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買賣合同集錦九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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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買房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房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房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房人購買的商品: 第單元 層門。 商服樓東數第 門。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混合結構層高為 :建筑層數:層。
該商品房建筑面積 m2,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m2,公共部位與用房分攤建筑面積 m2。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房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 總金額人民幣: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房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付款金額以賣方收準。
1、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預購之日起預付房款50%。余額在200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方可入住。
3、其他方式 。
第四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200年 月 日前,經縣建設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房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拒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告知賣房人的。
2、持續大雨、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對施工帶來嚴重損壞,影響正常工期的。
3、發生痛情,禁止勞動力流動的。
第五條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電話通知買房人辦理交付手續。(買房人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電話聯系方式,如有變更馬上通知出賣人),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商品房驗收合格的批文,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券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券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保修責任
買房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原因造成的損壞東西,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房
人承擔。
第八條 商品房室內裝修標準
該商品房住宅部分,客廳為落地門洞,廚房、衛生間水龍頭一,室內地面找平昨理,衛生間、廚房、墻面及地面不貼瓷磚。
第九條 買房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用途。
第十條 出賣人統一安裝電話和閉路進戶聯網費用買房人負責。價格由業務部門而定。排污入網費用,由賣房人負責。
第十一條 出賣人不負責契稅和辦理房照,由買房人負責。但出賣負責出收據和辦理房照材料,物業管理由本公司物業管理,買房人要按期繳納水、電、取暖、衛生及可能涉及的各項生活必須費用。如拒絕繳納,甲方有權停水、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房人(簽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簽于簽于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賣方: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不包括 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包括 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買受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甲方將坐落在出售給乙方,該房屋性質為政府安置,甲方自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房屋概況:
乙方購房層次第五層,另注標準層第三層房屋一套,三房二廳一廚二衛,總面積120平方米,包含公共樓梯。總價值人民幣仟元整(¥元整),甲乙雙方商定以套計算,面積辦證為準,互不追責。
二、其他約定:
1、房屋內墻粗胚粉刷,外墻瓷磚、油漆,樓梯扶手,樓梯間進戶門,水電線和管到戶門口由甲方負責。水電開戶,鋁合金、防盜網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套房屋進戶門由乙方承擔。
2、樓梯衛生、樓梯聲控燈由本層的住戶自己負責,為維護眾人利益,購房戶不得在樓梯和休息平臺堆放雜物及交通工具,另購房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發改造房屋結構。
3、甲方提供現在的辦證資料,辦理房產證,所有稅費水電開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簽字即房屋買賣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拾萬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層磚結好,乙方再支付拾萬元整。
4、余款在主體完工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貳萬元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字合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不能違約,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壹萬元整。
2、在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不算違約。
五、另行約定(約定事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柴火間(3—4平方米)甲方提供給乙方永久性使用,但柴火間不予辦證。
2、沙石要吊到本層樓。
3、甲方在20xx年年底交房給乙方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約。
第一條甲方志愿將其房屋山東XX公司宿舍4號樓西單元5樓東戶(以下簡稱該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志愿購買該房屋,F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ㄒ唬┰摲课葑溆赺_______區唐口鎮唐人居小區東北角,該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公攤)為93。9平方米,儲藏室8。66平方米,一共02。56平方米。該房屋的用途為民用住宅,屬磚混結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6層,地下一層架空層。
。ǘ┰摲课莸慕ㄖ娣e以山東XX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積為準。
。ㄈ┰摲课莩鍪酆骭_______年后正式辦理建設單位出具的購房合同,此房屋沒有房產證。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偨痤~(人民幣)壹拾陸萬捌仟零壹拾肆元陸角整(6804。6)。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于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購房合約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承諾在建設方承諾的交房日期當天將房屋交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約,將已收房價款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九條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么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依法由群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約一式貳份。此中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壹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屋買賣合同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則就甲方集資建房 權利義務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 甲乙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
三、 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 該房屋應有一切權利和義務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出賣的房屋如因政府規劃行為需拆遷,所得相關賠償的一切 權利自合同生效日起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同等約束力,應 嚴格履行。其權利、義務轉移時間追及于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的集資建房協議之時。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 償損失, 支付對方違約費用人民幣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元整。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八、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法院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北京市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 字第 號,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北京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拾 元整(¥)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于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于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準, 乙方應于銀行不予批準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并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筑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并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后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準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 編碼: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出賣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屋買賣的規定(可寫明具體的法律、法規名稱),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XXXXXX__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日期為準)。 2乙方應交給甲方現金______元;其余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款的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名)代表:地址:______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簽名)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原告:陳瑤瑤 女 漢族 1988年01月24日出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聯系電話:
被告:張春鵬 男 漢族 1969年08月10日出生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聯系電話: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義務,將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8號210號樓16層1908A的房屋所有權過戶給原告;
2、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戶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3、本案訴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25日,原告經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介紹,與被告簽訂了關于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8號210號樓16層1908A的《房屋買賣合同》,并于當日交付了購房定金人民幣50000元。
雙方同意,被告應配合原告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即20xx年8月25日前)辦理完畢該房屋過戶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義務,進行網簽及后續房屋過戶事宜,被告均以各種借口予以拖延,導致該房屋至今未辦理任何過戶手續。按照約定,被告拖延逾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戶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原告購買本房屋是為年底結婚作為婚房使用,被告遲遲不履行房屋過戶義務已經給原告造成了諸多損失,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請求法庭依法判決被告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將房屋過戶給原告,并賠償原告損失,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原告:
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原告與妻子吳某于1988年在*村*組修建房屋150平米,吳某于1999年去世。現原告發現被告尼某某未經其允許于20xx年將該房屋作價3.5萬元售予被告王某某,且,王某某是安徽人,不符合在南京地區購買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資格。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并判王某某返還房產。
被告王某某辯稱:
尼某某出售房屋時已經與家人協商一致,且原告知情,房款已經付于尼某某,F被告王某某已經居住該房屋多年,原告主張超過訴訟時效,應駁回。
被告尼某某辯稱:
本人將父母房屋售予王某某時未經原告同意,請法院依法判決。
【法院判決】:
涉案房屋的村鎮房屋所有權證上產權人為吳某,吳某去世后未進行繼承析產,該房一直由尼某某居住。在尼某某以自己名義將房屋賣給王某某時,有證據證明原告尼某是明知的,但交易過程中沒有提出質疑。吳某除尼某、尼某某外無其他法定繼承人。
訴訟爭房屋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所有性質,王某某系外省戶口,王某某與尼某某所簽協議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該買賣協議應屬無效。
但,基于尼某某交付房屋多年,原告尼某未提出異議,王某某也在此居住多年,買賣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為保護交易安全與維護誠信原則,減少當事人損失,訟爭房屋已不適宜返還。據《合同法》第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確認王某某與尼某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二、駁回原告尼某要求被告王某某退還房屋的訴訟請求。
吳延波律師提醒:買賣房屋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大事,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并謹慎處理,否則,后患無窮.首先,產權上不要有爭議;其次,房屋質量要做到心中有數;還有,合同一定要所有的權利人簽字;其他諸如有無空掛戶,違約責任有無明確約定等也不能大意.特別是對于國家法律的特殊規定,更要慎重.比如案中當事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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