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監理協議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建設監理協議,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1
1.某圖書館改造工程,施工中使用了一種新型粘結劑,按規定需要審查該材料的()。
A.實驗室各項數據 B.鑒定證書
C.現場試驗報告和鑒定報告 D.出廠合格證書
2.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測量復核結果應報送()復驗確認后才能進行后續相關工序的`施工。
A.項目經理 B.監理工程師
C.業主技術負責人 D.項目技術負責人
3.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質量事故屬于()。
A.施工質量事故 B.嚴重施工質量事故
C.重大施工質量事故 D.操作質量事故
4.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的主要手段是施工許可制度和()制度。
A.實體檢測 B.竣工驗收備案
C.施工方案審查 D.驗收會議
5.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屬于施工安全保證體系中的()。
A.崗位管理 B.措施管理
C.投入和物資管理 D.日常管理
6.對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包括()
A.進公司教育、進項目部教育、進班組教育
B.進廠教育、進車間教育、上崗教育
C.最高領導教育、項目經理教育、班組長教育
D.最高領導教育、生產負責人教育、項目經理教育
7.施工現場安全“五標志”中,“佩戴安全帽”屬于()標志。
A.指令 B.禁止
C.警告 D.提示
8.某工人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腳部被落物砸傷,休養了21周。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1--86),該工人的傷害程度為()。
A.輕傷 B.重傷
C.職業病 D.失能傷害
9.分部分項工程材料費的構成不包括()。
A.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B.材料運雜費
C.不可避免的運輸損耗費 D.周轉材料攤銷費
10.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首先應該做的工作是()。
A.進行事故調查 B.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C.搶救傷員,排除險情 D.編寫事故調查報告并上報
答案: 1C 2B 3B 4B 5A 6A 7A 8B 9D 10C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2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
1)建設監理合同的范疇包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簽署的用以規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承諾和約定。2)狹義的建設監理合同僅指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
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總協議的作用。
3.監理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第一是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與修正文件,具有最優效力等級;第二是委托監理合同;第三是專用條件;第四是標準條件;第五是中標通知書;最后是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
4.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義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6.監理人義務
1)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作范圍內的監理義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4)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7.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3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ㄒ唬┕こ谈艣r: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O理范圍:
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ㄈ┍O理內容:
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ㄋ模┕こ探ㄔO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ㄎ澹┙ㄔO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ǘ┍O理合同書。
。ㄈ┍O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ㄎ澹┩ㄓ煤贤瑮l款。
。┍O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ㄆ撸┍O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4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20xx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O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ㄈ┍O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20xx年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月____日。
。ㄎ澹┙ㄔO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ㄒ唬┍O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ㄈ┍O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ㄋ模⿲S煤贤瑮l款。
。ㄎ澹┩ㄓ煤贤瑮l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暢?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5
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監理范圍:_________
2.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及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3.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_________
(2)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_________
(3)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_________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郵子郵件等。
4.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5.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 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6
甲方: 陜西華文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陜西明珠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為了切實加強對白水縣華夏購物廣場施工工程現場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安
全管理責任,防止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依法管理的原則,在甲乙雙方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ㄒ唬嗬
1、組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有權要求乙方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并進行復查。
2、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等安全監理工作情況。
3、糾正乙方人員違章、違規、違紀行為。乙方在實施安全監理過程中,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甲方有權給予制止或予以扣減監理費。
(二)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承擔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2、支持乙方按監理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大綱及國家有關規定對本工程實施安全監理,并對乙方自身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與生產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4、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5、定期參加乙方組織的監理例會,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總結推廣優秀的安全管理經驗。
6、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及時傳達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ㄒ唬嗬
1、受甲方委托,乙方有權對所監理工程的安全施工條件、設備、材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進行監督檢查;
2、有權對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及規程措施、施工單位各類證件等進行審查;
3、有權對施工方案、施工工藝以及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影響安全的技術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4、有權隨時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進行整改;
5、征得甲方的同意,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應在24小時內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
6、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7、對施工現場出現的“三違”現象有權及時制止。
。ǘ┝x務
1、受甲方委托,乙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管責任。
2、簽訂監理合同后,要進行全員安全教育,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須經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后方可上崗。
3、監理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相關的法律、規章及規定。包括國家、地方政府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規,如《安全生產法》、《勞動保護法》、《安全施工管理條例》等。
4、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制度,加強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明確各崗位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增強安全意識。
5、按時組織召開監理例會,配合甲方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填寫反應現場實際情況的監理日志,按時上交(報)監理周報及月報。
6、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等原因而造成事故的相關費用。
7、監督檢查(要求)施工單位是否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否遵守國家有關安生產的法律法規,是否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發現施工單位在安全方面與國家相關規定或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向甲方匯報;
8、檢查落實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制定,并嚴格按規定執行;
9、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是否合法有效,并進行備案。
10、審查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等。包括審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技術、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審查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并有效;審查施工作業人員是否已通過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單位培訓合格,并取得相應資質證件后上崗作業。
11、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必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及時制止并糾正違規施工作業。
12、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建立并嚴格執行現場施工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并建立安全生產值班記錄臺賬。
14、審核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的全面性、科學性和合理性。包括審核施工單位是否成立現場安全施工領導小組,組織以安全生產為核心的現場安全施工活動;審核施工單位是否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審核施工單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審核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并符合工程實際情況,是否適應施工方案要求及場地環境和條件要求,并符合安全法規標準;對施工單位所轄施工區域、生活區域的治安、消防、安全用電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落實整改結果。
15、檢查落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是否到人,各項經濟指標是否有明確的安全指標和獎懲辦法。
16、檢查落實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17、對現場要定期組織檢查,并有記錄。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實其整改情況;發現重大隱患,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乙方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匯報。監理過程中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18、檢查落實施工單位按照本工程特點,是否制定有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協議履行相關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因乙方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其相關職責的,按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調減相應監理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要求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四、附則
1、本協議為《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補充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律和法規相抵觸之處,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本協議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有效期限與該工程監理合同期限一致。
甲方:陜西省華文城房地產開發 乙方:陜西明珠建設監理
有限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7
發包人: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保こ堂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こ桃幠<疤匦裕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こ炭偣て冢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ㄈ┍O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ㄋ模┕こ探ㄔO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ㄎ澹┙ㄔO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ǘ┍O理合同書。
。ㄈ┍O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ㄋ模⿲S煤贤瑮l款。
。ㄎ澹┩ㄓ煤贤瑮l款。
。┍O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ㄆ撸┍O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監理人:__________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8
委托人(全稱):___________
監理人(全稱):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___________。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專用條件;
通用條件;
附錄,即:
附錄A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_。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___________(¥)。
包括:___________
監理酬金:___________。
相關服務酬金:____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___________。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___________。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___________。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___________。
六、期限
監理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相關服務期限:___________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雙方承諾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___(蓋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的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傎M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10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
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
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
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
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監理單位的權利第十六條業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7)報經業主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監理機構在業主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
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業主事先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業主批準時,監理機構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業主。
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第十八條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業主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
當業主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
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業主的權利第十九條業主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定權。
第二十條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業主同意。
第二十二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三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監理單位的責任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條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如果因監理單位過失而造成了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
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數(除去稅金)。
第二十六條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向業主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單位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業主的各種費用支出。
業主的責任第二十八條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業主如果向監理單位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單位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由于業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單位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業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條在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單位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業主。
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
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
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第三十三條業主如果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前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
當業主認為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單位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
若業主發出通知后21天內沒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業主又未對監理單位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2條或第33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半年時,監理單位可向業主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業主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業主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監理單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六條合同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酬金第三十七條正常的監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三十八條如果業主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單位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三十九條支付監理酬金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條如果業主對監理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對監理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業主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條委托的工程建設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經業主同意其所需費用隨時向業主實報實銷。
第四十二條監理單位如須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范圍以外,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四十三條監理機構在監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業主得到了經濟效益,業主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四十四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五條除業主書面同意外,監理單位及職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有關的報酬。
監理單位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爭議的解決第四十六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選擇:1。仲裁由仲裁委員會仲裁;2。訴訟由人民法院管轄。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規及監理依據:第四條監理業務:第八條外部條件包括:第九條雙方約定的業主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第十條業主應在天內對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監理單位自備的,業主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第十五條在監理期間,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第二十五條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第三十七條業主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單位的酬金:業主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酬金:業主同意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三條獎勵辦法:第四十六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業主與監理單位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項解決: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11
(合同編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 議
委托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規模: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包括:
1. 監理酬金: 。
2. 相關服務酬金: 無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無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無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無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無 。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委托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1.1.9 “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理工程師。
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7“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監理人的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工作內容
2.1.1 監理范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
(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委托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并報委托人。
2.1.3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項目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
2.4 履行職責
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范圍內,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托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2.4.2 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范圍內,處理委托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范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應在發出指令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
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托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文件歸檔。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設備屬于委托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委托人,并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義務
3.1 告知
委托人應在委托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項目監理機構的權限。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資料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3 提供工作條件
委托人應為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3.1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設備,供監理人無償使用。
3.3.2 委托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系,為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系。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7天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
3.5 委托人意見或要求
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范圍內,委托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
3.6 答復
委托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3.7 支付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監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理人應賠償委托人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2.1 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
4.2.2 委托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于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4合同簽訂后,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范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托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
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托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托人發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后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托人應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復,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與監理人結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支付。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設備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咨詢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 獎勵
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誠信
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6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8 著作權
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無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按通用條件 。
2. 監理人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內容
2.1.1 監理范圍包括: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安全生產監督,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協調管理 。
2.1.2 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按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 。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按通用條件 。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無 。
2.3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條件 。
2.4 履行職責
2.4.3 對監理人的授權范圍: 按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內和(或)金額 / 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發布變更通知。
2.4.4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按通用條件 。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按委托人要求提供 。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附錄b中由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委托人 。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7 天內移交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按委托人要求 。
3. 委托人義務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為: 。
3.6 答復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幣種為: 人民幣 ,比例為: 100% ,匯率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元)
首付款工程開工后7日內30%
第二次付款主體工程施工到一半30%
第三次付款主體工程施工完畢30%
最后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后7日內10%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按通用條件 。
6.2 變更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1)提請 /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百色市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后 /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3 咨詢費用
委托人應在咨詢工作完成后 / 天內支付咨詢費用。
8.4 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
8.8著作權
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按通用條件 。
9. 補充條款: 無 。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 。
a-2 設計階段: / 。
a-3 保修階段: / 。
a-4 其他(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 。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
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
3. 其他人員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1. 辦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試驗用房無
4. 樣品用房無
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資料
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注
1. 工程立項文件1開工前28天內
2. 工程勘察文件1開工前28天內
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1開工前28天內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1開工前28天內
5. 施工許可文件1開工前28天內
6. 其他文件1開工前28天內
b-4 委托人提供的設備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
1. 通訊設備無
2. 辦公設備無
3. 交通工具無
4. 檢測和試驗設備無
委托人:
監理人:
年月日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12
。撸撸撸撸撸ㄒ韵潞喎Q“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保畼I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2.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及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3.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ǎ保┍O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ǎ玻┕こ探ㄔO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ǎ常┕こ探ㄔO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ǎ矗┰趯嵤┻^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郵子郵件等。
。矗O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担畼I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份。
業主:(簽章)________ 監理單位:(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撸撸撸吣辏撸咴拢撸呷蘸炗冢撸撸 ____年__月__日簽于__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13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協議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協議文件(以下稱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協議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協議協議書;
(3)協議專用條款;
(4)協議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協議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本協議施工監理期為_________個月(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協議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14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保畼I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模;總投資;監理范圍。
。玻竞贤械拇朐~和用語及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常铝形募鶠楸竞贤.組成部分: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ǎ矗┰趯嵤┻^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郵子郵件等。
4.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担畼I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份。
業主:(簽章)________
監理單位:(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簽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簽于___
工程建設監理協議15
目錄說明
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監理工程項目簡述
附件b:監理服務的范圍與內容
附件c:提供設備與設施
附件d:監理費用與支付
附件e:監理機構及人員計劃
附件f:監理規劃
說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書,第二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第三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四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附件。
合同雙方應按示范文本統一格式編制建設監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由項目法人(業主)與監理方協商一致后簽署。第二部分合同標準條件是按照《水電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以保證合同雙方合法權益、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編制。第三部分合同專用條件是針對每個工程特定的條件要求和實施的環境,由合同雙方為補充和具體說明標準條件協商一致后填寫。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個附件組成,以進一步具體明確服務范圍與內容、工作濃度、提供人員設備設施、監理費用與支付等監理的`主要問題。
專用條件及附件應詳明、具體、便于實施,其廣度和深度由立約雙方協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確。
本合同示范文本適用于國內水電工程項目建設監理。
建設監理合同書(合同編號:)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過監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對業主(以下簡稱“甲方”)和第三方所簽訂合同的有效服務和管理,使甲方在承發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以合理的造價,獲得符合規定質量標準的工程項目。同時,甲方接受乙方通過高效的服務獲得合理報酬的要求。
本合同書由項目法人(業主)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簽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
1.1建設監理范圍與內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確定。
1.2建設監理服務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3本工程項目建設監理費用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規定向乙方結算支付。
二、本合同組成文件及其順序為:
2.1建設監理合同書;
2.2建設監理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規定有效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2.3建設監理合同附件;
2.4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2.5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2.6建設監理投標書;
2.7建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組成文件形成一個整體,互為補充和解釋。其內容若有歧義,以所列順序,在前者為準。
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本合同簽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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