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貸公司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條款包括哪些?下面是小貸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僅供參考。
小貸公司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全稱):(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_ 。
1.2 借款用途: _________ 。
1.3 借款期限自 年 _ 月 _ 日起至 年 _ 月 _ 日止。
1.4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1.4.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 ‰。
1.4.2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 (月/季)結息,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 月)的20 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當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 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1.5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 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 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 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 手續。
2.3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 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 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轉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立 的 賬 戶 , 賬 號 / 銀 行 卡 號 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償還方式為一次性還清,借款人應于___年___月____日之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
第五條 提前還款
5.1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3 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6.4 住所地、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 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5 出現本合同第 12.2 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 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的基本情況、貸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 況。
7.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 12.2 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 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 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 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7.4 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 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5 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抵押/動產質押 /權利質押)。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 適用于本合同項下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 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 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2 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 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 保),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但貸款人有權選擇任 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4 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 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 12.2 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 知貸款人。
8.1.6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 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2 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 擔保人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 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 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8.2.3 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 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 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 擔保物保險
(1)擔保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擔保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 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2)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合同(含保險單或者 其他保險憑證)項下的其他義務。
(3)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 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 的權利。
(4)擔保期間,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 責任。
8.2.6 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 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7 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 讓、
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 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 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 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 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 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 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2.10 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 貸款人有權就其他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 保證
8.3.1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 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 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 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責任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 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 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 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貸款人有 權要求保證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8.4 抵押
8.4.1 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 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 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 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
8.4.3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 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8.5 動產質押
8.5.1 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 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 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 質權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 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 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 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 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 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 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6 權利質押
8.6.1 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 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 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部門 辦理出質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 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 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8.6.3 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 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8.6.4 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 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 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 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變現,所 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 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 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或者提 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 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 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 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違約責任
第九章 違約責任
9.1 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 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 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________ (大寫)計 收罰息,直到本息清償為止。
9.3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 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________(大寫) 計收罰息,直到本息清償為止。
9.4 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 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 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 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 6 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 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 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 資產保全措施。
9.6 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 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________(大寫)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 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 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 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應在貸款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11.2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 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 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 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 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 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2.3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借款 人_____份,貸款人_____份,擔保人各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 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 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簽約日期: 年
簽約地點: 月 日
小貸公司借款合同【2】
貸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及傳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家庭住址
保證人(丙方1):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家庭住址
保證人(丙方2):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家庭住址
乙方向甲方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就借款及擔保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 (小寫RMB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付款方式和計息、
4.1 借款利率為年利率,年利率為 ﹪ 。
4.2 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日計息,按實際用款天數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4.3甲乙雙方自簽訂協議之日起,以轉賬方式將款劃入乙方賬戶。
第五條 還款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償還借款本金。
第六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6.1 保證其在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貸款人要求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賬務會計報表等相關、資料和信息,接受和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物資庫存、賬務情況、借款人使用情況的查檢查和監督。
6.2 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付息還本。
6.3本合同下,如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另行提供貸款人書面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七條 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借款的使用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會計報表等相關文件、資料和信息。
7.2 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借款人應當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人保證責任
8.1 本合同所擔保為借款人在貸款人處辦理本合同項下借款所形成的債權。
8.2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擔保采取連帶責任擔保方式,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自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唐山市豐南區人民法院以起訴方式解決。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貸款人簽字(公章): 借款人簽字(公章):
日 年月
保證人(簽字): 保證人(簽字):
日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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