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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屋買賣合同

        時間:2022-04-07 16:40:19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房屋買賣合同合集7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房屋買賣合同合集7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無效。

          一、哪些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一)、 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違反法律、法規是指違反<憲法>、<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是指違反了雖未明確載于法律條文,但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作了明確規定的情況。<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違反了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房屋買賣有以下幾種:

          (1) 雙方惡意串通,迼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比如,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監管人,將該無行國能力人的房屋惡意出賣給他人,自己和他人獲得非法利益,損害該無行為能力人利益的情況。

          (2)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

          (4) 房屋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單位優惠補貼購建的房屋,違反法律規定沒有賣給原單位或侵犯原單位優先購買權的。

          (6) 出賣違章建筑,在國家征用、拆遷范圍的房屋的。

          (7) 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其他房屋買賣。

          (二)、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房屋買賣

          (1) 賣方的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賣方主體無行為能力或者臨時處于喪失行為能力的狀態;賣方主體沒有房屋所有權,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沒有取得合法授權或超越代理權代理他人出賣房屋的人等。

          (2) 買方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規定,購買私人住房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購買他人享受國家或單位優惠補貼而購建房屋的非原單位職工等。

          (三)、 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例如為了逃避債務而進行虛假的房屋買賣屬于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

          (四)、 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房屋買賣<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意思表示真實。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中:

          (1) 欺詐。即一方當事人采取隱瞞事實真相或用虛構、捏造的事實欺騙對方,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認識而作出非真實意思表示,同對方進行房屋買賣的行為。欺詐行為有下列特點:欺詐行為須出于行為人的故意;欺詐的手段可能是積極的行為,也可能是消極的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受欺詐一方進行房屋買賣行為完全是由上述錯誤認識所造成的結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實真相就不會同意進行這項房屋買賣行為。

          (2) 脅迫。即當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嚇、脅迫而為的房屋買賣行為。恐嚇是以將來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為。在他人的恐嚇手段要挾下進行的房屋買賣行為,并非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為理應無效?謬樋梢允轻槍θ怏w方面的,可以是針對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針對財產方面的,恐嚇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親屬?謬樀氖聦嵄仨毷欠欠ǖ、重大的和可能發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輕微的損害、無可能性的行為,那么該行為不構成恐嚇行為。脅迫與恐嚇不同,脅迫是對肉體直接施加暴力和強制;脅迫是用正在發生的事實來逼迫;恐嚇是以將來的危害相要挾。但無論是恐嚇還是脅迫,都是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根據。

          (3) 乘人之危。即一方當事人由于各種原因而陷入了極度的經濟困徹難,或者是親人有重病急需錢救治,或者是生產經營陷入了極度困難,急需資金等情況下,他方乘機得用這種困難,將房屋買賣價格壓得極低,明顯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五)、 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房屋買賣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合同無效;并且,房屋買賣應依法定程序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為,如果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該行為沒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六)、 一方代理人與他方惡意通謀的房屋買賣這種房屋買賣行為是代理人背著被代理人與對方私下串通所進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權得的行為。代理人負有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體現被代理人的意志的義務,如果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離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么這種房屋買賣行為理應無效

          二、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

          《房地產買賣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特別約定除外),各方當事人均須嚴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將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但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但不必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律師在此就解除條件及程序做如下總結,以供網友參考: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別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6)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8)出賣人遲延交房或買受人遲延付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9)由于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

          10)合同約定買受人以貸款擔保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程序 除上述第1種協商解除情況外,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后果 《房地產買賣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

          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________×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民事起訴狀

          原告: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被告:

          地址: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法院依法解除20xx年12月 26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610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12月26日與被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由原告出售給被告位于鄭州市金水區玉鳳路西、燕南路北瑞豐苑的一套面積為96.6平方米的商品房,該房屋總價款為:881049元,其中有首付款271049元,余款610000元被告應在20xx年2月6日以商業貸款貸款的方式支付,合同還約定交房日期為20xx年10月31日之前。合同簽訂后,被告僅支付首付款271049元。之后,被告以貸款沒有通過為由,在合同約定的余款交付日期到后,卻遲遲未能向原告支付610000元的余款。直至今日,被告一直違反合同約定,未履行付款義務。雙方在合同第七條第二款中約定:“逾期9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0.1%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因此,原告根據合同約定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法院判決被告依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原告特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金水區區人民法院

          河南省置業有限公司

          二O**年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出售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買賣相關事宜,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紅山駝峰路慧豐小區一樓商鋪以 人民幣賣于乙方,乙方當場一次性全款付給甲方。

          二、該商鋪房屋產權及附加手續,由甲方負責全部辦理并交于乙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上下水、暖、電、氣、網線按國家建設部門規定,由甲方配齊。

          三、此商鋪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乙方管理使用。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保存1份,中介人保存1份,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乙方: 中介人:

          年 月日

          《商鋪房屋買賣合同》補充合同

          關于甲方姬君林賣給乙方張純華位于上郡南路開光路口以北,上郡路西君正商住樓門面房,由北向南第七、第八兩間門面房,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于20xx年7月21日之前楊亞峰徹底還清所欠張純華陸拾萬元人民幣加利息后,乙方必須交回與甲方所寫的《商鋪房屋買賣合同》并此合同作廢,若楊亞峰于20xx年7月20日前不能還清所欠張純華之全款和利息,甲乙雙方所簽《商鋪房屋買賣合同》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介證明人:

          20xx年10月20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 同 各 方 當 事 人 簽 章

          出賣方: 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合同(二):個人房產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東莞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東莞市***,該房屋用途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字第**號,所有權人為** 。

          二、房產權屬轉移時,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該房產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括:房價款□ 公共維修基金□ 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 空調□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 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該定金待過戶當日,自動轉為購房款;

          2)甲乙雙方在丙方協助下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6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 甲方在繳清本合同第五條第三項房屋交付前各項費用后,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10%人民幣**元整支付給甲方 。

          2、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另外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元),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為首付款。乙方應將該房產的首付款(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采用以下三種方式:1、暫存丙方指定帳戶,待房屋產權過戶當日,劃入甲方帳戶□;2、乙方將首付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3、暫存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戶內,由銀行監管該部分資金,待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完畢 日內,連同貸款額一并支付給甲方。此業務必須由甲乙雙方與丙方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3)在銀行批貸手續完成時,甲乙雙方必須配合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持相關證件材料,協助甲方辦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銀行貸款額會由銀行內部自動轉入甲方所開帳戶。

          三、關于稅費

          1、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確認及計算工作。稅費分擔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見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交稅費可由丙方代為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稅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工本費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給付費的一方。

          第三條 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雙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務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因此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按附件一約定的數額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代辦過戶費。

          第四條 權屬過戶委托事項及相關費用

          一、甲乙雙方辦理權屬過戶的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由丙方提供權屬過戶代理服務,權屬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的繳納以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的約定為準,甲乙雙方按約定內容繳納。未做出約定的,以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如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銀行及貸款服務,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金額見附件一。

          第五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并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二、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該房產交付前,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產交付并簽訂《物業交接單》后,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產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繳費憑證。

          四、如該房產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產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和齊全性,并符合國家及東莞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

          2、甲方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則,除應支付給乙方的違約賠償外,還應支付給丙方總房款的3%作為居間服務報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則甲方應按此比例和數額支付給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甲方應保證隨時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時到銀行提交資料并簽字。

          4、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按期如數繳納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約定的由甲方繳納的稅費,超過期限視為違約。

          5、甲方保證該房產在交易時沒有權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繳稅費等情況。若有銀行按揭,手續應已在本次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導致第三方主張權利,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購房定金、購房款及由乙方繳納的稅費。

          3、提供該房產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4、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并到場簽字。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在甲乙雙方已交付丙方過戶所需各項稅費的前提下,代為繳納。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調;協調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乙方或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執行或被迫解除,甲方應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雙倍金額賠償乙方;若應乙方原因違約,不購買該房產,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甲方義務”除第(2)條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額外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乙方和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產,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違約條款處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違約條款處理。

          五、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該房屋買賣事宜最終沒有達成,甲乙雙方所付的服務代理費均不予退還,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全部丙方服務代理費,如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丙方服務代理費。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相關過戶所需證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務費退還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爭議事項,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該紛爭。

          一、提交東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一:相關稅費明細;附件二:家具裝修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1、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協助乙方與物業溝通進場裝修事宜。

          2、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90日內過戶,如不能如期過戶則甲方支付違約金的比例為:首期付款的每天萬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丙方:

          公司蓋章:

          經紀人簽字: 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大寫)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 室號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 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元, 大寫__,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房款支付具體約定為:

          1、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3、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和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 年 月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如有產權共有人的已征得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 叁 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__元。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不能按期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壹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方承擔,營業稅(包括帶征稅收)由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__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如是受產權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必須保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經簽署,即對此買賣行為負有連帶責任。甲方如隱瞞事實,未經產權

          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讓該房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和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甲乙雙方約定成交價已包含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六、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

          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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