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業品買賣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業品買賣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業品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第二條 質量技術要求:Q235B按國家標準(GB/T3274-20xx)執行;螺旋鋼管按(SY/T5037-20xx)標準執行;無縫鋼管按(GB/T8163-1999)標準執行;焊管按(GB/T3091-20xx)標準執行。
第三條 標的物價格:按合同標的物鎖定單價,不受市場和國家政策波動影響,甲方不得拒供貨物,若甲方不能按期交貨造成延誤乙方使用,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已付款和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四條 質保書提供方式: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批貨物的產品質保書,質保書隨車到廠。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國標)過磅結算。
第六條 交付標的物的方式、時間、地點:甲方包運送,合同生效后甲方須在7天內交清所有合同標的物。送貨地點為**************公司工地。
第七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承擔:出庫費、運費均由甲方承擔,貨物運輸途中如發生事情,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執行。
第九條 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物在驗收和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形式向對方提出異議,乙方可暫扣相應貨款待處理。甲方應在7天內處理或調換及負責所有相關費用。 第十條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玖拾陸萬元人民幣作為定金。定金做為最后一批貨物結算款,最后一批貨物的金額應大于定金金額。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到付款(貨到乙方指定地點經乙方驗收合格后3日內付當批貨款),總貨款金額以實際供貨數量結算為準,實際供貨量允許按總訂貨量的1%上下浮動。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履約結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乙方無故拒絕收貨、甲方因產品質量影響發貨,以上情況發生其中之一的,應付對方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若有逾期付款或發貨的則每逾期一天按交貨總額的千分之三再向對方支付補償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業品買賣合同 篇2
1.關于標的名稱
標的名稱是識別工業品的標志。工業品的名稱繁多,尤其是同類產品,名稱區別不明顯。所以,標的名稱應用全稱,一般不要有地區性方言、俗名、習慣名稱。
在簽訂這一條款時,應注意合同法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第132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由此可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的標的物須為法律允許買賣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2)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出賣人所有或有處分權的物。(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無須現已存在。將來產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合同法第137條規定,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
2.關于牌號商標
工業品的牌號或商標是不同生產者生產的同種類商品相互區別的標志,代表了一個產品的質量和信譽,示范文本將之專列一項要求注明。在簽訂合同時凡有商標、牌號的產品,應準確地寫在示范文本牌號、商標位置內。
3.關于規格型號
工業品的規格、型號,是同一產品不同度量的標準,是區分同一類型、同一名稱的工業品的標志。由于各種工業品的性質、結構、作用、成分等不同,規格和型號也不同。為便于履行,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業品的規格和型號。在訂立工業品的規格型號時,應根據生產的實際可能,有一定的靈活性,而不能訂得過死,造成生產和交貨的困難。凡能采用質量機動幅度或質量公差的商品,應訂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許值。
4.關于生產廠家
生產廠家代表著一定的生產技術條件和水平,是確定產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樣一種型號的產品,可能有數個生產廠家生產,生產廠家的技術、設備、管理水平不同,生產出來的產品質量也有所差別,有些產品如不注明生產廠家,會引起很多爭議。
(二)數量
《工業品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的數量條款包括計量單位和數量。關于數量條款的簽約,應把握以下幾點:
1.關于計量單位條款。計量單位,應根據產品選用,同時還應遵守《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的規定,使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沒有統一規定計量標準,可以雙方約定計量方法。計量單位的書寫不得使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量詞,如一堆、一捆等。在經濟交往中,常用以下幾種計量單位計算產品的數量:
重量單位。重量單位有:千克、克、公斤、噸等,多用于天然產品及其制品,如礦砂、鋼鐵、鹽、羊毛、油類等方面。
個數單位。個數單位有:件或只、雙、臺或套、打、箱、桶、包、捆、盒、聽、卷等,主要用于一般工業制品、雜貨、機器、儀表及零件等商品。
長度單位。長度單位有:米、厘米、毫米,多用于繩索及紡織品等方面。
面積單位。面積單位有:平方米、平方厘米、平方公里,多用于紡織品、玻璃、塑料及其他一些板材方面。
體積單位。體積單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主要用于木材及化學氣體之類的商品。
容積單位。容積單位有:毫升、升。多用谷類及某些液體商品
工業品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和期限: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節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出賣人(章):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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