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建造合同四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造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造合同 篇1
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經與乙方充分協商,決定聘請乙方為甲方的注冊建造師,乙方同意應聘,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現行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叁年。即自20xx年2月28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
1、為乙方提供上崗機會;
2、為乙方保管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注冊章。
3、甲方保證乙方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負責為乙方補辦資格證、注冊證。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注冊證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4、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時,甲方需及時通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并經過相互協商共同解決。
(二)乙方
1、應于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提供其一、二寸彩色相片各10張、身份證復印件、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及(或)考試合格證原件、畢業證原件、職稱證書原件、其他執業資格證和注冊證書及原項目經理證書和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如有)、原注冊單位的解聘證明原件等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其它甲方注冊過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乙方對其提供的證書及材料負責。
2、配合甲方進行建造師上崗所應參加的各類培訓;
3、有項目上崗的,若有要求建造師必須到場的需參加;
4、乙方不得在同行業中其他單位崗位任職。
三、工資待遇
聘用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每年基本報酬為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每月付壹仟元整,年底結清。若有項目上崗,按照工程項目規模每月發放補貼,補貼標準結合市面價格面議。工資發放時間同甲方管理人員發放時間。
四、保密
乙方在聘用期內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泄密,并自愿承擔泄密而導致甲方名譽及經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損失。
五、合同的解除
1、協議到期后,合同自動解除。
2、協議解除后,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注冊變更手續提供便利條件。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后十日內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自己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在初始注冊時給予的1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如有),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相關培訓費用。
六、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如有一方單方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七、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申請人:
建造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____(建筑)專業____(一)級建造師,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為其辦理注冊手續,具體條款如下: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即注冊成功(即建設部門網上正式公告之日)起往后推 年。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注冊證書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免費為乙方辦理初始注冊、續期注冊、變更注冊、年檢等相關手續,并在《執業手冊》上登記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
2、合同期間,甲方工程項目由乙方擔任項目經理的,須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相關責任報酬(證件用于招投標時;需乙方出場時,甲方承擔全部的差旅費及交通費,另每天給予乙方補助500元整),甲方工程項目乙方不擔任項目經理的,乙方不承擔工程項目的相關責任。
3、合同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注冊業務培訓(含繼續教育期間的差旅住宿費用)等相關費用,乙方憑相關票據向甲方報銷。在政府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若乙方因工作原因,無法參加再教育學習,甲方有義務請人代之學習。
4、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冊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注冊建造師執業印章及其它證書原件應在注冊成功后(10工作日內)及時交還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冊章時,必須將圖紙等交由乙方審查,乙方同意后蓋章。不得以乙方的名義進行非法活動,否則由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5、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按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6、簽定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7、甲方應及時辦理并申報注冊(變更)手續,在政府規定的行政許可辦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
三、 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簽定協議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有關建造師注冊所需要的相關材料【建造師執業資格合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職稱證書、一寸、二寸彩色相片等】。
2、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文件、學歷文憑等證明材料。乙方有義務及時(5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
3、甲方在申請注冊期間,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初始注冊,以便順利注冊成功。
4、乙方提供的證件必須合法有效、若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注冊不成功時,及時退還甲方支付的預付工資 元人民幣。
5、及時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資及提供銀行帳號。
四、 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 元整聘用工資(稅后)。甲方確認乙方證書和簽訂協議后支付乙方 元 的聘用工資預付款。注冊成功公告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第一年聘用工資余款 人民幣。甲方電匯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中,第二年付款日期與前一年日期一樣。
2、如果注冊過程中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注冊未成功,甲方應支付乙方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到協議解聘日期間的聘用工資,每月1000元標準。
3、甲方,乙方簽訂協議之日至注冊成功公告,非乙方原因超過約定期限時既開始計算聘用工資。
五、 證書及印章的保管
完成注冊后,乙方同意將《注冊證書》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應妥善加以保管。執業印章由乙方自己保管。
六、 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30天給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注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注手續,協議到期即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及證書原件,甲方負責乙方轉注冊時當地轉出的手續辦理,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注冊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七、 違約責任
1、甲方負責乙方在注冊期內的`再教育學習的一切費用及手續,如甲方無法在注冊期滿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學習手續和轉注冊的證明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轉注冊,甲方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 5 萬元整。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資格證、注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注冊,否則、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到證書發下來為止。
大學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 10萬 元整;
資格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 10萬 元整。
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注冊滿 年,才可以轉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則甲方不負責再教育學習費用,乙方退還甲方當年聘用工資,且賠付甲方違約金 5萬 元整。
5、甲方必須在注冊滿 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甲方賠付乙方違約金 5萬 元整。
6、甲方在注冊(變更)成功公告后不按協議約定支付報酬及交付建造師注冊印章,經乙方提醒仍不履約的視為提前解聘。
7、乙方若提供虛假的注冊證件及相關文件,不積極配合甲方變更注冊時視為提前解聘。
8、甲方、乙方簽訂協議之日至注冊成功公告期限不能超過100天。變更注冊不能超過40天。
八、 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九、 續聘
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采用本協議。
十、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付清、相關證明文件返還乙方后失效。
十二、 本協議所指金額均為稅后金額,如本協議發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之一。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十五、附則
對于甲方需要乙方注冊證書參與工程項目投標和項目管理經營活動,應征得乙方同意,須另行簽訂相關協議。甲方將給予乙方一定的政策性責任工資補助。
甲 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代 表:
電 話: 家庭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說明的一艘XXX,經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條 船型、數量和工程編號
本合同工程船為鋼質船體,柴油機動力裝置,單螺旋槳推動。共建造一艘。工程編號:---。
第2條 技術依據
2.1、船舶根據乙方提供的經送審的(CCS審圖中心許可)船、機、電完整設計建造圖紙,及詳細生產設計圖紙及光盤。甲方按現有的設備、設施、場地等條件進行建造。
2.2、以下技術文件和其它有雙方認可的并由雙方簽署,同時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2 1、技術說明書。
2.2 2、主要技術圖紙。
總布置圖/機艙布置圖/基本結構圖/解剖面圖/電力負荷計算書/線型圖/容積圖。
2.2 3、主要機電設備及制造商表;船、機、電供應品明細表。
2.3、用來建造和安裝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消防設備、導航設備、救生設備及輔料均有乙方提供,并應是船檢認可的船用產品。(如鋼板預處理、鋼管鍍鋅,按船舶檢驗要求及規范購置舾裝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軸系統等標準件。) 所有的材料設備運至廠。
2.4、船舶建造都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或行業標準。采用的工廠造船標準及工藝,須經船檢部門認可。
第3條 建造規范依據
3.1、滿足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當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高于船檢造船規范和有關修改通報時,應以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為準及CSQS標準。
3.2、 船舶應符合技術說明書指明的公約、規則和要求(以下通稱“規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龍骨安放完畢前的規章要求。
第4條 船舶規格及時間
4.1、船體:
總長: 米; 船長(兩柱間): 米; 型寬: 米; 型深:米; 設計吃水 米.
4.2、主推進裝置:
柴油機一臺,最大持續功率為 KW,機艙內輔助機械、甲板機械等按技術說明書要求提供并安裝.
4.3、船速: 試航速度不小于節。(與甲方無關)
4.4、建造時間年 月 日,交船時間年 月日。
第5條 價格與付款
5.1、 合同價格:
本合同造船總價約為人民幣整。
5.1.1、本合同中第2.3條款合計人民幣為 ---- 萬元整。
5.1.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時價預估人民幣 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實際空船重量結算約。5.1.2.1、甲方承擔船舶輔助吊車費、胎架及支撐費、搭拆腳手架費、碼頭費、無損探傷費、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設備/專用工具費、各項試驗/試航費 (不包括所需油料)。
5.1.2.2、甲方承擔船舶的所有冷作、電焊、涂裝、舾裝、室內裝修、管系制作安裝、機電設備安裝調試的人工費用及必須的零碎機加工費用。
5.1.2.3、甲方承擔船舶耗用的焊條、焊絲、碳棒、陶瓷墊片、氧氣、乙炔、二氧化碳氣體。
5.1.3、本合同中除5.1.1款項外的`其它費用預估人民幣 ---- 萬元整。
5.1.3.1、船臺費---萬元/艘,施工設計費、放樣費、舾裝件、尾、舵軸系統及主要機械加工另計。
5.1.3.2、船舶檢驗費、拖輪費、巡航費、下水費按實際結算,保險費按船舶總價(按---萬元計算)的 ‰(按甲方公司保險條款要求,費用按實際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擔,受益人為甲方),稅金按建造工時總價的--支付(按最終決算銷售完稅額--支付),上述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
5.1.3.3、乙方自帶的設備、材料碼頭至作業區域的運費及上下車費,每噸按 元另行計算。甲方提供現場辦公室一間。
5.2、付款:
5.2.1、合同簽訂乙方應先支付給甲方定金造船總價的 %,三個工作日內匯入。
5.2.2、第二期付款: 開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
5.2.3、第三期付款: 開工之日起 天, 乙方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5.2.4、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
5.2.5、在試航前 天,雙方將產生的加減帳項目清算, 確定船舶的最終造價, 船舶法律交接時, 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2.6、在建造過程中如不正常過度浪費,下料不當(不超過 %),所損失費用按實際由甲方承擔,廢料歸甲方所有。
5.2.7逾期天按正常結算交付,超期每天按元/天,以 天為限。
第6條 監造
6.1、乙方駐廠監造代表及其權利
6.1.1、本合同簽定后,乙方派出監造代表駐廠,參加船舶監造。監造代表應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1.2、船舶建造過程中,雙方商定的檢驗和試驗項目,在甲方檢驗后,提前 小時提交檢驗通知單。監造代表接到通知單后,無故不參加檢驗和試驗時,甲方可在驗船師出席的情況下進行檢驗,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6.2、甲方職責:
6.2 1、甲方應為接船人員提供辦公場所,交通、住宿、伙食,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7條 工程變更和修改
7.1、船舶在施工設計和建造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變更本船工程內容、材料及設備配套,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經船檢認可后,達成修改工程協議。修改工程協議為合同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變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變動,價格的調整等問題,均以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修改工程單為準,費用另行結算。
7.2、本合同簽定后,如船檢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進行修改的,甲方應立即用書面方式告知乙方,雙方應為此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7.3、乙方自帶的設備、材料的CCS證書,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8條 試航和試驗
8.1、通知:
甲方在試航前 天應以書面方式將試航的時間和地點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試航的通知 天內以書面方式確認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無故未能參加試航,甲方可在沒有乙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執行試航計劃。試航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下水后不作進塢處理。但在下水時造成船體及設備損傷,所有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8.2、試航方法:
試航按雙方認可的試航大綱進行,如任何一項試驗項目不能滿足合同或技術說明書及船檢的要求,甲方須進行再試驗和/或試航,并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相應費用。
8.3、接受船舶:
船舶試航結果滿足試航大綱、技術說明書及船檢的要求,拆檢項目完成,缺陷修復,負責相應的證書,甲方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條 船舶交接
9.1、船舶技術交接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船舶的技術交接時間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 天內(按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實際開工日期算起),交接地點為甲方碼頭。
9.2、技術交接前,全船的貨艙、機艙、生活區及公共場所、及其他各艙,全部清潔干凈。各機電設備完好運作。
9.3、技術交接畢,雙方簽署船舶技術交接證書。確認技術轉交乙方。
9.4、船舶技術交接文件:
9.4.1、船舶技術交接畢,甲方應將技術說明規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給乙方:
1)、 符合合同、技術說明書規定的試航報告。
2)、 符合技術說明書要求的船舶設備清單,船舶設備證書。
3)、 船舶建造證書。
4)、 船舶質量說明書。
5)、 船舶檢驗證書。
6)、 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帶的設備及材料清單或證書除外)。
9.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雙方在甲方碼頭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簽署船舶法律交接證書。法律交接時的船舶狀況應與技術交接時的船舶狀況一致,正常的磨損除外。
9.6、產權與風險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該船的產權與風險屬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給乙方。
第10條 船舶安全
10.1、船舶在廠期間,甲方應對船舶的安全負全部責任,甲方應制定并執行嚴格的安全生產制度,加強消防管理。乙方自負安裝、調試的人員必須具備資格認可。
10.2、船舶在廠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如發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損害,甲方應即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即時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事故報告。由于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生的原因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報告,并作出相應的措施和處理。
第11條 交船時間延誤
11.1、自合同簽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間,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戰爭、地震、海嘯、洪水、臺風或因自然災害使船舶嚴重破壞或造成的交船延誤。應視為不可抗拒或充許延誤。
11.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按現行船舶修理標準收取費用,并順延周期。
11.3、如因船舶設計、材料、設備等原因引起船舶無法驗收,由乙方負責處理,造船周期順延;如因甲方施工質量原因引起船舶無法交驗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12條 質量保證
12.1、材料、設備、工藝及設計的保證:
船舶技術交接后固定件十二個月,運動機械設備六個月內。甲方對船體、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凡是由于施工質量及材料、設備缺陷、安裝工藝問題,而引起的各種故障、損壞,甲方保證免費修理和更換。乙方應嚴格按船舶操作規程作業。否則由此引起的各種故障及損壞由乙方自負。乙方自備設備及材料或安裝調試的工程由乙方自負。
12.2、關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發現屬于保證范圍內的任何故障,乙方應盡快書面通知甲方,說明故障損壞的性質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答復乙方進行處理。
12.3、甲方接到乙方關于船舶發生故障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予以明確答復,提出處理意見。如果船期不受影響,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處理意見。如果對故障的性質發生爭議,須經當地驗船師證實,如屬于保修范圍內故障,由甲方盡快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13條 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雙方之間引起的任何爭執,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訴。
13.2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單方面均不準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建造合同 篇4
一、建造合同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一)建造(施工)合同的特征 了解
建造合同屬于經濟合同范疇,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經濟合同,其主要特征表現在:
1.針對性強,先有買主(客戶),后有標的(即資產);
2.建設周期長,資產的建造一般需要跨越一個會計年度,有的長達數年;
3.建造的資產體積大,造價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銷合同。
例題:下列關于建造合同的特征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先有買主,后有標的
B.資產的體積大、造價高
C.資產建設周期長
D.建造合同一般為不可變更合同
答案:D
(二)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此處以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為準。
例題:建筑工程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了一份大型資產建造合同。合同規定,以雙方約定的基本成本為該資產的實際成本,合同總價款由實際成本加15%來確定,該合同是( )。
A.成本確定價款合同
B.成本加成合同
C.固定造價合同
D.浮動造價合同
答案:B
二、合同的分立與合并(分開或者合并確認收入)
建造合同中有關合同分立與合同合并,實際上是確定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對象。
一般情況下,企業應以所訂立的單項合同為對象,分別計算和確認各單項合同的收入、費用和利潤。
例題:建造合同中有關合同分立與合同合并,實際上是確定建造合同的( )。
A.收入
B.成本
C.會計核算對象
D.風險
答案:C
1.建造合同的分立
一項包括建造數項資產的建造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每項資產應當分立為單項合同:
(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
(2)與客戶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3)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2.建造合同的合并
(1)該組合同按一攬子交易簽訂;
(2)該組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
(3)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例題:如果一項建造合同包括多項資產,每項資產應分立為單項合同處理,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必備條件的是( )。
A.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
B.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C.建造承包商與客戶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D.多項資產按一攬子交易合同簽訂
答案:D
三、合同收入的內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兩部分內容: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與客戶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隨意確認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條件時才構成合同總收入。
1.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
2.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成本的款項。
3.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客戶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
變更索賠獎勵屬于建造合同收入,也屬于施工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
【20xx】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規定的初始收入和( )形成的收入。
A.材料銷售收入
B.合同變更、索賠、獎勵
C.讓渡資產使用權
D.合同變更、勞務作業
答案:B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要準確地進行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與計量,首先應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
如果建造合同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所謂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指的是完工的比例能夠可靠估計。
(一)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時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1.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標準
(1)固定造價合同
、俸贤偸杖肽軌蚩煽康赜嬃;
、谂c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③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芎贤旯みM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2)成本加成合同
、倥c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趯嶋H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如果建造合同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來確認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運用分兩個步驟:
第一步,確定建造合同的完工進度,計算出完工百分比;
第二步,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和計量當期的合同收入。
必須先計算完工百分比,才能計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確定
(1)根據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
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具體來說就是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例1Z102032-1】某建筑業企業與A業主訂了一項合同總造價為3 000萬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建設期為3年。
第1年,實際發生合同成本750萬元,年末預計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1 750萬元;
第1年合同完工進度=750/(750+1 750)×100%=30%
第2年,實際發生合同成本1 050萬元,年末預計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700萬元。
則:
第2年合同完工進度=(750+1 050)÷(750+1 050+700)×100%=72%
此處需要掌握。
(2)根據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確定
這種方法簡單,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形象進度。
【例1Z102032-2】某建筑業企業與B交通局簽訂修建一條150公里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工程總造價為60 000萬元,建設期為3年。該建筑公司第1年修建了45公里,第2年修建了75里。則:
第1年合同完工進度=45÷150×100%=30%
第2年合同完工進度=(45+75)÷150×100%=80%
(3)根據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術測量確定
了解,無考點。
3.當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這個地方則需要計算的是各年的收入,與完工進度不同。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當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另一種是(當期未完成建造(施工)合同)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應當按照實際合同總收入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即: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實際合同總收入-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
因為當期完成了,則總收入是能確定的。當然實際中不盡然。這種比較簡單,考試不考。
4.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合同總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
即: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一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例1Z102032-3】某建筑業企業與某業主就一棟工業廠房的建造,簽訂了總造價為3 500萬元的固定造價合同,合同約定的工期為3 年。假定經計算后第1年完工進度為30%,第2年完工進度為70%。第3年該廠房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則:
第1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30%=1 050(萬元)
第2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70%-1 050=1 400(萬元)
第3年確認的合同收入
=3 500-(1 050+1 400)=1 050(萬元)
多項選擇題【20xx】72、某建筑企業與甲公司簽訂了一項總造價為1 000 萬元的建造合同,建設期為2年。第1年實際發生工程成本400萬元,雙方均履行了合同規定義務,但在第二年末由于建筑企業對該項工程的完工進度無法可靠的估計,所以與甲公司只辦理了工程款結算360萬元,隨后甲公司陷入經濟危機而面臨破產清算,導致其與款可能無法收回,則關于該合同收入與費用確認的說法,正確的有( )。
A .合同收入確認方法應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B . 1 000萬元可確認為合同收入 C.360萬元確認為當年的收入 D . 400萬元應確認為當年費用 E . 1 000萬元可確認為合同費用
答案:CD
選擇題【20xx】50. 某造價合同總價為6 000萬元,合同工期3年,若第一年完工進去為20%,第二年完工進度為60%,第三年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則第三年應確認的合同收入為( )萬元。
A.6 000
B.3 600
C.2 400
D.1 200
答案:C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必須結果能可靠估計。
(二)合同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時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
當建筑業企業不能可靠地估計建造(施工)合同的結果時,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例1Z102032-4】某建筑業企業與B公司簽訂了一項總造價為800萬元的建造合同,建設期為2年。第1年實際發生工程成本300萬元,雙方均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在年末,建筑公司對該項工程的完工進度無法可靠估計。
由于B公司能夠履行(已經發生的)合同,估計當年發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收入可以確認。教材給的說法是確認300萬,實則有誤,應根據能收回的數額確定。
1.合同成本能夠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來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假定上例中該建筑業企業與B公司只辦理工程價款結算220萬元,由于B公司陷入財務危機而面臨破產清算,導致其余款項可能難以收回。在這種情況下,該建筑公司只能將220萬元確認為當年的收入(300萬元應確認為當年的費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此處不能收回指的是完全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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