予結算。
五、實習福利待遇
1、實習企業為實習生提供工作餐。
2、實習企業免費為實習生提供住宿,住宿條件:宿舍皆配備有空調、電視機、風扇、洗澡間、衣柜等設備供使用。
3、實習企業負責為實習生在實習期間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六、實習期間的勞動紀律
1、乙方實習期間應遵守實習企業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衛生制度和工作規范;
2、愛護實習企業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實習企業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企業管理人員和甲方代表可予教育糾正;違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工作規范、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在乙方實習期間,甲方享有對乙方在安全、衛生工作等方面進行管理、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正式實習前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工作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甲方保障乙方與新進員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4、實習期滿后,甲方將對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評估,依此向乙方出具實習鑒定,在學校所出具的實習鑒定報告上加蓋企業公章。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實習期滿后的返校時間。
5、如乙方出現違反公司規章的行為或未按照要求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有權利認為乙方未達到規定的實習要求,可解除協議并承擔甲方的。
6、乙方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由于違法、違紀所造成的個人和他人傷害,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由學生自己負責。如乙方學生無法承擔的,甲方保留從實課件習工資中先行扣除相應賠償費用的權力。
7、實習期間,乙方要注意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乙方在非工作時間以及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事故的,由乙方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在實習期間發生工傷事故,乙方需協助實習企業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根據情況通知實習生家長。并且依照勞動法給予賠償。
八、相關說明并
1、若乙方未能履行協議義務,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方保障乙方簽訂合法的實習協議,協議若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3、如出現糾紛雙方應參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 址: 身份證號: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日 期: 日 期:
實踐合同18
用人單位需充分理解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避免在實踐中違法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8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幾種:
(1)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
比如:小張與公司簽訂了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3500元。這就是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的案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按照法律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因此,小張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假如該試用期已經履行了5個月,則用人單位應當從第3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0,500元(3500元×3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5,000元(3000元×5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的,視為違法約定試用期,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用人單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期限不滿3個月的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3款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期限不滿3個月的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應當承擔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后果。
(4)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比绻萌藛挝慌c勞動者簽訂一個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與約定的試用期相同的,均為違法約定試用期。
實踐合同19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少年先鋒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引導小學生自覺走與實踐相結合的成才之路,幫助小學生在實踐中受教育、長才干、做貢獻,培養“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業和創新型人才,培養社會主義建設的合格人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建立勞動實踐和雙向服務協作關系,雙方協議如下:
一、自簽字之日起,在 建立深圳市龍崗區龍鵬小學學生勞動實踐基地,共同實施人才培養工程。
二、甲方作為深圳市龍崗區龍鵬小學學生社會實踐基地,愿為學校學生勞動實踐提供便利條件,負責接受和安排學生到基地進行參觀、學習、培訓、勞動等相關實踐活動,為順利進行實踐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幫助和指導。
三、甲方對社會實踐過程進行嚴格管理和要求,加強對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團隊合作意識、文明禮儀素質的教育,注意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安全保密和文明生產等方面的教育,并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和成才教育,做好實踐活動期間對學生的考核鑒定工作。
四、乙方負責每年假期組織以本校學生為主的勞動實踐服務團,利用一天左右的時間到甲方參加勞動實踐活動。乙方考慮到甲方的正常生產、教育、工作等情況和接受實踐學生數量等方面的'要求,采取批量、不同年級混合組隊的方式組織勞動實踐團隊。
五、乙方負責對學生配備指導教師,做好服務團的組織教育工作。在實踐過程中,會同甲方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實踐指導及生活管理等工作。
六、乙方配合甲方對學生勞動實踐的考核工作,教育學生自覺服從安排,利用所學知識為家庭、學校解決力所能及的問題。乙方師生在實踐基地期間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領導和安排。
七、乙方在社會實踐結束后,組織學生進行總結、交流、評比,辦展覽;在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或結束后,積極聯系各級各類媒體做好活動的相關宣傳工作,積極向校內、校外媒體投稿。
八、乙方設立學生勞動實踐專項活動經費,用于團隊教師和隊員基本活動費用。
九、在實踐活動期間,甲乙雙方要精心組織、嚴格管理,把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乙方師生的人身傷亡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甲乙雙方要本著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不斷拓寬基地建設的合作領域和內容。
十一、甲乙雙方本著“發展、服務、共同受益”的原則執行本協議。雙方加強溝通與協作,總結交流經驗,確保社會實踐基地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的發展。
十三、實踐基地是甲乙雙方合作的重要形式,主管領導是甲方的 和乙方的。
十四、實踐基地運作過程中遇到其它本協議未提及的事宜或在實踐過程中有爭議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負責人:負責人:
聯系人:聯系人:
電 話:電 話:
年月日年月日
實踐合同20
甲方:
乙方:
為了順利開展中小學生綜合實踐活動,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地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服務的時間、地點和內容
1、學生參加綜合實踐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2、地點:揚州市中小學素質教育實踐基地
3、活動內容:具體內容及相關要求參見邗江區教育局文件
二、費用與支付
1、活動費用:_____元/人·2天。(往返交通費、保險費另外按實收取)
2、活動人數約_____人(注:收費時按實際參加人數計算)
3、為照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教師子女,2%的學生可以免繳費用。
三、雙方權責
1、乙方以周到熱情的'后勤服務和形式多樣的實踐活動項目為甲方師生進行服務,并加強教師的管理;甲方學生的住宿、伙食供應、活動期間的飲用水,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免收甲方核定人數以內的帶隊領導和班主任老師的接待費用(就餐、住宿等)。
2、日常管理: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管理工作,學生請假外出一律由甲方批準,向乙方備案。若學生擅自離開基地,甲方負全責,與基地無關。
3、活動過程中甲方保留根據天氣、安全、時間、場地等因素對培訓計劃做出合理調整的權利。
4、在基地活動期間,甲方除派出1名帶隊領導之外,每班級還須配備1名班主任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保障活動順利進行。
5、乙方承諾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負責往返的交通安全(甲方自備車輛除外);若學生在基地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善后工作。對學生所患常見小病,凡基地能夠處理的,由乙方免費提供適量藥品;凡基地不能處理的,按保險賠付的規定辦理。
四、爭議的解決與協議形式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有不可協調之處,任何一方可提起法律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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