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單位合同匯總9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xx 年 09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ㄈ┮曳交疾』蜇搨尼t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ㄒ唬﹦趧雍贤_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ǘ﹦趧雍贤跐M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ㄈ┮曳接邢铝星闆r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2、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邢铝星闆r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ㄎ澹┯邢铝星闆r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ㄆ撸┮曳教岢鼋獬齽趧雍贤,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ò耍┯邢铝星闆r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ㄘ撠熑耍
乙方(簽章):
單位合同 篇2
首先,用人單位有無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是符合第39條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須提前1個月通知,如果是因出現第40條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額外一個月的工資,即代通金。
其次,用人單位符合39-41條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計算方法: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再次,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這里“經濟補償金標準”既不用分段計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您可以先于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需注意,申請仲裁時間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單位合同 篇3
關于用人單位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參考《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綜合《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單位合同 篇4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未建立工會的,由本單位職工民主推薦,并經半數以上職工同意的職工協商代表)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條 集體合同是雙方促進用人單位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對用人單位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用人單位行政應與用人單位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第四條 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五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六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用人單位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并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
行情況。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用人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的工資水平,并隨著用人單位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單位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十二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用人單位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用人單位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用人單位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用人單位提出增資要求,用人單位要予以明確答復。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對計時制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需要不能實施以上標準工時制的崗位或工種,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告知職工。
第十六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工種的職工,用人單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七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用人單位工會協商后,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八條 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用人單位工會協助用人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創造條件,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并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用人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用人單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單位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用人單位工會協助用人單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單位工會應當協助用人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逐步改善并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用人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二十三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用人單位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對特殊作業崗位的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用人單位工會發現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用人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工會應建議用人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_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_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用人單位工會應支持用人單位對危及用人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政策。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每年定期組織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________%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用人單位工會有權協助并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單位應按年度向用人單位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工會應組織或協助用人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余時間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 獎懲
第四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核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布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對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第四十四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用人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并征求用人單位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后,制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用人單位工會,用人單位工會認為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用人單位應當研究用人單位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工會。
第四十五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鄢蟮墓べY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監督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者解除條件出現的;
3.訂立集體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須按集體協商程序進行。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體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2.集體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集體合同期滿后,一方不同意續訂集體合同的。
第四十八條 集體合同雙方依法解除、終止集體合同,應當自解除、終止集體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報送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 在集體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集體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五十條 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集體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工會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五十一條 任何一方違反集體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五十二條 集體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集體合同正式訂立后,若訂立集體合同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工會雙方應依據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對有關條款作相應修改。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雙方經協商變更集體合同相關內容的,按規定報送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雙方按照規定,建立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集體合同一方或者雙方每年至少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報告一次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
第五十七條 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的首席代表簽字,并在雙方簽字之日起十日內,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自備案之日起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五十八條 集體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一份,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崗位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
2、未經甲方同意,拒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出走或者出 走超逾10日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l、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3、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九)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 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二、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定本單位的規章**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度,并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合法擁有房屋(以下稱該房屋)位于 ;面積:平米;甲方同意將該房屋租給乙方。
2、房屋裝修情況及屋內設施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經甲、乙方協商該房屋的用途為: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房屋租賃期限
該房屋約定租賃期限為年,即該房屋自年 月 日 至起年 月 日止歸乙方使用。
第四條 房屋租金、押金
1、房屋租金為 元/月,租期年總租金為元, 大寫: 。
2、經甲、乙方協商,乙方同意繳納人民幣 元(大寫:)作為抵押,待租期滿時將全部押金無息退還乙方,押金不做租金使用;租期滿時若乙方有租金或費用未付清或未能在遷出時完整交還甲方,甲方有權在押金內扣除相關費用。
3、出租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調整租金標準。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約定交付首次房租,乙方并保證在租賃期限內提 前 天繳下期租金給甲方,不能借故拖欠。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 日內,將該房屋交與乙方使用。
第七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須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天然氣費: ;
2、電梯費:;
3、物業費:;
4、采暖費:;
5、其他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破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施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費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繳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有權沒收押金,如因以下情形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的;2、利用該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無故拖欠租金,無故拖欠下期租金超過15天;
4、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自行遷出。
第十條 房屋使用
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間內,對屋內設施有嚴重損壞的,租期滿時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或給甲方進行相應的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
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留存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協議,同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xx年 xx月 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4.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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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質: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 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作,擔任 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 。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金額分別為 、 、 、 。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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