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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裝合同

        時間:2024-10-02 01:53: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關安裝合同錦集八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裝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安裝合同錦集八篇

        安裝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1、工程承包范圍:見技術協議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技術協議和安全協議;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工程報價;

          11、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及獎懲規定。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遞交履約保函后生效。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內蒙古豐鎮發電廠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單位:

          帳號: 帳號: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3發包人:是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1.4承包人:是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9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4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7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包括:廠區施工平面布置圖、設計總平面圖等)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8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9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及規范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書面指令。

          6.2工程師書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工程師代表單位承擔。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交給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合同規定的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且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道路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設計監理單位、施工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將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2)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裝圍欄設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標志,并負責安全保衛。

         。3)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5)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6)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發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雙方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并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確保搶回延誤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0.4經過承、發包人確實共同作出努力了,卻難以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投產時,則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順延申請,經發包人報董事會通過方可順延工期,順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須作出相應承諾以實現工期目標。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的董事會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四、質量及檢驗:

          14、工程質量

          14.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行業或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未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檢查和返工15.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5.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5.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6.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6.4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7、重新檢驗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運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運的,試運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分部試運申請,發包人組織分部試運,并在分部試運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試運合格,工程師在分部試運記錄上簽字。

          19.5設備安裝工程具備整套啟動條件,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整套啟動申請,由發包人組織整套啟動,并在整套啟動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啟動合格,工程師在整套啟動記錄上簽字。

          19.6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試運,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運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師在試運合格后不在試運記錄上簽字,試運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運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7整套啟動試運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關規定考核,節超獎罰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機組試運72+24一次成功和機組運行72+24后連續運行3個月的獎勵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命令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及發包人安全管理辦法及安全管理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發包人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員工、招聘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嚴格按照發包人的要求進行文明施工,做到現場材料堆放整齊,雜物隨時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語標志布置得當, 安全設施完備,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條款執行,發包人有權代為完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監理單位和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并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2.3承包人不發生傷亡事故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獎懲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進度獎勵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是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批準概算調整后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

          招標工程項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4、工程預付款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確認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范圍。

          27.2發包人按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范圍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供應的設備和直接供應到現場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設備和直接供應到現場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使用前,應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證書,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

          27.5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7.6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發包人對承包人采購的材料的要求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8.7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安裝合同 篇2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的制作安裝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經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二、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運輸、包安裝。

          三、工程質量:

          合格

          四、主輔材料:

          五、產品質量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式樣制作,雙方商議確定式樣尺寸,甲方簽字后乙方開始制作(具體尺寸按每個窗框測得的具體尺寸為準。)

          六、工程量與單價:

          工程量計算按實際加工尺寸為準,最終以實際安裝面積進行結算。

          遮光布每平方米單價 元/㎡,窗簾桿每米單價元/m,安裝費 元,工程量約為 ,然后合計 元,大寫: 。

          七、工程進度:

          1、為了保證質量和進度,安裝期間,甲乙雙方應相互協商配合,互創安裝條件。

          2、甲方在乙方安裝人員進場前應提供安裝電源。

          3、不可抗力造成的'安裝延誤,雙方察看后認定解決。

          八、付款方式:

          安裝結束,驗收合乎要求后所有費用一次性付清。

          九、其他事項:

          1、安裝好的遮光布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由責任方負責。

          2、乙方安裝人員進入現場,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和安全制度。然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裝條件,并密切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務。

          3、本合同簽訂后雙方要相互監督執行,若出現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收存,簽字蓋章后生效,然后財務結算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 方: (蓋 章)乙 方: (蓋 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裝合同 篇3

          甲方(買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_______________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即RMB¥__________________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范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_____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安裝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裝(或玻纖)復合莢芯板風管平方米,現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

          四、預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定金后,且設計方案由甲方簽字認定后,乙方于 月日進場安裝,預定安裝調試期為 天(如甲方要求變更,除給乙方工程工期相應順延外,還應承擔乙方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五、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即rmb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即rmb元整(總價的 %)后,日內進行施工。

          (2)管道安裝完畢當日支付人民幣 元整,即rmb 元整。(總價的 %)

          (3)乙方安裝完成后,甲方應在十五日內給予驗收,驗收合格后三日內支付計人民幣,即rmb 元整。(總價的 %)

          (4)甲方簽字驗收并付清所有款項后,乙方出具工程質量保證書。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無法按時驗收的,甲方除無權使用外,還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及乙方的誤工費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或各有關設計部門提供的圖紙施工。

          (2)甲方為乙方提供實施本合同的場地及水源、電源、臨建宿舍等設施。

          八、 工程驗收后,乙方對本工程質量負責保修 年,(詳見工程質量保證書)。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以上各條款甲乙雙方均履約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安裝合同 篇5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承攬修建 工程 標段,并接受了乙方對本工程的勞務投標,乙方在確保合同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環保的前提下,甲方將所屬 工程委托乙方進行勞務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及人員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身份證)、法人委托書、被委托人證件(如果授權)。

          (注:以上證件復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紅章,作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內。)

          2、人員

          施工負責人:---職務:隊長職稱: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職務:總工職稱:工程師

          第二條 勞務分包工程項目及勞務報酬

          1、分包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2、勞務報酬

          (1)按不同分項工程的綜合勞務計件單價和確認的工程量計算!秳趧辗职椖壳鍐巍芬姼奖怼1碇械墓こ塘坎蛔鳛榻Y算工程數量。

          (2)甲方按業主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綜合單價(或業主批復的新增單價)收取 的綜合管理費,最終結算依據為業主批復的乙方承擔的工程費用結算書金額。

          (3)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得調價,除非業主調整。

          (4)勞務報酬單價中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相應勞務分包清單項目所有工作內容需要的勞務、材料、機具、機械設備、水電費、安裝、質檢(自檢)、管理、環境保護、勞動保護、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建設、拆除與恢復)、缺陷修復、稅金(營業稅含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費、其他地方稅務部門征收的其它稅費如個人所得稅、印花稅、資源稅、建筑稅等由均乙方負責繳納)、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關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5)本工程的臨時工程建設、施工便道、便橋、拌合系統、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為之相關的費用均已含到第1章總則費用或單價中,不再另行計量。如有索賠按索賠條款處理。

          (6)工程量清單第1章總則費用除11-1保險費、12-1竣工文件、14-2項其他不進行分割,其他項目乙方占 %。

          (7)本項目發生的所有前期費用(包括公關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8)修建炸藥庫發生的費用(即含庫房臨建工程、看守人員工資、避雷設備、所有相關附屬設施及按業主和地方政府相關管理規定必須配備的設施費用),乙方承擔費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稅金及地方規費(業主或地方政府收繳的)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扣代繳,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并自行繳納。

          第三條 對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要求

          1、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時,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難以履行合同條款,要求撤換時,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在7天內撤換,重新委派繼任者。

          3、因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分包工程期限

          1、總工期以業主和公司的工期為準。

          2、節點工期以監理、業主確定的節點工期為準。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必須全部達到業主以及國家和交通部現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分項、分部工程一次性驗收(檢驗)合格率1%,單位工程合格率1%。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礱江兩河口水電站交通工程項目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所有規定、甲方技術交底及公路現行技術規范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施工設計文件和相關的國家、省部現行的《規范》、《驗標》要求,并令甲方、監理工程師和業主滿意。

          3、乙方應無條件地接受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質檢員的質量管理,同時也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術部及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指導。對于施工中達不到業主、監理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甲方有權作出不給乙方計量或返工、停工、罰款、辭退等處理決定,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工程負責人必須常駐本項目工地,對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不能常駐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伍仟元·人·次或驅出現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其費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后兩天內向甲方報一份上場主要人員名單,原則不允許隨意更換。未經甲方同意,每更換一人,對乙方罰款伍仟元,若甲方發現乙方現場人員不能勝任工作,乙方應在7日內予以更換。否則對乙方處以伍仟元·天·人的罰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后,應及時上報甲方質檢人員和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并配合甲方及時上報簽認各項相關資料,待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甲方將不予計量,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及其它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和文物保護

          1、乙方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業主監理要求建設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各種安全文明標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設,隨時接受各級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按規定采取措施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安裝合同 篇6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甲方代表: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單位: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安裝氨基樹脂生產設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詳見招標書

          (1) 地點及面積:

          (2)工程造價(含氨基樹脂生產設備、運輸、安裝、調試):758000元;

          (3)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 乙方工程材料進場時,由甲方確認并指定貨物堆放地點(甲方指定的地點必須是具有安全保證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負責。乙方安裝調試氨基樹脂生產設備完畢,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并簽字驗收認可;未有甲乙雙方驗收簽字,材料、設備不得使用、安裝。

          第三條 產品的安裝、調試、驗收:

          1、乙方負責氨基樹脂生產設備的安裝、調試。

          甲乙雙方商定: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設備安裝及系統的調試運轉;全部氨基樹脂生產設備工程完工及驗收,與裝修竣工時一同進行。所需材料均按雙方約定時間進場到位。

          2、安裝質量標準按國家規范及行業要求,以及乙方和廠家提供的工程安裝設計說明。乙方于工程竣工當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驗收通知三天內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認定工程質量和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代表在工程驗收單(表)上簽字蓋章。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材料合格證、產品保修單、日常運行操作程序說明及故障咨詢。產品安裝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經甲方同意的設計圖、選型方案為準;需要更改設計方案的,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涉及機型調整的,應簽定合同的補充文本加以確認。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工程現場乙方負責人全面負責安裝施工現場的工作;

          2、除合同規定外,如果乙方沒有按合同規定時間交工,每遲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但違約總額不得超過價款總額的20%。如乙方在達到此限額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簽字認可的除外。

          3、乙方無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的1‰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裝不合質量要求,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工程現場甲方負責人全面負責安裝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

          2、開工前 天,甲方應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場地、接通施工水電;

          3、開工前 天,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已確定的設計方案圖及安裝施工清單;

          4、甲方中途終止工程,應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的`50%的違約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工程款的,每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總額的1‰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款總額的20%。如甲方在達到此限額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并追問氨基樹脂生產設備,且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關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承建方(乙方):蒙陰奧德燃氣有限公司

          地址:蒙陰縣工業園區 郵編:276034

          電話:0539-4828093 傳真: 0539-8389127

          為適應城市現代化發展,完善住宅小區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和《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氣設施配套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以下稱“本合同”),燃氣安裝合同范本。

          第一條 配套工程范圍、內容

          1.配套施工地點:

          2.完工時間:根據施工現場進度要求施工(具備燃氣施工條件),竣工日期為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具備燃氣施工條件)后二個月內完成。

          3.乙方所負責施工的燃氣設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對甲方燃氣設施配套工程的設計;

          (2)管網建設:主要包括小區內戶外管線、設備的安裝;

          (3)立管:指戶內主管道安裝;

          (4)掛表及燃氣具安裝: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氣表等安裝(不包括灶具、軟管)。

          第二條 燃氣用戶建設費收取標準、金額、方式及時間

          1、乙方根據臨沂居民與非居民用戶燃氣建設配套費市場收費價格,向甲方收取 號樓 用戶燃氣配套建設費,暫定每戶 元,總計 元,大寫 。

          2、如蒙陰政府或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發生變動情況,本合同收費標準相應變動。

          3、燃氣用戶建設配套費收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和時間:

          1.合同簽訂后十日內,付總款項的30%;

          2、施工人員,材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十日內付總款項的20%;

          3、工程施工驗收合格后十日內,再付總款項的25%;

          4、供氣前十日內再付總款項的25%。

          第三條 工程施工

          1.甲乙雙方應指定專門的人員進行設計定位和現場的施工協調。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 日內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圖紙及室內外水、暖、電、道路平面圖,合同范本《燃氣安裝合同范本》。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必須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局部沖突現場調整,不增加費用。

          3.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應對設計圖進行確認并簽字認可,經確認后的設計圖,若因乙方設計問題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及設計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對于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位置確認及質量驗收。

          5、開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 2 套,工程完工后 5 日內,甲乙雙方應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應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內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資料 3 份。

          6、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變更設計或提出修改施工圖,但原設計錯誤或不合理造成的設計變更及修改除外;

          (3)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施工;

          (4)出現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時。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積極配合,確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

          2、應向乙方提供小區建筑物平、立面圖紙,樓棟單體圖,室外地下管線設施、水、暖、電及管道平面圖。

          3、為乙方在施工現場提供水、電接口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電費乙方承擔。

          4、確定專人,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現場其他施工隊的關系,以確保按期完工。

          5、為保證調壓箱(柜)的安全運行,甲方應為調壓箱(柜)冬季采暖用電提供電源。電費乙方承擔。

          (二)乙方義務

          1.應按照國家GB50028—20xx《城鎮燃氣設計規范》、CJJ33—20xx《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確保工程工期、質量和安全供氣。

          2.在其管道設施發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進行搶修和維護保養。

          3.解答甲方對相關問題的咨詢。

          4.質量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將負責無償維修更換。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之約定向乙方支付用戶建設費,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完工,應按照已收取款項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執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 貳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以下簡稱廣告牌)的制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內容

          1、廣告塔牌制作、安裝、及首次的畫面安裝。

          2、規格:6米18米3面柱體高度16米帶燈光(祥見圖紙)

          第二條:廣告牌安裝地點

          安裝地點:

          第三條: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款(含廣告塔設計、制作安裝費、手續辦理費、首次畫面安裝費等):共計人民幣180000元,大寫拾捌萬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作為定金。b.工程安裝完畢并手續齊全,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項160000元(大寫壹拾陸萬元整)。

          第四條:工程期限

          自合同簽訂且甲方預付定金之日起30天內安裝完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冰凍及四級以上大風等)工期順延。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并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2、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結算廣告牌的制作、安裝費用、及時提供首次畫面。乙方:

          1、負責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畫面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所需的至少一年的費用,確保能夠按期完成。

          2、廣告塔產權歸屬甲方,一年以后同樣負責無償協助甲方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若因其他原因不能在手續上辦理為甲方產權,本合同規定此廣告塔牌實質產權仍為甲方所有,乙方在廣告塔牌設置及廣告發布審批手續方面配合甲方解決,并在條件成熟時配合甲方無償轉讓正式手續的產權給甲方或甲方指定方。

          3、自甲方通知可以開工之日起30日內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制作施工并安裝完畢。

          4、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規范進行設計,確保安全。經甲方確認后制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設計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5、確保制作安裝的廣告牌及所有標識標牌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并對結構安全進行終身負責制。

          6、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期限內及驗收完畢前,如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發生其他安全事故,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關于驗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裝完工后,應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內組織正式驗收,并將驗收結果通知乙方。逾期不驗收或驗收后不通知的,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進入保修期。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廣告牌的建筑、安裝不符合約定的,甲方不受上述通知時間的限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制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按甲方要求盡快完成工程,若超出工程期限1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雙倍返還甲方所付定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防銹蝕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增加的相關費用,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退還預付款。并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的制作費。

          第八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項目整體質保一年。

          2、保修期滿后,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另行簽署維修協議。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法人/授權代表(簽字):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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