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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人勞動合同

        時間:2024-10-25 07:32: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用人勞動合同13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人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用人勞動合同13篇

          用人勞動合同 篇1

          問:

          李某應聘到某銷售公司工作,并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李某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為6000元。因市場形勢不好,公司與李某協商將其工資調整為5000元,李某未提出異議。隨后該公司產品在市場中占有份額進一步減少,公司決定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銷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隨后一個星期沒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對之不予理睬,請問李某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答:

          首先,李某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雙方關于工資待遇的約定合法。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公司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對李某的工資進行調整,李某當時沒有提出異議,此后雙方按照調整后的工資標準履行。故可以視為雙方就工資待遇的變更達成了一致意見。

          其次,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有權就工作崗位及工資待遇調整問題,與李某進行協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說明雙方就變更工資待遇的內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此,公司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因公司堅持變更李某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導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勞動。鑒于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可以視為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應予支持。

          最后,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成立。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無效,不能把李某不來新崗位上班,視為曠工行為。李某沒來公司上班,是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后,其原工作崗位已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為其安排新崗位的工資待遇而造成的。在雙方對此問題沒有取得一致性意見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崗位工作,就會造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實,出現對李某不利的法律后果?梢,李某不來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為不構成曠工。公司作出李某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其于以上理由,李某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維護自身的權利。

          用人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號: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聯系地址:

          緊急聯系人及其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

          (1)固定期限:

         、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 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試用期解除合同: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其工作地點。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工時制。

          (3)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甲方因經營需要,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后,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考核工資,乙方基本工資為元月。甲方根據乙方的考勤、考核、獎懲情況核算發放具體工資。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3、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本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甲方向乙方發放的獎金、補貼、津貼等項目不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資計算基數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資計算基數300%的工資報酬。

          4、甲方應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左右,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5、乙方病假期間,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的標準發放病假工資,如低于本市病假工資發放最低標準,按該最低標準發放。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等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2、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發放。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有任何異議,應當立即向甲方提出。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甲方可對乙方履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相關管理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4、乙方應當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乙方從甲方處獲知的一切與甲方相關的信息均屬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經營信息、員工信息、甲方客戶信息、技術秘密及其信息載體,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等);(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5)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1) 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單位兼職、任職或作為與甲方存在競爭關系的單位的投資人、股東、監事等;(2)乙方連續曠工達 ____日或累計曠工達____日的。

          4、乙方提前終止本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申請;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解除本勞動合同。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3、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已明確告知了相關的職業危害,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做了充分了解。同時對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與崗位職責已知悉全文,并愿意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續簽勞動合同,但乙方仍繼續在甲方處工作的,則視為本合同續延。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確認已閱讀本合同及其附件(崗位職責、員工手冊、),知悉并理解合同及附件的內容,愿意遵守甲方相關管理制度。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個人信息、前單位離職證明、學歷證明等信息、資料均真實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委托代表人: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煤礦

          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需要,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礦長職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

          一、乙方必須經資質培訓機構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并在有效期內。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煤炭行業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責,遵守礦紀礦規,保質保量完成各級有關部門及業主交給的工作任務。如果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慣例制度進行處罰。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保障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勞保待遇。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滿后雙方重新協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簽章生效。

          甲方:×××煤礦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解除勞動合同書。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解除勞動合同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 篇5

          一、患病、工傷、非因工受傷的職工

          1.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別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工傷的:

          (1)工傷認定為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保留勞動關系直至勞動者退休;

          (2)工傷認定為5-6級,大部分勞動能力喪失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解除;

          (3)工傷認定為7-10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傷:

          (1)在法定醫療期內,單位不可解除勞動合同;

          (2)醫療期屆滿,按照規定不能勝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二、三期內的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不得解雇。

          三、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職工不能解雇。

          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女干部滿55周歲;特殊職業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殘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

          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

          1.員工服兵役期間;

          2.員工擔任專職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蚣媛氈飨、副主席的;

          3.員工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五、例外

          1.員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傷職工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40條)

          用人勞動合同 篇6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何賠償?

          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

          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并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不用賠償),否則造成損失的就要進行賠償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建立用工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生產需要保證安排甲方學生進廠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用工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薪資待遇

          第一款基本工資:員工底薪_______元/月,平均月綜合工資_______元。工作時間:每月出勤26天,滿勤30天獎____元,每日工作時間約在____小時。每月_____天公休,公休加班有加班費,加班工資另計(_____元左右),公司統一安排食宿(宿舍配有風扇以及被褥)另有男女洗澡場所和娛樂場所。

          第二款乙方派遣企業免費向學生及駐廠管理人員提供住宿就餐;第三款乙方有義務將甲方全部工資在合同結束時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發給甲方學生。

          第三條工作管理

          第一款、乙方派遣企業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學生和駐廠管理人員在廠內的`人身安全,保證不安排到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崗位給甲方勤工儉學的學生和駐廠管理人員。

          第二款、甲方學生在乙方派遣企業的服務期間內,必須服從企業的規章制度和生產安排。第三款、乙方負責給所有在職實習學生購買保險,當學生發生商業保險范圍內的事情,由乙方或乙方派遣企業負責處理。

          第三款、甲方學生若有違反乙方或乙方派遣企業的《廠規廠紀》者,按《廠規廠紀》規定予以處分及處罰。

          第四款、學生必須三證(身份證、學生證、體檢合格證,)齊全,并且是合法有效的。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之日生效。附:本協議在工期內復印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人民幣)/月,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 篇9

          甲方:北京市海淀區醫協醫院

          乙方: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與聘請乙方本人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租用車輛及薪資待遇:每個月4000元,包括五險一金。發薪日應在每月份10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支付。

          六、車險、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乙方自行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用人勞動合同 篇10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沒有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終身合同。在出現《勞動法》第24、25、26、27條的情形時,也可以依法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的.意見,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具備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操作,否則違法規定和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需要進行相關的賠償。如果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尋求網站的專業在線律師獲得幫助。

          用人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及詳實通信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職務)為: 。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乙方應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條件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身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遇到特殊情況需乙方可以接受少許加班。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轉正后工資為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

          二、甲方每月1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法律對甲方進行相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病假工資。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職期間從事以下競業限制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給予相應罰金。

          1、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為他人經營或提供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天內,向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四條 保密約定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將甲方涉及到商業機密(如產品價格、進貨渠道、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賬號信息等)不利于甲方發展的信息對外傳播和復制,如若違法,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二、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個人檔案保存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 (公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勞動合同 篇12

          1、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的風險

          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又何來的試用期?勞資雙方發生爭議,仲裁部門或法院會認定雙方已經建立事實勞動關系,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須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2、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雙倍工資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3、承擔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用人單位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的風險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滿后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5、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義務的風險

          按照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勞動者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勞動者也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若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不利于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7、用人單位承擔賠償員工損失的風險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用人勞動合同 篇13

          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享受工傷待遇,這一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鏈條,在現實生活中頻頻斷裂。勞動者發生工傷后的“認定難”,已成為他們獲得人身傷害賠償的“第一道門檻”,甚至比討薪更艱難……那么,到底是誰造就工傷認定難?勞動關系證明為何成為申報的“攔路虎”?晚報記者對此進行采訪。

          現狀

          工傷索賠難成維權熱點

          農民工受傷后,必須先治療,用人單位往往給他們說等醫好了以后再解決賠償問題,傷情重一點的農民工,出院后已超過一個月,而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這樣就導致單位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必須由勞動者本人申請工傷認定。據介紹,勞動者本人申請工傷認定要比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難很多。這樣一來,往往導致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

          20xx年年底,一份由北京大學和香港理工大學共同創辦的公益機構發布,對農民工工傷案例全程跟蹤的統計報告顯示,有89%的建筑業農民工群體曾遭遇工傷拒賠。而大量的農民工在工傷后,特別是建筑業農民工,根本拿不到賠償或僅僅拿到一個“零頭”。

          “就工傷維權來說,將所有的程序走一遍大概需要3年9個月左右,最長可達6年7個月左右。別說是一個身體已經受到傷害的人,換了一個健康的人,又有幾個能耗得起?”云南省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中心主任羅柯說。

          打官司維權,一怕慢,二怕貴,這是橫在農民工面前的一道門檻。據了解,昆明市有近七成農民工未與雇主、企業(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協議。在已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協議的農民工中,大多數農民工對合同的內容都不太清楚,更談不上公平。絕大部分農民工都只對工資待遇、工傷賠償等作了口頭約定,一旦老板違約,即使有法律援助機構的介入,因存在取證難的問題,也只能以敗訴收場,黯然返鄉。

          據悉,云南省有620多萬農民工。從近年來的統計數據上顯示,云南農民工維權的熱點集中在討薪和工傷賠償兩大方面,其中七成以上案源還是集中在討薪上,工傷次之。而建筑行業拖欠工資的案件比例占到20%左右;工傷案件的比例占到30%以上,建筑業成維權熱點難點行業。

          癥結所在

          未交保險認定門檻太高

          是什么原因導致了農民工工傷索賠難?用人單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是導致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難的“第一殺手”。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史朝文律師認為,工傷認定難的關鍵在于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依法繳納工傷保險,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的話,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比勞動者更為積極。用人單位為什么會如此冒險?因為違法成本太低了。

          云南省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中心主任羅柯說,多數農民工發生工傷后,不主動要求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有的受傷職工到單位吵鬧,甚至會發生沖突。病情嚴重的,住院時間超過一個月的,等出院以后才去找單位賠償,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已過,只得自己申請,也會給自己增加很多麻煩,傷情嚴重的職工,應該在發生工傷后就及時要求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或者尋求相關的法律援助。

          說起農民工工傷認定難的問題,云南聯宇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理乾律師結合自己的辦案經歷認為,工傷認定部門設置的門檻太高,要求的材料眾多,農民工收取證據材料困難,是導致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難的重要原因。而且,多半農民工并不知道通過勞動保障部門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他們往往只希望盡快得到企業支付的一筆生活費。其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康復和傷殘待遇,他們得到的補償金遠不止企業給的那點生活費。

          為什么這么說呢?王理乾律師舉例距離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并不多,但在地方上的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單位,工傷認定部門所需的材料又在工傷保險條例的基礎上增加了很多,比如說工友證明,有的工友還要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不敢出來作證。工傷認定申請表上,有多處需要用人單位填寫相關的內容,并蓋上用人單位的公章,這一點是對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最大的難題,單位本來就不愿意配合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它怎么會蓋用人單位的公章?

          陳維鏢舉例說,一些工友在施工中受傷,公司負擔了他們的醫藥費后就不再過問,他們因干不了活失去了經濟來源,有的工友實在熬不住,從公司老板那里拿了點誤工費就走了;他們聽說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認定工傷,并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得到一筆賠償,但申報工傷所需的材料需要公司提供,而公司又以種種理由予以推諉,這讓他們不知如何是好。

          證據缺乏

          勞動關系證明成“攔路虎”

          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史朝文律師介紹,“工傷認定難,最難的就是沒法證明勞動關系”。實踐中工傷爭議案件,絕大多數發生在沒有簽

          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單位,其中又以農民工居多。發生工傷后,一些用人單位為推卸責任往往拒不申請、拒不配合工傷認定。而按法規規定,勞動者自己申請工傷認定必須提供相關資料用以證明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這對于勞動者來說是相當困難的。

          因為平時未注意保留勞動關系憑證,許多農民工無法申報工傷待遇。根據規定,發生工傷事故,一旦企業拒絕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個人要想申請,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個人申報工傷認定需提供3種材料: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事故發生原因、地點的證明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申請人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勞動部門就不能受理其申請。從現實情況來看,后兩種材料申請人一般都能拿出來,可勞動關系證明卻成為很多個人申報的“攔路虎”。

          簽訂勞動合同、保留相關證據?紤]到部分農民工都沒有勞動合同這一現狀,律師提醒農民工應該注意保留雙方確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如每月的'工資條、工友的證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其次,應當知道是在給誰干活。很多農民工進城務工都是托老鄉或熟人,一旦出現事故,他們往往說不出自己的“東家”是誰。

          律師觀點

          勞動保障部門工作的“缺位”

          記者了解到,目前涉及工傷認定問題的行政復議、訴訟案件數不勝數。非法用工屢禁不止,不法老板“拖、賴、騙、嚇”,勞動執法步履艱難,諸多因素造成了尷尬現狀:一方面,發生工傷的勞動者被擋在工傷認定的大門外,流血以后繼續流淚;另一方面,數億工傷保險基金無用武之地,只能躺在銀行保險柜里“睡大覺”。

          云南省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中心常務副主任湯光仁介紹,找公司索賠,公司會“良心發現”,主動蓋章賠錢嗎?申請工傷認定,超過一年無法認定;60天內起訴,就超過索賠時效;勝訴后,道路更加漫長,要拿索賠,經過一審、二審和執行,可能耗時1000多天。對一些受傷工人來說,工傷索賠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肮J定難,最難的就是沒法證明勞動關系”,F在不少用人單位常常故意規避法律,如不與農民工簽訂合同,不發工作卡、工資條等表明雙方勞動關系的任何憑證。如果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受到傷害以后,很難就勞動關系等承擔舉證責任。

          專門代理農民工官司的張亞文律師認為:工傷認定難,恰恰暴露出勞動保障部門工作的“缺位”。首先是勞動執法不到位。對那些調查取證難度大、容易導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往往有畏難情緒,不愿受理。其次是普法宣傳不到位。勞動者對與自身權益保護密切相關的法律政策常常一無所知,平時證據準備工作不足,出了工傷便抓瞎,不知該找哪個“衙門”辦事,勞動保障部門應該引以為戒,更加積極主動、更有創造性地開展工傷保險工作,加大普法和執法力度。

          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公司蓋章開證明”。這一規定顯然不合情理,強人所難。有關人士建議應及早修改調整相應的規范。應由受傷工人和單位之外第三者——行政事業單位來履行這一職責,確保中立的態度,讓受傷工人及單位對其行為的公正具備最基本的信賴。當然從維權的角度來看,最好的方式就是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以防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難以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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