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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競業限制協議

        時間:2023-04-16 14:25:0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競業限制協議(集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競業限制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競業限制協議(集錦15篇)

        競業限制協議1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員工離職。

          二、甲方承諾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三、競爭業務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四、競爭的地域范圍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五、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七、其他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2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競爭業務

          1、競爭業務指: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年的時間。

          3、競業禁止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二條乙方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員工離職。

          第三條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違約救濟

          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___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3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鑒于:

          乙方受聘于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甲方給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乙方明白不與甲方競業是獲取以上回報的必要條件。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根據勞動部、國家科委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限制協議。

          一、競爭關系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_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后,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乙方履行本條義務,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三、甲方的義務

          1、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的有關事項,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或知悉的發明創造、作品、設計資料、技術秘密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設計資料、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設計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獲取與本職工作或自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漏或者自己過失泄漏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約定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履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ˋ)無限期保密,直至已經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一般為三年以下,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六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乙方不承擔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無償轉讓給甲方。

          第十條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板房圖片、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設計商業秘密的相關業務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報表及財會檔案、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

         。ˋ)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

          (B)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放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十三條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5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鑒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雇傭合同》),乙方聘請甲方擔任工作;

          2、甲方在擔任乙方工作期間,將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業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職務而產生發明

          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3、甲方充分意識到,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的知識產權等均屬乙方之財產,該商業

          秘密的對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將造成乙方重大經濟損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職,將獲得乙方支付相應報酬,有義務保守乙方之商業秘密。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業秘密的范圍

          第一條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業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第二條乙方的商業秘密,主要指如下內容:

          1、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推廣計劃、培訓資料、業務報表或數據、財務資料、員工結構、薪資結構、合作渠道、推廣關鍵詞等等。

          2、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頁面設計、公司網站運營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后臺賬戶信息、相關的函電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則乙方應在該信息發送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條上述經營和技術信息,無論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響其商業秘密的構成。

          第二章任職期間的保密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五條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六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

          第三章辦理離職期間的保密

          第七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雇傭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傭合同,雙方選擇按下列規定之一處理保密事務:

          一、在雇傭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傭合同后6個月,調整甲方工作崗位,變更雇傭合同的'內容;

          二、在解除雇傭合同后2年之內,甲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經營與乙方相同或同類的業務。

          第四章離職后的保密

          第九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十條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離職的甲方,在離職后2年內不得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二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機構提起仲裁。如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注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6

          企業: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

          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7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鑒于: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甲方的義務

          1、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補償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于)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上述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單位: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系且本公司認為已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8

          甲方:江蘇xx閥門有限公司

          乙方: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知悉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

          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平均月工資的40%支付經濟補償。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乙方應提供新單位的勞動合同和繳納養老保險的依據,不提供的,甲方有權不提供補償)

          二、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兩年內(不超過)的期間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兩年內(不超過)的期間內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除了退回已經領取的甲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用外,同時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調查費、鑒定費

          費等),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向甲方辭職時年工資總額(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12個月的積)的5至10倍確定。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在上述義務履行結束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2、甲方不履行義務,無故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本合同終止。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以通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競業限制協議9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范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系后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3、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4、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6、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7、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8、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9、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0、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1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11

          甲方: (以下簡稱“學!保

          乙方: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員工”)

          鑒于:

          1、 員工在學校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學校及其關聯學校的商業秘密;

          2、 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學校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學校及

          其關聯機構的經濟利益或使學校及其關聯機構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學校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1 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學校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學校有競爭的業務:

          1.2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得為以下單位工作或任職:

          1.2.1 與學校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單位;

          1.2.2 與學校有業務競爭關系的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學校關聯機構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間接的設立、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學校、企業、研發機構、咨詢調查機構等經濟組織;

          1.2.3 其他與學校有競爭業務的單位。

          1.3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3.1 與學校的客戶或學員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學校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學校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1.3.2 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2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

          1.3.3 員工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經營與學校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3.4 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學校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學校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學校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3.5 向與學校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4 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學校,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學校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2.1 員工在離開學校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學校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

          2.2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三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1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學校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

          3.2 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后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每月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個月月平均工資(以工資條為準)的%(計元)。

          3.3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2.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3.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3.6乙方違反本協議第2條,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如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學校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4.2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學校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學校實際損失的,學校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4.3 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學校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爭議處理

          5.1 學校與員工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請學校注冊登記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或學校注冊登記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損失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1 學校由于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6.2 學校為了調查、處理、糾正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七條 適用法律

          7.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執行及爭議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2 國家和地方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或者修改現行法律、法規時,如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本協議適用新的法律法規的,則本合同內容與新的法律、法規抵觸之處,按照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設,并不限制或從其他角度影響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和詮釋;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本協議繼續有效。

          8.3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同意遵守執行。

          8.4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每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競業限制協議12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條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條、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毀。

          第四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處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競業費。

          第五條、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后的二年內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后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13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業務: 。

          2.競爭性單位:從事競爭性業務的公司、單位或個人。

          3.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下列行為之一均將視為競業行為: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或乙方直屬親屬、配偶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24個月。但是甲方在乙方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

          4.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倍。

          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五、通知

          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如乙方聯系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上述地址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競業限制協議1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3、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定義

          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3、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二、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

          1、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2、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3、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四、違約救濟

          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___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競業限制期限

          1、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____年失效;

          2、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六、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15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F就對員工的競業限制業務和競業限制區域范圍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等行為;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在乙方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期間,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未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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