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合同模板匯總九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 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和地方規章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市 區 路 號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甲方保證房屋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和債權,房屋現狀不屬違章建筑,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筑要求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并已合格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
二、租賃用途
2.1 甲乙雙方同意,租賃該房屋作為 賓館及賓館相關配套經營 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房屋所在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20xx 年 5 月 3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 20xx 年 5 月 2 日(起租日)起至 20xx年 7 月 20 日止共計 捌 _年
3.2 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3600元,第一次交房租日為: 月 日
3.3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優先租賃權。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調高租金;乙方無需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業管理費在內的任何費用。
4.2 從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房租按每季度交一次,每月房租:(18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捌佰圓整。
4.3 在簽訂本合同后當工作日生效。
4.4 首期租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以后乙方應于每季度當月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季度租金。
4.5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五、配套設施及其他相關約定
5.1 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熱能、通訊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以上費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關部門支付,則甲方應給于乙方單獨的水、電等讀表,并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相關手續,該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戶的水電等費用由其自行向甲方繳納,與乙方無關。
5.4該房屋廣告位約定:乙方租賃該房屋后,乙方租賃區域外墻區域任意位置發布乙方公司標識廣告,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執行(廣告申請、制作費及日常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得損壞甲方房屋主體結構,并需辦理有關手續。乙方租賃區域建筑物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
六、房屋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6.2 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筑裝飾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賃范圍內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結構、水、電、暖、氣等各專業竣工圖紙。
6.3 在乙方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相鄰各方投訴矛盾的,則甲方應負責平息有關糾紛和協調周邊關系,保證乙方工作順利進行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為前提。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其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需復原,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八、轉租、轉讓、交換和抵押
8.1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出租客房或轉租部分場所;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間接股權投資或者特許品牌授權關系),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
8.2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租賃合同內容,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8.3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或質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8.4 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系變更,甲方必須保證本租賃合同仍然生效,并繼續履行。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方應本著誠信公平地原則如實告知甲方已知或應知的該房屋拆遷、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門對該房屋有征用、拆遷意向時,則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告知導致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雙方同意,如出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
9.2 如在乙方進行房屋裝修后,如乙方發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參與與動遷方的動遷補償談判,屆時,乙方有權獲得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殘值(含二次裝潢)和經營損失的補償(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經營損失等,甲、乙、拆遷方(三方)未達成書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單方面與拆遷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承諾對屬于乙方的動遷補償款全部歸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9.3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合同期無任何理由及權利,收回乙方的房屋租憑權。
十、違約責任
10.1 如乙方需要辦理相關合法證件,甲方需配合乙方出具有效的文件與證明。
10.2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所有書面通知均須以書面方式送達到甲乙雙方聯系地址,任何一方變更聯系地址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1.2 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11.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4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雨花區人民法院起訴。
11.5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2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持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編: 郵編: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2
1.某房屋買賣合同規定,出賣人須于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后15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向某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出賣人和買受人共同辦理房產證,如買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權證》,從出賣人取得房地產《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情況是,出賣人于1998年9月28日領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自該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賣人應當在此前為買受人辦理好所買賣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及《房地產權證》。實際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買受人仍未取得所買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在這種情況下,當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及交付《房地產權證》時,出賣人可否以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為由,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2.按照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八條等規定,出賣人移轉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權為其主要義務。盡管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占有、使用,但這只是出賣人履行了移轉所售房屋占有的義務,只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因出賣人的原因仍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場合,就屬于主給付義務不履行,構成違約,甚至是根本違約。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關于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算的規定,訴訟時效自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據此觀點,上述案件中,出賣人有權援引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抗辯,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并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有的專家不贊同上述觀點,認為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就是出賣人履行了主給付義務,至于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只是出賣人未履行從給付義務。在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的情況下,從給付義務不得單獨適用訴訟時效,以真正發揮從給付義務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最佳實現的功能。因而,在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的情況下,即使出讓人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自合同規定辦理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已經超過了2年期間,受讓人也有權請求出賣人繼續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對此,筆者持不同意見。其原因在于: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等條文的規定,出賣人所承擔的主給付義務為移轉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轉房屋所有權。出賣人僅僅把房屋交給了受讓人,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屆滿時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就是沒有履行移轉房屋所有權這個最重要的主給付義務,已經構成了違約,訴訟時效的期間應該起算。
有專家說,在實務中,由于種種原因,許多情況下是出賣人(基本上為發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遲遲未辦下來,同時因購房人(大多為小業主)的法律意識不強而往往未于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按照訴訟時效完成處理這些問題,顯然使已經交足了房價款的小業主遭受了重大損失。實際上,小業主恰恰值得同情,進而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若保護,就不應認為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于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于訴訟時效。
就我個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業主,但仍然痛苦地堅持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于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于訴訟時效的觀點。其道理在于:其一,小業主完全有機會、有能力及時向發展商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從而使其債權得到法律的保護,但小業主卻躺在權利上睡眠,于是,就沒有充分的理由對小業主再予以優惠的保護。其二,把發展商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定為違約,意味著賦予了小業主追究發展商違約責任的權利,并且,發展商逾期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給小業主造成嚴重損失時,小業主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以便盡快甩掉包袱,進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確定,也是雙刃劍,即,使小業主獲得較大數額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額,因為把發展商的違約時間定得越早,其所負違約金的累積或者可得利益損失的數額就越多。
3.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前也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一直未交付,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房屋所有權已經移轉給了受讓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從給付義務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系房屋所有權的憑證,它只起證據的作用,已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不因該證件的有無而發生改變。既然如此,在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至今已經超過了2年,購房人一直未請求出賣人辦理該手續的情況下,如果對該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使出賣人有權抗辯,仍然拒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反倒是人為地制造麻煩。如果聯系到房屋所有權人遺失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還可以補辦的現狀,罹于時效的觀點更顯得失去權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說“盡管債權證書是動產,但是它的所有權卻不能獨立轉讓。該所有權與債權不可分離,歸各自的債權人所有!保ダ椎隆N譅柗颍骸段餀喾ā,吳越、李大雪譯,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頁)那么,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同樣應與房屋所有權聯系在一起,二權不得分離。若對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恰恰會造成房屋所有權與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分離的結果,所以,對于此類請求權不宜單獨適用訴訟時效。
4.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賣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除非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此處所謂約定的期間或者基于法律規定而確定的期間,簡稱為質量異議期間。一種觀點認為,它屬于短期時效。筆者對此持有不同意見,認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同于訴訟時效期間。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表現為約定期間,而訴訟時效期間為法定期間。其二,質量異議期間適用對象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中所謂請求權,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和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包括買受人請求出賣人修理、重作、更換標的物的權利,買受人請求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的權利(有學說認為這是形成權),在解釋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后段所謂“等違約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后段規定的“退貨”的救濟方式,一般情況下為解除合同,有時轉為更換,有時轉為重作,個別情況下可以轉換為代物清償。為了把退貨同修理、更換、重作相區別,不宜將它解釋為含有更換、重作的類型。從權利的角度著眼,解除合同的權利顯然屬于形成權。正是因為質量異議期間適用的對象包括請求權和形成權,就同僅僅適用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區別開來了。其三,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不消滅權利本身,質量異議期間屆滿則消滅權利本身。其四,于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轉換為訴訟時效期間的進行;若為訴訟時效期間則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其五,質量異議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延長,與訴訟時效期間不同。其六,質量異議期間的起算點,在該期間為當事人約定的期間場合,自約定的第一天開始起算;在無約
定場合,自能夠檢驗貨物時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條),或者說自發現或應當發現標的物存在瑕疵時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若有質量保證期,自規定的質量保證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后段)。訴訟時效期間一般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正因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屬于短期訴訟時效,所以,只要買受人在質量異議期間內將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了出賣人,質量異議期間就功成身退,讓位于訴訟時效制度。該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為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期限屆滿的次日。
附帶指出,質量異議期間也不同于除斥期間,其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為約定期間,無約定時才依據法律規定的方法予以確定;而除斥期間原則上為法定期間,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解除權的除斥期間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間的客體為形成權,而質量異議期間制度的客體包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三,在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質量異議期間便完成使命,訴訟時效粉墨登場。其四,如果買賣合同規定有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為當事人約定期限的開始之日;如果買賣合同未規定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有時為買受人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有時為買受人收到標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中段)。與此不同,除斥期間的起算點則比較復雜。合同法規定,在可撤銷的合同場合,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時起算(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場合,追認權的除斥期間自相對人催告確定的開始追認的時間起算(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相對人的撤銷權在除斥期間的長短方面不確定,只有
最后限定,即追認權行使之前,起算點應為合同成立之時(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在債權人撤銷權的情況下,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在債權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情況下,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條)。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解除權的除斥期間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起算之日開始計算,無此規定或者約定的,自債務人催告確定的開始之日起算(第九十五條)。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議,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房屋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辦公樓________層轉租給乙方作辦公應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1。租賃時間為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房錢每月為(大寫)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乙方租滿一年后,從第二年開端,房錢每年遞增_____%。
3。房錢以國民幣統一結算,按__________結算,先______后______,每月_______日前接清。
4。在簽訂折同時,乙訪向甲方接繳押金(大寫)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該押金在乙方租賃期滿無違約走動撤退退卻還。
5。租賃期滿乙訪持絕租用,甲方應優先乙方租用,房錢按__________履走。
6。在折同生效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租賃物接付給乙方應用,在乙方租賃期間為乙方折理應用租賃物供給方即。按約定收與房錢。
7。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租賃物的折理應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正原房屋裝建及結構。9。甲方有權禁止,并請求乙方又還原狀,賠償喪失。乙方征得甲紛泮準,并有書面證明,畸形應用時屬做作磨損的損壞除外。
8。甲方有權害監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9。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企業整體出讓或政府方案等非己為原因,寫字樓出租制成折同不能持絕履走時,折同自走終止,甲乙雙方鷹不追究責任。
10。甲方應協助供給給乙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相干證照所需的各種材料。
三、乙方的權害任務
1。在法律劃定各折同約定領域內應用租賃物,不受甲方干涉。
2。非經甲紛泮準不得轉讓、轉租租賃物,不得改變租賃用處。
3。按約定接繳房錢,如超過__________天不接房錢,甲方有權終止折同,收回租賃物。
4。接收產權單位的安全、消防監督,作佳租賃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成果由乙方負完整責任。
5。折同終止或雙訪商一致結除折同后,乙方應在終止或結除后三天內將租賃物返還甲方。
6。水電費的接繳水電費按真際應用質,每月向甲方結算。
7。每月按有關劃定接繳衛生清算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原協議按期支付房錢,寫字樓租賃甲方按每日______%收與欠接房錢的滯繳金,超過________天不接房錢,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折同,收回租賃物。
2。甲乙雙方應作佳各應用的財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由____________________購置財產保險或消防器材,并自走承擔相應責任。
3。原折同依法訂坐后即有法律束縛力,任何一方違反法律劃定和原折同約定結除折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爭議的`結決方法
1。甲乙雙方產生正常爭議時,原著互諒互讓的準則通過友愛協商結決;雙方產生特別重大的爭議時,通過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原協議經雙方代表己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原協議一式_____份,具備平等法律效率,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租房協議書: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拓展知識#
租賃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盡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賃物的相關證件; (2)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權屬有爭議的。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如租賃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
二、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三、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采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于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
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于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五、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方,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系不因轉租而影響。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并合理使用租賃物,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七、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
八、其他事項
在合同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房屋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拆遷戶(單位),_______市(縣)______區(鎮)_____街(路)____號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__________ 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間,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元。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取暖費,并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間,______層______號,配有______等設備。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遷戶(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家庭18歲以上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地址: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單位,則應有單位公章,地址,代表人,電話,銀行帳戶)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愿意將常德市橋南金麟燈飾城9號門面一間三層租給乙方經營燈飾。(不包括一、二樓樓梯間)
一、租期從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10日,租金為每年肆萬元整(¥40000。00元),此后租金隨行就市。
二、付款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三、本房如需要辦理出租證,甲方應提供有關房屋的證件,費用由乙方支付(不包房產證、土地證等房屋產權證)。其它的一切稅務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四、本房的.內墻由乙方自己裝修,但資金來源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乙方如果續租,需提前告知甲方,并于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將來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續租,甲方將有權掛牌另行出租。
五、乙方有權轉讓,但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本房在經營期間不得經營違法亂紀,注意防火、防盜,如有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七、本房在裝修期間如需改動,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動。
八、租賃期間收取押金壹仟元整(1000。00元)。合同期滿,房屋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原樣。
九、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付款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賣的`房屋地點:
二、甲方出賣房屋面積: ㎡
三、房屋產權證編號:
四、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總價款:人民幣 元
(大寫: 元整)
五、付款時間: 年 月 日
六、付款方式:現金,一次性付清。
七、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八、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保證該房無產權糾紛(抵押、典當)等,如發生該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自簽字之日起,之前該房屋所有的費用及事宜均由甲方承擔,之后的費用及事宜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若有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責任方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
十二、本合同簽訂地點: 。
十三、其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出租人:
承租人:
包頭市房屋租賃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ㄒ唬┓课葑溆诎^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ǘ┓课輽鄬贍顩r: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ㄒ唬┳赓U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ǘ┤缱赓U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呼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呼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呼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2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斗课萁桓钋鍐巍罚ㄒ姼郊唬┙浖滓译p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ǘ┳赓U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ㄒ唬┳饨饦藴始爸Ц斗绞剑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包頭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ǘ┳赓U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ㄒ唬┙浖滓译p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ǘ┮虿豢煽沽е卤竞贤瑹o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ㄒ唬┘追接械诎藯l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ǘ┳赓U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ㄈ┮蚣追轿窗醇s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ㄎ澹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
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委托代理人 : 聯系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簽章: 國籍: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日
房屋合同 篇9
一般而言,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來計算。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怎么算,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如何算?
一、定金罰則與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不應當重復計算
根據“損益相抵”規則,即使一方行為被認定為違約,另一方應當僅僅選擇定金、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中的一種作為追究違約責任的方式,在違約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時,違約方具有補足差額的義務,因此,不能通過重復累加的方式,無端加重違約方的責任。
二、支付損害賠償金作為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具有最終后置性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賠償損失應當是在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及承擔定金責任之后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時所應承擔的.一種責任。
另外,被告對其損失額度具有舉證責任。
三、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時均不違約
租賃合同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屬于平等自愿的協商行為,與訂立合同并無二致;不存在一方違約的情形,此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沒有事實基礎,更沒有法律依據。
廈門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確定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如何確定違約金
1、依不同標準,違約金可分為:
(1)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
(2)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賠償性)違約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國的違約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種形態,合同法則做了全新的規定。
2、根據現行合同法的規定,違約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合同條款之一);
(2)是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定額損害賠償金);
(3)是對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約定(不同于一般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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