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買賣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于_____第_____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_____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車庫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簽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簽署了《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合同編號:);谝曳揭呀洸辉偕a經營,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 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甲方向乙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項下的各項義務,并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
1.3甲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向乙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2.3解除《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后,雙方仍應當對《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的內容、因履行《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秘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糾紛解決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乙方蓋章、甲方簽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4.3附件:《設備購買安裝合同書》
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通訊地址:
電話: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
買受人:
車輛
車輛品牌
型號
顏色
價格
備注
車輛金額:
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
方式:
付款時間:
質量保證:
4. 1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中國頒布的車輛質量標準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國家將來有車輛包修,包換等規定的,則立即按這一規定執行.
4. 2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必須是在《全國車輛,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車輛.
4. 3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車輛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 4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 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 說明書;
(5) 隨車工具及備胎;
交接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車輛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如屬于在車輛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買賣合同 篇4
一、買賣合同的漏洞及欺詐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了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質量約定不明確;b.履行地點不明確;c.付款期限不明確;d.違約責任不明確;e.付款方式不明確;f.履行方式不明確;g.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涂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二、買賣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范對于買賣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訂立合同前應盡可能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范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并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于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是由于經辦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了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4.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避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合同范本,并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鑒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5.對惡意履行的防范。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復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范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盡可能要
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并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6.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后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為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盡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乙方應于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后 日內進行驗收設備,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后 當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甲方工廠內。
3、乙方同意將上述設備租賃給甲方繼續占有并使用,雙方另行簽訂《設備租賃合同》。
4、上述設備的所有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起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并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20xx年7月1日
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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